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发表声明──甘肃大法弟子肖彦红的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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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3月6日】 我叫肖彦红,是甘肃省兰州市的一名大法弟子,工作单位是甘肃省妇幼保健医院,职业是护士。我首先声明,我于99年给单位及公安分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我于2000年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期间所写的保证书、决心书、悔过书及所有不符合大法原则的东西全部作废。

我很惭愧,作为大法弟子,我不是合格的好弟子,但我决心今后作一名真修弟子。无论我曾经摔过多大的跟头,都要勇敢地爬起来,继续往前走,因为我认定自己选择的路没有错,是一条光明大道。无论我曾经写过什么,我都丝毫没有产生过放弃大法的念头。其实这是根本的基点问题,在维护所谓人的东西,无形中就是对邪恶的一种放纵,是在助纣为虐。

在劳教所期间,我曾经历过严重的身体消业反应,全身疼痛,行走困难,重则两天不能进食,在两个多月时间内,体重下降十几斤,但两个多月后,身体、体重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在这期间,管教人员曾逼迫我服药,甚至叫来几名劳教人员要强行灌药,无奈之下我将药含在口里,但从未下咽过一粒药。我在没有经过任何治疗的情况下,身体完全恢复了正常,我的亲身经历充分说明大法是超常的。

在劳教所里给法轮功学员“上课”期间,管教人员为了叫大法弟子写下我们不能接受的内容,他们叫来几名劳教人员分别按下大法弟子,被动握笔强行书写,这种行为是极其卑劣的,毫无人性的表现,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任何一个有头脑、有正念的人,在是非面前不会去同流合污,而作为大法弟子坚定正念更为重要。回顾自己所走的路,我深刻体会到学法的重要性,我看到了自己的差距。在今后的道路中,我要加倍努力,弥补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大法弟子 肖彦红
2001.2.19

注:肖彦红为兰州市最早去北京证实法的弟子之一,从北京回来后,又投入了带动学员整体提高的工作中,为大法做了很多工作。警察到肖彦红家抄家时,看到家里除了床,几乎什么都没有,却发现了准备带往地县的几千册大法书籍,警察也颇为感动。1999年在路上行走时无辜被抓,关进了西果园看守所,受尽了折磨。三个月后被判劳教一年,送往平安台劳教所。一年期满后,因不写保证书,又被加刑半年,在被关押期间,身心倍受折磨。然而从平安台劳教所出来后,不许回家,又被关押进了七里河区办的“法轮功”转化班(某戒烟所),不转化不许出来。肖彦红爱人,原兰州市七里河区辅导站站长李明一仍然被非法关押在平安台劳教所。我们呼吁世界上善良的人们能够关注一下兰州市大法弟子的遭遇。

(大陆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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