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重庆市大法弟子周成渝被凌虐致死案事实补充及凶犯名单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1年12月16日】周成渝,女,1946年9月9日出生。现已被迫害致死。生前在重庆市渝州大学图书馆工作,职务是助理管理员。户口所在地: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派出所。

周成渝因坚修法轮大法于2001年2月9日被强行送入重庆市江北区女子劳教所劳教两年。2001年9月27日,其夫赵德基到女教所接见时还健康、说笑、正常进食。而仅隔一天多时间,即9月29日凌晨1点多钟,家属见到时却已人事不省,口中吐血,于9月29日早上6点20分死亡。尸检报告至今未出来,已历时一个多月。

目睹者证明,周成渝在该所内至少被受到连续五天五夜(即8月24日至28日)不准睡觉的罚站虐待。

疑点:
1、女教所干警介绍周成渝抢救情况说法前后矛盾。
2、检察院代表赖建国对死者死因鉴定未按照“渝检(监)[1999]16号关于印发《关于处理在押人员死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办事(包括未即时尸检,故意讹诈家属支付尸检费用,故意支开家属参加尸检,强行火化,不让亲人告别等等)。
3、死者在“324医院”的病历原件至今不给家属,而抢救当晚,却让家属自己掏钱买药,并告之不得摄像、拍照(包括死者女儿在殡仪馆见母亲一面时,也被一再警告不准拍照、摄相。)
4、在家属强烈要求下,给看了一眼[1999]16号文件,却不准复印。
5、病历明明在赖建国手中,江北区检察长张青却支使去找解放军中心324医院。而11月16日去问了该医院,医院吴主任说应该在管教手中。
6、[1999]16号文,由重庆市公安局、法院、司法部四个部门联合制定,而江北区检察院检察长张青却一口否定,说:“他们没有这份文件。”江北区人大常委杨某(男,四十岁左右)却让我们找他们提供,说这是我们的正当权利,他们应该提供该文件。这种矛盾让家属费解。

据有关人士透露,周成渝在女教所内曾被强行用药,而所用药物却属禁止混合使用药品,这让人怀疑:到底是医疗事故还是借题发挥,人为的用药谋杀?

责任人:

重庆市江北区女子劳动教养所四中队 张队长(女,四十多岁),苏畅(女),吴小川(女,二十几岁,警号是5032100),杨管教(女,四十多岁,警号是5032015)。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驻少管所三级助理警官赖建国,男,约三十几岁,瘦个儿。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李政华科长,男,四十多岁左右。
重庆市江北区女教所庞政香,女约四十几岁,矮个子,稍胖。
中国法医学会会员: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漆明安(法医)男,约四十几岁。
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检察长张青,女,约三十几岁。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