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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3月16日】
【编者按】这封信是李小妹、李小兵姐妹的父母向法院写的申诉信。信中从常人社会赖以维持稳定和秩序的法律角度叙述了为什么强加给李小妹和李小兵的罪名不成立,为什么对她们的起诉和审判不公正。这封信实质上既关系到李氏姐妹本身的清白,也关系到法律如何在中国社会公正实施的问题。
常人中基本的正义概念和道德水准都发生了严重败坏才有今天社会上的种种腐败、不公和混乱。造成这一切败坏的最本质原因姑且不论,如果政府和百姓再这样麻木不仁地依照已经极度低下的道德水准办公行事,人类和社会就只能一烂到底了,我们相信这是所有正念尚存、良知尚未完全泯灭的人不愿意看到的。谁愿意自己和自己的子女战战兢兢地生活在那种天灾不断、公正无存、匪盗横行、人畜无异的社会里呢?
李义、聂震(李氏姐妹的父母),这对党龄六十多年的离休老干部夫妇已经在以他们的方式尽自己对社会和后代的义务了,您呢?(2000年3月15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00年元月28日对我们的女儿李小妹、李小兵以"非法经营罪"进行审判,并分别判处李小妹有期徒刑七年,罚款七万元;判处李小兵有期徒刑六年,罚款六万元。我们认为所强加给她们的罪名是不能成立的,对她们的起诉和审判是不公正的。我们支持她们在法庭上为自己所做的无罪辩护。
我们既是李小兵、李小妹的父母,又是有六十多年党龄的离休老干部,我们写此申诉信既是为表明支持她们的无罪自辩,也是为了维护法律应有的尊严。这种判决是不能成立的,是我们不能接受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提出我们的申诉意见。
现依照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内容逐项陈述。
一、首先,该起诉书的前言部分的叙述是与事实不符的,是违反法律程序的。
该文说她们是"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拘传,同日被监视居住”。她们两姐妹于7月20日凌晨,也就是李小妹于半夜一点钟,李小兵于半夜两点钟分别被公安局突然抓走。人抓走后,十多名警察连续几小时的抄家,连她们的私人财物,包括传真机、录像机、录音机,甚至连家中的私人存款全部被抄走,从此打听不到她们的下落,不知道被弄到哪里去了。直到10月22日,即94天之后,公安人员才送来了"涉嫌非法经营罪"的逮捕证,宣布她们已被逮捕。
长达几个月之久,我们不知自己的女儿所犯何罪,不知她们被关在何处。所谓的"监视居住",已变为变相拘禁。这种做法老干部们在文化大革命中经受过,文化大革命之后为了防止再出现这样的问题,而在《刑法》中特别做出了规定,不准许违法地秘密关押人员。至今半年过去了,连开庭审判都不允许作为父母的我们去旁听,去看我们的孩子一眼。甚至连她们的丈夫都不被允许去旁听,这也是违反法律,破坏法律实施的。因此我们不能承认这种抓人、抄家和后续的秘密关押、审判,只是一句"七月二十日被拘传,同日被监视居住"所能轻轻带过的。我们的两个女儿从没有违法犯罪的历史,她们这一次到底犯了什么罪,受到这样找不到法律依据的对待?
二、为她们所定的罪名是"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以及其所列举的"事实"都是不能成立的。
现逐条陈述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总则第一章第三条规定: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依照上述法规,应是法无明文不为罪,不处刑。只要翻开《刑法》就会发现这一条在《刑法》中占有重要的核心位置。政府什么时候把法轮功定为邪教的?时至今日我们也没有看到法律的明文规定,而只是《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给法轮功定性为邪教。且不说这么重大的政策问题由一个"评论员文章"来界定是多么不严肃,咱们就说一个评论员文章能否作为法律依据为人定罪,这是一;二、假定可以承认这个东西有法律效力,那么它发表时,我的女儿早已被抓起几个月了。她们还为"邪教"干过什么?法律不应溯及既往,这也是一个重大的法治原则。此其一。
其二,法轮功全部书籍内容都没有反人民、反党、反社会的内容,都是教人健身、向善、遵纪守法、追求道德的升华,做好人,做更好的人。这是尽人皆知的事实。她们卖这样的书,怎么能说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邪在哪里?她们的卖书行为到底破坏了什么法律的实施?世上哪里有不让人做好人的法律?对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来说,不是好人越多越好吗?好人越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哪,是不是这样的理呀?而且她们经营的书店并非法轮功书籍专卖店,而是从社会科学到自然科学;名人领袖传记到文学艺术;中、小学生辅导丛书;邓小平文选等等,(这些从来就没有任何问题的合法出版物也已全部被抄走,可以查证)。
因此,给她们定"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是不能成立的。还因为,她们两人在被抓走以前,没有任何法律将法轮功定为邪教,在她们卖法轮功书籍的时候,并没有任何人告诉她们这本书不好,不允许卖。她们也没有破坏任何法律的实施,既没有这样的行为,也没有被破坏的法律。
当时李洪志先生的法轮功传授班有的就是在公安大学的礼堂里办的,并且他的多次报告会:包括《转法轮》首发式、两次为公安部见义勇为基金会募捐的报告会也是在公安大学的礼堂里做的。《法制日报》上曾为这两次报告会全部收入的捐赠登报致谢过。并且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及诸多地方电视台对他的讲法传功都做过专题采访和赞扬、褒奖,中央电视台的采访照片甚至赫赫然就登在她们所卖的《中国法轮功(修订本)》的扉页上。可是如今突然一夜之间把她们两个普通老百姓抓起来,为卖过此书而定她们"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并判刑。这于情、于理、于法,何以成立?叫人怎么理解?将她们姐妹的卖书行为定罪,将如何界定以上宣传机构和政府机关的行为?
三、 按照对李小妹.李小兵所列的"罪行"的顺序逐项澄清:
第一项:"被告人李小妹,于一九九六年七月至九七年十二月间利用其海南中元贸易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商业银行和平里分行开设的帐户,伙同"法轮功"北京总站西站副站长李月秋(另案处理),非法发行、销售《法轮功》,《转法轮卷二》、《法轮大法义解》等宣扬"法轮功"的图书及音像制品,经该帐户往来的"法轮功"图书音像制品购销款项共计人民币二百一十五万三千八百七十点五元"。
北京总站给学员们从武汉买书都是先把钱收上来汇总,再由邮局汇款到武汉,但是邮费很高,有个帐号,就可给学员省很多钱。李小妹只是为北京法轮功总站给学员买书方便提供了一个汇款所用的帐号而已。这些书籍都是平来平走的,任何人都没有从中赚取一分钱。况且《转法轮》九四年元月份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发行,有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正式版号,是合法出版物。在社会上公开发行以来,曾被《北京青年报》评为全国十大畅销书见诸报端。至于新闻出版署从什么时候又内部通知不准发行了,李小妹作为普通老百姓无从得知。拿内部通知来治外部人员的罪是没有道理的。就此而言:
1、 不存在非法问题;
2、李小妹只是为众人提供了一个方便帐号帮助汇款,全部帐目往来,书籍分发都未介入。所以这一项对李小妹来说不能构成"非法发行、销售罪",利用这个帐号说到底也仅是代收代付,没有任何经营活动在其中,因此和这一罪名连不上,往来购销款项的数目也不能算到她的头上而成为定罪依据之一。
第二项:"被告人李小妹.李小兵于九七年五月至十二月间积极为法轮大法研究会骨干成员姚洁(已判刑)发行、销售《悉尼讲法》、《美国讲法》、《精進要旨》、《大圆满法》、《转法轮法解》等宣扬"法轮功"的图书,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八十二万五千零七十八元"。这一项同样不能成为对她们判刑定罪的依据。理由是:
1、 政府当时并没有宣布法轮功为非法组织,更未定为邪教;2、以上所列书名全部都有正式版号,从合法渠道获得,而且据我们了解,书的内容仅仅是叫人修身向善,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参与政治,只修炼自身做好人(有书可查证);3、她们只是为姚洁义务帮忙,且没有收取报酬,没有经营活动,怎么能构成"非法销售经营罪"?
第三项和第四项内容,均是关于她们在地坛负责经营的文华图书馆发展公司地坛图书音像店的问题,李小妹负责四个月,李小兵接手九个月,于九九年六月停业。期间"大量购入销售有关法轮功的各种图书及音像制品予以销售,其非法经营销售额李小妹为八十八万八千六百七十二元,李小兵为一百七十六万五千元"。关于此两项起诉书在结论中说:"……后又利用其非法取得的经营资格及经营手续继续大量发行、销售国家禁止出版发行销售的宣扬法轮功的图书及音像制品,且非法经营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
首先,她们经营的地坛图书音像店是文华图书馆发展公司的下设分店,而文华图书馆发展公司是直接隶属于文化部的一个图书经销窗口。李小妹、李小兵的地坛图书、音像店成为该公司的下设分店的一切手续都是齐全、完备的,是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她们经营期间同总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并按期向总公司办理缴纳各种费用,根本不存在"非法取得的经营资格及经营手续"的问题。这种结论是强加的罪名。
其次,关于是否"继续大量发行、销售国家禁止出版发行、销售的宣扬"法轮功"的图书制品"的问题,我们不得不再重复一遍:
1、政府当时并未宣布法轮功为非法组织,更未宣布为邪教,也未公开申明禁止出版、发行、销售法轮功的图书、音像制品。
2、她们从武汉深深集团及从山东济南青年科技文化服务中心处所购入之全部书籍及音像制品都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正式版号和合法手续,她们也是从合法渠道得到的图书。
再次,起诉书中所说:"非法经营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只有在该书籍是被公开宣布为非法,并被明令禁止销售的情况下,她们继续销售才能构成非法和既而谈得上非法经营的数额是否巨大的问题。而事实是文华图书馆发展公司地坛图书音像店是合法成立,合法经营,经营的都是合法的渠道得来的合法书籍,根本没有任何违法问题。根据报纸上公布的资料,她们的销售额在整体该类书籍的销售中仅占了极其微小的数额,如何构成"数额巨大"和达到"扰乱市场"的问题?作为一个商店,一年零一个月的经营数额按起诉书所公布的数字才只有二百六十五万零六百七十二元,岂不小得可怜么!而且其中还包括其它书籍的销售额。
因此,我们觉得起诉书中以上种种说法都是欲加之罪,都是极不严肃、不公正的。
综上所述,判其有罪是违法的判决,我们不能接受。我们的女儿李小妹、李小兵是在部队出生成长,我们看着长大的,上过山,下过乡。她们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她们从没有任何犯罪动机,从没有干过任何违法的事情。我们两人都是离休干部,我们革命的目的难道就是要惩罚普通的善良的人们吗?这个社会到底发生了什么问题?这样的判决是否能够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我们的女儿李小妹、李小兵是无罪的。正当处在世纪之交的时刻,我们国家正在大力推行法治建设的今天,这样明显的错案,是有损我们政府形象的,为了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与纯洁,我们觉得自己有义务提出申诉,希望能够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纠正这个错案,还李小兵、李小妹以清白。
(成文日期不详,编者注)
女士们,先生们:
今天我很高兴来到这里,并且我很感激有机会能够聆听和学习其他发言人和与会者的经验。
今天我应邀到此,因为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在几个月前突然间被推上国际舞台。作为志愿者,我们法轮功修炼者必须迅速思考如何能最好地帮助我们在中国的同修。我想向你们介绍最近中国镇压法轮功的发展概况,并且在这个过程中,给你们一个关于法轮功的印象。
自1999年12月以来,中国政府开始了对于法轮功修炼者的“表演性”审判,并给予严厉的判决,最高达18年。根据多方报导,超过35000个向北京政府和平上访者被逮捕,至少5000人未审判就被送入劳教营。令人伤心的是,在当今竟然没有人对这样的消息感到震惊:中国当局仍然进行虚假的审判,并且禁止这些无辜的人请辩护律师;或者他们可以把一个妇女关押问讯并拷打至死,然后火化尸体以藏匿证据,就像他们对42岁的农妇赵金华所做的;或者,在最近,他们可以把修炼者关入诸如精神病院和戒毒所之类的精神治疗设施,并对他们施以抗精神病药物,催眠剂,和电击。实际上,这种严酷的对待也是我们从过去几十年中国政府对于任何反对意见的态度中能够意料到的。这就是中国正向世界展示的。作为一个来自于中国的人,我对于这个伟大的国家变成这样而感到难过。
作为中国政府全国性反法轮功运动的一部份,国营媒体用印刷物和广播电视对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功进行大量捏造诽谤,企图影响和误导读者和观众。相反,成百万的合法印刷的法轮功书籍和音像磁带被没收和销毁。为了掩盖对于法轮功修炼者的人权侵犯,中国政府采取了关闭互联网通道,堵塞和监听电话的手段。他们甚至将打击延伸至北美。近来,“美国新闻和世界报导”报导了一项调查,发现属于中国秘密警察的北京新安信息服务中心盗用在纽约的法轮功网址对美国交通部进行攻击。在中国报导法轮功和镇压消息的外国记者被骚扰甚至被威胁,向外界报告事实的人们被严厉地惩罚。
越来越多地,我们看到人民和中国共产党之间的鸿沟。近年来中国在经济上大踏步地前进,但共产党似乎更加远离人民的意志。共产主义思想的基础,唯物主义和无神论不再能满足对新思想日益开放和对传统价值观日益靠近的人民的需要。文化大革命的恐怖和天安门事件的野蛮也使人民的信任大大降低。也就像我们在西方所知的,富裕本身并不总是能带来幸福和满足。
现在,一个传统的精神修炼在短短的几年中吸引了数千万的跟随者。在一个腐败和不信任泛滥的社会里,法轮功出现了,纯洁而优秀。她教人们按真善忍宇宙特性来要求自己,并且向人们展示了一条通往更加平和与智慧的路。人们口耳相传,在公园免费学功。增进健康无疑是吸引力的一部份 -- 当有人的健康大幅度提高时,他们的亲友和邻居必然会注意到。但是法轮功最大吸引来自于其传统精神和道德方面,虽然法轮功没有崇拜、机构、仪式等,但她与世界上的伟大宗教有共同的目标:创造更好的,觉悟的人。
对于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所阐述的法理的信仰给这么多人以勇气与坚信,他们不断地到天安门广场向政府和平请愿。他们非常清楚他们将被逮捕并可能被殴打折磨。修炼者在严酷的镇压环境下的高尚行为向世界展示了中国人民熟知的:法轮功 -- 其师父,其法理,和修炼者,完全是好的。
从法轮功修炼者的坚强信仰不难看出法轮功一定是世界上众多体系中一个独特的体系。这不是一个会渐渐消亡的信仰,我想中国政府也开始认识到这一点了。越来越多的法轮功修炼者被强迫在修炼法轮功和他们的工作、津贴、教育、房产和党籍之间做出选择。有那么多人最终选择了法轮功,这一点就是对这个精神修行背后的道德力量的有力证明。许多修炼者表示,如果没有实践其信仰的自由,他们将没有什么可以再失去了。所以,他们情愿迎头面对,而不可能转入地下活动。
短期来看,这种迫害已经扩展到了中国的一些其它群体,包括各种传统气功和基督教团体,我们因为他们可能和我们遭受同样的不幸而感到难过。但是,从长远来看,中国法轮功修炼者坚强的信仰也许将会开创一个全新的局面,因为中国政府或许会因此逐渐接受并学会和不同信仰共存。这样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对每个人都会有着积极和长远的意义。
西方媒体和中国政府都称法轮功是中国共产党50年来最大的威胁。间接的也许是这样,但修炼者的初衷绝对不是挑战中国的体制或政府领导人。而正是中国政府使法轮功面对政治,并强迫法轮功走上了世界舞台。法轮功修炼者只是一大群有着共同价值观和信仰的相互独立的个体。正如《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所写的,它是“一松散组织的,由数以万计的中国人参与的活动。法轮功除了争取它自己的存在以外,没有任何政治企图。但是,越是镇压,对它的信仰越是通过和平公开的方式表现得越坚强。”李洪志先生在他的美国的一个演讲中明确地表示:“我们就更不能参与政治,绝对不能参与政治。”
《华盛顿邮报》报导说对法轮功的镇压最初是“为了显示--并且强化--中国领导阶层的能力。”但是,邮报进一步谈道“随着镇压运动持续的时间越长,中国当局越难以控制法轮功修炼者,中国统治者的无力,不稳定,在内政和外交上的内部分歧在整个事件中越明显的暴露出来。”
《邮报》还引述来自共产党的消息:“常委并不是一致同意镇压法轮功,是江泽民自己决定必须清除法轮功。”如果是这样的话,随着运动的持续,越来越多的人力物力被用来压制法轮功。至少从这一点上看,不论是政府内部还是对一般百姓,镇压都将越来越不得人心。《基督教科学箴言报》进一步指出:“世界只能看着这个大国在一个没有任何精神支柱的政府和大群寻找生命更大的意义的人民之间演一部戏。杀害和关押勇敢的法轮功学员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使这种情形更易理解的是,法轮功是一种中国本土发展起来的,其中包含了许多传统而古老的信仰。因此,中国的当权者不可能采取通常的反西方情绪来批判法轮功。并且在镇压之前,许多共产党员,政府官员,公安人员和军人也是法轮功的成员。即使他们本人不是学员,他们的一些亲戚或朋友却是。纽约时报报导:“在封闭的大门后面,最近几周以来,许多中国人,上至教授,下到出租车司机,都说政府的反应太过激了。”
有这样一个例子。一位法轮功学员在狱中遭到毒打。当警察开始恳求她不要再炼功的时候,他说他知道法轮功学员是好人,他的奶奶就是炼法轮功的。但是由于上级的命令而不得不惩罚这位无罪的妇女,这样做使他很痛苦。只要能够亲眼看到法轮功学员,就会知道法轮功是多么的慈祥,温和。完全与当权者所刻画的那种恐怖的情景截然相反。
2000年2月17日,中国国务院发表了一个白皮书:名为“50年来中国人权的进展”。共有六个部份,但只字未提目前正在进行的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似乎在中国,历史也成为了一种交易,只把附和当权者利益的东西写入史书。政府试图不仅从中国这片土地上根除法轮功,而且妄想也从中国的历史上抹去它。
从中国最近的一个3月1日的报导中,揭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故事。在江西省一位怀孕的法轮功学员被当权者强迫将婴儿流产,因为他们决定要对她进行长期的关押。她被告之,如果孩子出生的话,将给他们带来一些不必要的财政支出。
就在上个星期,从中国传来了又一个和法轮功有关的悲剧。根据2000年2月28日一篇美联社的报导: 警察打死一名无法支付罚款的法轮功追随者...... 当局于2月17日在东部 城市潍坊拘留了陈子秀,指控这位60岁的妇女参与了去北京的抗议活动,并且他们要求她缴纳相当于120美元的罚金,她的家人无力支付这笔罚金。在2月20日,一位被一同关押的人告诉她的家人陈被打了。第二天,警察通知他们陈已经死了。据香港人权与民运信息中心说,‘其家人看到的尸体惨不忍睹。全身布满了黑紫的肿块,耳朵、鼻子和嘴都有血迹,一些牙齿也断了。’
这样类似的事件每天都在中国各地重复地发生着,却经常不被外界所知。把“进步”这个词和中国的人权联系起来 (就象出现在中国官方出版物的标题里的),似乎颇具讽刺意味,而不象是对于中国的明显不相称的人权记录的恰当描述。当遭到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强烈谴责,其中包括来自联合国人权的高级官员,玛利 . 罗宾逊,中国都采取了公式化的回应。一位中国国务院发言人,朱邦造,给予世界各国如下的回应:必需强调的是,目前中国人权的形势是最好的时期,各种基本人权,包括言论自由,集会和宗教信仰自由是完全得到保障的。中国人民对此十分满意,而且对于国际社会来说是个公认的事实。
令人悲痛的是如此严重误导的声明提醒我们还看不到停止镇压法轮功修炼者的迹象。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对中国政府所犯的唯一“罪行”只是他们想要行使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的权利。而这些权利铭刻在中国自己的宪法里,也受到中国在1998和1997年签署的两个重要条约的保护,即,国际公民和政治权利盟约,和国际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盟约。中国政府拒绝重新考虑其极不合理的行为,取而代之的是继续捏造伪证以进行新一轮的迫害行动,并利用宣传机构将其伪装成官方正式的“新闻”。被抓的,被拘留的和被迫害的人数每日都在增加而没有间断。上千万人民的生活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其严重的后果,令人担心。
为了宗教自由在中国的建立和保持,需要一个内部的改革。 我们都知道,中国的领导人很少会有礼貌地回应国际社会的压力。但是,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其它国家、机构的强烈指责,中国会认识到这次反法轮功的运动是没有必要和不会持久的,它同时也伤害着中国和中国的人民。我们很高兴克林顿总统直率的为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权利说话。美国国会一致通过了参众两院谴责中国对法轮功修炼者非人道对待的决议案。欧洲议会通过了谴责中国违反人权的决议案。我们仍抱希望于通过同中国政府的直接对话来和平解决当前的问题。我们请求公众继续支持来促进这件事情的发展。
谢谢你们的关注。
【编者按】中国大陆自去年7月20日以来一直实施着对法轮功的镇压政策。所有的官方宣称舆论都在散布黑白颠倒、是非混淆、耸人听闻的假材料,所有的公安执法机构都被强令执行对大批善良百姓进行无情“专政”。当然,这次的专政没有打“无产阶级”的幌子。
提起“专政”,众多“文化大革命”的受害者至今还心有余悸、深恶痛绝,为何如此,人人心里自有答案。当前社会各界越来越多的人在为法轮功鸣不平;稍明事理者,即便暂时无法理解法轮功,也已早早远离了热心施行政治迫害的少数肇事者。遗憾的是,相当一些不懂得凭良心独立思考或者继承了“文革’恶习的人仍在自欺欺人、不遗余力地在法轮功事件中推波助澜。以下是一份来自北京郊区的“执法依据”。
上行下效。中央在法轮功问题上的决策错误,是基层无法无天暴政现象的祸因。中国政府主要领导人不但加剧了大陆社会的不稳定,而且对相关的所有社会负面现象负有无可推卸的现实和历史责任。(2000年3月16日)
城关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对“法轮功”练功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法轮功组织是邪教组织。从1996年8月李洪志指挥“法轮功”组织围攻光明日报社以来,聚集300人以上的非法示威事件就达78起。4?25围攻中南海事件是李洪志妄图实现其政治野心的一次大表演,是对党和政府的一次赤裸裸的挑战和示威,与国外敌对势力掀起的反华浊流相呼应,干了他们想干而干不了的事。大量事实证明,“法轮功”讲的是歪理邪说,行的是歪门邪道,聚集起来的是邪恶势力,法轮功组织即是彻头彻尾的非法组织,又是彻头彻尾的邪教。7月22日,民政部宣布“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操纵的“法轮功”组织为非法组织,依法予以取缔以来,我街道也深入开展了揭批法轮功的活动。对于那些与“法轮功”划清界限的绝大多数练功者,因为他们过去不知邪,是受骗者,受害者,我们伸出热情之手帮助他们,耐心地说服教育他们,把他们从法轮功组织中解脱了出来。
但是,时至今日又极少数法轮功练功人员,仍然坚持顽固立场,他们继续追随李洪志,有的搞非法聚集、有的进京上访,有的互相串联,妄图与人民、与法律对抗到底,甘当邪教徒。对这极少数法轮功顽固分子,我们必须依法严惩,决不能让其任意胡来。为了惩办这些法轮功顽固分子,城关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单位要成立监控小组,对法轮功顽固分子严格监控起来,只许他们老老实实,不许他们乱跑乱动,同时要教育他们与法轮功彻底决裂。
二、从1999年11月28日开始,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对进京上访的法轮功练功人员,一是送公安机关拘留;二是罚款2000元;三是其家属是党团员的,要给予必要的处分;四是今后家里有人参军、入学、提干的,一律不给出证明。
三、对容留外地法轮功练习人员的,也要按照以上第二条执行,一是拘留,二是罚款,三是给予其党团员家属必要的处分。
四、凡参与“法轮功”非法活动被遣送回来或参加非法聚集活动的,各单位要组织其参加学习班。我们奉劝那些学练法轮功的顽固分子,赶快清醒吧!说到底,你们还是受了李洪志的骗,上了李洪志的当,赶快悬崖勒马。否则的话,只能走上绝路一条,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家庭,同时也危害了社会,这条路走不通。你们如果胆敢再进京上访或非法聚集活动,活动一次,我们就拘留一次,罚款一次;活动二次,就拘留二次,罚款二次。活动次数多了,就依法惩办你们,直到你们与法轮功彻底决裂为止。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人民是负责的,对邪教决不仁慈,我们坚决打击和取缔邪教组织,要除恶务尽,夺取这场斗争的彻底胜利。
城关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明慧网2000年3月16日】
我叫XXX,今年10岁,96年10月份开始学大法。
我今天8点多(3月13日)自己一个人到全国人大上访。我到天安门广场已经是上午9点多了。我先在前门老火车站打听西交民巷23号的地方。我去了西交民巷却找不到上访的地方,我就在广场上走了几圈。
突然有个便衣问我:“你在广场上走来走去的,干嘛的?”我回答说:“我是炼法轮功的。”然后便衣和我说了一会儿话,劝我回家什么的,就走了。我开始还有点儿害怕,后来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那时候已经到12点正,我就去吃饭了。
吃完饭,大约1点半,我再去广场,又走了几圈,大约2点10分,我看见有两位老奶奶在广场上炼第二套功法。警察走过去,把她们抓起来。我想:我今天也要走出去,有什么害怕的?我就去问警察:“叔叔,信访在哪里?”他说:“因为什么事上访?”我说:“因为维护大法。”警察就把我们都抓上了停在广场边上的警车。
进了派出所后,警察就问我:“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我不愿意说。他们就打电话给我爸爸。我爸爸一会儿就到了派出所,把我接回家了。
我这次走出来维护大法了,我觉得很有意义,至少我感到我的害怕心去掉了不少。今后有机会我还想走出来维护大法。
【北京】据被拘捕的大法弟子家属讲,近日宣武分局三路居看守所有大约40至60名大法弟子正在绝食,另有三人将被判刑。有的大法弟子只因自己晚间一人在室外无人处炼功(连音乐都没放)即被冠以"扰乱社会治安"罪而拘留15天,并被警告,如再被抓将面临判胁-3年。
【北京】“两会”花絮:“个人修炼罪要轻一点”
据香港太阳报报道,6日清晨,中国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继续在天安门广场上的人民大会堂举行。可能是因为在会场门外采访的记者少了一些,代表们的神情也轻松了许多,不少人入场前留在门外吸烟聊天。一位代表在门前张开双臂,做了一个很舒展的伸懒腰的动作,另一代表马上调侃地说:「不能这样伸懒腰,警卫人员会以为你是练法轮功的。在人民大会堂的国徽下练法轮功,那可不得了。」又一代表马上插嘴说:「不过你这是个人修炼,比集体炼功罪行要轻一点。」
【梵蒂冈】天主教教皇为教会错误道歉
天主教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在三月十二日星期天举行的一场特别弥撒仪式上发表文告,为罗马天主教会在两千年历史中所犯的错误道歉,这场弥撒环绕认罪的主题进行,天主教会并把那一天称作是「请求宽恕日」。多少个世纪以来,天主教徒都要向教会告解承认自己的罪,现在罗马天主教会本身也要表示忏悔,请求宽恕过去所犯的错误。
自我反省认识遗憾的事实
上星期在巴黎首次发表新的梵蒂冈文件中提供寻求宽恕的大纲,这份「记忆与和解:教会和过去的错误」的文件是神学研究学者辩论三年以后得出的结论,代表罗马天主教会内部前所未有自我反省的要求,文件列举一些教会相信犯错误的特别案件,包括在宗教审判时期和十字军东征时期强迫转变宗教信仰,还有对待妇女,土著人民和犹太人的方式及采取伤害基督教团结行动等。文件里特别有一节专门谈论教会跟犹太人关系,文件原文说,「在很长时期里很多基督教徒对犹太人的敌对和敌视是一个令人遗憾的历史事实,基督教徒并非总是在帮助犹太人,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为罪行寻求宽恕的理想时机
教皇近年来常说,所有天主教徒都应该把第三个千年的开端看做是为过去罪行寻求宽恕的理想时机。
【明慧网2000年3月16日】据美联社星期四3月2日报导--
美东时间上午9点35分
北京(美联社)--联合国人权主管玛丽-罗宾逊今天在与高级政府官员谈话后说,中国违反基本的公民和政治权利--如言论,宗教及集会自由的行为--在去年更加恶化。中国领导人希望利用罗宾逊的访问使外国的批评家缄口。但她的访问看来带给北京的是更多的负面曝光,因为美国寻求在三月二十日在日内瓦即将召开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会议上审查中国。
罗宾逊述及对政治异议者的持续镇压,对非认可的政治组织成员的逮捕及其它骚扰,以及对劳工组织者采取的行动。“我的主要担心是看起来真的是恶化了。”罗宾逊说。据人权组织说,在罗宾逊星期二到达之前,警察拘留了至少三个属于一个被禁的反对党成员,严密监视一个其儿子在1989年天安门广场的镇压中被杀死的母亲,并阻止被禁法轮功成员聚集,当罗宾逊与中国官员会晤之际,人权组织敦促联合国在中国建立一个办公室去调查那些对遭受虐待的断言,比如本周报导警察打死了一个60岁的被禁法轮功精神团体成员--该报导为中国政府所否认。
罗宾逊称她与她这次访问的最高官员钱其琛副总理和其他中国官员有建设性的会谈。她说在一些领域有“相当大的改善”,比如批准一个在社会,经济和文化权利以及加强刑事程序的联合国条约的工作。但是,中国在批准一个相似的公民和政治权利的联合国条约上没有往前移。
“有某种程度的松动,”她说。
自从1998年签署第二个条约后,中国已经进行了对异议者十年来最一致的镇压。它以颠覆罪逮捕了一个被禁的反对党组织--中国民主党的21名主要成员,拘留了成千的法轮功成员。法轮功是一个传统的祛病健身功派,但北京把法轮功定为危险的XX。
对中国处理法轮功学员问题上,罗宾逊说她表示了关注,但指出中国方面不接受在这问题上的指责。她说:“很清楚,在这个问题上中国政府表示出非常强烈而在我来看又是极力为此辩解的反应。”中国通常不接受对它人权记录的批评,并把它视为干涉中国内政。
在每周一次的新闻发布会上,外交部发言人朱邦造今天说:“12亿中国人民是最有权力评论中国人权状况是恶化还是改进了。”朱声称中国人民为他们享有所有基本权力包括言论,集会和宗教信仰自由的保证而高兴。他说:“中国人民对此是满意的,”“我们希望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高级专员能够遵守平等和公正的原则与中国方面配合工作,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把双边合作推向纵深。”
在帮助中国履行这两个人权条约技术性合作计划上,罗宾逊未能与中国达成一致意见。但她说她希望能在今年的晚些时候与中国签署一个相互理解的备忘录。她强调期待与中国合作而不是反对他们。“在我看来,这些条约并非打击中国的棍子,”她说,“鼓励和支持中国是重要的。”
罗宾逊说中国必须作出“显著的改进”来确保遵守国际准则。她说中国需要逐步淘汰劳动改造体制。这劳动改造体制使警察能在未经审判的情况下关押被拘留的人员在劳动营中长达三年之久。
【明慧网2000年3月16日】美东时间2000年3月11日星期六开始,骇客再次猛攻法轮功明慧网服务器,并使该网站连续几天无法访问。骇客使用了一种“拒绝服务”(Denial of service attacks)的攻击方式,向该服务器持续发出大量的假访问请求,并使其通讯波段(Bandwidth)饱和,从而使真正的用户无法访问该服务器。
今年骇客对明慧网的攻击使用了一种臭名昭著的Smurf方式。从今年二月份开始,继Yahoo网站之后,几大网站eBay, Buy.com, CNN.com 和 Amazon 相继被骇客用该方法攻击并瘫痪达数小时。据悉美联邦调查局已介入Yahoo网站的调查。
与去年对法轮功网站的攻击不同的是,去年的假访问请求直接来自北京的新安(音译)信息服务中心,而今年的攻击方式更加狡猾隐蔽。骇客的攻击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骇客找到大量有安全漏洞的服务器,这种服务器往往都有比较宽的通讯波段(Bandwidth)和较少的网址(IP),如大量的教育(.edu)和机构网站(.org),这些服务器网络由子网络(subnet)和网络地址(Network Addresses)组成,通常情况下访问该服务器IP,该网络中的每一个计算机都会回答,也就是说如果该网络地址下有40台计算机,那么一次访问就会产生40个回答,这些服务器可以作为“网络访问放大器”。通过扫描整个网络,骇客可以轻易找出这些替罪羊,然后使用一种很难发现的后门技术(Backdoor)在这些服务器上安装介质软件(agents),当这些软件安装好之后,骇客就可以把这些“网络放大器”的全部通讯波段(Bandwidth)都集中到将要受到攻击的服务器上(Target)。
第二步,骇客启动这些介质软件,确定目标,伪装成将要受到攻击的服务器(Target)向这些“网络放大器”发出访问请求,随后该目标服务器(Target)就会遭到数百个服务器的巨量饱和轰炸从而瘫痪。
狡猾的骇客一般不直接攻击目标,而是使用交叉连环攻击的方式,如同雪崩效应一样,一个28K的解调器(MODEM)发出的指令迅速地一级级放大,最后都集中到目标上,所以要挖出骇客就很不容易,调查者得一级一级(interface-by-interface)地去找,直到攻击的发源地,但只要中间环节的某一个服务器丢掉了它的工作记录,就会使调查中止。
【明慧网2000年3月16日】(旧金山路透电)硅谷一家著名电脑公司的联合创办人警告,科学进展可能使人类陷入梦魇——超级智能机器最终将导致人类绝灭。
升阳微系统(Sun Microsystems)公司首席科学家比尔·乔伊(Bill Joy)在《联网》(Wired)4月号中呼吁,科技工作者重新考虑力求科技发展革新所带来的道德问题。
他写道:“我们迈入这个新世纪,却丝毫没有策划、控制和刹车。确保控制的最后机会--故障安全的关头--已越来越逼近。”
以他具有超凡成就的身份,撰文疾呼人们重视高科技的威胁。他发出的警言,更令人忐忑不安。
比尔·乔伊是电脑研究的先驱,奠定UNIX操作系统初版的基础,也是Java语言等软件技术的推动者,并担任美国总统未来信息技术委员会的联合主席。
他的三大忧惧的焦点,是自动机器学、基因学,以及纳米技术(nanotechnology)。
*自动机器学:在未来30年内,“思考”电脑的发展,将使电脑比目前的强大100万倍。乔伊预见这将为能够自我复制的智能“机器族”创造条件。
*基因学:操纵生命基本结构的科学突破,虽制造了抗虫农作物,也可能埋下消灭生物的人为新灾难之祸因。
*纳米技术:这种制造大小若原子的技术,将使微细的精灵机器很快面世。
这三方面的发展跟人类早期发明原子弹等危险产品不同的特点,是它们自我复制的能力将能产生连锁反应,像电脑病毒在电脑世界蔓延的方式,将席卷整个物质世界。
乔伊指出:“我们处于终极灾祸濒临爆发边缘的说法,绝非危言耸听。”
(2000年3月16日编译。原文参见http://www.asia1.com.sg/zaobao/gj/gj0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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