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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学员葛满珍就一假新闻给江西电视二台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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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9月24日】

江西电视二台晚间800节目组的全体工作人员:

你们好!

不知你们是否还记得,半个月前你们播放了一则关于龚千溪引起的新闻,我就是他的妻子葛满珍,同时也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晚间800节目一向是报道真实新闻的,但这次报道与我们夫妻矛盾的真相不符,失去了真实性,我想作为新闻工作人员,应当向人民群众反映真实情况,才不失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的称号,我写这封信是希望你们能了解事情的真相,不要被人利用,也不应利用其人,如果你们仅仅是针对我个人,我可以忍受,无须写这封信;但你们不应由此去诬蔑、诋毁法轮功,欺骗广大的人民群众,我想这是极不负责任的。

我在没炼法轮功之前,曾是一名4个"+"号的晚期糖尿病患者,每个月医药费300多元,还要戒口,这笔医药费对于我一个离了婚的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数目,我还有脑震荡和其它一些疾病,自修炼了法轮功后所有症状都神奇般地消失了,这是谁都抹煞不了的客观事实,周围的邻居和亲人都知道。修炼法轮功后与龚千溪结婚三年,在此之前我并不知道他曾娶过五个老婆,而且她们都是因为忍受不了龚千溪的打骂虐待而离走的。刚开始他对我花言巧语,我做梦也想不到竟被他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所欺骗。

自从与他结婚后,他就开始对我百般刁难,挨打挨骂成了家常便饭。你们知道吗?他这次打我的原因是因为我拾到了别人丢失的三千元钱而主动交还给了失主。对于我们这样贫寒的家境来说,3000元钱无疑是一笔飞来横财,但作为一个修炼的人不应当要别人的东西,要用"真、善、忍"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可我的丈夫不是修炼的人,当他知道后心里感到十分气恨,责怨我不该把钱还给失主,从此他对我越加不好了。记得那次我高烧了两天一夜,晚上两点钟左右,龚千溪唱完卡拉OK后,借我没给他煮面条为由,动手就打我,刚开始是掐我的脖子,脖子被掐得肿得很大,我喘不过气来,我当时害怕极了,于是挣扎着想脱开,家里的柜台被打碎了,他的脚被玻璃划破了,并不是你们所报道的说是我用刀砍的。他打我时,我曾几次到派出所求救,可派出所的人不予理采。龚千溪看派出所的人不管,便更加疯狂,用木棍狠狠地打我,越打越厉害,一直打得我晕了过去,两个多小时不省人事。地上吐的血被龚千溪用水冲掉了,醒来后,他还不放过我,我出于无奈,为了自卫,慌乱中顺手摸到一根木片,往他头上打了一下,谁知当时木片上有个钉子,把他的头划破了,并不是我用刀砍的。龚千溪因此恼羞成怒,往死里打我,为了逃命,我强忍全身疼痛拼命跑到了象湖派出所求救。当时指导员见状大惊,把我藏在乡政府会议室过夜,并叮嘱我说:“你千万不要回家,不然会出人命的。”当时还有一位好心的公安女干警陪我在会议室过了一夜。整个晚上我全身疼痛难忍,根本无法入睡。干警一再叮嘱我不要出去。第二天一大早我想到外面走动走动,刚出门,谁知龚千溪却拿着刀在门外等候,他一见我就要动手行凶,被指导员训住制止了。事后象湖派出所的干警到我家看了现场,还有邻居也都很清楚此事。在象湖派出所的楼上,我无意中听到了龚千溪与所长的谈话。所长说,“你把她打成这样,她娘家人恐怕不会放过你。”龚千溪说,“没关系,她们一家人都是炼法轮功的(他把我们炼功人的大善大忍之心当成软弱可欺),我还有一个战友在市公安局,我还认识郊区公安局局长。”所长说:“那你还是先和局长打个招呼吧!幸亏她是炼法轮功的,现在又正在风头上,没有人敢替她说话。”

上午在郊区公安局验伤,我前边肋骨被打裂两根,后边肋骨被打裂了一根,胸前肺部被打肿,肝部疼痛,左手差点被打断,小便三、四天带血,吐出来的痰中带血。法医说:“按你这样的伤,你丈夫最少要判三到五年的有期徒刑。”可到下午时一切都变了,说龚千溪比我的伤情更重,但不见验伤证明,并要我补偿他三千五百元钱的医药费,而龚千溪只需给我三百五十元钱的补偿。作为一个执法部门,如此惩善扬恶、亵渎法律尊严的行径十分令人费解,其中奥妙不言而喻。整个象湖知情者都知道这件事的真相,而新闻报道中有一个作伪证的人,说是我炼功走火入魔,用刀砍杀他人的。而这个人是龚千溪用三百元钱买通了一个精神有毛病的养狗人作的伪证,事后龚千溪还请他吃了一顿饭,龚千溪还叫邻居作伪证遭到了拒绝。当晚间800的工作人员问隔壁邻居的小朋友时,小朋友回答说,“不是葛阿姨炼功走火入魔,是龚叔叔经常打阿姨的。”多么纯洁、正直的孩子啊!难道你们就不动心吗?而你们在新闻报道中却只字不提。虽然群众嘴上没说,但心里已经明白,电视也只能欺骗少数人,谎言终归是谎言,其实明白真相的人还是很多的。

有人叫我到妇联去告龚千溪,我没去,因为我是个修炼的人,炼功人要重德,应当宽以待人:只希望他能悔过自新。但我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将骗局扩展到了新闻媒体,用谎言欺骗你们电台,并利用你们电台欺骗群众,同时还对法轮功进行恶毒攻击,使宇宙大法和我们慈悲伟大的师父及千百万真修向善的大法弟子遭受不白之冤,这使我十分痛心。试想;一个粒米未进、高烧了两天一夜的女人会把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打得比自己的伤势还重,这你们相信吗?他数次差点将我打死,反过来却说我炼功走火入魔用刀砍他,这公平吗?相信你们也有兄弟姊妹、妻儿子女,当他们遭受如此的虐待殴打和冤屈时,你们会怎样呢?难道说因为我炼了法轮功用真善忍要求自己,你们就可以颠倒黑自、是非不分吗?更何况法轮功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好功法。我今天给你们写信的目的,一是要告诉你们,你们也是受骗者;二是诚恳地希望你们电视台,能够澄清事实,挽回对这件事因不切实际的报道而造成的不良影响。为了正义,也为了你们电台的声誉。

此致
敬礼!

葛满珍
2000年8月24日

附:
江西电视台部分电话
总编室+867918326017
政治部+867918337896
二套节目部+867918337804
南昌市郊区象湖乡政府办公室+867916513927
南昌市郊区象湖乡派出所+867916532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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