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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是我们上诉的地方(续二)

——赵昕父母上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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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7月8日】 经过6月30的无效奔波后,7月3日赵昕一家又开始了艰苦的上诉。赵昕的父母、妹妹及律师一行四人来到了海淀区检察院,递上控告状,接待人(一位姓张的处长)又说不受理,其理由与上周五一样,让其家属提供具体被控告人(值班警察)的姓名。后又提出不接待律师。他们一行四人只好来到二楼的律师接待处,办公室的接待人员说不了解情况,只负责转交材料,转达意见。家属见状,无奈离开。接着,他们又来到海淀区公安局,准备递上控告状。谁知刚一进门就被告之让他们去信访办,于是他们只好又到信访办。信访办说不是他们的事,不予以受理,于是他们又重新回到公安局,找到了公安局纪检处,见到了纪检处的张书记。

张书记听取了家属的意见,态度很好,表示已知道此事,将进行调查了解。并以党性表示会查明此事的真相,还家属一个公道。当家属提出因状告对象为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担心会被报复,张书记表示不会,若家属遇到无理骚扰,他可负责。同时,他也表示此事应是检察院负责的事,若检察院能立案调查最好,因他们属于一个系统的,应避嫌疑,但若检察院不立案,他们可负责调查此事。

下午,一行人又来到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接待人员说已接到传真,正将此事告之检察长,让回去等通知,根本不予以正面接待。后来,他们又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又让他们找第一分院。于是,他们又再次回到第一分院,此时天正下着雨。进去后,接待人员听取了赵昕家属上诉的经过,认为此案应由海淀区检察院受理,若海淀区检察院不受理,应写出书面不受理的原因。不久,一姓范的处长出来接待,听完了家属的反映后,他表示对此事已经了解,海淀区检察院已向他们作了汇报,同时认为海淀区检察院不会弄假,让他们按司法程序办理。若海淀区检察院不受理,可提起复议。但他表示海淀区检察院也可口头拒绝受理,与先前的接待人员口吻不一致。又说手术前已对赵昕作了笔录,而此事赵昕家属从未听说过。

从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出来,一天又过去了。一次次奔波劳碌没有结果,赵昕的父亲由于深受打击也病倒了,全身哆嗦,发高烧近40度,被送进304医院,两天仍未退烧,每天在工商大学医务所打点滴。赵昕的母亲与妹妹每天轮流照顾赵昕及赵昕的父亲,双重的负担已把她们娘俩儿折磨得疲惫不堪。

奔走了几天,四处碰壁,赵昕家属没想到在国家大力加强“依法治国”的今天,有法不依,官官相护的丑恶现象竟然这样真实地发生在祖国的首都!许多知道这件事的人都说:“这场官司按理应该能胜诉,但因为牵扯到法轮功问题,就难说了。”公安人员本身执法犯法,理应受到法律的惩处,这与法轮功有什么关系?哪条法律规定炼法轮功的人进看守所就可以往死里打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广大人民期待着公正!

(大陆来稿 200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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