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是修炼人,还存有没有修好的人的一面,也正因为如此,人间的邪恶才能够对我们加以迫害。也就是说,我们人的一面和那些邪恶的人同处一个空间,和他们有着许多共同的语言,我们认同它的说法时,它能听得懂;我们驳斥它的说法时,它也能听得懂。为了让它们张口结舌,理屈词穷,被动挨打,当场出丑,有必要使用一些与它们能够沟通的语言揭露他们。因为真理在我们这里,它们掌握的是权而不是理,在一个特定的时期、特定的环境中权大于理。但在无限长的历史长河中与无限大的宇宙空间中,理永远大于权。当前在中国,大法与大法弟子所遭受的迫害是旧势力利用败坏了的生命施加的。他们所编造的歪理邪说在常人社会也站不住脚,按它们平时奉行的原则也不能自圆其说,真真是矛盾百出,荒唐可笑。常人为了明哲保身,可以装聋作哑;我们修炼人,特别在它们用不讲理的手法迫害大法时,就得和它们较个真。不能逆来顺受。我们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就是要和不讲理的人讲理,讲清了就有人能得到挽救。既然州官可以放火,百姓就可以点灯,这也符合常人这一层次的法。即以其人之矛刺其人之盾,让它们活现活报。我曾多次采用人的方式做正法的事,我认为效果还是不错的。
师父在《建议》一文中说,“那些所谓的做转化工作的也是被蒙蔽了的人,为什么不反过来向他们揭露邪恶、讲清真相呢?”。每当那类不速之客来家里“帮教”或“转化”我,为我“洗脑”时,我就不失时机地转化他们,如:
1 他们说,“法轮功是X教“,我就说“我们的师父并没有自称教主,也从未让学员对他搞崇拜”。“那敛财呢?”“我当过辅导员,别人没向我敛过财,我也没有向别人敛过财,我不知道法轮功是怎样敛财的。别说我们师父并不富有,就是富有跟敛财也扯不上关系。世界上拥有一些财富的人很多,包括你我,那你能说我们都是敛财所得码?”
2 他们说,法轮功不但是X教,而且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有夺取政权的野心。我说,人所共知,法轮功修炼者志在天国,而党和社会主义活动的场所只限于地球,天国和地球井水不犯河水,何矛盾之有?而且要夺取政权,一要有纲领口号,二要有武装力量。我们说过反对XX党一党专政了吗?我们有一枪一棒吗?就凭盘腿打坐就坐出天下吗?谁不知道我们炼的是内修功法,连武术气功都不会的,这顶帽子扣不上。
3 他们说,法轮功被国际反华势力利用了,破坏社会稳定,安定团结。我说,谁是反华势力我不知道,自己迫害自己的人民,让国际说出话来,还觉得很光彩吗?安定团结被破坏能怪法轮功吗?“哪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是颠扑不破的真理,要想解决法轮功问题就得釜底抽薪,停止迫害法轮功,反之,如果用加大打压力度的方法去解决法轮功问题永远达不到目的。
4 他们说,从天安门自焚事件看法轮功是多么残忍,连十来岁的小女孩都不放过。我说,天安门自焚事件本身十分残忍,十分荒唐,但这决不是我们师父导演的。我们师父明确告诉我们,自杀是杀生,是有罪的。「转法轮」第七讲有一节专论杀生问题,一看就明白,所谓说我们师父叫弟子自焚的话不知出自谁的哪本经。
他们说,大法经文中所说的“圆满”呀,“飞升”呀,“放下生死”呀,就是煽动自焚的明证。
我说,“圆满”是佛家语,佛教使用已2000年了。“飞升”是道家语,讲的是一种功能,道家也用了上千年了。他们说这些词无罪。那么我们一说怎么就会导致自杀呢?这不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吗?“放下生死”不过是为了真理不怕牺牲而言,这本是一种崇高的道德品质,不怕死不是让人去死。再说,古往今来,许多仁人志士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事迹惊天地泣鬼神,永为后人缅怀景仰,他们是为了正义之事而视死如归的,他们的死重于泰山,决不是轻生,诬蔑这些人是对历史的不负责任,是罪恶,妄图用这种手法对我们师父栽赃陷害是徒劳的。
5 他们说,法轮功学员被抓,被判,被关,都是触犯了刑律。我说,什么触犯刑律?宪法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凡属不符合宪法精神的法律本身就是非法的。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不许修炼法轮功本身是侵犯人权,天安门广场打横幅不过是言论问题,你说法轮功是X教,我说法轮大法好,见解不同,可以自由表白,根据国际人权准则,何罪之有?
中国现行的法律不是为了保护人民,而是为了当权者迫害人民找借口,只要领导人需要,便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对于法轮功,99年6月份两办文件明白昭示世人,人民可以自由炼功,背地里执行的却是秘密文件,指示公安人员打压法轮功,老百姓把这叫做“外松内紧”已是公开的秘密。一个政府这样表里不一,出尔反尔,朝令夕改,怎能取信于民呢?
以上所说,不过是随手拈来的几个例子。其实邪恶强加给大法的所谓罪名都是伤天理、悖人情的,没有一条能站得住脚,所以对于每条谬论都可以驳斥,都必须驳斥,旧势力安排了人间败类的丑恶表现,人间败类依仗着旧势力的支持有恃无恐,对于二者,我们要同时运用神的一面的威力和人的一面的智慧双管齐下地去暴露它,制止它,让它在世人面前早现原形。
师父早就告诉我们了,“害怕叫人清楚真相的是邪恶而不是大法弟子。”(《建议》)。
区区管见,不敢自恃,特就正于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