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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法弟子自述八次被关押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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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2月10日】 我叫李霞(化名),山东省海阳市人,自从江泽民不让修炼法轮功以来,我跟全国其他大法弟子一样遭受了许多迫害,在这里写出来给善良的人民看看。

第一次关押:1999年7月22日听到要取缔法轮功后,我本着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权利去向国家反映实际情况。7月23日上午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背《论语》被抓,强加罪名“冲击新华门”。当时我亲眼目睹了大法弟子不上警车被警察打得浑身是血,甚至怀孕七、八个月的妇女也不放过。抓到天安门分局后又送到丰台体育场,那里关着全国各地数千名大法弟子。7月23日北京气温高达40度左右,大法弟子都在广场暴晒,不让喝水,不让上厕所,更别说吃饭了。

7月25日由海阳信访局接回,市政府规定所有上京的大法弟子都关在海阳民兵训练基地,不写保证不让回家,住宿费由原来的8元一天上升到20元,我单位还每天派去两人名为陪伴实则监视,住宿费全由我一人出,关了10天,无故被敲诈600元。在民兵训练基地出来又被关到厂宿舍,厂领导说上级让二十四小时监控,因为我家远,所以关在厂里。后又送到聋哑学校办学习班,又是10天,最后根据上面的意思要2000元押金,说10月1日不进京就退还,这才放回家。

第二次关押:1999年11月,海阳发起第二次写保证运动,单位要我们签合同。(合同书上写着如果在家里搜出一切有关大法材料,每样罚款1000元,如进京上访罚款2000元)。我认为他们这样做违反了宪法规定的“公民有人身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我拒绝签字,被非法关押在厂里一个星期,还恐吓我说不签就要把人上交(即监狱)

第三次关押:2000年2月5日,即正月初一,我与好多同修到公园炼功,被海阳公安抓进拘留所,正月初七开始绝食要求还回大法资料,正月11日无条件让家人接回。

第四次关押:正月十三又因为到公园炼功被抓进拘留所,这次同修们因一进去就被把大法资料全搜走了,就集体绝食。我老祖母(95岁)正月十六日去世,十七日丈夫和婆婆去拘留所要人,要求回家发送老人。公安不但恶言恶语,还把我婆婆架出拘留所扔在地上,扬长而去。也就在这天下午,海阳公安找来人民医院的大夫给大法弟子强行灌食,因不配合他们,公安巡警好几个人按一个大法弟子,把我的衣服扣子扯掉了,裤子一条腿扯开了,手弄破了全铐在连椅上,用皮管从鼻子插进胃里灌食,晚上把这一监室的五个大法弟子全铐在一起,都无法入睡。共灌两次,这次非法关押15天。

第五次关押:这次拘留到3月2日到期,正好快到“两会”了,政法委下令全送到民兵训练基地非法关押,由公、检、法轮换值班,必须由单位陪着看管,男女同住一个大宿舍,严重侵犯人权。在这里因炼功经常挨打。巡警拿鞋没头没脑地打,穿着皮鞋踢手,有时罚站,早晨什么时候发现炼功就什么时候罚站,一直站到晚上十点多,还有一次让我赤着脚站在水泥地上,吃饭也得站着吃。

有一次检察院长值班,见我们同修坐在一起,大怒,让我们到墙根处蹲着。我们不从,被巡警拖到地上,用脚踢腿弯,我们不蹲就坐在地上。一巡警见状,抓起我的脖领子使劲往地上摔,把旁边一个陪着看管的都吓哭了。他们制止不了我们炼功,又开始戴手铐,一天铐在院子的单杠上,只能脚尖点地,先铐右手,后铐左手,手都肿成紫色了,一直铐到晚上十点多,致使右手拇指半年了还经常麻木。晚上寒风习习,单位的人送件衣服都不让。这次同样遭遇的有三位同修。在这十五天当中,又因涉及其他事,刑警队(好像是个队长)过来提我,因我不说,把我铐在刑警大队三楼走廊的后窗上,两手反铐,再用绳子使劲往上吊,直到不能上举为止,不说就不放下来。晚上又送到武警所院内,法轮功专案组的公安轮换住在这里。他们打人不眨眼。有一对夫妇在这里被打了三天三夜后送进看守所刑事拘留。打人最狠的是王仁杰、曲承刚、于正高,我在这里呆了两天一宿后送回民兵训练基地。这次非法关押又是十五天,单位住宿费花了一千多元,全打我的欠条,扣了我仅有的两个月工资(单位好几个月没发工资)

第六次关押:3月19日我回娘家探亲,因和本村几个老太太谈了谈我在监狱的经过,28日,我和公公、婆婆在山里刨地,公安找到山里要我回家。在我拒绝签字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抄去大法书籍数本,并把我直接带去公安局政保科。他们带我走时,我公公不让公安带走我,于正高竟把我公公(六十多岁)卡住脖子往地里按,还扬言要戴手铐。在政保科他们问不出什么来,就把我送进拘留所。这次拘留17天。因我家一次也没交拘留费多关了两天,最后由110送回家。

第七次关押:因我在家门口读大法资料给一些村妇女听,7月13日,我在地里干活,公安政保科刘科长派治安主任找到大队院,叫我上车去问个话。我不去,他们七八个人把我抬上车拉到公安局政保科,什么也问不出来。政保科长于善礼下令送看守所刑事拘留。把我拘留以后也没有告诉我家里人,只是孩子晚上七八点还扔在幼儿园无人接。家人还以为我失踪了,第二天公婆知道后到公安局去要人,他们骗我公婆说我认罪了。

第八次关押:2000年10月30日,我和同修们进京证实大法,11月3号在天安门广场女警察叫我们骂师父,我们不骂,被抓送到天安门派出所,又被海阳驻京办带到北京市京银宾馆关了七天。后被送回海阳拘留所拘留19天。我身上仅带的130多元全部被海阳驻京办的公安搜去,以吃饭、买火车票的理由一分钱也没还给我。

我在厂里,公认是好职工,在家里是好妻子,好媳妇,全村人都夸,就因为坚持修炼真善忍宇宙大法,就遭到这么多迫害。而且江氏一夥的迫害又在升级。他们又制造“天安门自焚事件”,为的是为其迫害找借口。善良的人们,你们能坐视不管吗?他们今天迫害的是大法弟子,说不定明天迫害的就不止是大法弟子了。古代不是有句话叫“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吗?

清醒吧!中国所有的警察和政府工作人员,为了你们的明天,不要再追随江泽民迫害大法弟子了,也是给你们自己留条后路,积点德吧。李洪志师父在《再论迷信》中说:

“人类啊!清醒过来吧!历史上神的誓约在兑现中,大法衡量着一切生命。人生的路自己走。人自己的一念也会定下自己的未来。珍惜吧,宇宙的法理就在你们面前。”

海阳政法委,电话:0535-3222558
于善礼,单位公安局政保科,电话:0535-32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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