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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电台:大赦国际批评中国签署人权备忘录缺乏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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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11月28日】自由亚洲电台2000年11月23日报导--

中国星期一与联合国人权事务专员玛丽.罗宾逊女士签署了人权备忘录。但国际人权组织大赦国际星期三表示,中国并没有诚意改善侵犯人权现象。下面请听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饶怡明的采访报道。

声音:中国政府星期一与来访的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玛丽.罗宾逊女士签署了开展人权领域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根据备忘录,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将帮助中国进行人权教育、培训公安和司法人员以及审查中国的“劳改制度”。‘大赦国际’星期三对此发布声明说,中国政府签署了备忘录,但还是不够,因为中国政府尚未表现足够诚意,愿意全面和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进行合作。

大赦国际的中国事务专家拉杜居女士表示:

(此处为被采访人拉杜居女士的谈话声音):我们希望看到中国政府表现出更多的诚意,提出具体措施改善其人权状况。我们看不出中国政府有这样的意愿。过去几年,中国政府严厉打压异议人士。而中国政府也没有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之间建立实质性的合作关系,使得人权委员会能有效监督中国的人权状况,这些方面都没有好转迹象。

拉杜居女士还说,尽管中国政府签署了人权备忘录,表示愿意与国际合作,但这只是嘴上说说,没有实质意义。她说,中国并不打算改善其人权状况。

(此处为被采访人拉杜居女士的谈话声音):中国不久前才颁布互联网管理办法,严加管制互联网。此外,许多人对腐败现象和环保问题发表看法,却遭到拘捕,甚至被判长期监禁。这些现象继续存在,而中国政府只宣布要与国际人权组织合作改善人权,是不够的。我们仍然在观察,希望中国政府表现诚意,作出改善。

中国在一九九七和九八年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但这两项人权公约至今尚未得到中国人大的批准。美国哈佛大学访问学者,中国宪法专家郭罗基表示,中国签署的人权公约即使获得人大批准,中国政府仍会利用国际规定的保留权,对一些条款,特别是影响其统治权的条款,不予以执行。

(广播节目此处为被采访人郭罗基的谈话声音,变成文字报导后声音文件内容被自由亚洲电台网站省略。)

大赦国际和其他国际人权组织表示,中国政府应该立即让联合国反酷刑特别专员,到中国调查情况。该专员预定今年初访问中国,但中国反对以国际准则衡量中国酷刑情况,而予以拒绝。总部设在纽约的‘中国人权’主席刘青表示,中国在八十年代就签署了有关禁止酷刑的国际公约,可是酷刑情况在中国不但没有停止,反而更加严重。

(广播节目此处为被采访人刘青的谈话声音,变成文字报导后声音文件内容被自由亚洲电台网站省略。)

大赦国际的声明还说,现在是中国政府改善其人权状况的重要时机,中国既然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签署了人权备忘录,就更要认真采取步骤,改善侵犯人权现象,保障人民基本自由。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饶怡明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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