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2000年02月21日 星期一 全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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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级警督丁建华被关在精神病院

  • 信访难:中办、国办信访局大门仍有“重兵”把守

  • 2000年2月21日大陆综合消息

  • 济宁公安无法无天肆意迫害法轮功学员

  • 山东临沂12月以来百余名法轮功学员因上访入狱

  • 山东招远学员恳请朱总理重新考虑对法轮功的政策问题

  • 《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一封公开信》

  • 关于“决裂人”的理解等想法

  • 回顾: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领导讲话

  • 法轮功各界学员座谈会 国家气功评审组发言

  • 法轮功长春、武汉学员万人晨炼掠影



  • 一级警督丁建华被关在精神病院

    【明慧网2000年2月21日】江苏省公安厅卫生所所长,一级警督丁健华(法轮功学员),女,47岁,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日,被送进南京市脑科医院(精神病院)强行用药,造成反应迟钝,眼睛视力模糊,但意识清醒知道自己是个修炼的人。目前被关在南京市精神病院六区27床。另外还有三位功友被关在精神病院里。每天2点到5点可以探视。学员希望记者到当地采访。

    (2000年2月20日)


    信访难:中办、国办信访局大门仍有“重兵”把守

    【明慧网2000年2月21日】 2月14日晚新闻联播中播出了朱总理视察中办、国办信访局的消息及有关指示。作为中国公民,更因为是法轮功修炼者,我们都感到十分欣慰和鼓舞:几个月来我们所盼望的不就是政府能倾听我们的心声吗?也许依法向政府反映情况的渠道,将真的能够得到保障。

    但令人遗憾的是,几天来的情况并非如此。

    我认识的两名哈尔滨的大法弟子自发来到北京上访,2月16日下午,他们依法前往中办、国办信访局设在永定门西街甲1号的接待处。可是在接待处外的胡同口,就被在此长期聚集的大批各地驻京办事处及公安人员拦截,并严密盘问。所以外地大法弟子几乎无法进入信访局接待处,即被拦截并押回原籍进行处理。

    鉴于上述情况,两名北京弟子于2月18日下午也前往上访。因是北京人才得以通过胡同口的拦截。来到接待处后,所有反映法轮功问题的都被安排在大楼侧面的楼道某处(大厅中的人看不到)。在这里见到了二十几位大法弟子。他们只填写了有关上访目的及内容的表格,除警察外根本见不到信访局接待人员。据说市公安局的一个支队常驻在此,专门处理前来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这两名大法弟子被当地派出所接回后,当晚即被送进看守所拘留。

    朱总理指示,信访工作十分重要,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还说“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反映情况、申诉问题、提出建议,这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是对国家大事的关心。”可法轮功学员个人完全善意地,想通过上访这种合法的途径反映情况,为什么却被送入了监狱的大门呢?

    我们不反对政府,不参与政治,不危害社会及任何人,相反处处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同时按照“真、善、忍”修炼自己。为什么政府就不能听一听我们反映的真实情况和想法呢?

    大陆学员 2000年2月20日



    2000年2月21日大陆综合消息

    【明慧网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山东济宁邹城市大法弟子刘绪国因炼法轮功被迫害致死


    刘绪国

    刘绪国,男,29岁,大学毕业,为山东邹城市峄化集团电修车间工人,因法轮功被定为邪教,刘于99年10月去北京上访,回来后被厂方开除公职。其后又被公安局关押在邹城拘留所,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并且关押超过法律时限,于今年春节前夕和其他三位功友一起转至济宁市刑事拘留所,被判劳教三年。刘绪国等人以绝食说明法轮功的清白,绝食期间仍被强制劳动背沙包(据管教人员讲是让他们损耗体力,身体不支自然就会进食。),绝食第四天时就有一中年功友昏倒,后被送到济医附院进行强制鼻饲。绝食6天后,刘被强迫进行鼻饲,由于操作粗暴,刘的呼吸道被鼻饲管擦伤,引起肺部一级感染,于2000年2月11日死于济宁市医学院附属医院,官方封锁了这一事实。

    另据济宁的功友讲,现在济宁上访的人数越来越多,被关押的学员有60余人,有一批人可能面临判刑。由于前段时间一功友在济宁市精神病院被折磨的例子登在明慧网上,济宁警方正严厉审讯有关资料来源和网络传输等问题。

    【广东】今年二月九日九时,广东省梅州市七县一区法轮大法弟子二千多人云集梅州市中心公园东教场护法炼功。街上人海如潮。 但由于公安提前在零时出动警力防范,由街道铁栏设卡守门,大法弟子受阻无法进场炼功。想入场的人来自七县一区的大法弟子,都没有进到场。在入场前,有的来蕉岭、兴宁等县城的大法弟子有拾多人被抓上警车载走,有的本地派出所和治保主任上街寻找大法弟子,这次虽然受阻没有进到场炼功,但很多大法弟子非常坦然、心性提高、面对严峻的考验,内心发出无比美好的心愿,大法永存、真理不灭。

    【山东】石油大学(华东)学生法轮大法学员王彦树,去北京信访反映意见,在天安门广场被捕。后转山东接待站,由石油大学(华东)公安接回。在石油大学(华东)公安处110值班室关押2天2夜后,现送油田公安处拘留15天。特别要提到的是,王彦树在石油大学(华东)公安处110值班室关押2天2夜里,不准睡觉,连坐着打瞌睡也被110值班员叫醒。

    据了解,石油大学(华东)教师法轮大法学员陈广昌也因去北京信访反映意见,被石油大学(华东)开除了工职。石油大学(华东)学生法轮大法学员于利剑因给校领导写信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开除。

    【山东】因2000年1月29日,山东省胜利油田法轮大法学员去公园集体炼功,89人被捕,后大部分学员被罚款2000—20000圆后放回。但周天荣、扬建军、吴正南、井风明、王海霞、王海燕、燕景敏等6位女学员11位男学员,其中有一位老太太。他们先是关押在东营市公安分处拘留所,2月16日被转移。至2月20日他们已绝食5天,其中一女学员已没有行为能力被拉走。我们山东东营市法轮大法学员希望国际社会关注这17位法轮大法学员情况。

    目前山东省胜利油田领导找法轮大法学员谈话,要法轮大法学员保证不炼了,不保证要罚款几千到几万不等(法轮功学员月收入一般500-1000圆,)。很明显,中国政府开始动用严厉的经济手段来打压法轮大法学员以达到所谓的中国没有人炼法轮功的目的。我们油田法轮大法学员希望国际社会关注中国政府新的非人道行为。

    【武汉】武汉许多在外面练功学员被要求每人交3000元的担保金,又从新开始办学习班,而且时间没有限制,必须写保证不到北京上访,保证不在公共场所炼功两个保证。还有两个学员被关进精神病院,其中一个前几天刚放。据说学习班不转化的可能面临严厉的处罚。

    【北京】法轮大法修炼者杨红军、李春林和谭海东在2000年2月14日去天安门护法,他们在白布上用红色的广告色写了两幅横幅,一个写着:还法轮大法清白;另一个写着:法轮大法是正法。据杨红军讲:当天有广州、安徽、上海等9位法轮大法弟子在天安门广场打开了5米长的“法轮大法真善忍”横幅,北京房山的2位弟子打开了4米长的“法轮大法永世长存”横幅。当时还有江西、山东、黑、吉、辽等省的弟子。 打完横幅后约10秒钟杨红军、李春林和谭海东被打拘留并分开审问,杨红军讲审问他的警察燕战永说他嫂子也是修炼法轮大法的,他定期还给大法弟子送吃的和用的,因此他向杨红军要300元钱,说是给大法弟子买东西。杨红军说他对燕战永的一番话很感动,不管警察说的是真是假,他情愿受骗,把300元钱给了这位警察。据被抓大法弟子说:审问他们的警察说向炼法轮功的要钱容易。

    【成都】家住成都市营门口的成都市居民、法轮功学员张艾黎女士,因在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分局举办的“教育转化”学习班上看《转法轮》,被成都市警方判处劳教壹年,关押在资中女子监狱。

    张艾黎女士有一上幼儿园的小孩,现由丈夫抚养,生活非常艰难。

    【成都】2月1日,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将在茶店子举办的“教育转化”学习班上的张卫华(家住光荣小区)、陈和秀(家住成都链条厂)等18名法轮功学员(除一名怀孕妇女外),仅以“顽固不化”为由,全部处以15天治安拘留。

    祝霞女士因有8个月身孕,丈夫王仕林因赴京上访、向中央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被判刑一年半,母亲因坚修大法被拘留,父亲患有有间歇性精神病,本人没有工作单位和经济来源,此次未被拘留。但派出所要求她春节期间必须从上午9:00呆到下午4:00,若哪天不去,警察将到家里找人。祝霞女士在压力面前,表现得非常坚定与坦然,她以自己的善心和高尚的言行举止,感动了许多警官,鼓舞了许多学员。

    在茶店子举办的学习班已开办3个多月,不少班上的学员并没有赴京上访或写信给各级政府说心里话,仅表示要坚修大法,就让他们长期在学习班或监狱中,剥夺了他们的人身自由,直到保证“不练功、不上访、不串联”后,才能被放出学习班。

    【山东】对于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谭格庄镇派出所到大法学员家中抢电视机、拖拉机、耕牛……把学员的衣服强行脱掉,只穿一层单内衣,白天放在冰天雪地里挨冻,晚上关在空屋子里,四周的窗户全部打开。

    姜疃镇对大法学员严刑酷打,有的被打昏,差点致残,每人还被罚款五千元。各处乡镇学员均被罚几百元至上万元不等。

    莱阳市和平村给大法学员家里断了电,很长时间不给供;还抄了学员的家。

    在看守所里,对大法学员严刑酷打,各种刑罚都用,还用了一种叫“大固定”的刑罚(头、手、脚全部固定住,几天几夜一点不能动弹)。

    还有的学员被单位长期软禁,派人看管,不准回家。有的被单位开除、下岗,学生被迫退学。

    至目前,被送往烟台市精神病康复中心(设在莱阳)的大法学员已达二十余人。她(他)们被强行打针吃药,不吃就给灌,吃完还要张嘴检查是否真吃下去了。企图把大法学员的大脑思维打乱。而且还要交昂贵的医药费。有个学员因家中无钱交,院方就不收了。

    这些学员有莱阳市卫生学校的教师,莱阳市广播电视大学的教师,莱阳市中心医院的医生,有莱阳市姜疃镇、淳于乡的、有西至泊村、吴格庄村、郝格庄村的村民、还有莱阳市建筑公司的职工等。

    有青岛学员被送往当地精神病院时,医院拒收,称“法轮功”学员没有病,随后学员被送往设在莱阳的烟台市精神病康复中心。


    济宁公安无法无天肆意迫害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2000年2月21日】山东济宁市公安严重侵犯法轮功学员的人权,丝毫不讲人道地残酷迫害善良百姓,已经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一、 随意关押、抢物罚款

    春节前后,济宁市公安就多次动用非法手段,随意关押法轮功学员。只要他们怀疑谁炼法轮功,谁存有法轮功资料,谁和外地人有联系,发现谁签过名,就进行拘留关押。仅春节前后十多天的时间,全市公安就拘留关押法轮功学员二、三百人。在拘留学员的同时还进行抄家,随意拿走学员的收录音机、录像机、手机等物品,并对被关押的学员进行罚款。市里规定罚个人五千元,罚学员单位一万元,交不上钱就拒不放人。济宁市学员中,有的两口人被关押,竟被强行要去一万元。公安把关押学员当作创收的手段,干起来特别积极。由于公安滥罚款,给失去工作的学员造成了严重的困难,影响了正常的生活。

    二、 利用精神病院对学员进行非人折磨

    有的学员被关押后,因时间太长,公安怕不好交待,就把他们弄到精神病院,像对待严重精神病人一样,由多名强壮人员看管,并强行打针吃药,而且都是大剂量的。一个好人进去十几天时间就被折磨得浑身麻木象失去知觉,形容枯槁,表情呆滞,有的舌头耷拉多长,就像疯子一样。有的学员竟在医院被活活折磨一个多月,出院时就像个精神病人,已没有人样。这些学员进出精神病院都由公安批准,没有他们的命令医院绝不放人。有的学员的亲属看到孩子被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心里可怜,就四处求公安放人,可公安毫不通融,拒不放人。仅去年以来,就有济宁市中区和其他区县的王继明、李奉志、鲁东梅等七人之多,遭受了这种非人折磨。

    三、 超期关押,致人死命

    济宁市一些学员看到提倡"真、善、忍",教人向善的法轮大法被定为邪教,一些善良的学员被当作坏人对待,心里不平,百思不解,就进京上访,为法轮功洗刷冤屈,讨还清白。可是,他们回来后一律被公安机关残暴地关押拘审。这些公安践踏宪法,不讲人道,被关押学员已多次超过法定时间,他们仍然不放人。关押期间,有的还惨遭毒打、辱骂和逼供,有的还被捏造罪名被判劳教。邹城市有四名学员十月份上访,被关押三个月后,受尽各种非人折磨,从邹城又被押到济宁关押。四名学员为了讨还大法清白,以绝食抗争他们践踏宪法的行为,他们仍不放人。绝食四天后,学员已浑身无力,周身缺水,处于危险境地,而看管人员却仍罚他们抗沙包,干重活,累得学员气喘吁吁,多次昏倒。更残忍的是,为了强制这名学员吃饭,公安又把学员弄到医院里强行鼻饲,由于动作粗野,粗暴操作,引起肺部感染,致使29岁的大学生,邹城市化肥厂技术员,一位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刘绪国死在医院里。致死人命后,济宁市公安毫无怜悯之心,仍对另三名绝食学员实施关押,并对死人事件封锁消息。

    (大陆学员 2000年2月20日)


    山东临沂12月以来百余名法轮功学员因上访入狱

    【明慧网2000年2月21日】自12月份以来,临沂市有一百多法轮大法修炼者去北京向国家政府反映真实情况而被捕入狱。其中有街道居民,有大学教授,有下岗职工,有机关干部,有在读的大学生,有70岁的老者,有十几岁的孩子。

    我们法轮大法修炼者心态平静地走入监狱。在狱中,一有机会就给犯人和管理人员弘法,使很多人明白了真相,知道了法轮大法讲的是“真、善、忍”,让人做好事,做好人,炼功能祛病健身。很多人表示,出去后一定修炼法轮大法,有的人在狱中就和我们一起学法轮功。

    我们在狱中因坚持学法(背经文、背《洪吟》)、炼功,受到多种刑罚。如被打皮带(四、五根皮带合定在一起),挂猫眼、挂吊瓶、抱窗棱子、抱撩(死囚戴的,戴上脚镣,胳膊抱着腿,再戴手镣)、戴大镣(48斤)等等酷刑我们几乎都经受过。60岁的杨欣因学法,26岁的宋世龙因炼功被戴上大镣,宋从入狱到出狱,20多天内一直戴着大镣(后因单位需要他干一项技术工作被保释)。1月1日,5号监室因炼功,7人被各打20皮带,两人被各打30、42皮带,接着赵夫敏、赵秀秀被“挂吊瓶”5个多小时。在此期间,俩人一起背诵经文、《洪吟》,朗朗之声传入监室,犯人都竖大拇指。孙庆红被“抱镣”3天,停食3天。1月27日,褚延举、赵秀秀、裴林英,因炼功被喊出监室,遭拳打脚踢,接着被“抱镣”5天,停食5天(2月2日方给解镣)。1月初,9号监室周永玲、主国彩、王玉兰等9人因炼功每人被打十几皮带,接着全被“抱镣”3天,停食3天,后给解镣。9号监室还因集体背诵《洪吟》,李修梅、李成珍、孙明三人被喊出监室,遭打耳光,抽嘴巴等毒打。公安(看守人员)边打边问还炼不炼,三人没一个说不炼的,直至打人者打累了才住手。

    临沂市政府对法轮大法修炼者还采取剥夺政治、经济权利的措施来压制法轮大法修炼者。如不让修炼者子女当兵、提干、入党等。针织厂主国玲的儿子想报名当兵,因他妈炼法轮功被禁止;有单位开大会小会的指责,造成单位歧视;开除或已决定开除工职,不发给工资,要收回住房,赔偿单位去北京的全部费用……,出狱时,还要3000元保金,有单位还另要5000元保金,卫生局就让血站李修梅的对象交了5000元保金。

    种种刑罚和制裁,不但没有吓倒我们大法修炼者,反而更加坚定了修炼者的决心。张秀信在狱中为争得学法炼功的权力,绝食11天。大法弟子不畏坐牢,前“捕”后继去北京护法。去北京护法入狱的有2家赵家三姐妹(赵夫敏去北京3次,其妹去北京4次),有郑彦宾一家三口,有赵群、李洪升等几对夫妇,有桥祥英母子俩,刘家哥俩,主国彩姐妹俩,褚延举姐妹骑自行车6天到北京……我们只有一个信念,为了维护大法,甘愿牺牲一切。

    2月1日,临沂法轮大法修炼者主国玲、孙茂兰、杜广君、张建明去看守所探望功友(在规定时间内)被公安们拘留后收审、立案,关押进看守所。(2月5日)

    临沂师院将法轮大法修炼者张秀信、马彦明、桥祥英、杨欣、王玉兰\孙宪亮等人私自扣押在本校大酒店(每人一房间),不准与任何人见面(包括家人).还从经济上制裁,不发给工资,让家属按每人每天28元的生活费交给学校.至今,被扣押时间长的已近60天.孙宪亮哪也没去也遭关押。校方说等上面有个说法才放人。

    临沂物资局刘秀兰12月27日被拘留所释放后,单位就将其关押在本单位招待所已近50多天,仍没有放人的意思。

    临沂电视转播台将马兴元关押在本单位,一天24小时有专人看管,不准与外人接触,至今已有60多天。

    山东临沭孙卫东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该县公安部门春节期间送入临沂精神病院,按精神病强行管治。只要孙一说自己不是精神病人,就遭致电棍击打等酷刑。其妻几天后闻讯赶往医院,与院方交涉要求放人,至今未放。(2月9日)


    山东招远学员恳请朱总理重新考虑对法轮功的政策问题

    【明慧网2000年2月21日】

    尊敬的朱总理:您好!

    为了国家安定,民族团结,人民的利益,请您百忙中关注一下当前的“法轮功”问题,聆听一个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普通“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肺腑之言吧!

    我们的党是那么伟大,人民把她比做母亲。我们多么希望祖国母亲能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的子女。然而,让我们失望的是,一封封书信送不到您的面前,一次次进京得不到您的回声。为什么呢?

    自国家取缔“法轮功”以来,遭受种种残酷迫害的大法修炼者,抱着心中的迷惑及对党和政府的完全信赖,上访国家领导机关,避免这部伟大的宇宙大法在我们中国这个文明古国被践踏。我们招远地区至今上访人数已达2000多人次。他们有的徒步进京,有的骑自行车,还有的坐汽车、火车、飞机。他们中有的已年过八旬,也有怀抱尚未满月婴儿的产妇……虽然我们十分清楚接待我们的不是信访工作人员,而是公安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打骂、关押、判刑和罚金。可是我们依然相信,人总是有善念的。我们可以用生命,用我们的一言一行向党和人民证实“法轮大法”不是迷信,而是真正的科学;“法轮大法”不是“邪教”,而是我们人类应该亿万分珍惜的宇宙高德大法。“法轮功”是利国利民的好功法,“法轮大法”修炼者个个是好人。

    我们到北京上访,被当地公安押回招远的路上,一个政府官员说:“招远市为‘法轮功’已花费了200多万了,这是人民的血汗钱。你们上访这么多人,而真正报上去的只有4人。所以你们上访即使北京市知道,中央也不知道(我们从某驻京办事处官员那里得知,为了确保本地政府官员的官禄利益不受损失,他们不择手段,竟以重金向国家信访局和有关部门的官员送礼,行贿,目的就是不让中央知道真实情况)。投入这么多的人力物力,目的就是不让中央知道有这么多的炼功者上访。否则我们将丢官,降职,扣分。”我们听了吃了一惊。就一个小小的不足五十万人口的招远市,上访达2000多人次,上报人数区区4人!这是明显的欺下瞒上,他们的这种行为是维护个人的名、利不受损失。200多万元,才仅仅一个招远市,全国将花费多少可想而知。

    “山高皇帝远”,而我们现在是“皇帝”近在眼前,却远在天边。古代尚有皇帝下来微服私访,了解真正的民心民意。难道“法轮功”真的“就是”“邪教”吗?取缔“法轮功”真的“得民心顺民意”吗?下面上报的材料虚假到何种程度?国家对这些虚假的东西又耗资多少呢?对党和人民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是谁造成的呢?

    朱总理,我们真诚地希望您及党中央,重新考虑对“法轮功”问题的政策,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妥善、和平解决“法轮功”问题。

    肺腑之言,天地可鉴。

    此致

    敬礼

    招远市部分法轮大法学员
    2000年1月10日


    《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一封公开信》

    【明慧网2000年2月21日】
    尊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您好!

    我们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值此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我们特向您致信,反映这半年多来中国的法轮大法修炼者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被大规模地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遭受严重破坏的真实情况。由于事态严重,并且关系到天理、民心,关系到民族和国家的兴衰治乱,故恳请您根据《宪法》所赋予的职权和法定程序,在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发起提出有关议案,对法轮大法问题予以审议并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以尽早结束目前的不正常局面,维护社会安定。

    尊敬的代表:

    人体修炼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瑰宝,几千年来许多修佛、修道的方法一直在民间流传着。目前在社会上普及的法轮修炼大法正是佛家高层次修炼法门,他不同于过去佛道两家及传统的宗教修炼方法,有独特的一套完整系统的思想理论和深奥玄妙的人体演炼机制,尤其在大范围的群众修炼实践中展示的卓著功效(真正修炼的人都会感受到身体迅速得到净化,疾病被消除,人体潜能得到开发),证实他不是迷信,而是超常的科学。(见附件一)

    法轮大法揭示了宇宙的最高特性“真、善、忍”,“教人向善积德、以德化功”,要求修炼者以“真善忍”为指导严格修炼心性,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准,整体升华到高境界。由于“真善忍”的法理直指人心,唤起了人类的善良本性,所以在修炼实践中的确对社会精神文明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有利于社会稳定,因此法轮大法在群众中深入人心。修炼者认定法轮大法是正法,而不是“邪说”。对“真善忍”的任何指责、批判都难以为群众所理解和接受。(见附件二)

    正是由于法轮大法教人向善的功理和奇特卓著的功效,自1992年在社会上传出至今不到8年时间,吸引了国内外上亿的有缘之士。法轮大法的著作被译为多种文字在世界上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广泛流传,并公开在国际互联网上供人们免费下载。鉴于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为人民身心健康与社会安定和祥作出的杰出贡献,在中国受到了多方面的赞扬和褒奖,美国、加拿大许多地方政府向李洪志先生颁发了多种荣誉称号和奖励。法轮大法为中华民族在世界上赢得了盛誉。(见附件三)

    法轮大法修炼群体的一切活动都是公开、自愿的,没有秘密结社,绝没有、也绝不会参与政治,没有崇拜形式,没有精神和人身控制,更没有聚敛钱财、蛊惑人心、集体自杀、恐怖活动等国际公认的邪教组织的一切特征。因此法轮大法根本不是邪教,公民修炼法轮大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所赋予公民的个人信仰自由,应受国家《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保护。

    但是对于这样一个利国利民的修炼大法,1996年以来一直有少数人为了达到某种个人目的不断对之进行诽谤陷害。他们违反国务院针对气功和人体科学制定的“不宣传、不争论、不批判”的原则,利用媒体制造虚假新闻,捏造事实,侵害公民权益,多次引起群众为澄清事实而上访。但这些人借此进一步加害法轮大法和李洪志先生,用虚假情报促使有关领导人做出错误决策,使事态不断恶化。

    终于在1999年7月20日,全国公安系统置法轮大法的根本事实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对原法轮大法研究会负责人和各省市法轮功辅导站负责人进行大规模拘捕。7月22日,民政部发布了取缔所谓“法轮功非法组织”的《决定》;公安部发布了禁止宣传、维护法轮大法,并禁止为法轮大法上访的“六禁止”《通告》,对法轮大法修炼群众的人身自由、行动自由和上访权利予以非法限制。这些《决定》、《通告》的发布严重侵犯了全体法轮大法修炼者依据《宪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和第四十一条所享有的公民信仰自由、人身自由和申诉、控告或检举权利,属政府职能部门严重违反《宪法》、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违法行为。

    自1999年7月22日以来至今,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媒体不断播出和刊登污蔑、诽谤、陷害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的节目、文章,并于1999年10月27日、28日播发了题为《法轮功就是邪教》的《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构成对法轮大法创始人名誉权和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也是对全体法轮大法修炼者信仰自由的践踏和名誉权与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其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1999年10月25日,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国事出访期间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采访时称“法轮功是邪教”。根据我国《宪法》第八十条和第八十一条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国家主席无权对任何修炼功法进行定罪和定性。上述行为已超越《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权限,属越权行为,构成对法轮大法创始人名誉权和全体修炼者信仰自由的侵犯。

    由于上述政府职能部门和媒体、个人的行为违反了《宪法》,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有关决定和言论不能成为国家行政机关和检察、审判机关的法律依据。虽然这仅仅是少数部门和少数人的行为,但造成的影响却是相当大的,这是对古国文明和国家形象的破坏,也是对人类文明的践踏。

    尊敬的代表:

    应当向您说明的是,任何一种正法修炼对修炼人都有其法理作指导,并有一整套相应的修炼要求。修炼人如不遵守这些要求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同该功法本身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目前一些人找出的所谓因练法轮功致死的1400余例,并未经过任何严格的法律程序予以质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都存在疑问,根本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况且媒体上对这些例子的描述本身就表明:这些人根本没有遵守法轮大法首先修心的修炼原则和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不能炼功的明确要求,因此其所发生的问题与法轮大法本身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退一步讲,就拿这1400的数字来算一算又怎样呢?考虑到法轮大法修炼群体的总人数(仅按官方公布的200万人计算)和截止到1999年法轮大法已传出7年,其年死亡率=1400(人)÷200万(人)÷7(年)=0.1‰,即为千分之0.1,远远低于建国以来全国人口年死亡率(20‰~6.51‰)。这也证明了法轮大法祛病健身的显著功效,证明了法轮大法利国利民的根本事实,是任何诬告也抹煞不了的。因此,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以这1400例的报道材料来给法轮大法定罪是不能成立的。(见附件四)

    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将法轮大法修炼群众向国家领导人反映情况的行为说成是“围攻”、“非法聚集”。而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公民申诉权的规定和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法轮大法修炼群众和平地、善意地向国家领导人和政府信访部门反映法轮大法修炼的真实情况以及法轮大法修炼者合法权益遭受非法侵害的事实,完全属合法、正当的集体上访行为,没有任何违法性和危害性。难道说合不合法不是以法律为依据的吗?

    但是少数人在利用媒体对法轮大法进行狂轰滥炸式的批判、诽谤,却听不到一句法轮大法修炼者从正面陈述事实。与此同时,又动用公安系统和监狱等国家机器,耗费国家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对众多的坚持炼功和上访的无辜的法轮大法修炼群众进行非法拘捕、关押,甚至滥施酷刑(已出现多起法轮大法修炼者被殴打致伤、致残、致死的恶性事件),任意判处劳动教养或定罪判刑,抄家、罚款、没收私人财产、对其住所停水停电,对他们认为的“骨干分子”采用窃听、跟踪等特务手段进行监视。许多法轮大法修炼者被单位开除公职,修炼大法的高校学生被开除学籍……(见附件五)试问哪一条法律允许人这么干呢?

    尽管受到如此加害,半年多来全国各地来北京上访的法轮大法修炼群众仍源源不断。因为大家坚信:法轮大法是能够使人真正得度的、万年不遇的正法,如此珍贵的大法不应受到污蔑,“真善忍”的宇宙法理不应被批判。其实大法修炼者是“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的人,根本无心于世间的权力与政治。古人云:朝闻道,夕可死。对于我们个人的迫害根本没有、也不可能使我们的信仰改变。对于世间的苦,修炼者无怨无恨;但为了宇宙的真理却可以“为其舍命而不足惜的”。修炼者的心是慈悲的,是希望更多的人能够知道真相。对法轮大法的错误政策损害的是政府的形象,危害的是国家的前途。为了从根本上维护国家稳定,大家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来向政府进谏,善意地告诉政府事情的真相,希望能够和平、公正地解决这场危机。这些都是自发自愿的个人行为。难道这也有罪吗?但目前,对于法轮大法修炼群众的迫害却在不断地加剧和扩大,这种空前规模地违反《宪法》、侵害人权的局势在全国各地还在不断蔓延和恶化,事态已非常严重!(见附件五、六)

    国家的安定局面来之不易,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声誉来之不易,维护国家的安定和国际形象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而目前少数别有用心的人蓄意将法轮大法修炼群众推向政府对立面的作法并制造的一系列严重违法侵权事件,使来之不易的安定局面遭到破坏,影响了国家的发展进程,也败坏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形象和声誉。难道权力与政治就一定要以失去那么多的人心为代价吗?

    尊敬的代表:

    根据《宪法》第三十三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政党、组织和个人,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没有凌驾于《宪法》之上的特权,都必须遵守和执行《宪法》的有关规定。依照《宪法》第三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

    鉴于《宪法》的上述有关规定和目前局势的严重性和紧迫性,我们在此希望通过您提请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紧急审议法轮大法修炼群众信仰自由等基本公民权利遭受严重侵犯问题;
    二、依照《宪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成立关于法轮大法情况调查委员会,对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
    三、依照《宪法》第三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机构和个人违反《宪法》、侵害法轮大法创始人和全体法轮大法修炼群众基本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并通过相应决议,撤销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非法侵害法轮大法创始人名誉和剥夺、限制法轮大法修炼群众基本公民权利的全部规章、决定、命令、处罚措施和判决等,恢复法轮大法创始人名誉和法轮大法修炼群众的合法修炼环境。

    尊敬的代表:

    最后,我们还想向您说明的是,天理是永恒的,不是人创造了天理,而是天理在衡量着一切。不论人们相信与否,法轮大法是宇宙的根本大法。如何对待法轮大法,关系到每一个生命的未来。天理昭然,善恶有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谤佛和谤天法,于佛于法无损分毫,而只是在无知中害着自己。我们相信,您会凭着自己的良知和勇气做出判断和抉择。我们期待着更多的人能够为主持正义和维护《宪法》的尊严挺身而出,说一句公道话。

    致礼!

    法轮大法修炼者(签名附后)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六日
    二十四日修改


    附件:
    一、关于法轮大法科学性的材料;
    二、群众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道德回升材料;
    一 二 三
    三、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在全世界获得荣誉情况的材料;
    四、全国人口死亡率统计材料;
    五、法轮大法修炼群众基本人权遭受严重侵害的材料;
    一 二 三
    六、法轮大法修炼者1999年7月22日以后的修炼故事。


    关于“决裂人”的理解等想法

    【明慧网2000年2月21日】看了许多网上的文章,有几个问题我想和大家切磋一下。

    一、“决裂人”的理解。

    师父在《新加坡法会上讲法》中有这样一段话:“大家知道我们有个别学员去世了。有的是圆满的,有的就是破坏的,所以我对这方面也不表态也不去说。可是它的出现,我觉得对我们学员就是一个生死的考验。不是摊在你身上,也几乎像摊在你身上,你的感觉保证是这样的。那么这就是一个生死关头的考验。一个人放不下生死,他绝对不会圆满。”

    “但是我们也不是每个人都得经历一次生死关头的考验,不是这样的。因为你在漫长的修炼岁月中打下了基础,就已经渐渐地达到这一点了。执著心越少,放下的东西越多,你发现一切都是无所谓的,其实你已经具备这条件了。那么关键时刻会出现一些考验,就像我们前段时间北京发生的事情,你能不能走出这一步来,或者是有学员当场死掉了,看看你能不能修。方方面面各种考验,都在考验着你,看你能不能走出来。死亡的人不一定是魔,那么他也不一定都是佛。有的可能是他也该圆满了,就利用他考验一下你们;也可能他就是魔。那么通过这件事情,我们也利用它来看看你还修不修,你能不能放下,走出来,都是至关重要的。所以没有任何偶然的事情,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对你直接地考验。”

    我个人理解,决裂人的考验就是生死关头的考验,师父借北京电视台这件事情,给我们讲出了一个法理。作为大法修炼者要站在法的基点上看问题,不是叫我们具体去做什么,更不是教我们统一采取什么表面形式。决裂人的思想,决裂人的观念,从人中走出来。其实师父借那件事情也讲了现在。当“4.25”中南海事件发生后,作为修炼的人,站在什么基点上来看这件事情,能不能理解,能不能接受,能不能坚持修下去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一个生死的考验。师父曾告诉我们,中国大陆有一亿多人要圆满所以来了这么一下,因为“4.25”中南海事件的发生对每个修炼者可能都是一个生死的考验。

    然而“7.22”以及10月份发生的事情,面对大法形势越来越严峻,让人一时不知所措,能不能承受,如何理解,如何用法来衡量。我也曾迷惑过,通过学法、看网上资料以及同功友切磋,现在明白了。其实,这是大法法正人这个空间的过程,一切表现形式都是对我们的考验,需要理性的思考,破除种种观念从而认识法理,高层及其他各个层次早已正过来了,现在大法正到最后的一个地方,是不是大法正法与度人之事最好的时期呢?!许多人因此而得法,许多人也会因此而圆满。也许大部分的人早已经历了能否圆满的考验,那么有一个稳定的环境静下心来学法实修去执著心也就是最重要的。走出家门去上访或走出家门去炼功是护法、圆融法的行为这是肯定的,作为个人行为非常值得敬重,但不是“能否决裂人”的衡量标准和大家统一需要采取的形式。每个人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在不同的环境中维护法、圆融法,根据自己对法的理解和不同层次法对他的要求而为,不要从形式上绝对化,但修炼人的心一定要超越常人的层次,真正放得下生死的人才可能修得圆满。

    最近通过同许多功友切磋知道,各地都有许多功友在家学法坚持得好但炼动作坚持得不好的情况和状态出现,但有的就为自己的执著编出一些理由,说“圆满了不用炼功”。只要形式上没有圆满都得修,其实是执著心造成我们不稳,在家炼容易松懈,如果能够稳,在哪里都是一样的,现在我们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了,也不完全依赖集体的什么形式,能够在外面集体炼功更好,在家集体炼功也行,单独在家炼也一样。在我们的观念中可能有对外在动力的依赖,然而我们修的是最正的宇宙大法,思想中形成的一切有形的框框都将破除。

    二、看“师父近照”有感。

    看到师父近照,当时有一种亲切的感觉。我想师父近照不只是给我们看一看,其实有背后的内涵需要我们去悟,指导自己如何修炼,特别是在这次毕业考试中可能也不能象以前那样来一篇经文给予明示。后来大家也传看了一些彩色打印出来照片,也进行了一些切磋。我们看到师父在静观学员与世人。学员与世人都在摆放自己将来的位置。我们学员的所作所为就是修炼的历程,在这次考验中有“以法为师”而精进实修的,也有为大法名誉上书的,也有混事的,也有变相破坏的……。师父在《精進要旨》许多篇中我悟到都是借当时的事情早已讲了今天发生的一切,许多问题我们都能从中找到答案。现在看《精進要旨》感受更深更明白,一切都在师父正法的安排之中,没有偶然的事情,真正从法上坚定对大法的正信,我们就能针对不同情况维护大法、圆融大法。

    逃避正法的旧势力和常人的所作所为也就在摆放他们自己将来的位置。常人对大法的破坏只是表面,其实那是逃避正法的旧势力在走自己毁灭的路在常人中的表现形式,它在毁灭自己已不可挽回,我们能做的只有劝善,“静观世人,为幻所迷”。修炼人不应和他们同样对待,放下争斗心和对我们不公的心理,在弘法、护法的同时不忘静下心来学法实修,尽快提高心性与层次。

    三、完全用善的一面护法。

    有的文章和消息介绍了有关学员“绝食”等情况,有的为了大法名誉,有的为了取回被警察收走的大法书,有的为了无罪拘禁……有的达到了目的;有的则出现了生命危险甚至死亡,有人认为可能是该圆满了而用这种形式来考验大家,个别情况有可能;但有的可能没有圆满还没有走完修炼的路,甚至变相破坏的,但各地都有学员“效仿”。其实,对于“绝食”这种人的行为本身而论,不一定是善的一面行为,“你不答应我的要求,我就不吃东西,死给你看”,是不是人的行为中恶的一面在起作用呢,哪怕是为了最神圣的事也在暴露我们的魔性。“绝食”难道成了决裂人、能放下生死的考验吗?死只不过是分子肉身的解脱,并不可怕,然而修炼的路可能没有走完,几百年、上千年得到的人体因为能修炼才多么的珍贵,我们应该珍惜!还要一些行为如“呼口号”等其实也是在情的带动下的人的过激行为,常人可以用,我们修炼人要慎重冷静地为大法考虑,无论在任何环境中,我们都用完全善的一面圆融法,不给大法抹黑,不给反对大法的人以口实,在艰难的形势下我们都要走得正,才能不辜负师父苦心传给我们的这部洪大圆融、金刚不坏的“真善忍”大法。

    以上不妥之处请指正。 合十。

    大陆弟子2000/2/19


    回顾: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领导讲话

    【明慧网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法轮功(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传出的高层次修炼方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指导原则,性命双修。

    国家体总曾于一九九八年派出调研组到长春和哈尔滨对法轮功进行调研,分别召开了各界法轮功学员座谈会。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在长春、哈尔滨召开各界法轮功学员座谈会。与会的法轮功学员实事求是地介绍了他们为什么修炼法轮功、法轮功有哪些好处,以及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调研组组长邱玉才先生发表了讲话,摘要如下:

    “这一次健身功法评审,关于法轮功的问题,国家体总委托我和管谦、李志超,到长春对法轮功做一个了解。关于法轮功的问题,是这样的:一个对于功法、功效,包括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是没有疑议的,是应当充分肯定的。

    所以刚才大家谈到的功法功效问题,这个没有疑议的,都是肯定的。如果这里边有某些方面有出偏的情况,那么这里边有多种原因。你没照他的方法去修炼,可能出现这个情况,任何一个功法,不可能一点偏也不出,本身也不符合客观规律的。

    通过调查了解,长春有十几万人在炼法轮功,而且层次较高,有十几所大专院校的教授、博士导师、高级干部,还有从工人到知识分子各个层面上的都有,确实功效很显著。这一方面没有疑议。

    但是从社会上反映的情况来看,对法轮功有些误解,争议,我们通过了解有些问题已经弄清了,但是还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刚才我讲了,就反映出这些问题,我们的想法,比如你要说法轮功带有宗教色彩或者是民间宗教,那么你要拿出依据,什么依据呢?构成什么条件才是民间宗教,哪些属于宗教色彩你明确提出来。如果不是这样,那就不是民间宗教。

    再一个是排医性,排他性的问题。如果说李洪志老师没这样讲,是我们下边理解的问题,那我们要把学员和老师要分开。下边学员说这个说那个都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把它都放在老师身上。比如说,排医性问题,李洪志老师在那个地方说的,因为在讲学里或者在著作里没有这个说法,这个要以事实为根据处理这个问题。必须是李洪志老师本人怎么说的,不要哪个人反映的,听这里说的,听那里说的,那不行,不能作为依据。

    这些事情,我们在长春调查完了之后,专门写了个报告给国家体育总局。我们认为法轮功的功法功效都不错,对于社会的稳定,对于精神文明建设,效果是很显著的,这个要充分肯定的。

    对于在座的各位认真负责地为我们介绍你们修炼法轮功的情况和你们的看法,我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要如实地,实事求是地把你们的情况向国家体总和评委会同志们介绍、汇报。我相信会公正地处理这个问题的。

    祝同志们在修炼的道路上,再上一个新的层次!同时祝你们合家欢乐!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

    (与会者根据座谈会实况录像整理)


    法轮功各界学员座谈会 国家气功评审组发言

    【明慧网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由李洪志先生传出,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法轮功以真善忍为指导、按照宇宙演化原理修炼。实践证明法轮大法在把真正修炼的人带到高层次的同时,对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也起着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

    以下录像,是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在长春、哈尔滨召开各界法轮功学员座谈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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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在长春、哈尔滨召开各界法轮功学员座谈会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

    〖编者按〗国家体总曾于98年派出调研组到长春和哈尔滨对法轮功进行调研,分别召开了各界法轮功学员座谈会。与会的学员实事求是地介绍了他们为什么修炼法轮功、法轮功有哪些好处,以及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调研组组长邱玉才同志发表了讲话,摘要如下:

    邱玉才讲话:

    这一次健身功法评审,关于法轮功的问题,国家体总委托我和管谦,李志超,到长春对法轮功做一个了解。关于法轮功的问题,是这样的:一个对于功法、功效,包括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是没有疑议的,是应当充分肯定的。

    所以刚才大家谈到的功法功效问题,这个没有疑议的,都是肯定的。如果这里边有某些方面有出偏的情况,那么这里边有多种原因。你没照他的方法去修炼,可能出现这个情况,任何一个功法,不可能一点偏也不出,本身也不符合客观规律的。

    通过调查了解,长春有十几万人在炼法轮功,而且层次较高,有十几所大专院校的教授、博士导师、高级干部,还有从工人到知识分子各个层面上的都有,确实功效很显著。这一方面没有疑议。

    但是从社会上反映的情况来看,对法轮功有些误解,争议,我们通过了解有些问题已经弄清了,但是还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刚才我讲了,就反映出这些问题,我们的想法,比如你要说法轮功带有宗教色彩或者是民间宗教,那么你要拿出依据,什么依据呢?构成什么条件才是民间宗教,哪些属于宗教色彩你明确提出来。如果不是这样,那就不是民间宗教。

    再一个是排医性,排他性的问题。如果说李洪志老师没这样讲,是我们下边理解的问题,那我们要把学员和老师要分开。下边学员说这个说那个都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把它都放在老师身上。比如说,排医性问题,李洪志老师在那个地方说的,因为在讲学里或者在著作里没有这个说法,这个要以事实为根据处理这个问题。必须是李洪志老师本人怎么说的,不要哪个人反映的,听这里说的,听那里说的,那不行,不能作为依据。

    这些事情,我们在长春调查完了之后,专门写了个报告给国家体育总局。我们认为法轮功的功法功效都不错,对于社会的稳定,对于精神文明建设,效果是很显著的,这个要充分肯定的。

    我们希望这些大的功法能够纳入国家的渠道,便于更好地发展。小平同志讲几个有利于,我们就去做。如果说这个功法从根本上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有利于老百姓的根本利益,我们就应该大力支持。因为我们国家性质决定的,你共产党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考虑这个问题,这样,只要老百姓拥护的,对老百姓的身心健康有好处,我们就应该支持,应该做的。这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如果里边有不足的地方可以改进,可以完善。因为任何事情都在发展当中,都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完善。马克思主义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是在不断完善,向前发展的,任何事情都是这样的。

    对于在座的各位认真负责地为我们介绍你们修炼法轮功的情况和你们的看法,我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要如实地,实事求是地把你们的情况向国家体总和评委会同志们介绍、汇报。我相信会公正地处理这个问题的。

    祝同志们在修炼的道路上,再上一个新的层次!同时祝你们合家欢乐!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与会者根据座谈会实况录像整理)


    法轮功长春、武汉学员万人晨炼掠影

    【明慧网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一日】法轮功(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方法,以真善忍为原则修炼,性命双修。简言之就是以真善忍为指导,提升人的道德品质,同时通过五套功法强身健体。法轮功自1992年传出以来,各方面正面效果显著,深受社会各界欢迎。

    以下是1998年长春、武汉法轮功学员清晨集体炼功的历史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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