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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见网:由秦始皇焚书坑儒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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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2月17日】

从去年镇压法轮功以来,碾路车压在音像制品上,书被焚烧,“人民”和“华侨”再一次高举、拥护、检举、揭发、酷刑、转化的欢呼声中,互联网被封锁,动辄危害国家安全罪、泄露国家机密罪,一片白色恐怖、文化高压之下,想起了焚书坑儒。

秦始皇焚书以愚弄百姓源于奸相李斯的一段话,如果认真研究李斯的这段话,再看看中国的现状,不禁让人惊异于历史的相似。

请看这段话。李斯说:“(译文大意)过去诸侯争势,所以大力招引游学之士(各显才能,帮助自己争取天下)。现在天下已定,法令一统,百姓就应该闷头劳动,读书人就应该乖乖服从国家的各种法律条款。如果读书人不好好遵从现在的法令,却去研究古书,然后以古代为借鉴来批评现在的政策,就是迷惑百姓。我认为:古代的时候天下四分五裂,没有人能够统一天下,所以诸侯并存,读书人都以古代来类比和批评当时的政策,说各种话混淆视听,读书人以自己的见解判断,并据此否认皇上制定的律令。现在皇帝统一天下,要按照皇上的标准统一是非标准。而读书人却用自己的见解批评皇帝制定的标准和律令,国家一有新的律令,他们就用自己的标准胡乱评论,心中不满,到处宣说,否认上面的命令,认为自己有本事,带着好多人诽谤造谣。这种事情如果不加禁止,皇帝的威望就会降低,百姓就容易结帮成党。所以一定要禁止。请命令史官将秦记以外的其他史书全部烧毁。除非是博士官工作所需,任何收藏的诗、书、诸子百家的书,都送到官府烧掉。任何人胆敢聚集讨论诗书的杀无赦,以古代的事例评论否认当今政策的,株斩九族。官吏知情不报的,同罪。法令下达后三十天还没有把书烧掉的,发配边境守边建长城。只有同医药、卜卦、务农有关的书可以不烧。任何人要学法律法规,以官吏为师。”

事实是,如果一个人只看到他自己生活的时代和环境,没有机会接触和了解其它的环境,他就会受这个环境影响变坏,而且他很可能根本觉察不到这一点,因为他不知道好的环境,丧失了判断的标准。就象一个人如果从小到大接触的都是坏人,这个人长大了很难做一个好人,因为他不知道怎样做好人,他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好人。李斯为了让百姓老老实实地听从摆布,首先要做的就是让百姓失去自己的判断是非的标准,让他们生活在统治者制造的环境中,让他们以统治者设定的是非标准为自己的标准,并且不允许他们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另外的是非标准,因为担心一旦他们有了比较,就会认清统治者的本质。人的本性是善良的,只要他们有机会接触真正好的东西,人本性的一面自然会引导他们认清真相。这才是焚书的真正目的。

目前中国发生的一切,就是几千年前历史的重复,是中华文明更惨痛的一次浩劫,邪恶行为超过了焚书坑儒和人们尚能记忆的文化大革命。江泽民不敢让百姓读《转法轮》,因为只要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书里讲的全都是做好人的道理。人们读到这本书之后,再去看自己,看这个社会,就会意识到这个社会和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人,包括自己,已经变得多么不好。就会看清江泽民统治的本质。他的自私残忍的本性就要赤裸裸地展现在国人面前。这才是他禁止法轮功,毁坏焚烧法轮功书籍资料的真正原因。

“坑儒”也是秦始皇为封天下人之口,让百姓不敢说真话,杀一儆百的政策。江泽民目前大力镇压法轮功弟子,同秦始皇如出一辙。书是烧了,可是百姓还是通过身边的法轮大法弟子的言行,了解了真相。这就是他最惧怕的,这也就是他疯狂镇压的原因。可是无论邪恶的势力在当时显得如何猖狂,同历史上所有的狗腿子一样,李斯作尽坏事也没有得到什么好下场,“二世二年七月,具五刑,腰斩于咸阳市,并夷三族。” 人民日报的打手帮凶们,秦王朝的历史难道不能给人一个借鉴么?恶有恶报,邪不压正,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何况法轮大法弟子不畏生死,前赴后继地走出来说明真相,谎言还能维持多久?法轮大法给予千千万万弟子,给予这个宇宙中众生的,是超越一切人类是非标准的真理,又岂是任何人能够否认的。真相大白的一天不会太远了。

有关内容请参考正见网另文《文化浩劫:焚书坑儒》,另附有关焚书坑儒的历史过程和评价,摘自https://www.edu12.com/package/his/fenshu.htm :
“秦始皇焚书坑儒,是中华文明史上一次惨重的文明浩劫,焚书坑儒暴露了秦政的暴虐以及当时社会矛盾的日益加剧和统治阶内部的离心离德。秦始皇妄想采取严厉的手段来巩固自己的集权统治,但最后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利用国家权力强制推行思想的统一,只会锢闭思想,摧残学术文化的发展,激起人民的普遍反抗。焚书坑儒的结果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又建议封子弟功臣以为枝辅,其依据的理由即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为杜绝“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的现象,提出“焚书”的建议,得到秦始皇的认可。当时所焚之书包括两部分:一是统一前的列国史记,二是百姓私藏的《诗》、《书》和百家语;至于秦国的史书、博士官收藏的图书和百姓家藏的医药、卜筮、种树等技艺之书,则不在此列。所禁书籍都必须在三十天之内上交地方官府焚毁。为此还制订了一系列法律,如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注:谈论诗、书就杀,批评时政满门抄斩。)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等。焚书对于古代文化典籍是一个极大的破坏。由于六国史记被焚,战国纪年至今还不能完全搞清楚。

  焚书灰堆遗迹位于陕西渭南渭水东岸土丘上,北部断崖底部暴露有厚约30~50厘米的灰层。

  焚书的次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秦始皇闻讯大怒,认为儒生多以妖言惑乱黔首,于是下令御史案问诸生。受株连的儒生达四百六十余人,最后都被活埋于咸阳。这一事件发生后,连始皇的长子扶苏都觉得过于残暴。他对秦始皇说,天下初定,百姓尚不得安宁,这样做恐怕会引起骚动。秦始皇听了,反而把扶苏贬到上郡去监督蒙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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