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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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2月31日】街道领导在机关大会上公开征集稿件,如何转变机关作风,改变机关现状。要求内容是:从机关整体形像、道德标准、制度规则、标语口号几方面考虑。

我无意动笔,心想:常人社会就这样了,有什么好写的?

今天,突然我悟到这是我应该发挥正法威力的时候,为什么弃而不做呢? 正因为常人这里不好,这里太烂,才需要我们去正法。于是我想了一想,写了如下一份稿交了上去:

形像、口号:
一身正气 两袖清风
街衰我耻 街兴我荣

道德标准:

人是最可贵的,应该懂得珍惜他人,对他人负责。其实说白了珍惜他人也就是珍惜自己,对他人负责也就是对自己负责。

人应该有正见、正念、正言、正行。这是每个正直、善良的人所应具备的。对此我是这样看的:

正见:见,人之主见。正见是人在智慧(而不是人所认为的所谓聪明)得以较好发挥的状态下所持有的意见、见解。人的智慧在于他(她)能理性地思索、判断、明辨是非,而不是不加思考地人云亦云。

正念:念乃心中所思,亦即意念。正念就是在纯正的心态下发出的意念。那么什么是真正的纯正呢?我个人认为就是站在公共的立场上、站在他人(对方)的角度、在无私无我的状态下所思、所想的内容。

正言:文明用语。言即语言,包括口头语言、书面语言和手势语言。这里所说的正泛指"文明"。

正行:指正派的举止。这是人品、道德、修养和素质的综合体现。是一个人心理健康程度的集中体现。有的人把它理解偏了,很看重于外包装,看重服饰的华贵与否。其实,那只是表面、形式上的东西。人最可贵的是内涵的完美,而这种完美是无形的,又是语言无力表述的,只能心领神会……

本来,我并没有写出什么。可是就这几行字,党办主任见了,说:“这个‘一身正气’不行,得拿下!”

我说:“我写的哪个都不可以拿,‘一身正气’更不能拿,你怎么怕这几个字?那正说明你有问题。不是让我们写吗?我就这样写了,你参考定稿吧。”

他无言以对,拿着这个稿边看边走了出去。这件事间接地向世人证实了大法弟子的思想境界和并可帮助他们建立“法轮大法好”这个正确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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