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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大法弟子王一家被迫害致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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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家
【明慧网2001年2月1日】王一家,男,45岁,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2001年元月22日23:30左右,衡阳市公安局环城南路派出所6人去他家抓人,并扬言要撬开门。为不被邪恶带走,王从防盗网爬上天台,但天台早有公安把守,堵住了他的出路。由于公安的追捕,从9楼跌落下来,摔得脑血迸裂。其妻与到他家抓人的公安当时并不知晓出事,后楼下的公安打电话上来,在他家的公安就下楼去了。没有通知家属,公安就将王一家的遗体拖到火葬场,并把地上的血迹,脑浆用水冲干净。23日凌晨1时,公安到王家套问其妻,看她当时是否知晓,甚至戏问她:“你就没有一点感觉?”见王妻全不知晓,就准备做无名尸体处理,以开脱罪责。

第二天王一家的家人去派出所找人,他们不予理睬,还谎称“不知道”。后其家人从摆摊人那里得知昨天摔死人后,再次到该派出所要人。公安见隐瞒不住,便凶相毕露,调来全副武装的防暴队,不许其家人声张,不许设灵堂,不许开追悼会,并以其大女儿工作转正为要挟(王一家的大女儿在市公安局做临时工)。公安还威胁说:中央说对法轮功弟子不管是怎么死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大陆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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