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昆仑是加国公民,有证有据,铁的事实。他为了发挥所长,更好地为祖国人民服务,回到中国原校执教,入境时持中国护照。现在因为他曾持中国护照就想否定其加籍公民身份?但是,你能证明这个中国护照被逮捕时还有效吗?
张昆仑于一九八九年来加,一九九五年入加籍。人所共知,中国所发护照有效期为五年,他的中国护照肯定为来加前所发,如果五年到期,没有办理延期是会自动失效的。每延期一次,只限三年。正如中国政府所言,不承认双重国籍,既然如此,就需加国政府证明「不是加拿大公民」才给办理。请问,张昆仑的中国护照何时到期?有否办理延期?办了几次?又办了几次「不是加国公民」的证明?
如果所持护照已过期,又没办理延期手续,没有取得加国政府张昆仑「不是加国公民」的证明,这个护照还有效吗?
持作废的中国护照,如果象发言人所说「将把他作为中国公民对待」能成立的话,那么,其他千千万万的过期护照持有者,也将会受到同样待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