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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审查新闻:法轮功在香港 (摘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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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4月29日】 更新: 2001 年3月12 日

香港法轮功1月3日宣布, 他们1月14日将在政府所属的市政会堂举办国际性的“2001 年法轮大法香港心得交流会”。这一公布招来了强烈的反应,评论员们预测,香港回归后的“一国两制”原则将面临迄今为止最严峻的考验:北京肯定会由于这一被禁的“X教”还能在中国土地上召开会议而暴怒,而香港政府会渴望行使其自治权 ,并通过承认法轮功在这里的合法地位来展示其法治。大约30个私营的旅馆和会议中心拒绝法轮功租用场地,最后,他们向香港康乐和文化服务部门(LCSD)申请场地。

一位香港法轮功发言人简鸿章说:“我们选择市政会堂是因为它是一个政府管理的公众设施。我们的政府是开放的,并且根据法律和‘一国两制’的[安排],只要我们是和平的并且遵守本地法律,它就应该出租音乐厅给我们使用。”LCSD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一申请是“根据正常规程处理的”。后来有消息显示,同意出租该场地的一个条件是不得展示被中国警察拷打的法轮功学员的“刺激性的”图片。

在这个会议的预备阶段,新华社发表了一系列更加尖锐的谴责法轮功的社论。其中在1月5日的社论中简先生被点名批评,虽然这个会议本身并没有被提及。简被称为“中坚成员”,被指责为“制造麻烦和引起混乱”,试图破坏江泽民主席最近对澳门的访问。为呼应新华社的立场,亲北京的香港媒体对香港政府允许这个会议进行的决定表示质疑。

1月13日,在12个从海外来的法轮功学员被移民官员扣留并最终被递解出境后,关于香港当局屈服于北京和香港亲北京势力的压力之下的指责增强了。四名被扣留到1月20日的日本学员进行了绝食以抗议他们声称的警察暴力。法轮功声称这些学员是在北京的“黑名单”上,但移民官员坚称这12名学员的签证文件有不规范之处。随后发布的由被拘的其中一个学员录制的录相显示,移民官员在扣留一组法轮功学员时使用了过度的武力。但当局声称他们只使用了“最少量的合理的武力”。

1月14日这个持续两天的会议得以进行,有1200位来自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学员出席。在感谢香港政府允许举行这个会议以后,一位接一位的发言人走上讲台讲述自己遭受酷刑和虐待的经历。会议在一个新闻招待会中达到高潮,江泽民被指为对发生在中国的对法轮功的“邪恶迫害”负有个人责任。正是这个对江主席和其他中国领导的谴责在香港招致了持续不断的指责,称法轮功与其在香港的社团法之下登记的性质相反,已成为一个政治组织,因此应该被取消登记。星期日早报的社论认为,这个会议为香港作了一个好的宣传,显示“宗教信仰和集会自由未受损害”。LCSD在大厅里的职员对会议发言发出了一次书面的和二次口头的警告,并发布了一封信指责法轮功违反了租赁协议:“[…]这次事件应是纯粹文化性质的,但却成为了一个发表政治怨言的会议。”简鸿章回复道,当人们讲述这样的经历时,政治性的陈述是不可避免的,并且该部门“从未告诉我们不得谈论政治或他们受到中国政府迫害的这一事实。”

1月17日,在一次外交部发言人朱邦造主持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增加了对香 港的压力,要其对法轮功采取更强硬的立场。(引述略)1月22日一家亲北京的媒体《文汇报》在社论中指责法轮功试图将香港作为反中国活动的基地。(引述略)

在五名被称作是法轮功学员的抗议者在天安门广场(法轮功的纽约总部否认抗议者是真正的学员-参见上面)自焚的第二天即1月24日,亲北京的大公报发表了长篇社论,将北京的反法轮功论调在香港散播。(引述略)这次事件发生的一个星期后,中国报导了这则自焚新闻,接着北京的驻港中央联络办公室发布了对法轮功最强烈的警告同时影射了香港当局(引述略)。

北京的这一警告--据联络办副主任郑国雄说,“只是表达中央政府对此事的立场”--加强了在香港设立反颠覆法的呼声。据评论员说,特别行政区首席长官董建华受到来自“各种各样的渠道”的要求对此进行立法的压力,但还没有决定是由自己通过不友善的立法机关制定这一法律,还是等待中国制定一个(根据基本法)可适用于香港的国家法来达到这一点。香港第二号官员,行政司司长陈方安生女士2月1日说,如果法轮功遵守法律,他们可以继续在香港举行活动。(陈女士是一位极受欢迎的政治家,她是对北京和董建华持批评态度的人。在1月的这次会议的前夕她不作解释地宣布将在4月辞职。北京在过去曾公开批评她没有给予董先生足够的支持。)

一群亲北京的商界和政界人士2月1日在大公报发表一篇文章,要求从香港的社团法中取消法轮功的注册,从而使其在特别行政区失去合法地位。简鸿章和亲民主的政界人士说这一举动将意味着“一国两制”原则的终结。香港保安局长叶刘淑仪女士说:“我们注意到法轮功最近的活动更为高调,[…]我们将非常严密地监测他们的举动,但到目前为止,我没看到他们违反法律的任何迹象。”香港人权委员会主席何希华(音译,HoHei-wah)说叶女士增加了对法轮功的政治压力。“这个政府正在香港制造白色恐怖。‘严密地监测’意味着什么?他们会干扰法轮功学员的电话或找人24小时侦察他们的行动吗?”将于4月接替陈方安生女士的亲北京的财务司司长唐纳德.曾(Donald Tsang)更加强了人们关于法轮功可能会在香港被定为非法的担心。他誓言要在3月的全国立法会议期间提出有关法轮功活动的议题,并说:“我认为法轮功已改变了它最初登记的信仰。如果它真的是一个政治组织,政府应该将它注销。”香港人权观察的罗(Law Yuk-kai)说:“显然,香港政府受到[来自北京的]要管制法轮功的压力。如果政府不屈服,北京将增加压力。如果它让步,那么我们的高度自治权还剩多少?”香港的法律专家说取消法轮功的举动在法院极不可能获得成功。另一发言人索非.肖说法轮功将在5月份香港国际经济论坛期间游说江泽民主席和前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新一代亚洲”会议将于5月8-10日在香港举行。肖女士说这将是“一个非常好的揭露发生在中国的事情的机会。”(5月13日是世界法轮大法日。)

2月2日人权观察发布了一个声明,敦促董建华和他的班子打破从法轮功宣布其会议的消息以来保持了一个月之久的沉默,重申香港对基本自由的保证。“法轮功是依据香港社团法合法登记的团体,没有违反法律,没有做任何可以被认为干扰了公共秩序的事情。”人权观察亚洲主任西尼.琼斯补充说:“连北京向香港施压要反对这个团体的意图都是不祥之兆。”

法轮功学员2月3日在香港街道上散发免费的26页彩色小册子,上面有法轮功学员被拷打的图片,以及更进一步的对“独裁”主席江泽民的指控。这本小册子进一步说对法轮功的镇压“全面地暴露了他贻害国家和人民的行为。”这本小册子给那些要求取消这个团体的人提供了口实。但发行量很大的苹果日报提醒说:“如果政府屈服于政治压力而干涉甚至禁止没有违反任何法律的法轮功的话,那不等于是将首席行政长官和北京领导人的意愿凌驾于法律之上吗?”

董建华的顾问和他的行政委员会的成员方(Nellie Fong)女士,在2月3日香港有线电视的一次采访中急切要求制定针对法轮功的反颠覆法。(引述略)

2月6日外交部办公室就荷兰外交部长阿尔森(Jozias van Aartsen)和荷兰人权大使琼斯-伯斯(Renee Jones-Bos)女士计划访问香港以“更好地了解法轮功”发出了愤怒的警告(引述略)。但是,荷兰外交部发言人2月7日在海牙宣布,由于北京施压反对与法轮功代表的会见,这次访问被“无限期推迟”了。发言人引述外交部长的话:“我不能接受中国政府改变我的计划或告诉我不能与我想与之交谈的人交谈。”新华社的报导只说这次访问“由于时间因素被推迟了”。

一个由大法官巴瓦第(P.N.Bhagwati)带领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代表团2月6日到达香港,对该地区1997年回归中国后的人权状况进行评估。当被问到法轮功时,他说:“我真的不懂为什么法轮功会引发如此争议。因为在我的国家[印度]有许多教派,我们从未管过他们[…]最佳的处理方式是不管他们[…]这[法轮功]是一个登记注册的团体,因此只要它不违反法律的约束,就应该能够自由地活动。这没有问题。并且,只要他们的行动是在法律之内,就不应该加以反对。我不认为任何一个政府可以采取反对他们的立场。”在他的五天停留期间,巴瓦第法官与几个人权组织和不同党派的政界人士会了面。虽然他说对这个问题没有多少兴趣,法轮功问题也被讨论了。“我们并不真正关注此事,因为它只是一个团体或个人的不满。这不在我们的职权范围内。”然而,他告诉何(Ho Hei-wah),人权委员会欢迎法轮功学员送交任何关于他们在特别行政区可能受到的人权侵害的直接书面申述。该代表团离港前称,香港人权状况有改进,并且该委员将“密切关注”关于反颠覆法的立法情况。

2月6日,北京再次提醒董建华他的职责之一是确保香港不会由于法轮功问题成为一个颠覆中国的基地。在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外交部发言人孙玉玺说:“我们注意到在香港的一些针对中央政府的法轮功活动[…]不允许香港成为一个推翻中央政府的基地。”评论家认为这个声明表明,北京希望董先生依据社团法取消法轮功的注册资格,以避免通过有针对性的反颠覆法将其取缔而可能引发的强烈国际抗议。在董先生方面来说,据说他想让北京通过一部国家法并适用于香港,以此来回避自己的责任。另一种可能性是,如果北京认为董先生和他的班子不能胜任处理此事的话,批准一部国家法也可能成为一种选择。

2月8日在一个预定为75分钟的与香港立法委员会(Legco)的问答会议上,董建华终于打破了他在法轮功问题上长时间的沉默。可能反映出了他必须保持平衡的困难程度,在提到最近的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时,董说,“他们或多或少有点XX性质[…]我当然希望这样的事情不会在香港发生,我相信香港人民与我持同样观点[…]我们必须非常仔细地监视他们。”董先生没有提到会采取任何法律措施来遏制这个团体,但重申了北京的警告,他不会允许法轮功滥用香港的自由来攻击中央政府。他的言辞,以及他使用了北京使用的“X教”一词这一事实,进一步加深了香港亲北京个人、团体与民主团体、法轮功之间的裂痕。简鸿章说他担心董先生的言论会在香港激起更多对法轮功的仇恨。他对董先生从未亲自会见任何法轮功的代表就作出这样的评论表示失望。民主党领导人马丁.李说:“我们担心[…]如果我们继续这样下去的话-因为中央政府对天主教徒,或新教徒,或佛教徒都不好-如果这些团体全部都被(中国政府)标以‘X教’的标签,那么香港会不会也称他们为‘X教’呢?”民主党员詹姆斯.陶(James To Kun-sun)说“‘X教’一词是意识形态方面的词汇。我不知道董先生是否知道这一点。如果他只是跟随中央政府的话,那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简鸿章和其他法轮功代表2月10日与香港的全国人大代表马力(音译,MaLik)和雷蒙德.吴(Raymond Wu)博士举行了一次会议。吴博士和马先生强调他们只是与简进行私人会面。法轮功说他们希望这次会议能增进了解,但双方的立场都没有明显的变化。(引述略) 吴博士和马先生敦促简先生和香港法轮功断绝与大陆法轮功的所有联系。简则要求人大代表帮助法轮功“以此作为开端,建立一个理性、善意、和平的联络渠道”。吴博士他们还劝法轮功在香港保持低调。简先生再次强调以前再三说过的话,此团体一直是在保持低调,但大陆的迫害使其突显出来。

大约20名基督徒和香港人权组织的示威者2月16日在董建华的办公室外谴责他用“X教”一词形容法轮功,并指责政府是“不合情理、不公道”。立法委员安德鲁.陈(音译,Andrew Cheng)说:“政府怎么能够因为在特区之外的几个人自焚而将一个团体称作‘X教’呢?”

美国驻香港总领事迈克尔.克劳森(Michael Klosson)2月17日在他的网站发表讲话说华盛顿将密切关注香港的言论自由问题,特别是关于法轮功的争论。克劳森先生援引了以前北京是怎样建议香港媒体处理诸如台湾独立运动等敏感问题的例子。中国外交部驻香港办公室在2月20日发布了一个愤怒的回应。

香港天主教会主教Joseph Zen在2月18日一篇文章上说:“[董的]称法轮功为X教非常令人心惊,不仅对法轮功而言,也对我们大家而言。”他还说引起董的评论的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是“有很多疑问的”。(参见上面)Zen主教表达关注说,任何一个批评中央政府的精神或宗教团体也有可能会被以类似的方式加以迫害。(例如,在中国的天主教会是由政府机构严密控制的,并被禁止向罗马教会效忠。Zen主教的教会是效忠于罗马教会的。

叶小文,中国国家宗教事务管理部长(SARA)2月19日参加了香港中文大学举行的一个宗教会议。他的“香港公众有智慧处理好法轮功问题”的断言被认为是迄今为止对董建华应该在香港禁止该团体的最直截了当的鼓动。叶先生明显是有备而来,把他的评论投影在礼堂的一个屏幕上。他说很明显在香港的法轮功已经违背了其“最初的宗旨”而政治化和国际化了。观察家注意到他回避了该团体在香港的合法性问题,从而默示了该团体实际上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他说法轮功是“不容置疑地X教”,但还没有公然露骨地建议香港怎么处理该团体。他回避了在观众席上的一个法轮功学员提出的关于他是否认为法轮功没有“任何好处”的问题。

在一次被认为是对香港法轮功的明确警告的行动中,一名来自享有类似“一国两制”原则的澳门地区的学员据报导于2月20日被控以颠覆罪。36岁的张玉辉(音译),一位在澳门居住了10年的大陆公民,因在中国的网络服务器上发表文章支持法轮功而在与澳门交界的珠海被拘捕。对他的起诉也被认为是对中国最近发布的有关国际互联网络的一系列法令的一个检验,这些法令中有一条是禁止“网上X教活动”。

(资料来源:AFP、AP、BBC、BBC监测、faluninfo.net、香港iMail、中国人权和民主运动信息中心、路透社、南华早报、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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