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政法委印发诋毁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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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八日】 关于乐山市政法委宣传部编诌印发“参阅材料”、“内部学习资料”诋毁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情况汇报。

江总书记并朱总理:

我们是法轮功修炼者。最近听了单位领导在干部职工中传达宣讲乐山市政法委(1999)24号“关于印发有关‘法轮功’参阅材料的通知”和宣传部关于印发内部学习资料《站稳立场,明辨是非,做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的通知”的材料,说什么“李洪志利用传功宣传封建迷信,神化个人,制造政治谣言,用神学伪装成科学,完全违背气功活动造福人民、宣传科学的正确宗旨”;“个别人有病不治,专修‘法轮功’,以至贻误医治”;“法轮功活动异常......信奉和参与法轮功的人数众多,┄┄对李洪志这样的江湖骗术迷信到很深的程度”,“李洪志传授的所谓大法无疑是社会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一颗毒瘤,是注入人们灵魂深处的精神鸦片,严重侵害了人们的心灵,搞乱了人们的思想,破坏了社会安定”等等。这种纯属歪曲、捏造,肆意攻击,污蔑,无限上纲,扣帽子,打棍子的做法,是对广大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创始人李老师的极大伤害,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这也是与中办、国办(1999)27号文件的精神相违背的。为此特向你们反映,并汇报我们的切身体会,明辨是非,以正视听。

一、 法轮大法不是封建迷信,而是真正的科学

法轮功修炼对祛病健身有奇效。根据对乐山市5937例法轮功修炼者身体健康状况的调查,身体健康状况总改善率达99.38%,原有病症多在短期内奇迹般地消失,有的是身患沉疴或疑难病症也奇迹般地恢复了健康。例如:

某研究院青年职工XX,一场车祸使他颈部5-6节颈椎骨折,成为截瘫、肢体麻木。学炼法轮功后仅3个月就恢复了健康,医生对此大为惊叹,认为是一个奇迹。

某化工公司汽车XXX,1994年患肝病,1996年10月发展成肝硬化腹水住市人民医院CT检查为肝癌,1997年元月出院转入家庭治疗时,医生说只有十几天的生命了。1997年7月初学法轮功后,不医而治,病症消失,1 个月就正常上班开车。

某村学校教师XXX,1997年1月患晚期乳腺癌。川医手术后放化疗两个疗程,伤口仍溃烂流脓,身体极度虚弱,对人生已经绝望。1998年3月学法轮功后,伤口很快愈合,伤疤脱落,疼痛消失,6个月后恢复健康。她万分感激地说:“是法轮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某矿退休职工XXX,1985年井下事故,腰椎断裂4节,手术后安上钢板,从此瘫痪在床13年,1997年10月修炼法轮功3个月后能站着炼功,7个月后丢掉了拐棍,行走自如,在矿山产生了极大的震动。

某厂退休职工XXX,多种疾病缠身,病危通知书曾下达过3次,花去医药费7万多元,炼功一个月后全身浮肿消失,精神焕发,病症痊愈,背了10多年的罗锅也不翼而飞,腰板挺直了。

以上所举只是少数事例,从死亡线上获新生的,各地都大有人在,事实证明法轮功不需要国家任何投入,就能大面积地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为家庭,为社会节省了大量的医疗费用。以我市人均节约医疗费600元计数,则一年可节省1200万元以上,全国上亿人可节省多少医药费?从广大修炼者的实践中足以证明:法轮功不是宣传封建迷信,而是真正的超常的科学;不是危害人民身体健康,而是造福人类的,使身心得到彻底净化的好功法。

二、 法轮功学员不是社会不稳定因素,而是社会稳定的巨大力量

李洪志老师在《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中规定:“凡修炼法轮大法者,要严格遵守各自国家法纪,任何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行为,都是法轮大法的功德所不容许的。”“法轮大法学员,以修炼心性为本,绝对不得干涉国家政治,更不得参与任何政治性争端及活动,违者即不是法轮大法弟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我市法轮功学员严格遵循李老师的这些要求去做,对乐山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请看:

某县某乡某村一家三兄弟妯娌,近几年为争家产、柴山、土地,成了死对头,三天两天吵嘴打架,有时还动刀枪(火枪),闹得四邻不安,村组干部多次调解无效。1997年9月三妯娌修炼法轮功后,在利益面前互谅互让,消除了矛盾,搞好了团结。其他人见后也争着学法轮功,很快便由3人增加到30人。村里治安由此大为好转。

某县某镇,上交公粮和对公负担这两件事令干部很头痛,每年需用很大力量催收。该镇某村有12个农民学法轮功后,没让村里干部操一点心,全都主动上交公粮和对公负担,并且是交筛得最净、晒得最干的粮食。他们的行为受到当地政府领导的高度称赞。

近年来乐山发生多起困难企业职工,下岗职工坐马路阻断交通,聚众上访,殴打企业领导的事,其中没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参加,有的被再三“动员"也不参与。前一时期因农村合作基金或农民负担问题发生农民上访,法轮功学员也不参加,一些学员在基金会股金多达数万元,也能正确对待,不去挤兑、上访为难政府。法轮功学员下岗职工XXX,夫妇俩都下了岗,她一不找政府,二不找单位领导,自己解决困难,做小买卖维持基本生活。

这些做好人的人,先他后我的人,无私无我的人,难道还不是社会稳定的巨大力量吗!?

三、 法轮功不是社会意识形态中的毒瘤 ,而是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颗 耀眼的明珠

法轮功强调修心,净化心灵,用“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例如:

某县某镇一位学员是环卫工人,担负着最脏、最繁重的水果市场的垃圾清扫。两个人的活一个人干,并没增加工资,工作中有时遭到辱骂和殴打。但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坚持工作,默默地奉献。

个体经营户XX,过去精神空虚,追求物质享受,赌博、酗酒、寻找刺激。妻子儿女的眼泪也唤醒不了沉睡的良知,家庭走向破裂的边缘。1997年1月学炼法轮功,幡然悔悟,一改恶习,前后判若两人,家庭和睦如初。

有位学员学功前承包某局机关招待所,承包结束时结算费用多领3000元工资,少交6000余元水电费和一部电话机。学炼法轮大法后,心性得到提高,知道不该要的不能要,主动将这9000余元和电话机交给了单位。

经济监督部门的法轮功修炼者,在执法监督中,不利用工作关系进行权钱交易,不进娱乐性歌舞厅,不询私情,每年拒收红包数千元,自觉抵制和清除精神污染。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所到之处受到被监督单位的一致好评。

省某地质队一退休职工,1997年10月同老伴去银行取退休金,营业员多给了2814元,他俩当即退还。营业员再三感谢,他们说:"不用谢,我俩都是炼法轮功的,不会多要你一分钱。"

此类事例在法轮功这里可说是比比皆是。我们法轮功修炼者无论任何环境下都是在做好人。在家庭做个好丈夫、好妻子、好儿女,没有吵嘴闹架;在工作中做好干部、好工人、好农民,没有贪污贿赂,争利图报;在社会上做公民、好邻居,没有谋财害命,盗窃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这里是一片净土。当前政府在大力提倡精神文明,法轮功能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确实是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颗耀眼的明珠。

经过亿万法轮功修炼者的实践证明,法轮功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好功法。而乐山市的个别职能部门编诌的所谓“材料”完全是无中生有的不实之词。我们不明白,难道我们身体健康了有罪吗?做更好的人有罪吗?我们一定遵循宇宙特性“真、善、忍”的标准指导自己的行动,我们会用善念去对待所发生的事情,但是我们可以为维护伟大的佛法而献出自己的一切!我们呼吁个别职能部门那种极不负责随意编诌材料在群众中大肆扩散的恶劣做法能够得到制止,我们希望能有一个公正合法的修炼环境,以维护公民做好人的正当权益,除此别无他求!

由于近段时间以来有关部门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信访或上访采取不公正对待,我们只能直言上书您们,望能在百忙中过问此事。

以上情况反映属个人行为,与所在单位无关。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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