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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议员给法轮功学员的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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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0月9日】

2001年9月17日

亲爱的黄女士:

谢谢您就中国(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一事跟我联系。我很高兴收到您的来信,并珍惜给您回复的这个机会。

您也许会有兴趣知道议会188号决议已在众议院提出。议会188号决议谴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法轮功精神运动的镇压。法轮功,一种结合佛道思想的精神修炼,在中国及其他地区吸引了数以百万计的人习炼。从这个功法今年(译者注:应为1999年)7月被禁以来,成千上万中国各地的普通公民由于拒绝放弃炼习法轮功而被投入监狱。有很多可靠的报导显示,被拘禁的学员受到酷刑和非人的折磨。

对法轮功的镇压是野蛮和有系统的。针对北京政权的这种对基本人权的进一步压制,议会188号决议表达了众议院的共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应该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和其他宗教信徒。这个议案表达了我们的看法:美国政府应该使用各种适当场合要求中国遵守其宪法,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并允许他们追求他们的信仰。

这个议案已在委员会获得了通过,最近应该会提交给众议院讨论。请注意,我会向我的同事们转达您的想法,并且在我对此议案做出决定时,我会考虑您的意见。

再一次谢谢您跟我联系。请继续就您关心的任何问题与我联系。

诚恳的,
吉姆.吉本斯(Jim Gibbons)
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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