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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现行法律看广西百色市公安局迫害大法弟子的违法恶行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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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0月29日】江泽民集团自99年7月开始镇压法轮功以来,为了从法律上寻找镇压法轮功的依据,于同年10月通过人大制定了反X教法。这里姑且不论中国宪法规定给予公民的公民人身权利受到侵犯,仅以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等有关现行法律来分析那些恶警们在“610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是否真正的依照中国的现行法律来执行法律了呢。通过广西百色一地的事例来说明大陆公安是如何“依法”执行公务的。

一、通过非法手段收集所谓“证据”来迫害大法弟子

《刑事诉讼法》第43条:“……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第265条也规定,以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从下面的事例来看,恶警们又如何依法执法呢。

1.百色市公安局一科毛爱发在收到大法弟子未署名的修炼心得体会的信件后,就跑到写信的大法弟子的住所说:你们写这样的信,本来是要抓你的。如果你们敢署上你们的真实姓名,就可以不抓。因此,有两名大法弟子在给市公安局反映真实情况的信件署上自己的真实姓名,结果恶警以此做为证据,未经任何审判便判处这两名弟子劳教一、二年。

2.市公安局的恶警为了收集证据,可谓是费尽心机。为了收集被非法关押大法弟子的“证据”,竟不惜伪造某位大法弟子的笔迹去引诱、哄骗其他不明真相的大法弟子,说什么某位大法弟子已经供出了你们,并写了字条让你们也承认,只要你们按照公安说的意思承认后,把情况弄清楚后就可以放人回家等等。结果有一位大法弟子因此而被非法送去劳教一年半,后来为了请功,扩大事实,又以有组织犯罪的罪名执行逮捕,要进行所谓的审判,后由于证据不足无法起诉,在“610办公室”的干涉下,又把该大法弟子送去劳教两年。

3.在明慧网大量揭露恶警们对大法弟子实行酷刑时,百色市公安局有干警去找大法弟子说,我们是文明执法,没有打过你们吧。且看他们又如何文明执法呢。去年10月中旬,陈压西等三名恶警提审某弟子时,用手铐把该大法弟子双手铐在办公桌旁,不能坐,不能站,并且两天两夜不给吃饭、睡觉、上厕所。而这种48个小时不给吃饭、睡觉的“文明执法”许多大法弟子都亲身体验过。

4.许多恶警竟不知《刑事诉讼法》里规定有“沉默权”,在传讯中竟还搬出文革中常用的老办法。当我们有些大法弟子指出恶警这些行为是犯罪时,这些恶警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便说该大法弟子是顽固分子,非法把该大法弟子送去劳教两年。

二、违反法律程序,迫害大法弟子

《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三章第12条规定:“对需要劳动教养的人,承办单位必须查清事实,征求本人所在单位或街道组织的意见,报请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做出劳动教养的决定,向本人和家属宣布决定劳动教养的根据和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30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捕的,应当立即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143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第75条规定,对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百色市政法系统自去年10月份以来为了镇压讲清真相的大法弟子,扩大他们镇压大法的战果,在明知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先后逮捕了八名参与讲清大法真相的大法弟子,非法关押在百色市看守所,其中有两名大法弟子被拘留超过三个月后才进行逮捕,有4名弟子被非法送去劳教营后又从南宁拉回执行逮捕。经过将近一年的反复搜集“证据”,还是无法搜集到他们认为的定罪标准的“证据”。通过法律程序来镇压大法弟子的手段不得逞后,如果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们就应该宣告大法弟子无罪释放。但是恶警们在未告知家属和单位的情况下,于今年7、9月份先后把5名大法弟子在未经任何审判非法判处二至三年的劳教,而且都是当天宣布当天就送去劳教营。还有3名大法弟子关押在百色市看守所,到现在未见起诉至法院。

三、通过非法传唤、搜查迫害大法弟子

《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自99年7月以来,许多大法弟子的私人住宅都被公安部门非法侵入进行非法抄家,特别是逢年过节,政府有什么重大活动,公安部门随意拘传、查抄大法弟子的事便是家常便饭。

今年9月国庆双节前,外地某大法弟子到百色探望女友,借宿于百色某大法弟子家中。9月30日晚大约9点钟被公安局、政法委等有关部门二十多人全副武装、荷枪持弹闯入大法弟子家抓捕该外地弟子。此后,受此事牵连的三名大法弟子也被抓走,至今生死不明。另有两名大法弟子也因此事被传讯(其中一位被传讯时间长达13小时,另一位被迫扔下哺乳中的几个月小孩从凌晨2点钟到第二天上午10点钟)。

10月初某晚约12点钟,市公安局的陈压西(此人曾因迫害大法弟子获三等功,恶行见于《右江日报》2001.9.19)带着三名警察要搜查某大法弟子的家,由于该大法弟子不配合恶警,没有给他们开门,后来又来了三位警察,扬言如果不开门就从阳台上爬上去。由于吵闹声引来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的围观,该弟子便在阳台上向围观群众讲明真相。由于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恶警见无好处可找,最后悻悻收场,临走时丢下“等着瞧”等恶言进行威胁。

在这段时间里,还有几位弟子被抄家、非法拘传,有的弟子不配合邪恶,恶警就扬言要剪开铁门查抄弟子的家。有一些弟子一般都超过24个小时。

今年三月份“两会”期间,百色市恶警们采用欺骗的方法把十几位大法弟子哄骗到派出所问话,然后强行送到戒毒所非法拘留十几天,有的长达17天。

四、以莫须有的罪名,迫害大法弟子。

百色市公安恶警扬言,只要弟子表示坚持修炼大法,不写保证书,就可以不用任何理由就处于劳教一年以上。有一名女大法弟子春节前夕被骗至公安局,逼迫她放弃修炼,由于该大法弟子不从,恶警就把她非法关押,在关押期间该大法弟子被迫害至流产,后在没有任何证据、理由的情况下,被非法送至南宁广西女子劳教所劳教。

还有一名女弟子,以到公安局问话为由,在公安局办公楼下被两名女警连哄带骗强行送到看守所。由于该大法弟子不配合邪恶,被认为是顽固分子,因此受到恶警威胁说要扒光衣服投到男监舍。后来发现该大法弟子有身孕而被迫放人。此后,恶警千方百计找借口骚扰她,要抓她去劳教一年半。该大法弟子被迫离家出走,有家难归,至今下落不明。

百色市公安局这些邪恶的、见不得人的所作所为,目的都是通过欺骗手段,以找人谈话、讯问为由,直接闯入大法弟子家中抄家、寻找得证据后抓人。这些恶警们之所以胆敢如此做为,置法律的规定不顾,执法犯法,其实都是“610办公室”、政法委在幕后凌驾于法律之上进行操控。

不仅如此,各单位也在配合“610办公室”对本单位大法弟子进行迫害,如有某弟子初婚首孕的情况下,被单位领导以去参加所谓的“洗脑班”作为给开“准生证”的条件。有些单位甚至叫嚣着对上级领导负责,可以不惜一切手段迫害大法弟子等等。天理昭昭,疏而不漏,善恶到头终须报,不仅那些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得到报应,那些虽没有在所有场合直接出面,但在幕后进行操控的邪恶之徒也同样要承担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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