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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中国法官因参加法轮功活动被判七年徒刑

——Reuters: China Judge Gets 7 Years for Falun Activ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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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2月7日】路透社2001年2月6日香港报导 -- 一个驻香港人权团体星期二说,中国南部江西省的一名法官以及武汉的九名学员因参与被禁法轮功精神运动的活动而被判处徒刑。

人权与民运信息中心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位省高级法院的法官胡庆云因“参与非法活动”而于1月10日被判处七年徒刑。

声明说,判决前,胡已经被拘押了18个月。

在另外一桩案件中,中国中部湖北省武汉市的九名团体成员因散发从因特网上下载的法轮功资料并鼓励他人参加抗议而被判处两至六年徒刑。

声明说,被判刑的人中包括崔海(音译)和彭聪(音译)。其它情况不详。

此团体在拥有高度自治权的香港有合法地位。但是北京不断警告说,它不会允许法轮功将香港作为反对中国的基地。

本文译自:https://www.insidechina.com/news.php3?id=283179ion=defa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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