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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圳罗湖海关被拒绝入境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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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1月17日】为了参加香港举行的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1月15日晚,我在香港新机场入境,下榻在京港酒店。

香港机场入境处人员告知我,持有中国护照者,必须有第三国的签证,才允许在香港逗留数天。我持有中国护照,三年前定居澳洲,是澳洲的永久居民,多年未去过深圳。我与同伴於11日上午,购买了往返车票去了深圳。在等候验证过关时,我看到办事人员已在申请表格上盖了章,当他正准备在我的护照上盖章时,电脑突然发出了铃声。办事人员立刻放下手中的印章,骂了一声,叫来警员,然後冲出工作台追上并抓住在我前面已获过关入境的同伴,把我们二人推拉进旁边的房间,然後又推拉到一处工作台前,强行所谓的海关检查,被我们严正抵制才不敢进行搜身。过後,我们二人被隔离,分别带进不同的办公室,进行变相拘留。在这里又进行了一次所谓的安全检查,并非法取走我的录音机、手机、飞机票、笔记本,而护照从一开始就一直被扣留。

我是合法的中国公民,并是合法的澳洲永久居民,是守法的赴港人员。深圳海关入境处没有丝毫理由拒绝侨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回国。泱泱大国的海关入境处,为什麽不敢坦然面对清白、善良的回国侨胞?为什麽不敢讲出我们被拒绝回国的原因?最卑鄙的是他们变相拘留我们长达7个多小时,从上午一直到深夜,在这段时间里密谋策划对我们的迫害

深圳海关入境处,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段,用谎言和欺骗,选定深夜时分,邪恶地把我们二人秘密押解到罗湖香港海关。江泽民及其帮凶把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邪恶延伸到香港海关和移民局。罗湖香港海关也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就要我在一份已经事先设计好的表格上签名,这张表格是拒绝入境,押解出境的表格,我拒绝签名,表格无效。虽然如此,罗湖香港海关还是要对我实施搜身。当我讲明我是法轮功修炼者所以才被中国拒绝入境后,一位有良知的工作人员,才象征性地检查一下。时值半夜,罗湖香港海关出动专车,连同司机,五名便衣押解我们回香港新机场。我们长时间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与朋友失去联系。我们要求在机场内打电话给朋友,被无理拒绝。

到了香港新机场大堂,我们二人已置身在香港特区内,这是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我们理所当然受香港特区法律的保护。香港是法制的地区,我们强烈要求要在有律师的条件下,弄清事实真相,还我们公道,还我们人身自由。我们的正当、合理要求再一次遭拒绝。我们二人手挽手静坐在二楼丁区休息区的椅子上,坚决不被邪恶带走。

已是十二日的凌晨,整个新机场内人员稀少,显得格外空旷,这时20多名身著警服的男女警员蜂拥而至,有的手持报话机,围住我俩。只听一声“抬”的命令,就有至少5、6名警员上来拉手搬腿,硬把我拖拉离开坐椅,抬着我向入境处拘留室跑动,此时我高声呼喊“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法轮大法无罪”……全身奋力挣脱来抗争。我们俩人不断的高声呼喊,震荡整个新机场的大堂,冲上宵宇,也震撼着尚有良知、正念的警员的心灵。警员抬累了,把我放到地上喘息时,我立即站立起来。一声“再抬”,5、6个警员又将我拉手搬腿抬起,我被悬吊起来,而头仰後倒悬着,我仍不断呼喊。当被抬进电梯放倒时,我不知电梯是升还是降。只听一个警员朝我叫:“我数十,你不站起来走,再抬。”话音刚落,另一位警员说“十,九,八……”数下来。两位女警员把我扶起来,把外翻的衣服穿好,拉上滑落的外裤,鞋子也掉了。我被推拉进拘留室。

没有想到天安门广场上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场面,竟然会在讲法制的香港特区发生。众多警员在公众场所,对两位清白无辜、赤手空拳的老孺妇女施行暴力,这种违法侵权的迫害行为,将成为香港最可耻、最黑暗的一幕。

12日晚上,香港移民局出动众多便衣,又秘密押解我们二人登上QF128班机。强行更换机票,把我们已定的回程时间提前了三天。在此时才将护照、机票交给我。飞机降落悉尼机场前,我们被告知不可自行离坐,等候二位空姐带下飞机。当我们走出机舱口时,一位澳洲机场官员等候检查护照,确认是澳洲永久居民时,他说:“你们自由、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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