Advertisement


长春市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之徒遭恶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1年6月8日】长春市公安局法制处宋大华遭报应

长春市公安局法制处专门负责非法审批法轮大法弟子劳教的宋大华(48岁),已于2001年4月病死,死前心、肝、肺、胆等部位都得了大毛病,被病魔折磨了数月,极其痛苦。死前醒悟,对前去探望的人说:“我可能是因为批法轮功学员劳教遭到的报应。”


长春市某居委会治保副主任遭恶报

长春市某居委会治保副主任,在1999年9月曾带派出所警察去炼法轮功的居民家认门。该人配合街道办派出所对大法学员施加压力,甚至半夜打电话追踪,防止上访进京。2000年11月,这位治保副主任在深夜回家的路上,被人刨锛(用重物猛击后脑),在雪地里冻了一个多小时,后被110巡警车发现,送到医院。颅内大量出血,头顶塌陷一大块,做了两次手术,花了两万元,至今仍躺在床上不能起来。作恶必遭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