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有利于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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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5月30日】我1995年7月份有缘得到法轮大法。虽然没有参加过李老师亲自讲法传功的学习班,但我对法轮大法坚信无疑。一年来多次收看老师在济南广州大连等地讲法传功录像,多次听老师讲法录音,多次通读《转法轮》。学法炼功已成为我生活的一大重要部分。

虽然在常人工作岗位上的事很多,很忙,飞行任务很重,但我时时处处事事贯穿着大法的学习和修炼,始终把自己当作修炼人。这样,结果工作不影响修炼,修炼也不影响工作,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我在工作中修炼,工作为我提供了好条件,好环境;而修炼使我更好地工作,因为我修炼后精力充沛了,思想境界提高了,对常人中的矛盾关系看得清楚,所以工作办事,待人接物,顺其自然,能比较得心应手,提高了工作效率。我也不参与个人之间的利害争斗,严守心性,克己让人,减少了许多矛盾纠纷,有利于安定团结。下面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个真实故事。

那是1995年9月27日下午,我骑着轻车前往大钟寺。由西向东,于八沟村西口有一辆破旧的“拉达”小轿车在我前方行驶,这辆车没有任何示意,不开转向灯,不鸣喇叭,突然向右转弯。我就在此车的右侧后方,瞬间就撞到他车的右后角上了。我下意识地叫了一声:“这车是怎么开的?”话一出口,马上意识到不对。出现的任何意外都不是偶然的,这是对我的考验,是我提高心性的机会。想到这里我的情绪立即冷静下来了,心想一定要按照炼功人的标准去处理此事,把握住自己的心性。

我低头一看,左手碰破了,带的手套全红了,左车灯撞碎了。轿车司机下车问了一句:“怎么样?”我说:“没事,你走吧!”此时我心想:“司机心里应该清楚,是他违反交通规则,造成此事,我不找他的事,让他走,是便宜他。”但万万没想到,司机看了看他的车有三个地方有点痕迹,竟然说:“你没事,我可有事。这么走了可不行,你得赔我500元钱。”听到这,我脑子“嗡”的一声,心想这个人怎么这么黑!真叫人难以忍受。但此时老师的“真善忍”大法立即浮现在脑海里,要“忍”,千万要把握好心性。司机同修车人商定,要了我400元,我二话没说,如数给了他,事情就这么了结了。

然而,回家后我心里总是不痛快。此事太冤枉,钱虽不多,理却不顺,总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滋味。当天晚上炼动功时,思想老走神,静坐也特别难受,能以入静,30分钟都坐不下去。第二天晚上在我们法轮大法学习小组会上,正巧学到《法轮功》中的“消业”部分。此时此刻我感受到老师的话就是对我讲的,大法理顺了我的心灵。我原认为的所谓“理不顺”,那是常人之理,我们修炼人的理是高层次的“理”,是舍去对物质利益的执著心的“理”。

当我领悟到这层法理时,心情无比激动,从内心深处真心感谢那位不知名的司机,是他帮我过了一次关,提高了心性。“理”顺了,难受立即全消,取而代之的是一身轻松愉快。当晚打坐就坐了70分钟,在此之前从未超过50分钟。

这件事情的发生,对我来说是一次心性的考验。我正确地处理了,过了一关,提高了心性。但是,如果这类事情发生在双方都是常人之间(比如我修炼以前)的话,结果肯定不会是这样的。可见,法轮大法产生的社会效益是实实在在的,有利于安定团结,虽然他是默默的,无声无息的。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是引人向善的高德大法,必将在全世界得到越来越深入的传播与弘扬!

(大陆大法弟子 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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