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谁在造谣传谣?

——《“两办”负责人与法轮功练习者代表的谈话》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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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6月10日晚,北京一些派出所民警连夜找管片内的法轮功学员谈话,发给数份题目为《“两办”负责人与法轮功练习者代表的谈话》的材料(以下简称为《谈话》。当时此文件没有落款,没有日期,没有印章;现在此文件已由全国媒体播发),要法轮功学员第二天早上务必立即向炼功点上的所有学员传达,并表示要听取法轮功学员们对此《谈话》的意见,说要向上级汇报、反映。法轮功学员当晚已向民警谈了读《谈话》的意见,过后觉得意犹未尽,第二天又听取了炼功点上其他学员的意见,写成以下《读后感》,请民警同志递交公安部门的上级领导。

该《谈话》第一段“通知”说:“最近,陆续有法轮功练习者传谣到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上访。“两办”负责人据实辟谣,并就此发表谈话,……请迅速传达到基层和法轮功练习者。做好过细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他们不要轻信谣传,不要参加大规模的聚集活动……”北京的法轮功学员们看到这个“通知”后,第一个反应就是:谁又在给我们造谣?

前一段时间,政府有关部门一次次向各单位传达“紧急情况”,说什么:5月1、2号法轮功要有大规模行动;5月22、23号法轮功有大规模行动;还有什么“香山集体自杀”。于是公安系统调动全部警力,昼夜执勤设卡,搞得满城风雨。我们所有法轮功学员听到各单位领导的这种传达,都觉得莫名其妙,就好心地告诉北京的公安部门:没有这些事,我们都在安安静静地学法、炼功。公安部门不信,如临大敌,剑拔弩张。事后证明,在他们说的日子里,以及其他所有的日子里,确实平安无事,我们学员的话是对的。于是他们自己说:现在谣言太多。那么,这些谣言到底出自谁之口?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北京几十万大法弟子,没有一个人说过这种话,更没有人听谣、信谣、传谣!并且,当时正是我们在到处辟谣,希望能安定民心、“警心”、“政心”,而没有见到哪位“负责人”来帮我们辟谣。

上述事情过去后,我们以为能相安无事一段时间吧,没想到现在又说我们要“大规模聚集”!我们都没听说过这种事儿,更没传过这种话,却又被描述得有鼻子有眼,需要由“两办”负责人出来“据实辟谣”!我们要问:这是“据”什么“实”呢?是不是能据一据我们法轮功学员没有传过谣的实呢?我们不需要谁来做思想工作,我们自有心法约束,不会听这些谣言,更不会轻信!相反,我们的公安部门、我们的政府是否也能不轻信、不传播这些谣言呢?!我们法轮功学员比任何人都更希望、更需要安静,为的是希望能有更多的时间学法、炼功,尽快地修炼提高,争取早日圆满。我们无心管常人的闲事,更不会参与政治争斗。李老师在《转法轮》中还专门有一节讲“修口”,要求修炼人不要说任何不好的话,更不要传播小道消息。我们学员每天读《转法轮》,都知道该怎样去做。

该《谈话》的后四段是“谈话要点”。“‘两办’负责人”说道:
“一、连日来,一些法轮功练习者纷纷传言,什么‘公安机关就要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镇压了,党员、团员、干部参加练功者就要开除党、团籍及其公职’,‘中国准备拿出五亿美元的贸易顺差把×××引渡回国’,这完全是蛊惑人心的谣言。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制造谣言的目的就是要煽动不明真相的法轮功练习者大规模聚集,挑起事端,制造混乱,破坏社会稳定。……希望你们提高警惕,明辨是非,充分认识造谣者的真实面目和险恶用心,谨防被人利用蒙骗,做出危害国家利益的事情。每一个党、团员和每一个公民,都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及时识破和揭穿极少数人的图谋,维护社会的稳定。”这里提到的“谣言”,不再是法轮功学员的“上访”和“聚集”问题,而是对法轮功修炼者的“镇压”、“开除党团籍和公职”等问题,那么这些是谣言吗?这不正是各单位、各级领导、各地群众对中央层层向下传达的一次次文件精神的理解吗?政府一些职能部门不正是根据这种理解在采取一些行动吗?

当时法轮功学员聚集中南海,起因就是天津发生的警察向数千名法轮功学员施暴事件,那绝不是后来新华社通稿说的什么“谣言”,而是确凿的事实。法轮功学员面对紧急事态,平静而有秩序地向国务院领导反映真实情况,这种做法有什么不对?违反了《宪法》的哪一条?当时被总理请进去谈话的法轮功学员代表,他们何罪之有?事后却被警察、便衣严密监控,失去人身自由!

这一段时间来,北京有许多法轮功辅导员、老学员电话被窃听,出行被跟踪,并被警察一次次叫去盘查;学员们早晨炼功被警察、便衣监视、拍照;许多长时间自然形成的集体晨炼点被“上级指示”禁止炼功,否则就被人用浇水、扬尘、堵车、指使小贩或扭秧歌的挤占场地等方法骚扰;许多学员被单位领导找去谈话,一些单位领导明确说:如果你再炼法轮功就要被取消党籍和公职;许多单位和街道居委会都在对炼法轮功的人进行登记;许多高校传达教育部的指示:禁止师生在校园内炼法轮功;几十位炼法轮功的军人已被迫复员;一些身居高位的法轮功修炼者更是被告知要在共产党和法轮功之间做出抉择……

这种情况到了外省市就更是变本加厉,法轮功学员被拘捕、抄家、罚款、侮辱、刁难、开除党籍和公职等事屡屡发生。这就是中国大陆所有法轮功学员正在面对的事实!至于政府要以五亿美元贸易顺差为代价引渡法轮功创始人回国一事,是海外众多媒体披露的,法轮功学员是绝对想象不出这样的“谣言”的!海外有报道说这是某高层人物透露的,那么他制造这种“谣言”的“用心”和“图谋”到底是什么呢?!

上述情况被广大干部群众理解为:政府“就要镇压”法轮功了,不是很自然的事吗?而且北京的管片民警在和我们学员谈话时就说:你们最好不要去参加集体炼功,以免发生什么事情……并说:如果你们在外面集体炼功时被逮捕了,会追究我们管片民警的责任。这不正表明公安部门已经有这样的准备了吗?!

更有甚者,几天前某地的警察通知当地所有法轮功辅导员:政府就要镇压法轮功了,你们赶快上北京!结果当地的大批法轮功学员连夜进京。那么究竟是谁在“挑起事端,制造混乱,破坏社会稳定”呢?!最近确实有许多外省市的法轮功学员由于他们在当地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和听说政府要引渡李洪志师父一事而进京上访。当他们早晨来到北京各法轮功炼功点,北京的学员见到后都是劝他们回去,对他们说:你们有什么问题在当地逐级向政府部门反映,不要来北京,注意稳定实修,踏踏实实学法、炼功,不要管闲事。所以尽管来了好几万人,但都不声不响地又回去了,没有在社会上造成影响。这一事实进一步说明: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的,正是我们广大的法轮功学员。

我们所有法轮功学员在上述一系列的不公正对待面前,都在努力学习李洪志师父的大善大忍之心,不计较,不怨恨,把磨难当作修炼中的考验,放下名利,放下一切常人心,慈悲对待他人。许多民警为法轮功修炼人的精神风范所感动,真正理解了这些人都是善良的人、高尚的人,他们尽管公务在身,但是他们的态度在变化。

“谈话要点”之二说:“党和政府对待正常练功健身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我现在再次重申:对各种正常的健身练功活动,政府从来没有干涉过,人们既有相信并练习某一种功法的自由,也有不相信某种功法的自由,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是正常的,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和方式来反映。任何一种练功活动都不应该妨碍公共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生活。任何人都可以参与练功健身活动,但绝不允许借练功弘法之名,进行宣传迷信,造谣煽动,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聚集活动……”

这里,既然我们的“负责人”重申了政府对正常的健身练功活动的态度,我们也想向“负责人”提出两点希望:

一、希望政府的这一态度能形成正式文件在全国各省、市、地、县、乡逐级下发传达,以澄清“谣言”,纠正基层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对法轮功的不公正的过激行为,真正稳定人心,稳定社会。

二、希望我们的“两办”能努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向各政府部门直至国家最高领导反映意见的正常渠道保持通畅。就法轮功而言,过去许多学员为了让政府能了解和理解我们,写过无数的信件、体会和调查报告,但是据了解,有关领导却不能正常地见到这些真实的材料,反而被偏见和误解所包围,造成判断、决策的失误,这是对社会稳定最为不利的。上次之所以会发生法轮功学员大规模聚集中南海的事情,就是由于当时已没有正常反映意见的渠道,事态又非常紧急,逼到那一步的。

另外,我们认为“谈话要点二”后半部分的说法是很不妥的。法轮功的炼功活动多年来从未妨碍过公共秩序,从不扰民,即使学员们在中南海大规模聚集都没有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没有喧哗,没有堵塞交通,并且始终保持了街道的清洁。法轮功更没有“借练功弘法之名,进行宣传迷信,造谣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为什么那么多高级知识分子、高级干部学炼法轮功,就是因为法轮功才是真正讲科学的,破除一切狭隘的偏见和迷信。“两办”负责人如果能认真读一读李洪志老师的著作和众多学员的修炼体会文章,就不会说出上面那些话,因为那是毫无根据的。没有一个公安人员能说出一件法轮功学员“妨碍公共秩序”的事例;相反,我们在上面谈到的法轮功学员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一些人执法犯法,我们是完全可以列出人名、地点、时间的。而那么多群众的正常晨炼活动甚至日常生活被骚扰,到底是谁在“妨碍公共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生活”呢?!

过去就是因为江泽民、罗干、何祚庥等人及一些媒介不顾事实、颠倒黑白地对法轮功说三道四,结果数次引起大批群众上访。那么我们政府部门今后针对法轮功谈什么问题,是不是应该更慎重一些呢?所谓谣言,不就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话吗?这样的话传达下去,一容易误导下面的职能部门,二容易激起广大群众的不满,从而危害社会稳定。

“谈话要点”之三说:“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希望认真学习中宣部和司法部编写的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问答,自觉同破坏社会稳定的活动做坚决的斗争,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法轮功是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进行修炼的,全体学员都是修心向善,自觉地从内心约束自己,做比好人更好的人、更更好的人、直至达到圆满境界的人的。遵纪守法是对一个好人的要求,自然是法轮功学员最起码要做到的。李洪志老师著的《法轮佛法大圆满法》一书附录之四是《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其中明确规定:“凡修炼法轮大法者,要严格遵守各自国家法纪,任何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行为,都是法轮大法的功德所不容许的。违反及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自己负责。”“法轮大法学员,以修炼心性为本,绝对不得干涉国家政治,更不得参与任何政治性争端及活动,违者即不是法轮大法弟子……”

实际上,法轮功学员不仅是法律上禁止的大的坏事不能干,不在法律禁止范围之内的小的坏事,如争名夺利、占小便宜、算计别人等等也不能干;连自己受到伤害时,有要维护自己的想法,都不符合修炼人的标准。李洪志老师对修炼人提出的要求是:舍弃常人中的各种执著、各种欲望,修成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正觉!

可能是因为现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社会实在太混乱了,结果当真正出现了这么多没有个人图谋、没有私心的好人,反而让政府不敢相信了,惟恐这些人有什么隐秘的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非想查个水落石出。实际上这些人没有任何政治图谋。当时的总理请法轮功学员代表进中南海谈话,“两办”负责人反复问学员有什么要求,学员反复回答的就是一句话:“我们要修炼!”学员们是希望政府能够理解:这些修炼人都是在做好人,不应该受到在天津那样的非法、非人道的对待,不应该总是受到何祚庥等人违反国家政策、违反新闻出版法的攻击、诽谤,应该有一个安定的修炼环境。

学员们向国务院反映情况的目的,就是希望中央政府能督促下属职能部门依法办事,不要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不要把广大群众推向政府的对立面,就是希望维护社会稳定。天津公安部门的过激行为伤害了广大群众,破坏了社会稳定,法轮功学员们没有采用“坚决斗争”的强硬、对立方式,而是用和平反映意见的办法,自觉地帮助政府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做得应该是不错的。

在这里我们还想提请“两办”负责人注意:依法治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的教育,重点对象应该是各级执法部门,而不是广大群众。因为老百姓是受法律制约的,违法就要受处罚,老百姓并不能破坏国家法制。“治国”者是政府,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能够依法办事,就是“依法治国”。“文化大革命”时破坏法制、践踏法律尊严的正是“四人帮”等政治上的既得利益者。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那么在进行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知识教育时,是不是首先应该让大家多学一学《宪法》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任何人不得强制公民的信仰,不得歧视有某种信仰的公民;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而这一段时间各地公安执法机关对待法轮功学员的方式、态度是屡屡违反上述《宪法》条款的。法轮功学员集体向政府反映真实情况,既不是集会,也不是游行、示威;既不危害公共安全,也不破坏社会秩序,违反哪一条法律呢?前一段各单位和居委会传达:5人以上就是集会,就是非法!如果真有人这样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条款,法律还有何尊严可言呢?各地时常有政府部门的人说法轮功是“邪教”,但我国《刑法》对邪教的定罪是“蒙骗他人、致人死亡”或“奸淫妇女、诈骗钱财”;而大量实践证明法轮功是正法,使广大修炼者身心健康、道德升华,有益社会,那么随意将法轮功诬为“邪教”的人是不是严重违法呢?!

看来,在我国广泛进行“依法治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的教育确实是大有必要的,其奋斗目标是任重道远的。

“谈话要点”之四讲了当前国家的总体形势,指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确保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希望法轮功学员“很好认清”在当前“维护国家稳定的特殊重要性,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来之不易的政治稳定局面,把一切力量都集中在促进国家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民族的振兴上来”,“用实际行动报效祖国,振兴中华”。

我们很同意“两办”负责人讲的这番话。实际上,我们广大法轮功学员严格按照师父要求的“真、善、忍”修炼心性,使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心态祥和、道德高尚,在家庭、工作单位和社会上都做一个少索取、多奉献、遵纪守法的好人,既为国家节约了数量可观的医药费,又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物质、精神财富,并带动着整个社会的道德回升,我们正是真正地在促进国家稳定、经济发展和民族振兴,正是在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报效祖国,振兴中华。

我们希望政府能够理解:广大法轮功修炼者和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不是对立的。有上亿的人在炼法轮功,这不就是人民群众的相当大的一个组成部分吗?这么多人在变好,几年前公安部在全国的调查结果就表明全国各种罪犯中没有一个是修法轮功的;各地那么多下岗人员,其中也没有法轮功学员闹事的。这不是最大的稳定社会的因素吗?这不是国家的福份吗?不是政府应该庆幸的吗?难道不值得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这些善良的民众、爱护这一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吗?为什么要视善良的民众为洪水猛兽,要自己掀翻稳定的基础?为什么要调动全部公安力量监视遵纪守法的公民,而不是真正去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呢?法轮功在全世界赢得了最广泛的、崇高的赞誉,政府为什么要在全世界人民面前自己损害自己的形象呢?

最后,我们想记录下法轮功学员和民警就《谈话》一文敞开心扉的一番谈话,送给“两办”负责人,送给政府,也送给所有政府职能部门的人员。这是我们广大学员的心声。心底无私的人是坦坦荡荡的。

民警问法轮功学员:你们说你们最近没有传言要聚集,那么你们到底会不会聚集呢?
学员回答:有这个可能呀!必要的时候就会“聚集”。
民警(有些紧张地)问:什么时候会聚集呢?
学员说:这份《谈话》上讲的这些情况,不管是谁在造谣,我们学员不会去听,不会去传,也不会去聚集。因为“引渡”师父一事已经曝光,就是不可能的了,并且师父已经发表了《我的一点感想》,说:“如果用我李洪志的生命能去掉他们心里对这些好人的惧怕,我马上回去,任其处治……”师父都说这种话了,我们学员还能说什么呢?至于“开除党籍、公职”,这是针对我们修炼者个人的事情,我们不会为此去聚集。因为修炼是要吃苦的,是要有磨难、有考验的,要考验我们对法是否真正相信、真正坚定,是否能做到师父说的彻底放下常人的“名、利”,这是我们个人应该承受的,每一个真修弟子都不会在意这种事情,会把这些看得很淡。那么什么时候会“聚集”呢?如果这个事情不是针对我们学员个人的,而是针对法轮大法的,比如说如果定法轮功为“邪教”,这将是所有法轮功学员都不会答应的,法轮功使那么多人的身心得到健康,使社会道德回升,怎么能说成是“邪教”呢?! 那么每一个学员可能都会起来维护这个大法。法轮功绝不是“邪教”!法轮功是真理!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有追求真理的权利和捍卫真理的义务,这是任何人都剥夺不了的!

法轮功学员在误解和压力面前,要修大善大忍,但是“善”绝不是惧怕,“忍”绝不是沉默。我们所有的学员一直在耐心地向各级政府部门解释法轮功到底是什么,希望政府能够了解、理解我们,变担心为放心,变对立为和睦,以维护社会稳定。但是如果这种善的力量不能使一些人受到感动,继续一意孤行,激化矛盾,把自己摆在人民的对立面,那么一切后果将由他自己承受。

民警对学员说:我们这样老找你们,又是谈话又是什么的,你们不要对我们有什么想法……
学员笑着说:不会的,你放心。你们不过是在炼功点儿上值值勤、拍拍照,即使你们哪天真的把我们抓去了,逮捕了,我们也不会觉得你们怎么样,你们不过是执行公务。但是你们要能认真读一读《转法轮》才是最好的。要知道人不只是眼前这一生一世,这几十年啊,人活着不应该只是为了眼前的这点儿职位和钱财。不管你相信不相信,人的生命是有轮回转世的,你应该为你生命的永远负责。在大法弘传之时,每一个人、每一个生命怎样对待这件事情,都将是在摆放自己未来在宇宙中的位置。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是中国的一句老话,也是我们政府过去对外常说的一句话。因果报应是不爽的,宇宙的法理是最公正的。我们善意地劝告大家:珍惜自己的生命吧!请三思而后行。

另外,今后请不要再称呼我们为法轮功“练习者”,我们是“修炼者”。法轮功是把修心向善放在第一位的,只“练”不“修”的人,是不被师父承认为弟子的。

还有一个情况向“两办”负责人反映:最近有新华社的干部到各单位、街道办事处做形势报告。他在报告的后一部分以很轻率的口吻说什么法轮功的人炼功都炼到中南海去了,把法轮功学员说成是目前我国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我们希望有关负责人制止他的这种不负责任的讲话。过去新闻媒介在这个问题上捅的娄子不少了,招惹的麻烦够多了,作为一个新闻工作干部更应该知道说话要有事实根据的重要性,应该严格遵守社会主义国家新闻工作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真正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稳定。

北京部分法轮功学员
199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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