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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发言列举了各种事实,揭露了中国司法部门非法拘留以及虐待妇女乃至孕妇的非人道行径。该发言指出,中国政府的所作所为不但侵犯了中国宪法中赋与妇女们所应有的基本权益,同时也严重践踏了中国在国际上所签署的诸种条约,包括联合国宪章。同时,发言要求中国政府尊重民意以及国际社会的呼吁,立即停止迫害自己的公民,无条件地释放无辜被拘捕的法轮功学员,并通过直接对话和平解决法轮功问题。
此次发言得到了与会者的强烈反响和道义上的支持。
【北美】美东时间4月11日起北美三大法轮功主要网站 http://www.minghui.ca(明慧),http://www.falundafa.ca ,http://www.falundafa.org,以及明慧网有关镜象网站等同时受到骇客袭击。这已经是今年以来北美法轮功网站受到的第二批骇客攻击事件。
据可靠消息,此次袭击是大陆当局有人出资指使两家网络保安公司所为,本周伊始明慧网就被down掉的事实证明他们的袭击计划已如期开始。此次骇客的破坏活动将持续几天尚不得而知。
另外,有可靠证据表明大陆有特务一直在积极设法得到明慧秘密镜象网址进行破坏。希望使用秘密镜象的学员注意保密措施,不要给特务以可乘之机。
3月15日刘右清(女)被送进了女子监狱待判,时间三个月,被告知如不能转化就判刑;田沙(女)25岁,17日被莫名其妙判劳教一年。
3月18日,22名大法弟子被转移到一个拘留所继续关押,关押后主要安排是:上午由区委安排上课,下午劳动,晚上强迫收看新闻,然后写心得体会,中午也要求写。星期六和星期天强行安排劳动,如搬砖、种菜,挑大粪。晚上睡觉不准关门。
4月3日因无人按照官方要求抄写他们制定的各种不合理的规定,分局科长强行将大法弟子24人(后又来2人)带到外面走100圈,并将六个写体会时写了“法轮功”“修炼”“真善忍”等话的大法弟子在外面冻了一夜。第二天又将这6人罚走路100圈,时间达4小时,直到上午10点区政法委来检查才让其听课,另外三人因炼功也被罚。
在学习班上不允许学员炼功,只要炼功就进行体罚,写体会不合它们要求就得重写。公安把学员关在拘留所,反而说学员们不顾家人,不管孩子,不上班,根本没有想到是他们自己将学员们搞得妻离子散。
这24名大法弟子坚信大法,一修到底,甚至不惜牺牲生命也要坚持晚上炼功,并不为当前形势所屈服,坚持弘法,并耐心按大法要求向公安人员弘法,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大陆当局侵犯人权记录】
1. 我姓张,现住吉林省东辽县。
1999年8月22日进京上访。9月份在北京先后被抓,被以违反治安,进京滋事之名被拘留,公安局以保释金3000元为条件才将大哥释放(当时正是秋收季节,庄稼还在地里)。乡派出所又以进京抓人的各种费用作为借口,将家里的值钱物品强行扣留,最后看家里实在拿不出钱,就将这些物品卖给同乡人,所得3000元作为惩罚。
2. 我姓李,42岁,虽然国-家取缔“法轮功”并定为“邪教”,可我一直认为“法轮功”对利国利民有很大的益处。所以于2000年2月14日前去北京两办信访局上访,到京后被我市公安人员领到驻京办事处,当天晚上三个公安人员满嘴酒气,气势汹汹地问我:“你还来不来北京上访”我说;“来”。他们就开始打我的嘴巴子,并用拳头把我们打倒,接着就是用脚踢,然后叫我起来,再问:“还来不来?”我说:“来”,就又是一顿打。就这样大约打了半个小时左右,这是进来了一个公安人员说:“算了,算了。”这才算完。当再看我时,我的右眼睛已经全是青的,第三天我被带回当地,送进拘留所,刑事拘留一个月。
3. 我姓张,今年62岁。于2000年2月28日进京为“法轮功”之事上访后被关押在辽源市看守所。以下是所里所见所闻。
看守所的管教人员都承认大法弟子是好人,但因为学员在狱中坚持炼功,还是受到了殴打。一位叫李秀珍的学员因说还要坚持炼功被管教李某某用警棍蘸凉水从腰部臀部直打到腿弯处。当打到第二遍时已昏倒过去,用凉水浇都没醒,然后用手掐人中穴三四次才醒过来,腰直不起来,侧身趴在床上大约两天才能下地扶着炕沿弯着腰腿向前移动,这时这位学员被打的地方紫得发黑,象要发烂的紫茄子。不久家里来接见,由于被打的伤势严重,都没让接见。
由于炼功遭受同样殴打的,还有女学员林玉贤被一男管教拽着头发拉倒,一拳打昏过去,二三分钟才清醒,当时后脑勺象摔瓢一样,这位学员想:我是炼功人,自己才慢慢爬起来。目前,这位学员因对法轮功坚信不移被送往长春劳教一年。
还听说一位男学员曲宏魁在所里有一次由两个人抻胳膊,再由两个抻大腿,象分两瓣东西一样猛劲一抻,被折磨得死去活来,那些人简直是灭绝人性。曲宏魁现被劳教一年。
类似以上遭遇的学员何止以上几例。还有进行体罚、精神折磨。所里给每个监室下劳动任务(缠牙签出口〕,由于繁重的任务,每天持续到后半夜2、3点钟才能休息,任务完不成不能睡觉。一次在外边跑步时,一位叫郭福晶的学员跑的时间长外加休息不好昏倒地上。就是因为我们炼功,让我们站在屋檐下面的雪地里,一站就是一个多小时,此时学员都不让穿大衣遭到北风吹袭,令管教们惊讶的是我们都没有一个感冒的。
4. 我姓李,女,29岁,家住吉林省东辽县。从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
1999年10月27日听到媒体报道定“法轮功”为“邪教”。我认为这不公平。10月28日我前去北京上访。“信访办”由于大法弟子不断上访,摘掉了“上访”字样的牌子,提到“法轮功”三个字就逮捕,于是我想向国家领导人直接反映情况,前去中南海,途中被警察拦截,讯问一番后,叫来一辆警车,我被带到一个派出所审问,当晚大约11、12点钟被押到西城看守所,又经过一番审讯后,警察对我们进行了一场意想不到的戏弄。她们让我们五、六个同修一层一层地脱掉衣服,进行搜身,直到一丝不挂为止,我以为这是规矩,但最令人无法接受的是让我们学走“模特步”,手还要摆出姿势。十多分钟后,才让我们进入监室。次日,一位男警察又来审问我,在审问过程中,警察说:“国家已定'法轮功'为邪教,不允许上访,你们再上访就是扰乱社会治安。”我说:“上访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力,我们有责任反映真实情况。我们没有什么不法行为,既没有口号,也没有示威,怎么称得起扰乱社会治安?”所以我拒绝拘留签字。警察便开始殴打我,边打边问:“签不?”我答:“不签,我没犯法。”一阵拳头、耳光后我眼前一片漆黑,被打倒在地,警察让我站起来。后又问签不?我拒绝。警察又是两个耳光将我打趴在地上,并说:“站起来。”又让我签字,我依旧拒绝,警察便向我的腿弯一脚踹去,我趴在地上大约过了两、三分钟才爬起来。之后警察让我回监室,这时我感觉头重脚轻,脸火辣辣的,我的脸肿胀到用余光就能看到自己的脸。4天后,我被县公安局遣送回辽源市看守所,拘留15天。
2000年2月13日,我再次进京上访,呼吁国家重视审视“法轮功”一事。一到上访门口,警卫问:“你干什么的?”我大声回答:“法轮功上访的。”这时从院内开出来一辆抓大法弟子的警车。一位警察从车上下来,冲我说:“别上访了,上车吧。”我被押到广场派出所,审问后被接到“辽源驻京办事处”(简称“北办”)男警察审问后又进行搜身。当晚,北办的孙主任带来两个人开始问我:“为什么来的?”我答:“我来反映大法的真实情况。”问:“以后还来吗?”答:“问题不解决,我还会来的。”话音刚落,警察的拳头便朝我的脸上飞来。把我打倒在地后,又揪住头发,用皮鞋踢。我的手被踢出血,脸又肿又硬,同时被打的还有三个同修。大约打了半个多小时后,一个警察过来说:“不用打了,他们这伙人就这样,打也没用。”他们才停止了殴打。第二天早上,我从镜子里看到整个脸就象一个不成形的圆球,紫、青、黄三色,嘴张不开,眼睛只有一条缝。
在“北办”的三天里,我们帮助工作人员将满落灰尘的地下室打扫得一尘不染,又清刷了走廊的地毯。后被遣送回辽源看守所,刑拘一个月,于3月16日提前4天释放。
5. 我叫苑**,女,35岁,吉林省辽源市人,是法轮大法修炼者,于99年12月9日在家中被捕,被关在辽源市看守所219监室,同室内被关的还有大法弟子丁文荣等共10余人。
12月21日,丁文荣等4人于上午9点被提到东辽县公安局,警察用竹劈子打他们的脸、手,竹劈子打裂后又用竹板打,又被体罚“开飞机”,“大劈胯”,“燕儿飞”等,名目繁多。体力不支,姿势一有改变,警察便拳脚相加,直至下午3点。丁文荣被打得面庞紫青,脸、手布满大泡,直淌黄水。
另外一名东辽县丁同修被打得失去知觉,返回监室后,同修闻到臭味,不知何故。直至第二天上厕所她才发现大便已经湿透了自己的衬裤和毛裤。
男同修曲宏魁、陈增福、孟凡强因为在狱中坚持炼功,被脱去裤子用警棍打(称“开管”),用皮带抽,又被罚“燕儿飞”“蹲马步”、“大劈胯”等,之后又给他们“砸镣”(带上手镣、脚镣)。
我们得知消息后,集体绝食后。看守所方面方暂时默许我们炼功。
【投稿者后记】我们法轮大法弟子没有任何政治目的,也决不参与政治。我们只是在按照师父所讲的“真、善、忍”法理作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所以当有人妄图将“法轮功”和政治搅在一起时,我们作为大法中的一分子,让人们真正认识大法就是我们每个人的神圣职责。
大法弟子自去年以来持续不断地进京上访,并不是反对政府。我们只是希望人们了解事实真相,希望政府取消对师父的通缉,澄清有关师父和大法的不实报导,还法轮大法在人间应有的合理合法地位。这是我们的唯一目的。对于个人所受的苦,我们无怨无恨。
邪魔破坏大法的人间的弘传,大法也在反过来利用邪恶势力的破坏考验学员的修炼。我们真修弟子在复杂严峻的环境中终将脱颖而出,共同迎来法正乾坤的那一天。
上述材料希望转给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谢谢。
大陆学员 2000年4月6日
致所有相关人士:
我愿意在此传达我对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修炼者行动的关注。1999年7月,法轮功被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的追随者们一直遭受迫害,从那时起,许多追随者因为拒绝停止修炼法轮功而被监禁和拷打。
法轮功是包括静修和道德准则的一种锻炼方法,引导修炼者拥有更好的身体安康和精神宁静以及对生活目的有一个更好的理解,法轮功教导人们“真、善、忍”的美德。
作为美国人民,我相信我们应当认同法轮功修炼者言论和信仰自由的权利。我们的历史表明这些基本的自由组成一个民族最伟大的力量。中国政府应当认同作为负责任的政府必需具备的这种准则,停止迫害法轮功修炼者。
美国众议院 查尔斯. 冈萨雷斯
2000年4月6日
Charles A. Gonzalez, Member of Congress
327 Cannon House Office Building
Washington, DC 20515-4320
April 6, 2000
To Whom It May Concern:
I would like to convey my concern over the Chinese government's actions against the practitioners of Falun Gong. In July 1999, Falun Gong was outlawed and followers of the teachings have been persecuted. Since that time, many followers have been jailed and tortured for refusing to discontinue the practice of Falun Gong.
Falun Gong is an exercise regimen that includes meditation and moral teachings to guide practitioners to better physical well-being, emotional tranquility and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 purpose of life. Its teachings espouse the virtues of compassion, forbearance, and truthfulness.
As Americans, I believe we should recognize Falun Gong's followers' rights of freedom of speech and religion. Our history supports that such basic freedoms constitute the greatest strength of a nation. China should recognize this essential tenet of responsible government and desist from persecuting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Sincerely,
Charles A. Gonzalez
Member of Congress
1, 今年2月7日,我因钥匙被反锁在家里无法入内,只好去看守所向老伴取钥匙(老伴于前一天被带走,家被抄)。我到看守所后,听说是学员刘静航的老伴,对我说,“你是刘静航的老伴吧,也是炼法轮功的吧!别走了,我们有事正想问你,你来给我们谈谈吧。”就这样,钥匙没取到,反被非法刑事拘留达38天之久。本人没有任何事端,仅仅因为去找老伴取钥匙而被拘留,哪里有法制和人权?!
2, 说是跟我谈问题,实行的却是刑事拘留。在跟我谈话前,一进大楼就被搜身、扣留物品、解除带子和硬物等;接着让买被褥、被照相、留指纹、按大手印,完全是对待刑事犯的那一套!不服从不行。我质问他们为什么要拘留我?说是“涉嫌法轮功危害社会治安进行质询”。根据「警察法」,应在派出所进行质询,若没犯罪事实24-48小时内应予释放,可他们对我先拘留,后质询,既没事实依据,也没法律依据。
3, 先拘留后签票,中午1点多被拘留,晚上8:00多才签拘留票,连同号的犯人都表示惊奇,埋怨他们整法轮功太狠,不讲道理。而且签票时,已经经过了审讯和质询,根本无违法犯罪事实,这就是他们的“主权大于人权”的“歪理邪说”的具体表现。
4, 拘留超期无任何手续 拘留票为30天,应从2月7日至3月7日,可是实际上我离开看守所却是3月16日,共拘留了39天,中间没补办任何手续。他们的解释是:公安局拘留30天,检察院审查7天,共37天,2月7日下午进来,3月16日上午出去,算一天。即便这样算仍是38天,而不是37天。声称是检察院审查案件纯粹是欺骗,因为我没被逮捕过,也不曾被“检提”过,实际上是为了开“两会”而不惜牺牲公民的合法权益,是侵犯人权的典型行为。
5, 把公民的合法权利“上访”和“信仰”,说成是“法律意识淡泊,触犯了法律(之前我曾经去正当上访过),考虑到犯罪轻微,而予取保候审”出了看守所,仍然没自由,而且连私人护照也被扣留了。说明侵犯人权之事仍在我身上继续。
我的亲身经历说明中国政府在对待和处理法轮功问题上,严重地破坏了宪法,侵犯了人权。(2000年4月11日)
(注:李宝庆的老伴刘静航目前被检察院无中生有地企图打成法轮功“第二梯队”,找不出事实依据却说她顽固。希望有正义感的善良人们代为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呈报。)
【明慧网2000年4月12日】 自我在深圳因法轮功而被监禁后,经常被采访。我屡屡被记者问及,如何看待法轮功弟子在中国的遭遇?你不觉得他们是自讨苦吃吗?在许多人的眼里,他们的确是在自讨苦吃。
每当被问起这个问题时,我总是百感交集。这个问题勾起我对自己去年得法的记忆。一年前,我在本地报纸上看到了一篇关于4月25日法轮功的人到中南海请愿的一篇报导。他们安祥的举止和平和的面容令我的心悸动不已。我惊讶,面对如此严厉的政府,什么人置身家性命不顾竟能如此斗胆死谏?我感叹,什么人竟然这么天真地对有残暴名声的政府呈上这样的赤子之心?我觉得不可思议,是什么理念竟然使这些普普通通的中国人显得如此地坦荡?我扪心自问,我做不到。世态的炎凉和生活的劳作早已把曾是一腔热血的我修整得精疲力竭,谁又不是呢?
在得知这些人奉行的是"真善忍"的当天,我决定了修法轮大法。没有什么可犹豫的,能在短短的七年内使中国人变得如此不凡的法一定是超常的。当我开始明白一点大法内涵的时候,我很快明白了去中南海的弟子们为的是什么:为了我,为了你,为了世界上成千上万还没有得法的善良的人们。为了更多人能生活在公民能够正常行使合法权益的社会,为了更多人能回到讲真话、彼此善待的精神境界,为了“真善忍”能照亮更多的人心,法轮功学员坦然背对个人的安危和既得利益,不约而同地走向了中南海附近的国务院信访办。为此,常人的勇气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他们有的是常人所没有的慈悲心。
经过这一年的狂风暴雨,我已经清楚地感觉到,"真善忍"正在改变着包括我在内的成千上万的普普通通的中国人,改变着久已麻木的中国人,改变着长久以来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为天条的中国人,改变着曾令人绝望的中国的民族性。我可以预言,很快它将改变日益冷漠的全人类。
有人说,这一年是大法弟子争取人权的光辉记录。争取人权仅仅是在这一层空间的表现。进一步说,这是大法弟子对“真善忍”的实践在人间和天上的辉煌展现的历史。大法的无上威力通过大法弟子们可歌可泣的行为正在化去人们心上厚厚的冰霜。你的确可以从中找到对人权践踏的空前绝后的残忍,但你一定能看到更多的无与伦比的大法弟子舍尽一切的坦荡和由此带来的常人社会的变迁。
是谁赋予弟子如此的真诚?
大法弟子何以能表现出包容一切的大善,表现出海涵一切的大忍?有目共睹,大法弟子的所做所为早已远远超出正常人的承受力。这是“真善忍”的威力,这是大法弟子的威德。
末法的社会是一个病入膏肓的社会,所以要用大法来救度。有多少人知道这末世人类道德败坏的程度呢?
迷失了的世人(其中包括无数善良的人)有时是需要用鲜血和生命来唤醒的。能承担这一义务的人必须“真善忍”具足。舍大法弟子谁也!
善哉,永远的4月25日!
圣地亚哥大法弟子 封莉莉
写于200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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