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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通过决议谴责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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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2月16日】 2001年2月15日下午,欧洲议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支持中国信仰自由和宗教自由的决议。

决议指出,鉴于中国政府过去两年中对法轮功的镇压,已有5万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抓,2万5千多名学员被关在监狱、被送入劳改营和精神病院。已有137人在受到粗暴对待和酷刑折磨后死亡。

决议呼吁中国政府释放所有因为和平履行国际公认的信仰自由、宗教自由的权利而遭关押的无辜的人民。

决议呼吁中国政府充分保证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自由,保证公民的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的自由。

决议指出,尽管中国签署了“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我们看到中国政府并没有遵守它所签署的联合国人权公约。

决议敦促中国政府允许法轮功学员享有中国宪法所赋予每个公民的信仰、言论、集会和结社的基本人权。

决议还敦促欧盟及其成员国向联合国日内瓦人权委员会递交所有有关中国政府粗暴践踏信仰自由的提案,谴责中国政府粗暴践踏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其中包括对法轮功学员信仰自由的粗暴践踏的行径。

(比利时学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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