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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法弟子自述五次被关押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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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月24日】 我叫张帆(化名)是湖南省衡阳市大法修炼弟子。和全国其他大法弟子一样,在中国大陆残酷镇压法轮功修炼者运动中,我也不例外,经历了五次关押,三次抄家,多次罚款等非人的折磨,现将邪恶势力对我的迫害控告如下:

五次关押:

第1次关押:99年10月24日我与三位大法修炼者乘坐火车,怀着善心去北京向政府讲明法轮功真相,履行公民正当的权利与义务。26日上午8点多钟我们经过天安门广场时,一位公安问道:"你们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们齐声回答:"是"。于是把我们带上了警车,关进了天安门分局,下午又集中送到北京丰台体育馆,在丰台体育馆集中了全国各地数千名大法修炼者,晚上10点多钟,按40人一车,被警车送到北京市各大监狱,我被关在大兴县看守所。在这一天里,不准我们上厕所,更谈不上吃饭、喝水、我目睹一位同修提出要上厕所被公安拳打脚踢打翻在地,好久爬不起来。我在大兴县看守所关押了七天,也绝食了七天。

第2次关押:当地公安及单位得知我上北京,坐飞机到衡阳驻京办事处,把我押回衡阳市,在押回衡阳时,市局文保科强行搜身,把我随身带的三千二百元人民币搜走,马上将我又投进市白沙洲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

第3次关押:2000年3月21日,我再次上北京,申诉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同样被公安押回衡阳,在市白沙洲拘留所关押20天。

第4次关押:2000年5月21日,衡阳市公安局文保科怕我再次上北京,把我从家里抓到文保科再一次送进白沙洲拘留所关押15天。在我被强行带到市局文保科时,文保科从我家人手中拿走钥匙,打开我的家门,在我家坐班1天,在我家无人的情况下,竟然偷走了我家700多元钱。

第5次关押:2000年9月1日,因被怀疑散发法轮功资料,晚上11点多钟,市局文保科来了4个公安,把我家门喊开。强行把我从家里拖走,关进衡阳市第一看守所,刑事拘留30天。在这30天中,我想到可能会被邪恶势力打死,于是写好遗书递交给了市政府及政法委。衡阳市公安局叫我家人担保,把我保了出来,现在是保外候审。

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因为修心性作好人而被政府这样残酷迫害与镇压,我错在哪里?难道讲真话有罪吗?江泽民违背天理民心,倒行逆施,一意孤行,任意践踏人权与法律,想到自己的下场吗?

今后不管政府怎样对待我,我将一如既往修炼法轮大法,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相,尽我一个法轮大法弟子的责任,直到法轮大法真相大白之时。

有关责任单位及个人:
衡阳市公安局文化保卫科,办公电话:0734-8254256
耿科长,手机:13707344089;赵科长,刘忠保,王郴江,陈莉群等。

衡阳市公安局文保科伙同衡阳市教育系统保卫部门,对该市教育系统大法弟子施行残酷迫害,多次非法拘禁大法弟子,非法扣押财物,趁非法抄家之便,偷窃大法弟子家的钱财,以非法获取的钱奖励举报大法弟子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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