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法轮功学员在第56届联大人权大会上的第三项发言

——2000年4月11日人权会议第56次会议第12项:针对妇女的暴力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0年4月15日】

主席先生:

我代表国际公民联合会( Association of World Citizens) 在此表达我们对在中国近几个月来发生的对法轮功女学员的(不公正)对待的深深遗憾。我们主要想强调3个要点。

首先,针对法轮功女学员的暴力具有广泛性和系统性。它不局限于某个省,而是全国范围内的,它所反映的是一个蓄意的政策,而不是某一个警察或监狱的滥用职权。

你们应该已经注意到了中国政府对法轮功女学员所采取的行动。有众多的迫害事例,包括不给食物和水,用冰水浇,可怕的殴打(有6个死于酷刑),罚款和没收财物,其中包括剥夺工作和房子。

其二,暴力并不局限于监狱的环境内,还变相地发生在劳教所,精神病院,和派出所。

许多修炼者被送进了劳教所,有些因为公布了最近在中国正发生的事情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有些被公开判了重刑,还有一些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受到了专业化的折磨,更有一些已经失踪。这些迫害基本上是不分性别的,同时发生在法轮功男性和女性学员身上。

妇女所承受的惩罚由于那些有性别倾向的残暴和羞辱而变的尤为严重。有多种形式的性骚扰(包括将受害者脱光衣服后进行殴打和羞辱),把修炼者在她们的经期双手铐起使她们无法换卫生巾和衣服,强迫流产,甚至鼓励男犯人强奸这些妇女。在另一些事例中,还出现了国家雇佣的保安人员强奸修炼者的事情。许多妇女在监狱中试图背诵法轮功的文章时,她们被用脏内衣,抹布,和其它的东西堵上嘴,并用胶布封上。

在我们口头陈述的附录中,我们列举了四个例子。有文献记录的还有更多的事例。

第三,在研究这些例子的时候,一个惊人之处是所有这些妇女都是以善来回报这有组织的暴力。这正是符合了法轮功的基本准则。而这一切即使在中国最黑暗最不人道的监狱中也一再放射出它的光芒。真-善-忍的准则被人认为是生命的基本特性,是法轮功自我修炼的指导。

(人权)委员会在针对妇女的暴力问题上的努力主要有两个任务。其一是广义上的,由于在男女之间建立正确的关系是一个世界范围的任务,必需采用不同的形式。其二是针对某个国家的情况,而具体依据其社会经济和政治背景。我们必须和每个国家政府和社会合作来消除这一暴力。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来说,首先应该撤销对法轮功的取缔,因为取缔的决定正是为这种针对妇女的暴力敞开了大门。

附录:

1. 朱航,大连理工大学的女教授,于1999年8月30日在公园炼功时被逮捕。她被施以一种专用于中国的最恶毒罪犯的叫做“地牢”的刑具。这种刑具将犯人固定于一种极痛苦的姿势,使其无法进行基本的行动,如走路,进食,睡觉,上厕所等。因为朱女士不愿麻烦其他被捕的修炼者,而且因为没有足够的食物,她决定开始绝食。过了7天7夜,监狱当局对她进行强行灌食,使她的嘴严重受伤,并使她失去知觉。当她受刑后的照片在海外被报道后,她被控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被送往精神病院。目前连她的家人也不知她的下落。朱女士很清楚绝食将面临的风险,而且只要放弃修炼就可以避免所有这些(迫害)。但是,她牺牲她自己的健康幸福来维护她所知的真正的好功法。

2. 丁延,女,31岁,在试图向北京政府和平请愿时被捕。被捕后,她和十几个修炼者被一只手从肩部绕过,另一只手从背后上来这样铐住。北京警察踩着她的背拉她的手铐,把她前后左右地晃来晃去。由于剧烈的疼痛,她几乎停止呼吸。警察还告诉她,她所经受的皮肤局部坏死可能导致手的永久残废。丁女士无怨无恨地默默承受了这一切。当折磨她三小时后,警察松开她的手铐时,她注意到有泪光在警察的眼中闪动。她的忍受感动了他们,打动了他们的心。她告诉他们:“谢谢你们。我不相信我所做的会不足以打动了你们的心。你们怎么能这样对待这么多好人?我将用我的生命告诉你们法轮大法是伟大的!无论如何你们要记住这点。你们一定要保持住你们的善心不丢失。”

3. 张春清,女,58岁,大连人。1999年9月2日因为和她的孙女一起在公园炼法轮功被捕。在关押期间,她又要炼功,随即被严重殴打。她的脸部两侧被又大又硬的绳子反复地抽打。她在被打的过程中不停地遭到言语上的侮辱,“你这个脏东西,不要脸... 我要看到底谁更硬,你还是共产党!” 张女士还很长时间被戴上了名为“地牢”的可怕的刑具。

4. 女学员勇敢地把她们恶劣的监狱环境当作向其它长期被关押的犯人介绍法轮功的机会。被关押的封莉莉教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封女士,一位中国出生的美国永久居民,回国探亲时在中国深圳被扣留。在被关在监狱期间,她被迫每天工作14个小时制作向美国出口的梳子和运动鞋。

除此之外,还被迫穿很少的衣服睡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封女士利用她在监狱的机会向同狱的犯人讲述了什么是好坏和重德的道理。她为能够回答同狱的人所提出的许多关于法轮功的问题而感到高兴,他们中有许多人是妓女和吸毒者。他们被封女士的故事和事迹深深的打动和受到鼓励,所起的效果比政府的反法轮功的宣传活动好得多。到了封女士被监禁的最后一天,第13天,许多同狱都表示希望将来能够修炼法轮功。监狱里犯人之间打人骂人的现象明显减少了,就连三个非常横行霸道的犯人也宣布以后要采用法轮功“真、善、忍”的道理来管理大家。

一位封女士的同狱,一个19岁因卖淫被关的女孩,讲述了她的故事,在牢房里的犯人们都静静地听,不少人被感动得落泪。她向封女士发誓说:“教授,将来出狱以后我再也不出卖自己的身体了。下回再走进监狱,那就是为了法轮功。”一位同狱甚至帮她计划怎样在出狱后去北京并告诉政府法轮功是如何拯救了她。另一位同狱,在她被释放的时候,恳求警察说:“能不能再让我在这里多呆几天,我想要多学一学法轮功。”当封女士第一次遇见这位女人的时候,她还在谈论她怎样用硫酸找她邻居报仇的事情。然而现在的她却告诉封女士,她现在学了法轮功了,以后再也不去做坏事了。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