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广东高州两桩“人命案“之二:六旬老人黄耀英火化无灰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1年6月21日】2000年农历二月下旬,在广东高州市金山火葬场,一位60多岁的老人黄耀英(女)被解剖后在公安的严密监护下进行火化。火化的情况让在场的那些迫害老人的人们毛骨悚然。事情是这样的:

第一次放进去点火火化,放出来后竟然还是一个完好的人;第二次放进去后加大电压,结果还是如此;第三次再加大电压,世界奇闻出现了——出来的竟是一副骨头,没有一点灰!令所有在场的人大吃一惊、毛骨悚然!

据了解,在老人尸体被解剖的时候,令法医已经感到不可思议——去世36小时后的身体竟然是柔软的;血液不凝固,象新鲜的一样;肠胃里居然一点食物和粪便都没有,显乳白色,干干净净。家属说黄耀英女士去世前一天晚上是进过食的。一个知情的医生说,这简直是不可思议。

然而这件世界奇闻却一直被广州地方当局掩盖着,因为它牵扯着人类历史上的千古奇冤。此骨现在保存在火葬厂。

原来黄耀英女士是法轮功学员。2000年春节前后,高州有一些学员到北京上访,回来后被拘留十五天,并处以3000元罚款。黄耀英因交不出3000元,拘留十五天后从看守所出来不准回家,被公安接到派出所。第二天公安通知家属"领人",然而家属到场时发现黄耀英戴着手铐躺在地上已经去世了。

公安严密封锁消息,大批学员被抓起来。公安召集家属"开会",赔了一些钱,家属们从此便对黄女士的死因绝口不提。很多人推测,黄进派出所后受尽酷刑离开人世,所谓的解剖报告只不过是公安掩人耳目的手法而已。人命关天,而此"人命案"他们就这样草草了结了。

*****

当我完成这两篇报导时,还清楚地记得《北京晚报》上近日一篇报导说,这次广东大洪水,顶数广州茂名的高州市最严重。看来“善恶有报”是天理,世人迟早会每个人都发自内心地相信这一事实。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