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领导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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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一日】法轮功(法轮大法)是由李洪志先生传出的高层次修炼方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指导原则,性命双修。

国家体总曾于一九九八年派出调研组到长春和哈尔滨对法轮功进行调研,分别召开了各界法轮功学员座谈会。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国家气功评审调研组在长春、哈尔滨召开各界法轮功学员座谈会。与会的法轮功学员实事求是地介绍了他们为什么修炼法轮功、法轮功有哪些好处,以及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调研组组长邱玉才先生发表了讲话,摘要如下:

“这一次健身功法评审,关于法轮功的问题,国家体总委托我和管谦、李志超,到长春对法轮功做一个了解。关于法轮功的问题,是这样的:一个对于功法、功效,包括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是没有疑议的,是应当充分肯定的。

所以刚才大家谈到的功法功效问题,这个没有疑议的,都是肯定的。如果这里边有某些方面有出偏的情况,那么这里边有多种原因。你没照他的方法去修炼,可能出现这个情况,任何一个功法,不可能一点偏也不出,本身也不符合客观规律的。

通过调查了解,长春有十几万人在炼法轮功,而且层次较高,有十几所大专院校的教授、博士导师、高级干部,还有从工人到知识分子各个层面上的都有,确实功效很显著。这一方面没有疑议。

但是从社会上反映的情况来看,对法轮功有些误解,争议,我们通过了解有些问题已经弄清了,但是还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刚才我讲了,就反映出这些问题,我们的想法,比如你要说法轮功带有宗教色彩或者是民间宗教,那么你要拿出依据,什么依据呢?构成什么条件才是民间宗教,哪些属于宗教色彩你明确提出来。如果不是这样,那就不是民间宗教。

再一个是排医性,排他性的问题。如果说李洪志老师没这样讲,是我们下边理解的问题,那我们要把学员和老师要分开。下边学员说这个说那个都是可以的,但是不能把它都放在老师身上。比如说,排医性问题,李洪志老师在那个地方说的,因为在讲学里或者在著作里没有这个说法,这个要以事实为根据处理这个问题。必须是李洪志老师本人怎么说的,不要哪个人反映的,听这里说的,听那里说的,那不行,不能作为依据。

这些事情,我们在长春调查完了之后,专门写了个报告给国家体育总局。我们认为法轮功的功法功效都不错,对于社会的稳定,对于精神文明建设,效果是很显著的,这个要充分肯定的。

对于在座的各位认真负责地为我们介绍你们修炼法轮功的情况和你们的看法,我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要如实地,实事求是地把你们的情况向国家体总和评委会同志们介绍、汇报。我相信会公正地处理这个问题的。

祝同志们在修炼的道路上,再上一个新的层次!同时祝你们合家欢乐!万事如意!心想事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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