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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转化学习班”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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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11月17日】 武汉市桥口区所谓“法轮功重点转化学习班”办班至今已历时11个月(第一期1999年11月9日——2000年1月5日,第二期2000年2月2日——现在)还未结束,被强行送到该学习班的学员累计约100余人次,有部份人重复被关进去。

今年9月12日区委书记等领导来到学习班,在大会上说:“你们是犯了错误的好人,我们是关心爱护你们的…….”。现将我们法轮功学员在学习班上各方面的情况如实反映一下,看看我们到底受到的是什么样的“关心和爱护”。

一、法轮功学员没有基本人权

学习班中的学员多数是从家中直接强行抓来的,还有的是因为到北京上访抓回来的,有的是上访途中从火车上带来的,有的是在车站拦下送来的,有的是在外面练功送来的等等。多数是没有经过任何正式法律手续而失去人身自由,甚至有的长达1年、半年。

学习班上有他们所定的八条严格的纪律,其中有“不得对抗工作人员、不准练习法轮功”等等。学习班设在区行政拘留所内,有两道铁门,还有警犬把守,不允许家属接见,戒备森严。

1、完全失去做人的尊严

不管寒冬雨雪,也不管夏日炎炎,学员们都得在室外吃饭,而且还要排队,报数,唱歌(歌颂xx党的歌),吃饭时有干警看着,不准学员讲话。

新进学习班的学员首先要被仔细搜身,家属送进来的物品要严格检查,有的学员带的钱全部被搜走,不给任何收款收据。

学员与管理人员之间完全是管制与被管制的关系,要求是要绝对服从干警管理,没有任何言论自由,管理人员可以任意辱骂和恶语伤害学员、殴打学员,还不准你说一句话,否则就说你不善、不忍。

学员除了参加所谓的学习外,还要参加劳动,如锄草、挖地、种菜、浇水等,拘留所最乱最脏的车间、房子都要学员清理和打扫。

2、学员经济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

有的学员身上的钱被全部没收,找他们一科的干警退,但是不予退还。如99年11月从北京接回的9名学员身上的两万五千余元被一科搜走,学员多次索取都没有给予退还,一推在推。第一期学习班上有人来看望里面的学员,也要被搜身,并被搜走1000多元,也不打收据。今年10月又有一学员1000元被搜走,至今也没有给任何收据。

有的学员家中发生重大急事需要学员回去,这也必须让其家人交钱方可放人,少则2000元,多则6000元以上,而且公安派出所还向学员的工作单位收一些莫名奇妙的费用。

学习班里的学员每月要交600元的生活费,这对于普通收入的家庭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有的学员本来就已经下岗了、退休了,也有的没有职业,可是学员的生活待遇却与因犯法被拘的人员是一样的。而且学员吃的蔬菜多是学员自己种的。

二、区公安局干部带头殴打法轮功学员

1、 金志平是殴打学员的凶恶打手。

在第一期学习班上,公安局一科科长金志平每天上班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问学员炼了功没有,当一听说“炼了”二字,就拳打脚踢男学员,打完后并要他们光着脚围操场跑30圈,然后又罚投篮要求命中数百个,有时罚学员冲冷水。

在第二期学习班上,他几次来到学习班惩罚并打伤学员,如一次学员集体绝食(学员们要求释放监视居住半年以上的学员并要求撤掉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横幅),他晚上7点亲自来到学习班把学员赶到院子内排队站了一夜,要求不准动,不准蹲,当时正值40度的高温,学员又热,又渴、又困,蚊子又叮咬,他带着他们一科的人在二楼凉台上喝着酒、吃着鱼肉、吹着电风扇,监看着学员(他们自己轮流到房间里睡觉),第二天上午9点学员依然不吃饭,就又叫学员下地干农活,中午12点,学员仍不吃饭,他还是不允许学员进室内休息,又在烈日炎炎的太阳下晒到2点,下午继续在烈日下劳动。

今年10月19日学员由于晚上练功,又被叫到院内罚站,当时下着雨,中午不准吃饭。金志平下午3点赶来,他不但不制止干警的错误行为,反而大打出手,将学员一个个打得倒在地上,并要学员跪下,学员不下跪爬了起来,他又将学员打倒在地,而且用脚踢学员得腰部,并用穿皮鞋得脚踩学员得脚和腿等部位,学员有的腰被打伤,脚被踢断,学员在雨中站、跪达12个多小时,其中有几个是60多岁的老学员,学员们遍体都是伤,浑身湿透。还有一次他将一位女学员关在女干部房内进行毒打,学员叫喊,就用脏抹布堵学员的嘴,打完后用两根粗麻绳将这位女学员捆在靠椅上,不准动,嘴被打裂两寸长得口子,抹布上都是血,手被打得抬不起来,全身青紫,红肿了大半个月都不见好。

2、 何振雄是指挥打人的凶手。

何振雄是区公安局某科科长临时抽到学习班上任“队长”,是学习班的主要负责人,他不但不认真组织干部管理学习班,反而带头欺压学员,稍有不从恶语伤人,关学员禁闭,指挥干警打人,甚至亲自动手打人,如有一次将一位50多岁的女学员连打带踢,将其腰部打伤。又一次今年10月19日那天,11个学员在雨中罚站,他指挥干警上去打学员,当学员指出警察打人不对,打人犯法时,他大声叫骂:老子今天把警服脱了打人,打死你们我去坐牢。到中午不准学员吃饭,叫喊着:“不给他们吃饭,饿他们7天也不会死。”学员要求上厕所,他又叫:不准上,就让他们拉在裤子里……。

3、 王津德是邪恶的小丑。

王津德是一科副科长,在学习班里他是一个带班的小组长,他把学员视为敌人,他每次发现学员炼功,就带领小组人员一起上阵,体罚学员,有时强迫学员在室外面壁站一夜,有时扭学员的胳膊,用拳头打学员的头、脸,从背后卡学员的脖子,用拖把打学员等,这里的学员几乎人人都被他体罚过。

在这个学习班里动手打人最多、最毒的是金志平、王津德、朱国栋、肖干之(一科)、郭磊(区司法)、周司机(公安局一司机,早晚接送干警,但他到学习班只要遇到打人、骂人的机会他必上场,大打出手,大势叫骂)。

三、禁闭室比监狱有过之。

这个学习班自5月下旬设禁闭室以来,没有一天断过学员,被关最长的达三个月,有时禁闭室不够用,就将学员关在男女干部房内,被关的对象一是从外面送进来的学员(所谓的受审人员),二是练功被罚的学员(即他们认为的带头人)。被关禁闭的学员更无任何人身自由,每天只准早晚开两次铁门,洗漱、倒便盆,就这两次开门的机会也不能保证。学员洗漱时干警还一步不离的跟着,不准与其他学员接触说话。不管学员坐还是躺那些干警都要骂。有一女学员被关禁闭室时用手铐铐在床架旁边站了四天,有时不让上厕所,只有原地站着小便。还有两位女学员因在禁闭室内练功,被铐在窗户上过了一夜。

四、发挥大法粒子的作用,坚定实修。

有师在,有法在,学员都能够按师父的教诲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大法粒子的作用。在学习班这恶劣的环境下,学员们仍然坚修大法,在遭受干警打骂体罚的情况下,不记不报,无怨无恨。学员遇到问题首先从自己的心性上找原因,学员之间比学比修,都提高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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