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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恶的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劳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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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4月25日】 一、大法弟子刘桂华、王俊华、付美琳、邓春霞等人在绝食期间,被他们把胶皮管通过鼻子,长时间插在胃里达70多小时。在冰冷、潮湿的房子里,他们把大法弟子双手、双脚分别铐在木板床上,胸部也绑起来,大、小便就在床上。

不仅如此,他们还无耻地向大法弟子及家属索要什么“保留费”,灌一次浓盐水要20元钱。家人探视一次50元,他们还以关押的大法弟子为要挟,有的家属已被勒索一万多元人民币。他们妄图改变大法弟子坚定的正念,将六、七个人关在一个小屋里,强制转化,大、小便就在屋里,都发酵了,也不准倒掉。他们还强迫坚定的大法弟子坐“老虎凳”上残害。

二、为迫害大法弟子,他们让每一个大法弟子休息时,必须挨着一个患有梅毒的犯人。叶秀华在劳教所里坚持炼功,被大队长刘宏光毒打后关进小号,每天让一个三期梅毒的犯人陈国红不停地毒打她。队长陈春梅唆使陈国红毒打大法弟子时,还扬言说:“我非把你打服不可,让你看见我就尿裤子”。在长期的迫害下,叶秀华大脑受到严重的摧残。他们怕出人命,说叶秀华疯了,才放回家。

三、2000年12月7日下午2点多钟,大队长刘宏光带领另外四人到女子三大队一楼右侧女号,辱骂大法学员,“你们不都是神吗?仙吗?我现在要打出你的屎来”。然后大打出手,有两名学员当场被打昏。12月11日,房翠芳被迫害致死。2001年1月15日,汤红被迫害致死。另有一名男弟子被活活打死。

被佳木斯劳教所迫害的部份大法弟子名单:

1、 宋修云,女,60岁,退休教师,
1999年10月依法进京上访被捕,被非法劳教1年,开除党籍,罚款7000多元。右手被打折,至今仍伤痕累累。
2、 王景瑞,男,原双鸭山矿务局宝山煤矿副矿长,1999年依法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
3、 孙凤杰,女,44岁,1999年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
4、 严真玉,女,61岁,1999年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
5、 郭洪霞,女,40岁,1999年10月27日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二年。
6、 刘 玉,女,44岁,被非法劳教一年。
7、 孙淑芝,女,60岁,被非法劳教一年。
8、 于凤春,女,39岁,被非法劳教一年。
9、 李丽华,女,51岁,被非法劳教一年。
10、费金荣,女,53岁,被非法劳教三年。
11、于 荣,女,38岁,被非法劳教一年。
12、代小玲,女,38岁,被非法劳教一年。
13、张桂英,女,44岁,1999年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
14、张春艳,1999年10月27日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期满后,因坚修大法,至今未放。
15、陶 伟,劳教期满后,春节期间,派出所警察让她骂大法,骂老师,她坚决不骂,就又被拘留23天。

黑龙江省佳木斯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罪犯:

劳教所所长:赵所长
副所长:关德君、侯所长
恶警:刘宏光、祝铁红、陈春梅、张小丹、孙启、蒋佳男,以及姓高的和姓苗的警察。
劳教所管理科:徐科长、绰号“大龙”、绰号“大伟”的警察。以上三个人最为恶毒,经常用电棍、老虎棒大打出手,有的学员的肋骨、手腕都被打折。

(大法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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