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恳请我们的政府及其领导深思,再重温一下我们所熟悉的有关宪法对公民的保障: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有上访、言论、集会、结社等等人权自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法规、机关领导个人(即使国家主席)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那么国家定的关于取缔法轮功的所谓规定岂不是在践踏国家的宪法与公民的人权么?所有善良的人们与大法修炼者们都有着同样的困惑: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这是怎么了?这世道怎么变成这样啦?历朝历代有忠奸,为什么今天的XX党的干部、人们的公仆、父母官们就不敢为这些善良的修炼者们说上一句公道话呢?下面仅以湖北麻城为例,看看当地政府、公安干警们其真正的目的何在?
2000年8月中旬,麻城大法弟子在一次又一次的向当地及中央信访部门上访没有得到政府的理解,也没有丝毫的深入调查,他们的心声没有回音,甚至不被自己亲友们理解,为了向他们的亲友及所有善良的人们诉说大法及其弟子的冤情,他们将自去年“7.20”以来中央电视台播放的所谓证据之真相复印,准备让人们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有的甚至还没有发出一张或仅只收到一张便被各派出所带去审讯、拷打并横加罪名关押于拘留所内,人数达20人之多,每人处以3000元或更多的罚金,还美其名曰“保释金”。本来他们被拘留的罪名便不成立,拘留15天到期按法律规定放人,又要什么“保释”?
其中一徐姓(女)学员因在街上复印了一些真相传单,被龙油派出所关押,由于他们审讯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故而将徐双手吊起严刑拷打达100多警棍之多,且打之前竟残忍、无耻之极地用风油精洒于徐之眼部,让其睁不开眼。与徐同村的另有两名学员同时被关押,约一星期后,派出所收下了他们家人所交的每人3000元的罚金后,放他们三人回了家,谁知第二天又去他们家说是“上面不肯,只好让他们白天呆在派出所,晚上回家”,这些从不设防的善良的大法弟子被他们蒙骗至拘留所再次关押,听家人说还得交上万元的罚金。当他们的家人指问这些干警们何以打人且欺骗众人时,他们却矢口否认打过人,说是拘留所打的,对他们的敲诈行为也无法自圆其说。
与他们同天关押的还有一姓刘的学员,其头部、背部、手臂都被鼓楼派出所的干警用警棍多次重击,当天便在派出所内出了很多血,之后几天一直呕吐,这是明显的脑震荡反应,刘当时不愿累及其他功友一直未吭声,可这些打手们竟然以大法书(《转法轮》)来逼问,一页页地撕碎、践踏大法,刘姓功友心痛如割。
同时关押的还有铁门派出所送来的两位女性大法弟子,因交不起罚金被派出所抢走了家里的稻谷、耕牛、电视机。
听白果的大法弟子说白果镇派出所更是狮子大开口,每个被关押的大法弟子开口便是1万6千元的罚金,交不起的,同样被抢走家里的值钱物。关押期间甚至连牙膏、牙刷等日用品都不准递进。更有甚者将几位大法弟子挂在摩托车后从镇上拖至关押处(数里之地),其残忍程度令人发指。
这一年来该地区赴京上访的大法弟子被关押前搜身时所有的现金(有的达几千元)都有去无回,有的被严刑拷打达几个钟头,被打最厉害的是一位姓胡的女学员,当头晚上约9点钟开始,被三个打手轮番踢打达4个钟头以上。她自正月十五赴京上访后关押至8月30日才释放,她已离异,前夫赴外地打工,另有一个八岁女儿上小学二年级,其间她的亲友们也曾多次去公安局及政府610办公室恳请他们考虑其家庭实际困难释放胡,他们依然置之不理,甚至无端指责另一领养其孩子的人。已失业并无处安家的胡临出狱时依然被公安局敲去了2500元之多。
尽管极少数国家领导人取缔了法轮功,但绝没有任何国家法律和政策容许象他们这样执法犯法、胡作非为,顶多也只是人民内部矛盾。可是当地公安局一些工作人员却对这些大法弟子的亲属们说:“市里说了,针对法轮功,可以不讲法,你们随便告去!”可是我们所了解的XX党的作为却不应该是这样的。
如果这些公安干警们认为自己做的对,为什么打人之前要心虚地洒上风油精,打后又矢口否认呢?国家政策到了他们手里,执行起来已完全变性、变质了。我们的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你们该清醒了,向你们周围善良的百姓们问一问、看一看,聆听一下他们的心声,你们的这些行为是否太过分了?是否还符合你们的身份?是否有损于人民警察、国家干部的形象,其实老百姓们都在私下摇头叹息:“唉,这是什么世道!”你们中大部分的执法者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你们明知道大法弟子们是一群善良的修炼者,可是你为什么不去阻止你们中那些少数的邪恶之徒呢?一旦真相大白之时,你们说不定会因为自己的随波逐流痛悔莫及。
尽管如此,我们的大法弟子们依然无怨无恨、无悔,他们把每一次的魔难都当成是修炼,是去掉执著的时机,酷刑与重罚永远也改变不了他们对宇宙大法,对真理的信仰与追求,他们只是一群在(或已经)放下世间一切执著,放下生死的真正的修炼者,他们依然怀着祥和的心态等待着政府的佳音。
大陆大法弟子 200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