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女发言人说,她们现正寻求法律意见,研究控告董建华毁谤的可能性。
报导说董建华上星期四在出席立法会答问大会上回答立法会议员提问时称法轮功是“X教”,但他也表示目前不是立法管制邪教的时候。
起诉不是没有可能
身为行政长官的董建华,在立法会会议上发言的言论,可以免受刑事和民事起诉,但法轮功女发言人表示,控告董建华也不是没有可能。
她说:“事实上他使用‘邪教’这个词就足以构成毁谤,并可能深化社会对法轮功学员的歧视。”
香港新闻统筹专员林瑞麟上星期四在立法会门外也对记者表示,香港政府会密切注视法轮功的活动。
法轮功女发言人指出:“当然针对林瑞麟会较董建华容易,但董建华责无旁贷,要负起最大的责任。”
中国政府在1999年7月把法轮功定性为邪教组织,并加以取缔。但法轮功在香港仍然是合法组织。
法轮功香港分部发言人曾经指责董建华配合中央政府打压法轮功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