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石家庄滥判劳教 中学生也不能幸免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1年2月25日】 石家庄市原辅导站副站长王宏斌,因坚定修炼大法于2001年1月22日被非法劳教三年。

王宏斌原是河北电话设备厂的高级工程师,技术骨干,是有口皆碑的好人。曾获河北邮电系统授予的“邮电部优秀大学毕业生”的称号(收入河北电话设备厂厂志)。2000年6月因不放弃修“真、善、忍”大法,与其妻冯晓梅(大法弟子、河北电话设备厂副总工)一起被迫辞职。

2000年12月5日,王宏斌安居在家,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的一夥恶警突然闯入,在翻箱倒柜一无所获后,将王宏斌强行抓走,直至12月14日,家人才得知王宏斌被以莫须有的“涉嫌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刑事拘留。王宏斌断然否认了无端指控。在既无事实又无证据的情况下,非法超期关押至2001年1月22日直接送市劳教二大队劳教三年。家人拒理向有关部门申诉,石市政法委有关人士答复“中央有政策,不写‘保证’不‘悔改’,就进入‘法律程序’,判刑劳教。”

这就是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上某领导信誓旦旦的表白“没有人单纯因炼功判劳教”(且不论此话是否合理)后所发生的事。小小的石家庄市只因做好人,信仰“真、善、忍”而受迫害的又何只王宏斌一人。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近期就有三名教师因修炼大法被劳教(文老师、白老师、另一位姓名不详),邪恶之徒甚至连在校学生也不放过。石家庄市22中高三学生张海斌,坚定修炼大法而受到校领导百般刁难。不仅正常的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干扰,2000年暑假期间还被校方以补课为名非法关押。2000年12月9日,张海斌走向了天安门,喊出了心底的话:“法轮大法好!还我恩师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在京期间,为抵制邪恶迫害,十九岁的张海斌坦然面对恶警的毒刑拷打,拒报姓名地址,而22中校长朱某(请善良人士提供此人的详细资料)发现张海斌摆脱其控制后,竟前往北京亲自将海斌认回,为了邀功请赏,朱某不顾教师职业的起码道德,将自己的善良学生送到派出所于12月29日非法刑事拘留,2001年1月21日家人得知张海斌已被非法劳教。河北师大职技学校的学生杨紫燕因修炼大法也受到了校方的长期软禁。

曾有一位学员家属就自己的亲人遭受的不白之冤找律师咨询,寻求法律援助,一位律师无奈的说:“你的亲人无罪,也很容易取证,可是我顶不住,无罪的证据交给你们,我就得进去!”在一家颇有名望的律师事务所,一位杨姓律师说:“在中国,权是大于法的。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接法轮功的案子,须得到司法部门许可的,而且即使我们能取证证明我的当事人无辜,可是很难得到认同采纳的,我的一位同事曾接了一个法轮功的案子,调查得很好,作无罪辩护,然而法院秘密开庭根本没通知律师。法院方面解释说:“我们不能因小失大……”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