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曼和里奇只是做了他们的工作,但这类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时比较复杂。星期二有超过一打的外国记者在天安门广场上。经由电话及互联网,他们得到法轮功追随者的消息,亦即这天下午在广场上会有“重要的事”发生。由于北京的审查法规定每次调查采访皆需登记,所以世界媒体以游客的身份聚集在广场上。当示威者几分钟后被带走时,记者们才渐渐离开广场。
对于在中国的记者来说,这样的条件是平常的。虽然中国在经济上开放,但是对新闻审查制度至今没有改变。根据外国记者须知,每一次采访都必须在外事局事先登记。如果记者在国内旅游,也必须事先得到官方同意,还得有指定人员陪同,但是陪同人员的费用必须由记者支付。这几年来虽然对一些规定有点放宽,但对被北京打上X教的法轮功这样敏感的话题,记者们还是感受到了(江泽民)政府的权威。
尼曼和里奇曾于星期二和请愿者一起去了警察局。在那里等待的是记者们熟悉的面孔,他们就是每半年发放延长记者签证的官员。这些官员对他们进行了审问。说话的语气虽然还客气,但是很肯定:尼曼和里奇作了“非法的调查采访”,因为他们没有事先登记。当里奇提醒说,他们既没有采访也没有拍照时,一个警察回答说:“就仅仅因为你们在现场看热闹,就已经违反了规定。”ARD德国第一电视台通讯员尼曼在广场上用手提摄像机拍摄了现场,所以星期三他和德国大使馆的新闻专员一起被提名到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张某说他“煽动混乱”,还说西方媒体和法轮功运动“同谋”。显然同谋者已经混入中国官方的宣传媒体,官方的中国日报在星期三头版报导了法轮功人员被抓的信息,是否这些新闻界同事们事先取得了官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