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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驻京办事处疯狂残害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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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3月25日】北京岭南路的岭南大厦,是广东省驻京办事处所在地(下文简称“广办”)。数以千计进京上访的广东籍大法弟子,都要在这里历尽磨难,用鲜血和生命护法、正法,谱写出一曲曲壮丽的凯歌。

岭南大厦。楼上花天酒地,歌舞升平;底层地下室,阴暗潮湿,散发着阵阵霉气。这里,每天都非法囚禁着数十名大法弟子,他们人格受尽侮辱,肉体受尽摧残,经济受尽盘剥与掠夺,人身权利毫无保障,人身自由被非法剥夺……。惨烈的人间悲剧在这里一幕幕上演,演绎着臭名昭著的“广办三部曲”。

第一部曲:搜身与酷刑

无论男女,进“广办”都要先搜身。他们不顾学员的人格尊严,稍有不从,则拳脚相加。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四日晚八时,一名高州籍男学员因拒绝脱内裤搜查,被打得遍体鳞伤,最后剥光衣服,全身只剩下一条小内裤,双手铐在楼梯口铁栏杆上,在严寒中被冻一个多小时。同时,还有一名潮州弟子因保护大法书被毒打,被铐被冻也达一小时之久。晚九时,施暴达到高峰,十六名男学员均遭不同程度的毒打。打得最重的是广州市政府某机关干部,四个警察同时下手,拳脚相加,从走廊的一头拖打到另一头,胸部、头部、面部均被打伤,口鼻流血,惨不忍睹。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学员为了保护大法书籍又一次发生集体绝食事件,十几名女学员被凶残的警察拽着头发,一直从大厅拖回囚室,他们抓着女学员的头发,狠命地向墙上、地上猛撞,咚咚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不绝于耳。一名深圳籍男学员被打得鼻青脸肿,他六岁的女儿惨叫着扑向父亲,警察强行拖走女童,把这名男学员铐在楼梯口冻上很久,最后手铐打不开,用钢锯强行锯断……种种酷刑,令人发指。因不堪忍受非人的虐待与折磨,学员们还多次发生集体绝食,均被暴力残酷镇压。

第二部曲:勒索与敲诈

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无限期被关押在地下室,这里终日不见阳光,没有流通的空气,没有充足的防寒用具,没有活动场所,不足八平方米的男囚室内,横七竖八地挤了十几名大法弟子,几乎是人压人,人挤人,翻身都困难,更不用说伸脚了。就是这不知比监狱还差多少倍的囚室,却要向大法弟子强行收取200元/人的住宿费,哪怕只住一夜,分文也不能少,且不给学员任何收款票据。有些学员拿不出这笔钱,他们则在搜身时强行扣取,有的学员身上仅存的几十元钱被掠夺后,只得忍饥挨饿。

学员被勒索的第二笔钱是“租车费”,即天安门派出所接送到广办的车费。他们用恐吓、威胁等手段,在不同场合分别向每一位学员收取一百至二百元不等的租车费,且不给任何票据凭证,大发不义之财。

学员被敲诈的第三笔钱是“贿赂款”。按公安内部规定,哪个省进京上访的人数多,中央就批评哪个省。他们无力阻止学员上访,又要欺骗中央,于是他们串通天安门公安分局内部公安人员,用钱、物赎回“上访学员登记表”,不留底,赎回一张表,就等于该省上报给中央的上访人数少一个。据各地学员交流,行此道者不止是广东一省,其他省份也彼此彼此,因此,天安门公安分局的工作人员也真可大发一笔啊!那么这个行贿款由谁出呢?只好转嫁给学员了。一月八日,“广办”公安人员当着两名学员的面(其中一名是惠来女学员)行贿两条红塔山香烟,赎回两张表格,在回“广办”路上,强行向两个女学员每人索取160元烟钱。类似这种敲诈勒索,屡见不鲜。

第三部曲:随心所欲,非法无限期羁留

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上访学员,家属及本人没有得到任何书面通知,没有任何法律程序,随意被无限期羁留,少则三五天,多则十天半月,一名顺德籍学员被羁留在“广办”的时间长达二十三天,且不折抵任何刑期,这在世界司法史上都是罕见的。

以上种种暴行,种种执法犯法的野蛮行径,令人发指,罄竹难书。我们呼吁各级检查机关、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予以关注。我们呼吁国际上人道主义机构、人权组织、反酷刑组织、新闻界予以调查、关注,使真相大白于天下,让世人皆知。天子脚下,堂堂国都,在一个自称“依法治国”的“文明国度”里,还有那样一个阳光照不到的黑暗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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