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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陈爱忠被唐山第一劳教所虐杀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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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1月15日】我叫陈淑兰,是一名大陆大法弟子,今年35岁,出生在河北省怀来县北辛堡乡蚕房营村。我们全家六口:父亲陈运川(63岁),母亲王连荣(60岁),大弟弟陈爱忠(34岁),二弟弟陈爱立(34岁),小妹陈洪平(31岁),加上我十岁的女儿全部坚修大法。

自1999年7月22日以来,我们全家多次进京上访,到天安门和平请愿,受尽折磨和严刑拷打,用生命来证实大法,被多次非法关押,全家被当地政府中的邪恶之徒勒索财物总计达二万四千多元。现在父亲和二弟被非法判刑两年,关押在河北省张家口大唐湾监狱,小妹被非法关押在河北保定高阳劳教所,母亲自2001年元旦进京正法至今下落不明,我现在也被迫流离失所。大弟弟陈爱忠被非法判三年劳教,于2001年9月12日被送到河北省唐山第一劳教所,8天后,也就是2001年9月20日下午被劳教所迫害致死。

弟弟陈爱忠自1998年开始修炼大法,历经99年4.25上访,7.20进京,半路被当地政府截回,在怀来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天后,被接到北辛堡乡乡政府受到邪恶之徒的严刑拷打,最后每人罚款500元,才放人回家。

99年10月13日,弟弟陈爱忠来我家看我(我现在住在北京昌平,属北京户口),被河北省怀来县北辛堡乡乡政府及派出所强行抓回,同时从我家抢走九千元钱。陈爱忠被送往怀来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月后,无罪释放。

99年12月28日,陈爱忠与全家人一同进京上访,再次被抓,受尽折磨,被当地政府接回后,先是被非法拘留15天,后又转为长期收容,这次被非法关押长达十个月之久。全家人开始抗议,他绝食绝水到第九天,被无条件释放。

2000年10月27日全家人再次进京,为了摆脱当地的跟踪,监视,绕道步行,一路上跋山涉水,风餐露宿,行程近100公里,历时三天到达天安门广场。被抓后,陈爱忠被拉到宣武区看守所,因不报姓名,地址,被严刑拷打,受尽各种折磨,后被当地政府认领,带回怀来县看守所。他们一直抗议,绝食绝水。当时当地气温已是零度以下,邪恶的公安局长徐维国下令不给被褥,让睡在水泥地上,还对大法弟子说:你们爱吃不吃,死了也白死。一直绝食到第19天,陈爱忠已生命垂危,才被恶警送回家。

2000年11月21日,我们姐弟四人一同坐车去朋友家,半路被截回。大弟弟和小妹被强行送往看守所,小妹为了不被邪恶带走,跳下疾驰中的警车,摔成重伤,半个身子不能动。大弟弟被送往看守所后,被绑在十字架上,受尽各种折磨与摧残,全身是伤,致使看守所上级领导来检查时,看守所的恶警怕领导看见不好交待,临时把他藏到看守所外边的一个地磅房里。晚上,牢头又将陈爱忠按倒在地,用绳子绑在木板上,用脸盆往他脸上泼水,第二天临走前还给他往身上浇水。晚上6点多,因大弟陈爱忠和小妹陈洪年两人伤势很重,生活不能自理,看守所的恶警才把他俩又送回家。

2001年元旦,我们全家又一次进京正法,大弟弟陈爱忠被非法关押在东北旺派出所,因不报姓名、地址,被打、被电、扒光衣服铐在树上被冻一个多小时,脚下的雪都被融化成水坑,后又被送往海淀区派出所,犯人对他进行非人的折磨,用牙刷把儿把他十个手指缝全部拧破,名为“开锁”,然后将他埋在后风圈的雪堆里,最后致使他两腿失去知觉,不能行走。在海淀区看守所,他一直绝食绝水抗议到第9天,被当地政府接回,抬进怀来看守所。先被非法判劳教两年,送往张家口市劳教所,那里不收,又拉回怀来看守所,后又非法改判劳教三年,2001年9月12日被送往唐山第一劳教所。

2001年9月21日下午1点多,怀来县“610”的杨XX、北辛堡镇镇长姚XX、派出所教导员王X等一同来到昌平我家。姚XX说:“唐山劳教所给怀来县委610来电话已三天了,说你弟弟病得很厉害,你去不去看看。”我说:“去。”心想平时无论是劳教所还是看守所都不允许法轮功亲属探视,今天主动找上门来,一定有问题。路上姚XX多次说我大弟弟(陈爱忠)身体不好、肾衰、尿血等等。4点之前一到唐山劳教所,他们就马上和劳教所的领导开会,让我在楼下等着,直到6点多他们把我带进会议室。劳教所专管迫害法轮功的副所长说:“你弟弟陈爱忠来时身体不好,在怀来看守所已绝食两天,到这里仍然绝食,给他灌食,他不配合就给他输液,但输液维持不了多久,19日下午送到唐山人民医院,在路上陈爱忠又吐,20日上午身体恢复正常,可下午就不行了。当时就给他把身体洗干净,换上了新衣服。”我当时不敢相信弟弟的死,对他们说:“我弟弟曾在怀来看守所绝食绝水19天,同样拒绝插管灌食、拒绝输液被送回家,身体很快恢复正常。真修大法弟子身体没有病的。”

我心想一定要将邪恶曝光,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们的邪恶。副所长问我:“你有什么条件和要求。”我提出三个条件:第一给我弟弟照相;第二请法医鉴定;第三把他来到这里的详细经过写成书面材料给我。副所长当时一口答应。晚上8点多,副所长让我先看看弟弟的遗体。到了太平间,我见到了躺在冷藏柜中的大弟弟陈爱忠最后一面。当时我虽然很伤心但心里很平静,弟弟的遗体显然被整理过。戴个黑帽子,穿着新衣服,脸白白净净,嘴唇有血,眼角湿润,双耳肿大黑紫,右耳孔用手一摸全是血。我突然一把把他的上衣拉锁拉开,只见他左胸上方有一条长10公分的伤口,我问这伤是怎么回事?副所长连忙说是医院抢救时划的。又看见双肩至后背大面积淤血青紫,我问这又是怎么弄的?副所长说:“原来就有的。”我说:“不对,我最了解我弟弟,他身体上什么都没有,一定是打的。”我还没来得及看别处,他们就着急让我走。我要求当时拍照,副所长说等明天。我怀疑他们对弟弟的遗体再做手脚,便要求守着,被他们硬是连扶带拉、连说带骗地往出走。听到身后还有人在跟太平间工作人员悄悄说着什么,我回头一看,他立即躲开。我当时揭露他:“在说什么?”恶人们都慌了,恶警(警号1350147)急忙把我推出太平间大门,立即关门上锁。我对怀来杨XX和姚XX说:我要把我弟弟身上的伤、耳朵上的血,当着所有恶人的面写出来,免得明天被他们处理完以后不承认。他们不同意,把我送到招待所,所有邪恶之徒都一起吃饭去了,只派恶警(警号:1350020)张XX和(警号:1350064)于X监视着我。一会儿警号为1350147的警察来给我送饭,对我说:“你弟弟来时身体检查正常。有病的劳教所不能收。”显然和副所长所说的“你弟弟来时身体不好,在怀来看守所已绝食两天”相矛盾。因为他当时没参加他们的密谋,无意中说出了真话。怀来县的几个邪恶之徒酒足饭饱之后,来到我房间,杨XX酒后吐真言:“你弟弟在这里绝食,给灌食时不配合,用牙把管咬住,身上的青紫是他们在强制灌食时给弄的。”一边说一边比划。我一惊,他马上意识到自己的失言,立即改口说:“这都是我想象的。”

第二天上午十点左右,我与邪恶之徒来到了劳教所会议室,劳教所副所长刚要说话,被怀来610的杨XX打断,他说:“给尸体拍照是违法的。”接着劳教所大队长也说给尸体拍照是违法的,又说让我把弟弟的事处理好等等…杨XX还威胁说:“你不听我的,我们不带你回去。”我说我自己会回去,我要求法医鉴定。他又说:“请法医如果因病死亡,一切费用全部由你支付。”副所长也说:“为抢救陈爱忠,我们劳教所也花费了一万多元,全部应由家属承担。”我说:“我弟弟是被江泽民害死的,他下令打死白打,死了算自杀。”我又问副所长:“昨天你不是答应了给我弟弟拍照,今天怎么又变成了是违法的?”他们又继续骗我:你先在协议书上签字,然后再提条件。我一看协议书,大概内容是:陈爱忠因病,呼吸系统微弱,肾衰竭属正常死亡,全部费用应由家属承担,但由于家庭困难,由劳教所替家属支付。我说:“协议书上的内容写的不对,我弟弟人好好的来到你们这里,仅仅八天时间就被你们迫害致死,一切费用应有你们负责,我拒绝签字。”副所长说:“只要你签字,什么条件都答应你。这份协议是我们经过反复推敲才打印出来的。”一句话道出了他们在捏造这一事实。恶人还在狡辩,我进一步揭穿他们的阴谋,揭露天安门“自焚”事件真象,并大声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这些邪恶之徒呆呆地看着我。

我还是要求照相,等见到照片再提签字的事。劳教所副所长说:“我退席了。”这时怀来610的杨XX让其他人也都回避后,对我说:“你不签字,你弟弟的事照样处理。我知道你照相的目的是准备上明慧网,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急忙把那份协议书抄写下来。他马上害怕起来,把劳教所的邪恶又叫进来,当众对我说:“把你抄的掏出来!”我毫无畏惧地说:“你们谁敢从我身上掏走一个纸片?!”副所长马上说:“那算作废!”我问副所长:我弟弟穿的新衣服是谁买的?他说是队长王玉林掏自己的钱买的。此前一警察告诉说我弟弟被害的经过队长王玉林最清楚。他也许是做恶心虚吧。

邪恶之徒们中午吃过饭,下午又一个个轮番攻击、欺骗我,想方设法让我在协议书上签字,我坚决不签,直到晚上8点,才离开会议室,回招待所。走出大门时,我发现劳教所和司法局的都在那里,局长跟一直负责监视我的两个女警悄悄说了几句。

第三天早上7点左右,警号为1350147的警察神秘地把警号为1350020的警察叫出去两次。7点多,怀来姚某对我说:走吧,我们上劳教所去。走出招待所,我一看没有劳教所的车,知道他们在骗我,上了车,我说:我要回家。邪恶们哈哈大笑,说:我们就等着你这句话了。

到了昌平,怀来县610的杨XX假装问我:“昌平县政府在哪儿?我找个同学。”我介绍给他,到了政府大院,他拿着公文包上楼去了。我当时感到事情不妙,对姚XX说:“这儿离我家不远,我自己走回去。”他不让我下车,我让他开车送我回去,姚说不行,等杨一会儿回来。我让他给杨打电话催他快一点儿,姚怕我看出破绽,说他也上去看一看。去了很久也没下来,这时昌平金属公司(我丈夫所属单位)黄经理和物资局王书记进了大院。我已下车,王书记冲我气呼呼地说:“你怎么又闹事去了?”我说:“我没闹事,是邪恶之徒把我弟弟迫害死了,让我在协议书上签字说因病死亡,我拒绝签字,他们就把我拉到这里来了。”怀来的王XX连忙说:“她没闹事,是我们把她拉走,又送回来了。”物资局王书记问:“他们在哪儿?”我说在楼上610办公室。我又等了很久,还不见人,就冲上6楼610办公室。进到里屋,看到工作人员正在打印我弟弟在唐山被迫害的假经过。怀来的两个邪恶之徒见到我大吃一惊,问我怎么上来了?昌平派出所干警让我赶快出去,在外屋等着。我意识到是邪恶怕我把事曝光,让世人知道,想通过昌平县政府把我送到劳教所借以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但最终因没有法律依据由昌平派出所、金属公司、物资局有关人员及怀来的几个邪恶之徒一同把我送回家。后来,昌平金属公司副经理又威胁我说:“你弟弟的事不准上网,一旦我们发现你上网,肯定抓你。”可见他们害怕至极。在从21日到23日处理整个事件过程中,我一直没吃没喝,绝食抗议,不配合邪恶,有力地震慑了恶人,揭露了邪恶。

弟弟的遗体没有经过家属同意,在没有签字的情况下,据他们的人说准备在23日下午强行火化,没有任何法律手续。骨灰盒现已被怀来县邪恶派人取回,存放地址不详。

唐山市第一劳教所就是这样把一个坚定的大法弟子在短短八天内残害致死的。为掩人耳目、制造假相,与怀来县的邪恶之徒共同密谋,企图掩盖真象,害怕让世人知道。

唐山劳教所的恶警邪恶至极,对拒绝放弃修炼的大法弟子,不惜迫害致死。又一个“坚修大法心不动”的大法弟子在2001年9月20日下午被迫害致死。

善恶有报是天理,所有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打人凶手、杀人犯必将得到应有的报应,在地狱的极度痛苦中无休止地偿还其罪恶。无数大法弟子用鲜血和生命定会唤起世人的觉醒,别再受江氏集团的蒙蔽了,法正人间的日子就要来到了。

受害者家属、大法弟子:陈淑兰 2001年10月25日

***

犯罪恶人榜:

唐山劳教所:副所长:警号1350021
大队长:警号1350021
恶警:张XX 1350020、于X 1350064、1350147
队长:王玉林
处长:李卫东
怀来县610办公室:杨XX
北辛堡镇政府:镇长:姚XX
北辛堡派出所:教导员:王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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