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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巴彦县编造黑材料加害狱中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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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12月1日】 2000年7月份,黑龙江省巴彦县公安局编造黑材料,将关在狱中的二、三十名法轮功学员上报劳动教养。

8月初,对其中的9人下达了劳动教养通知书,劳动教养均为一年,上报材料为三年。这9人分别是:孙茂俭(巴彦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高福志(司机)、姜志(农民)、张庆武(个体户)、张金保(农民)、张秀茹(无业)、高淑霞(巴彦县职教中心教师)、费梦琳(巴彦县第三中学教师)、刘淑华(农民),其中费梦琳由于体弱被取保候审,其余8人分两批被送走。第一批是三名法轮功女学员:张秀茹、高淑霞、刘淑华,她们在接到通知书的第二天被送到哈尔滨市郊区的万家劳教所。巴彦县原计划是将劳动教养的8名法轮功学员在下通知书的第二天一同送走,但由于有其他劳动教养人员,加之所雇车辆太小,五名被判劳动教养的男法轮功修者未能一同送走。这样,经过停留几天之后,又将五名男法轮功修炼者送往尚志市一面坡劳教所。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行为是在秘密中进行,并没有通知家属和所在单位,当有的家属后来得知此消息后,到县公安局询问送往地点时,公安局居然不予回答。

关于编造劳动教养的秘密黑材料问题,现仅以法轮功修炼者孙茂俭为例来说明。据巴彦县公安局内部人士透露,孙茂俭这次上报劳动教养的材料上写着主要因为两件事:一件是2000年春节前,孙茂俭进京护法,除夕夜他在前面打横幅带领200人冲进了天安门广场;另一件是:他在2000年5月8日率200来人在巴彦县人民广场占道炼功,阻塞了交通,扰乱了公共秩序。事实是:(1)2000年春节前,孙茂俭进京护法,除夕夜在天安门广场外围单独被警察抓走;(2)5月8日他和二十多名法轮功修炼者自发地到广场上炼功,5月9日他单独在广场上炼功被抓。根据以上两件被严重歪曲了的事,他被判劳动教养一年。

巴彦县有关负责人在处理法轮功问题上的卑鄙行为,必将受到历史的惩罚。

知情者
2000年11月30日


附件:黑龙江省巴彦县法轮功学员到县广场炼功及到县政府上访被抓、被打有关事实

2000年5月8日早晨四、五点钟,黑龙江省巴彦县法轮功修炼者二十多人自发地到县人民广场炼功,当天巴彦县委、县政府召开了紧急会议,谎称法轮功修炼者200来人到县人民广场附近的大道上炼功。他们随即以阻塞交通、扰乱公共秩序为名,要求巴彦县公安局5月9日早晨出动全部警力在县人民广场进行抓捕,共抓捕了10人。然而这10人中只有孙茂俭、孙爱华、李秋华三人在广场上炼功,但没有妨碍交通和扰乱公共秩序,其中6人均是在广场及附近道路上散步被抓。这9人当即被带到公安局,学员张滔因到公安局找其母亲孙XX(法轮功学员)也被抓捕。另外,学员孙学5月8日没有到广场上炼功,5月9日巴彦县第三派出所民警到其家中以公安局长找其有事为名,将其骗至监狱。上述11人均以扰乱公共秩序被巴彦县拘留,半个月后除孙茂俭、孙学、孙爱华外,其余均被释放,按照巴彦县公安局的猜想,这三人被认为是到广场炼功的组织者,但直到目前仍没有找到任何一个证人。

2000年6月19日,巴彦县法轮功修炼者四、五十人以自发上访的形式到县政府询问被无辜关在狱中的三名法轮功修炼者的处理情况,大家秩序井然地站到了县政府门前的台阶上,法轮功修炼者程桂兰、高福志、刘志鹏、白金昌四人找到了信访办,但信访办的领导说此事他们不管,应由县里610办公室负责接待。可是610办公室又没人。在这种情况下,四人找到了主抓全县法轮功问题的县委副书记马旦日书记,询问了关在狱中的三名炼功者的处理情况,马旦日书记表示将释放三名炼功者,但目前暂时不能放,当提出早晨到县人民广场炼功时,他给予拒绝。在这时,巴彦县公安局干警按照县领导的意图,将县政府大门前的所有炼功者强行带入了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后来见到马旦日书记的四个人也被带往此地,在这里公安干警对何苗、潘大军、李春梅、孙国凤等多名炼功者进行了长时间的随意打骂。当被问及这次活动的组织者时,大家均表示没有组织者,是自愿前往,在这种情况下,巴彦县公安局以所谓的组织者名义,将见到马旦日的四个人强行送进了监狱。

知情者
200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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