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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立案审查大法弟子孙瑞健的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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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12月16日】 我丈夫孙瑞健,29岁,系福建省宁德市漳湾上街北48号人。为了维护法轮大法于今年11月7日赴京,次日晚抵达北京,零时左右在赴旅馆途中被北京公安拘留后音信杳无。直到12月1日接到宁德市政法委通知,要我和家属到南平接孙瑞健回家。当晚约10点多我被告知孙瑞健已于11月29日下午4时在由两名福建公安押解情况下在顺昌-陕阳的途中跳车死亡。后在我们家属的要求下,公安部门出示了部份由他们泡制的单方面所谓跳车死亡的证明材料。

下午我们要求见遗体时,公安提出无理要求:先签字同意火化才能见遗体。遭到拒绝后又同意可以先见遗体,但见遗体后必须立即签字将遗体火化。在公安及有关部门找我做思想工作和处理遗体等这一系列过程中我感到疑点甚多。如:在家属对孙死因未明情况下急于用各种方法动员家属签字同意火化;未经家属同意无故解剖遗体,等等。所以我无法接受由公安及有关部门单方面炮制的所谓孙瑞健死亡结论。

人命关天,我坚决要求立案审查孙瑞健一案,在此恳请有关领导和部门给予接纳。

死者妻子:张慧
电话:0591-23594132358583
2000年12月15日

注:1)孙瑞健原和福建省同修林如、王奕等多人关押在一起,目前可能公安怕暴露恶行,同关押林如、王奕等人至今下落不明。

2)据悉,死者妻子见到遗体时,遗体已被剖腹解剖,死者眼睛异常突出,疑死前曾遭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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