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焚”假案和恶报:11吨剧毒氰化钠流入河南洛河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1年11月6日】(中央社台北三日电)一日下午,十一吨剧毒品氰化钠流入河南洛河,洛河河水氰化钠含量立即超过标准三百倍,受污染的河水以每秒钟三千立方公尺的流量顺流而下,严重威胁洛河沿岸数百万民众安全。

氰化纳毒性极大,常人误食零点三克即可致命。十一吨氰化纳流入河水,非同小可。事故发生后,据新华网报导,中共洛阳市委和市府紧急动员,出动数千人赶赴现场,在洛河宜阳县甘棠村段和洛宁长水乡长水大桥,建了两道临时堤坝,向河中撒石灰、漂白粉,以防被污染的河水进入市区。但已有家畜中毒死亡、村民中毒,只是据称还没有发现人员中毒死亡。

报导说,此事发生在十一月一日下午二时,洛阳市二运公司的货车,从偃师一家化工厂前往洛宁一个金矿运送氰化钠,途经洛宁县兴华乡窑子屯村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货车从路边翻入离涧河不远的沟壑中,车上装载的十一吨氰化钠便顺著涧河一直流入洛河。

事发后,肇事司机没有报案,反而逃之夭夭,直到下午五时,兴华乡政府因为出现牛羊中毒才发现灾情,并向上汇报。

由于事关重大,洛阳市政府立即向当地军队求助,由济南军区指令洛阳军分区派兵前往宜阳县甘棠村,与当地人员协同筑坝,好让消毒人员把消毒剂倒入洛河水中。

目前警方已拘留包括肇事司机郭某在内的六名涉案人,进一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事出有因,绝非偶然。让我们看看河南各级政府官员在迫害法轮功问题上都干了什么:

2000年圣诞节洛阳大火惨案发生后,河南省委、省政府不思己过,却企图以陷害法轮功向江泽民献媚来立功补过。不久就发生了骇人听闻的“天安门自焚”事件。“自焚事件”的主角是来自河南开封的刘春玲。

2001年2月4日,华盛顿邮报在头版发表题为《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当众自焚的动机乃为加强对法轮功的斗争》的惊世调查文章,向世界提供了包括以下几点在内的事实:刘春玲不是开封本地人,生前在夜总会靠陪吃陪舞谋生;刘春玲曾不时殴打老母和幼女;从来没人见到刘春玲练过法轮功。

今年5月份,在邪恶势力的操纵下,人间败类再施丑恶伎俩,编造了一部诽谤大法、诬蔑师父的河南豫剧,并由开封市豫剧团和开封县豫剧团两家分别在河南各地演出,并计划去北京上演。据悉,豫剧团成员已遭现世现报。豫剧团团长刘志旺病倒住院,剧团成员在演出后,出现了身体难受,喉咙痛等反应,主要演员无心再演。

河南省许昌市省第三劳教所是河南省集中非法关押男性大法弟子的场所。目前仍非法关押着一百多名大法学员。对坚持信仰的大法弟子,劳教所施行“联保”制,即利用犯人24小时看管大法弟子,不准相互说话、炼功,如有违反就对负责看管的人实行惩罚,看管的人因害怕挨罚、挨打,就采取种种强制手段限制大法弟子。而且还不允许大法弟子与家人见面。

2001年3月21日,劳教所开一个诽谤大法的大会,十几个坚定正念的大法弟子只因喊了一句“法轮大法好”,即被劳教所所长指使犯人打得死去活来,有的大法弟子被打昏了,犯人还在打。此后,劳教所还召开什么“表彰”大会,给那些打人凶手减期。而且为了掩人耳目,所有报送的材料均不写事情经过,还谎称“制止扰乱秩序”。坚持真理的、善良的好人被抓被打,恶人被纵容、奖赏。

在一次绝食抗议中,劳教所指使犯人对大法弟子进行野蛮灌食,一个大法弟子善意的劝告他们不要这样对待善良的大法弟子,并正告它们这种迫害迟早会被世人知道。一个恶警竟扬言:“知道了又怎么着?这不正好给我们做广告?”

明慧网2001年5月3的日报导《河南镇平县不法之徒酷刑折磨大法学员、强暴女学员》 中说:“河南镇平县候集镇自2000农历12月腊月初二起对于法轮功学员,不论是否表过态,以县领导与大法学员谈心为由强行抓走12名学员(其中一名已劳教)。他们被非法关押在所谓的“学习班”(镇政府对门)遭受非人折磨,现已达4个多月,仍未释放。

这些大法学员自从被关入非法的“学习班”后,几乎天天饱受辱骂,拳打脚踢。特别每天晚上,约11时到次日凌晨3时,镇政府干部及其雇佣的流氓打手,把电灯关灭,或集中到小院内或在室内肆意辱骂殴打大法学员。有的大法学员未来得及穿衣服,就被强行拖到院内,时值数九寒天,暴徒们逼迫大法学员跪下,让他们双手和头紧挨地,对他们进行拳打脚踢,扇脸。学员们的手和脸把地面冰雪都融化了。暴徒们连女学员和年龄大的也不放过,有一位50几岁的大法学员,遭到几个年轻人殴打达3、4个小时。次日清晨,看见他浑身是泥巴。在这种情况下,大法学员每天晚上不敢脱衣服睡觉。

姚金波(现任镇政府书记)带头辱骂大法学员,他曾经殴打一名60多岁的男学员。王奎(原镇副书记,后调到另外的乡提升为乡长)更是多次辱骂殴打学员。阎中保(现任该镇综治办主任)为了随时闯入学员住室,把门上原来暗锁撬下,以方便随时殴打学员。某日下午,他带领一国家干部(身份不明)声称是南阳地区的领导,把学员们在楼上打后又拉到楼下打。当天晚上又领数人前来殴打,他们用树条专门抽打学员的耳朵和脸部。

其中一名女大法学员二十五六岁,正规大学毕业,任某乡初中英语教师,与其丈夫(同校毕业,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关押到“学习班”后,受尽屈辱折磨。某夜约凌晨1时她被强行拖到门外(灯已全部关灭),被一流氓侮辱强暴,其他大法学员此时正在遭受殴打。-连几天该女大法学员及丈夫抗拒进食,镇领导置之不理,照样我行我素。后“学习班”一值班人员醉酒后不知从何处无意拿来一木杠,男大法学员叫女学员们用来顶门。流氓用脚踢门,女学员用身体压在木杠上阻挡他们进入,这恶性事件发生后,大法学员们的亲属把情况反映到县里,农历腊月二十二,县领导周明军(现任县委书记)、权长喜(县政法委书记)等人,开了6辆车来到“学习班”了解情况。这一天“学习班”门前大法学员的家属亲人约50~60人,十分气愤,加上前来围观的群众100多人。群众义愤填膺,大法学员把真实情况进行大胆揭露,县领导迫于压力,被迫表态不许打人。”详细情况还可参考明慧网4月16日《河南省镇平县候集镇女性学员遭强暴》。

但犯罪者并没有被追究,犯罪流氓至今逍遥法外。天网恢恢,人不治天治!

河南不法官员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行必将受到神的惩罚,随着迫害的升级,更大的灾难还在后面,天理不容啊!但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一些人面对这些铁的事实,仍然相信中国大陆媒体对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诬蔑,对法轮功采取反对甚至敌视的态度,满脑子都被灌注了对法轮功的谎言和诬蔑之词,这些人如不及时醒悟,在不久的将来也会象这些不法官员一样在各种常人社会的形式中被历史淘汰掉,危险至极呀!伟大的师尊在《在欧洲法会上讲法》中明确阐述到:“天要报应人的时候,人就认为是自然现象。”“人就不把这些现象当做是神在警告人”。

众生,深思吧!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