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 2000年01月25日 星期二 全部文章

要获取每日的全部图片,请到图片网的"最新图片"栏目(http://photo.minghui.org/

  • 律师欲作无罪辩护,横遭层层非法干预

  • 2000年1月25日大陆消息

  • 进化论剖析(一)

  • 从迷茫害怕的误区走向坚定实修和护法

  • 深圳《女报》诬蔑文章真相调查



  • 律师欲作无罪辩护,横遭层层非法干预

    对深圳市法轮功学员李建辉的开庭审判因故延期
    【明慧网2000年1月25日】 由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公告的本月20日上午对深圳市法轮功学员李建辉的开庭审判因故延期至24日。据可靠消息,此次开庭延期是由于李建辉先后所委托的两位律师均坚持为他作无罪辩护,竟招致层层非法行政干预,致使律师无法为其当事人独立行使其辩护人的职责。

    据悉,李建辉先后所委托的两名律师均不是法轮功修炼者,但他们在阅卷和全面了解案情后均提出了李建辉无罪的辩护意见。但就在开庭前两天,有关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对该两位律师施加了强大压力,最终迫使李建辉先后委托的两名律师均不得不相继解除与当事人的合同关系,因此,原定开庭根本无法如期举行。现在法院为李建辉指定辩护律师,若李建辉拒绝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他在开庭时将不得不自行为自己辩护。

    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有关规定,作为被告一项最为基本的诉讼权利,被告有权获得辩护;辩护人(包括辩护律师)有权独立行使其辩护职责,完全有权提出被告无罪或轻罪的辩护意见,而不应受到任何司法或行政干预。

    李建辉所委托的两位律师不过是依法正当地履行其对当事人的职责,并根据其对案件事实与法律的认识提出了无罪的辩护意见,是完全合法正当的,却不料因此招来层层巨大的压力和种种干预,并最终被迫解除与当事人的合同关系方告平安无事。此种严重违反法律、侵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咄咄怪事竟然发生在“依法治国”的今日中国,实属中国法制的悲哀!我们常听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样一句话,如果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真是真理在握、证据“确凿”,让律师发表一番无罪辩护意见又有何妨?任你律师说破嘴皮,一句“本法庭认为不足为信”则足以一言蔽之,反而让外人看起来十分公正、公道,岂不更妙?由此看来,此种审判尚未开庭,先露了内怯;连律师讲话的权利都予以非法限制,其审判程序和判决结果又有何公正性可言?对此,我们也不妨一语道破之:谎言最怕真理的声音,露水最见不得太阳的光芒!

    (注:到目前为止,审判尚未有结果。2000年1月24日大陆学员供稿)


    2000年1月25日大陆消息

    【明慧网2000年1月25日】 四川两教师上访被罚款4万元,防法轮功学员进京甚于防刑事犯罪

    近日,四川省龙泉驿区有两位修炼法轮功的教师赴京向中央反应法轮功的真实情况,被公安遣返回来后,立即遭到拘捕,并处以罚款四万元。同时,龙泉区政府还发出通知,鉴于他们所在单位未能防止职工赴京上访,取消政府发给的三万元奖金。

    龙泉驿区地处龙泉山脉,学校大多处在偏远山区,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十分艰苦,收入也较低,教师们都盼着年终奖金补贴家用。政府此举在当地教育系统引起强烈反响。

    龙泉驿区一些因有职工上访而被罚款的企业去质问公安部门,凭什么要罚单位的款,当地公安部门答复是这是区政府文件规定,他们也没有办法。

    另悉:近日,四川省各公安机关得到内部通知:在安排二零零零年的工作重点时,要把做好法轮功学员的转化,防止法轮功学员赴京上访,向中央反应法轮功的真实情况的事件发生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第二才是预防和打击刑事案件。



    湖南公安称不交巨额罚款者将受终身拘禁

    1、湖南衡阳消息,衡阳拘留所因关押的法轮大法弟子太多,将有一批被称做“顽固”分子的被送往株洲。公安部门称必须交30000元钱,劳教3年,不判刑。如不交钱,就终生劳教。

    有上访弟子,被遣返后,收取车费1000元,另加收不知名目的2000元钱。而湖南长沙的一位弟子被遣返,则是坐飞机被遣返的,除机票钱之外,还需要交10000元,不知道是什么钱,那位弟子没有交。

    2、湖南长沙消息,在长沙,对于一些法轮大法弟子,为了制止他们上访,当地片警仍在采取24小跟踪的办法。这种跟踪据说是真正的24小跟踪。据政府内部消息,该地区上访人数较其它地区少得多。 在1999年12月份,为制止大法弟子上访,长沙的一些大法弟子家中的电话被做了手脚。有弟子一连打了几个以前的电话,拨通后电话中传来的是:“电话号码并不存在。”



    北京学员恢复修炼环境,蒋朝晖被称已判12年徒刑

    北京地区是我所了解了恢复集体炼功,集体学法最好的地区。自审判研究会的事件之后,有越来越多的弟子真正的恢复了以前那种大家在一块读书的环境,清晨有越来越多的弟子走出来炼功。

    另悉,有警察透露,去年组织新闻发布会和99广州法会的主要学员蒋朝辉被判了12年徒刑。



    3岁幼儿被单独抱上警车带走

    去年11月中旬,一广东学员(可能姓康)携妻带子和四个孩子上京护法,全家在天安门广场打坐时,警察将其3岁左右的第三个孩子抱上了警车。警察大概以为他们全家会跟上警车,但他们没有跟着上。至今为止,这名3岁幼儿一直没有消息,完全和父母失去了联系。孩子的父母亲正在设法寻找孩子的线索。


    进化论剖析(一)

    文/美国西北大学法轮大法学员 吕罡

    【明慧网2000年1月25日】达尔文的进化论已经创立140余年了,在其诞生之初,是作为一种假说被提出来的。除达尔文本人从对一些植物,动物形态的观察得出的推论外,并没有什么化石证据。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书中论及化石时,标题为“不完美的地质记录”。他承认在当时的化石研究中并未有证据显示有物种间过渡类型的存在,并指出这可能是最易于检验而又具有杀伤力的反进化论的理由。他看到了进化论的先天缺陷,并希望后人能予以验证。但是时至今日,进化论已成为一个公理;一个信仰;甚至一个宗教。不能讨论,更不能批判,只能无条件接受,否则就将招致无情的围剿,甚至被贴上“伪科学”,“反科学”的标签而断送自己的研究前程。在当今任何一本生物学杂志上,已经找不到任何质疑进化论的论文了。SCOTT和COLE在八十年代初,检索了当时的4000多种学术刊物,未发现任何一篇反进化论的论文,在68种与生物起源有关的学术期刊中,也未发现任何一篇是质疑进化论的。GEORGE W. GILCHRIST在1997年调查了世界上最大的五种期刊数据索引,也未发现反进化论或非进化论的论文。进化论者自豪地宣称,进化论对神创论已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似乎进化论的合理性及不言自明性又得到了一次证明。

    事实真的如此吗?进化论已是绝对的真理了吗?

    其实不然,SCOTT和COLE的工作还发现,在1985年提交的135000篇论文中,确有18篇论文是反进化论的和非进化论的。而这18篇论文无一例外地遭到拒绝发表。进化论并非无懈可击,而是它的维护者不允许任何针对它的挑战。这更加给人一种印象:进化论并非确立于自身学说的科学性和完美程度,而是确立于众多崇拜者的信仰。进化论并非KARL POPPER意义上的“经验科学”(EMPIRICAL SCIENCE),而是一个假说,信仰和并不完美的证据的杂合体。

    事实上,我们今天科学研究所发现的东西,已经足以让人们重新考虑进化论的正确性了。但这些事实要么被回避,要么被抹杀,人们在思维定式的驱使下,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盛行理论的卫道士,而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这是不符合理性的科学精神的。一个真正的科学家,应正视旧理论的缺陷及其面临的挑战,并勇于摆脱束缚。只有这样,科学才能向前发展,人类才能向前推动。

    一 达尔文主义自身的缺陷

    (一)比较解剖学

    进化论者通过动物的器官在形态和功能方面的类比,定了所谓的同源器官,并由此说明在进化树中某一谱系的动物该器官在进化中发生的形态与功能的变化是自然选择的结果。首先,同源器官的定义就非常牵强,你必须首先承认动物是进化的,才能找到同源器官。因此这绝不能算做进化论中的一个证据,而只能是一个推论。即我们只能说因为进化论正确,所以进化树中某一谱系中的动物存在同源器官,而不能说同源器官的存在证明进化的存在。现代基因学和遗传学诞生后,对生物体形态与功能的关系在更本质的层次--基因及分子水平有了崭新的认识。形态和功能只是表相,它们是由基因决定的,相同的形态可能对映于完全不同的基因。如果认为从鸟类的翅到哺乳动物的前肢是进化的话,那么它们的基因也应表现为对映于形态相同程度的进化。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如果现在仍有人试图从表面现象说明问题,只能被认为是肤浅的。

    (二)古生物学

    1、凌乱的化石证据

    无论是进化论者还是反进化论者,都希望古生物化石能辅证自己的观点。如果说达尔文时代缺少化石记录的话,那么到今天为止,人类已收集了数以万吨记的化石,是否已证明进化论的正确了呢?事实上依然不能。CHICAGO的FIELD MUSEUM OF NATRURAL HISTORY的古生物学家RAUP本是进化论者,但后来不得不放弃自然选择学说,而支持幸运者生存说。他说该馆拥有现有已知化石物种的近五分之一,可是已经确证的中间过渡类型的化石比达尔文时代还少。现有化石记录混乱不堪,人为按进化论组成的谱系漏洞百出,根本不能说明问题。进化论者们所使用的分类方法及标准又不同,因此对某一化石的断代也经常争论不休,得不到一个统一的结论。

    进化论者常用的一个较为完备的进化谱系证据是脊椎动物序列(VERTEBRATE SEQUENCE),包括从鱼类到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哺乳动物,直至人的进化。从鱼类到两栖类,曾发现一种叫RHIPIDISTIAN的鱼化石,其骨骼特徵类似于两栖类,因此被认为是鱼类到两栖类的过渡类型。但当另一种叫COELACANTH的活化石发现后,这种观点被立即推翻,因为这两种动物在进化谱系中的亲缘关系是极近的,但研究表明,COELACANTH并无任何上岸的可能性。曾经轰动一时的始祖鸟(ARCHAEOPTERYX),曾被视为进化论的铁证,因为它即具有爬行动物的特徵,又具有鸟类的特徵而被视为一个著名的过渡类型。后来发现,始祖鸟所具有的爬行类特徵,如爪和牙齿,在现代鸟类中也存在,如南美洲的OPISTHOCOMNSHOATZIN和非洲的TOURACOCORYTHAIX。也就是说这个证据并不能用于判定鸟类与爬行类的过渡类型。另外,JENSEN早在1977年《SCIENCE》上发表的论文指出,与始祖鸟同一地层出土的化石被怀疑为近似于现代鸟类动物的股骨,因此,始祖鸟即非“始祖”,也非种间类型。1991年在中国辽宁发现的年代与始祖鸟相同或更早的鸟类化石更加深了始祖鸟的地位危机。

    在从猿到人的进化过程中,拉玛古猿(RAMAPITHECUS)具有重要意义。它的下颌骨兼具人类与猩猩的特徵,牙床结构类似于人,不具有猩猩的门齿与犬齿,但上下颌的距离与颌骨的长度又近似于猩猩,这被视为是进化论的一个铁证。然而后来在非洲发现的一种狒狒(THEROPITHECUSGLADE)与拉玛古猿具有相同的牙齿及面骨特徵,但却被视作一种狒狒。由此可见,这个判据也是模棱两可的。

    2 寒武纪生物大爆炸(CAMBRIAN EXPLOSION)

    达尔文对自己理论的最终归宿评价道:“如果可以证明任何复杂的器官不能通过无数的,持续的,微小的改变形成的话,我的理论将绝对失败”。

    寒武纪生物大爆炸恰恰提供了一个极好的例证。大约在五亿三千万年前,在短短的几万年内,几乎现在所有生物的门同时出现在地球上。从海洋里巨大的管状蠕虫,甲壳类到较为高级的脊索动物并存。如果进化确如达尔文所言由点滴的,渐进的方式进行,那么数百万年的时间无论如何也不足以完成这一历程。虽然寒武纪之前的多细胞生物化石也有发现,但按进化论的观点,它们与寒武纪生物并无承传关系。现代达尔文主义者STEPHEN J GOULD亦无法解释,称之为“迷中之迷”(ENIGMA OF ENIGMAS),事实上寒武纪生物大爆炸是进化论不可逾越的障碍。

    3 人类的起源

    在《物种起源》发表之际,达尔文曾说:“只有人类的进化,怎么都不可能用我的进化论来说明”。

    的确,从进化论的观点来看,人类的进化太快了。以人为例,进化论者认为,人类诞生的历程为:南方古猿(AUSTRALOPITHECUS 200万年前) ----原人(代表为BETICONTUROPS 50万年前) ---- 旧人(代表为NEANDERTHALIAN 10万年前)----新人(5万年前) ---- 现代人类(5千年前)在这一过程中,人脑容量以爆炸般的速度增大。而现代人类产生后,进化又仿佛突然消失了,五千年来人的脑容量基本未变。再看脑细胞数量,现代类人猿为10亿个,而现代人类约为140亿个。单从数字上看是增大了14倍,但智力水平却发生着跳跃性的变化,这些证据强烈地暗示:这个进化树是不正确的。这些物种也许根本没有任何亲缘关系,而进化论者只是按时间顺序把它们拼凑在一起而已。

    另外,六十年代以来,肯尼亚OLDUVAI峡谷和RUDOCF湖附近地区的考古发现,也给进化论提出了许多反例。1972年出土了一具类人动物的头骨化石,编号为KNM-ER-1470,简称1470号人。按其分类特徵,它类似于现代人,属于人属(HOMO GENUS),比南方古猿和直立猿人(HOMO ERECTUS)要进步得多,但它却处于290万年前。1470号人比进化论者所公认的人类始祖南方古猿早九十万年,比直立猿人早二百万年。这从根本上动摇了进化论的证据,成为古人类学中的一件悬案,至今没有一个进化论者能够归属1470号人在进化树中的位置。

    (三)胚胎学

    与比较解剖学类似,胚胎学从生物发育过程中形态的变化,推论出高等动物的胚胎在发育中重现其进化历程。如人类胎儿在发育之初与猪和鼠的胎儿都具有鳃裂和尾,形态也很相似,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首先,人类胎儿的“鳃裂”事实上不是鳃裂,而是快速发育的皮肤的褶皱;其次,人类胎儿的尾状结构也绝不是尾,而是神经管。在蛙胎发育过程中的尾状结构亦是神经管。再次,形态这一表象是由基因决定的。较为普遍接受的HOX基因调控理论认为,动物形态虽然丰富多彩,但在分子水平上的调控都是一致的,因此,动物胚胎发育之初形态相似,是由于HOX基因调控水平相同而已。这是近年来发育生物学最为重大的发现之一。也就是说,从形态相似仍不能得出本质亦相似的结论。

    (待续)


    从迷茫害怕的误区走向坚定实修和护法

    文/一名北京学员

    【明慧网2000年1月25日】我叫XXX,35岁,北京大法学员。3年以前,从《转法轮》这本书拿到手,我的人生便开始了崭新的一页。师父洪大的法力使我从这部宇宙大法中得到了健康的身体,道德观念的升华。我才知道人生的真正意义是返本归真。我也曾一次次地想过应该怎样精进,应该怎样尽快提高走向圆满。每天除了坚持不懈地学法炼功,也热心地做一些大法工作。但有时总觉得提高得很慢,看过师父在新加坡法会的讲法答疑录相,更深地体悟到了学法与通读的重要,通过一遍遍地反复通读《转法轮》,思想境界有了很大的提高。

    我曾经历了“4.25”万人和平请愿的壮举,“7.20”进京上访的路上也留下了我的足迹。我以为修炼的路上竟然也没有什么不可逾越的磨难。谁料到7月22日当政府关于取缔法轮大法的新闻一出,我的心再也不那么坦然、平和,我开始有了一种恐惧、迷茫。真有一种茫然不知所措之感,我真正感受到“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境地。每天我再也不能一头扎在书里两耳不闻窗外事地通读大法。听完电视的报导,心中感到格外地压抑,再拿起《转法轮》,我的思想开始斗争,我再对照师父的法识别他们的谎言。虽然我知道那一个个事例是假的,根本不是真修弟子的行为,虽然也从未动过不学的念头,可也没有坚持不懈学法炼功的办法。

    在迷茫与害怕中苦熬了半个多月,后听说北京聚集了几十万大法弟子,北京就象一个大法会,各地的大法弟子在此云集,从8月17日起,我一连五天去了北京,去天安门广场,找外地同修切磋,在交谈中,我的心受到鼓舞,坚定了坚修大法的信念,与此同时,怕心也在一点点减弱,在与同修的交流中,我明白了我们不只是修炼,更重要的责任还有护法,因为我们是和正法联系在一起的。听着同修们讲述的一个个激动人心的护法故事,我茫然的心情在悄然逝去。

    9月8日,天安门广场开始了大规模的对法轮大法学员的清理,也就在这一天,丈夫在天安门被抓起来。听到这一消息,我开始坐立不安。我倒不是因为丈夫的被抓而惶恐。我开始忧心我自己。我现在应怎么做。别的同修为维护大法在坐牢,而我也自称是坚修弟子,可此时我又在哪里,我又在做些什么?我开始坐不住了,去其他同修家讨论、切磋,就这样一连几天。一天晚上,我拿出师父的经文,把《挖根》《位置》《道法》反复看,一遍遍地读。师父在《挖根》中说:“你们不能总是让我带着往上走,而你们自己不走,法讲明了你们才动,没有讲明你们就不动或反向动,我不能承认这种行为是修炼。关键时我要叫你们决裂人时,你们却不跟我走,每一次机会都不会再有。修炼是严肃的,差距拉开得越来越大了,修炼中加上任何人的东西都是极其危险的。”看到这些,我在想大法在蒙冤,同修在坐牢,而我还呆在家里。我深刻地剖析自己,我为什么走不出去,原因在哪里?

    我开始找自己。我意识到,我在执著于情,执著于自己的孩子。因为我们的女儿才7岁,上小学一年级。如果我走出去,孩子无处放,只能带在身边,孩子就要荒废学业。我可以为大法付出一切,而孩子这么小……这一关对我来说真的不那么好过。同时多多少少我还有一颗怕心。但是我的眼前立刻闪现出师父的话“修炼中加上任何人的东西都是极其危险的”。同时,我也想到了耶稣,耶稣为了众生受难了。他面对磨难是那样的坦荡、平静,而我们这些“发心度众生,助师世间行”的大法弟子,我们又应在法难面前抱什么心?是象犹大,还是做彼得?面对大法的遭谤,师父受辱,我们竟不能挺身而出,堂堂正正的维护佛法的庄严,我们又怎样对得起给了我们一切的师父,我们又怎样对得起当初那“发心度众生”的豪壮誓约?

    师父说:“站在什么基点上看待大法,这是根子上的问题”。我的执著、我的出发点、原来不都是站在自我的立场上吗?师父还说过:“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为其舍命而不足惜的”。我难道为了自己的执著而做为一个大法弟子置大法的安危于不顾吗?现在世人在唾骂大法,诽谤师父,而我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到北京去,向政府说一声大法好,为大法讨个公道,哪怕被抓,哪怕坐牢,又算得了什么呢?理想明白了,身心轻松了许多。窗外秋风瑟瑟,我的心也更加急切,一定要尽快到北京去。

    9月14日,我带上孩子,锁上门,抱着一种不抓不回来的护法之心踏上了去北京的车。到了广场,人较8月份少了许多,很快便衣就问我们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回答“是”,于是我们就被带进了天安门派出所。后又被当地公安派出所接回来。面对警察,我的心泰然自若,没有了一丝惧怕之意,若是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警察问我去北京干什么?我说电视宣传与事实不符,作为大法弟子为大法说一句公道话。警察以孩子为借口训斥了我很久,可我就跟没听到一样,心里一遍遍地背师父的《洪吟》,后因为我带着孩子便没拘留我。通过这次我才真正感到,心性是经过磨炼磨出来的,而不是想当然能提高的,通过这次磨炼,更坚定了我实修与护法的决心。

    10月24号听说人大开会要把法轮功定为邪教。我想我们有责任制止常人一切破坏大法的行为,维护大法。25号我又来到了广场,这一天在广场被抓的人很多。当然还是照例被警察把我抓起来。在天安门派出所里,我看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大法弟子一张张慈悲正义的脸庞,更增加了我心中的信心与坚定,我也感到有这千百万大法弟子,我并不孤单。在天安门派出所,大家齐声背诵《论语》《洪吟》,“生无所求 死不惜留 荡尽妄念 佛不难修”那恰似响彻天宇的吟诵使得气势汹汹的保安退却了,他再也不制止我们了。

    接到当地公安局后,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处以拘留15天的处罚。在狱中不能学法炼功,牢号里的气氛很不正。虽然给其他刑事犯弘了法,可她们不敢学,不敢炼功,没有这个环境。师父说:“环境是你们自己创造的,也是提高的关键哪。”这个环境就需要我们去创造,于是我们几个同修商量,集体绝食,争取学法炼功的环境。也就在这时陆续又进来几个大法弟子,她们说电视已公布,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听罢,我们更坚定了绝食的决心。

    在绝食之前,我的思想也斗争过,我知道,我还有十三天才能出去,现在绝食,十多天我能挺得住吗?按常理常人7、8天就不行了。但我马上意识到这种想法不对,我现在不是常人,我是修炼的人,常人做不到的我们修炼人能做到,因为我们是超越常人的人。师父说:“然而一个伟大的修炼者就是能在重大考验中,放下自我,以至一切常人的思想。”

    我惭愧、内疚,我太自私,我首先想到的还是自我,瞬间我为我的想法而脸红,我更为师父的话而让我信心百倍。我知道把自己放在什么基点上,这是根子上的问题。为我为私还是一切为了大法。我放下了自己的念头。坦然面对眼前的一切,我感到一种轻松。不吃不喝也根本不饿,甚至其他人吃饭就象跟我没关系一样。连馋都不馋。当我把这颗心放下以后,事情出现了转机,在我们绝食的第5天晚上把我给释放出来,通过这次磨炼,我更明白了许多,也更知道如何对待在护法中所经受的各种考验。

    12月3号有消息说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公审原法轮大法研究会人员,我准备去旁听,在中级人民法院门外我第三次被抓,又一次进了监狱,当时我再面对警察、面对监狱,我已十分镇静,再没有从前的惶恐与害怕。在监狱里,我们在一起学法炼功,气氛详和,在此度过了四天后把我和其他四十多名大法弟子转到了一所精神病院,这里的一切设置和监狱非常相似,虽然条件艰苦,简陋,但对我们这些从监狱走出来的人来说又算得了什么。更重要的是在这里能学法炼功,这是我们最大的满足。

    在精神病院我们已度过好几十天,虽然我们失去自由,虽然我们与外界隔绝,虽然我们不知能否再出去,但我们心中有法,有师父在我们身边,我们坦然面对一切,时刻准备迎接考验,在法中提高,奋力精进,直至圆满。


    深圳《女报》诬蔑文章真相调查

    【明慧网2000年1月25日】 【编者按】近日深圳《女报》登载了一篇无耻、荒唐的造谣文章,对李老师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该篇诬蔑文章在深圳弟子中反响较大,一些为此事向杂志反映真实情况的法轮功学员遭到公安的无理拘捕。下文是大陆学员提供的一篇的调查报告。

    深圳《女报》诬蔑文章真相调查

    2000年第2期深圳《女报》杂志刊登了一篇文章《独家揭秘:……渭南自焚》(以下简称《独》文),在深圳引起了一些反响。为此,笔者专程从深圳赶到陕西,了解这篇文章的来源及其真实性。

    2000年1月21日 三原县

    21日,笔者乘机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后,直接打车赶到三原县寻找《独》文的作者。还算顺利,大约下午三点多在作者父母家找到了他,是三原县某工厂的工人,业余爱好写作。以下是我们的交谈过程。

    我说:“我从深圳来。你的文章在《女报》已经发表,在深圳引起了反响,我来这儿了解一下,你这篇报道是不是欠真实。”
    他说:“就是假的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我问:“你这篇完整文章来源于哪里?你是否采访过文章里边的主人公家属?”
    他说:“没有,是我在渭南的一个朋友告诉我这件事情的大概,有些细节是虚构的。”
    我说:“那主人公张之雯去北京的事就是虚构的了?”
    他含含糊糊地说:“去北京的事有,去北京后的事是虚构的。”
    (我想,还是从他那篇文章的故事开头谈起比较好。)
    我问:“你了解法轮功吗?你周围有没有人炼法轮功?”
    他说:“不了解,也没听说谁练,都是从电视、报纸上知道的。”
    我说:“你文章里张之雯的邻家大嫂向张介绍法轮功的一些话语,和电视、报纸报道的如出一辙,是从电视、报纸上得来的吗?”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是。”

    正在交谈间,又来了两位先生也找作者。我先说明我的来意,没想到他们也是为这事来的。其中一人自称是陕西省记者协会副秘书长XXX(临走时我留了他的手机号),因这篇《独》文在上海一家报纸上发表,海外媒体向中国询问此事,上级派他们来了解情况。

    作者这时显得很紧张,说:“我是听渭南的一个同学提供的情况,采用了小说手法写的。”
    副秘书长的陪同说:“你知道这样做的严重性吗?如果李洪志在这儿,他完全可以起诉你。尽管定了他是邪教,我们也要实事求是嘛。”
    副秘书长说:“你都给哪些报刊投了稿?”
    作者说:“我先给河南一杂志投稿,但他们向我要有关照片,我没有找到,他们就没发表。然后,我才给深圳X报和上海X报投了稿。”
    副秘书长又教育了他几句后,说:“你把文章来源的经过大概写一份给我,以后其他任何人都不要给。”

    作者要求我回避一下,他要和省记协会这位副秘书长单独谈谈。大约二十分钟后他们谈完,副秘书长对我说:“考虑到他(指作者)的前途,年轻又无经验,我就不让他写了。这件事就是去渭南也无法查,只能说事出有因,查无实处。”他们走后,我还想和作者详细谈谈,这时他态度已比较生硬,说:“事情就是这样的。”我一看已没有谈下去的必要,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便起身告辞。乘五点多钟的汽车回到西安。

    2000年1月22日 渭南市

    22日笔者乘长途汽车于上午9:10到达渭南市,寻找《独》文里边主人公张之雯的家属,了解事情的真相。结果令笔者深感震惊。

    大约9:15,在渭南市汽车站附近询问几个当地市民,他(她)们都没听说过《独》文中的故事。
    大约9:30,打车到城市最北边的一条街。的士司机也未听过此事,沿路询问数名市民,包括穿制服的公安人员,均未听说有此事。
    大约9:50,在市消防大队一支队,消防队员都说没听过此事,不过他们告诉我,周围的几个镇曾经发生过几起火灾,也许有我要找的。

    大约从上午10:00到下午 1:30,我租了一辆的士(分手时司机给我留下了姓名及传呼),去到固市镇、下吉镇、官道镇等派出所,中途又打电话给龙背镇、吝店镇、交斜镇等派出所(属渭南市直接管辖的农村就是这几个镇),查询结果是在他们辖区内均无此事发生,我和司机还沿途询问了几十个当地群众,他(她)们都没听说过此事,我只好返回渭南市。

    的士司机很热心,陪着我连午餐都没吃,又接着在市内查询。我去了渭南市另一个消防支队、环北路派出所、临渭区公安分局、渭南日报社,询问了市内、市郊无数市民,均未听说过此事。最后我去到渭南市公安局,向门卫人说明来意,他让我上楼到110报警台的房间去问,110的接线小姐打电话问值班领导,回答说无此事,她还告诉我没接到过这样的报警。从公安局出来后我仍不甘心,打电话给114,查到了渭南市管辖的所有县公安局的电话号码,与各个县公安局联系查询,结果都是:“没有”“没有”“没听说”“没有”……,此时已是下午4:30。

    两天的走访调查结果:根本就没有张之雯此人,更没有《独》文中的事情。结论不言自明,就是一句话:《独家揭秘:……渭南自焚》一文完全是捏造的。

    一位深圳市民
    2000年1月23日


    另:《女报》杂志刊登了《独》文后,马上就有深圳大法弟子去该杂志社,向编辑反映我们法轮大法修炼的真实情况,善意地告诉他们: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希望他们能够认真调查清楚事实真相。没想到,该杂志的编辑不但听不进去我们这些善意的劝告,反而立即通知公安局的人来抓走了几个法轮大法弟子,而且无缘无故将他们拘留十五天,至今他们仍被关在看守所里。

    《女报》杂志刊登的《独》文已经查实,纯属捏造。我们呼吁社会各界正义之士,善良的人们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待法轮大法和大法的修炼者。

    深圳大法弟子
    2000年1月26日


    订阅请发空邮到:subscribe@minghui.org
    取消订阅请发空邮到:unsubscribe@minghui.org
    联系编辑或投稿请发电邮到:article@minghui.org 或 tougao@minghui.ca
    联系技术部请发电邮到:webteam@minghu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