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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伊通县大法弟子受迫害的部份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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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2月19日】1、2000年11月恶警非法抓捕周XX等几位大法弟子,非法连续审讯三昼夜,强迫罚站,不让睡觉,进行精神和身体上的摧残,结果一无所获。

2、2001年春节过后,伊通县邪恶势力对法轮功进行了疯狂迫害,将他们认为坚定的二十余名大法弟子非法抓进拘留所和看守所,对其他大法弟子强行送到党校办洗脑班,进行洗脑。对不写“保证书”的就送进看守所,拳打脚踢,上刑具,给女大法弟子李XX姐妹俩带上48斤重的脚镣在院子里走圈。该大法弟子腿上至今还留有伤疤。

3、2001年9月27日晚上十点多钟,恶警在县公安局二楼刑讯逼供大法弟子李忠业,严刑拷打,坐老虎凳,惨叫声一直不断。

4、2001年2月5日晚大法弟子严XX散发大法真象资料被巡警非法抓捕,当夜连续审讯十余小时,拽头发,蹲马步,第二天继续审讯,左脸打伤,肿起很高,衣服领和嘴角都是血,头顶不敢碰,掉很多头发。打人最凶的恶警叫王建光。大法弟子的手机至今被恶警王建光窃为己有,拒不交还。

5、县医院对单位的法轮功学员非常刻薄,一年时间不给一位姓李的法轮功学员发退休费。还不让另一名学员上班,并威胁其如不放弃修炼将影响子女的工作。

6、县社会保险公司职工袁XX、严XX,因修炼法轮大法,被非法劳教。回来后,单位的不法官员逼迫她们写“保证书”,不写就不让上班,不发工资。他们的邪恶行径与劳教所用刑具残酷强行逼迫没有什么两样。

7、县公安局在迫害大法弟子的同时,还疯狂地敛财。他们每非法抓捕一名大法弟子,就要挟大法弟子的家属拿钱往出投保,不拿钱就不释放或报劳教。据不完全统计,这笔钱就达三十多万元。有的不给收据,给收据的也是白条子。

伊通县邪恶之徒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邪恶,对执行的一切不法政策都是就高不就低,稍有不顺,就报劳教,这样既听了“上级”的话,又达到敛财的目的。到目前为止全县共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一百一十多人。例如:去年末今年初仅一个多月时间,他们就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三十五之多,其中:有十七人所外执行,家属都被勒索了巨额“罚款”,少则万元,多则几万元。有的还要走后门,送很多人情钱。从劳教所要想出来的,必须要经过街道、单位、派出所、公安局、610等部门的层层担保盖章,每个章的人情费,没有几千元下不来。

以上伊通县邪恶势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实例,仅是一小部分,以后将陆续曝光。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乃是永恒不变的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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