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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自在人心,强权岂是真理
【明慧网1999年12月30日】据中国新华社的报导,12月26日,法轮大法研究会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洁,被中共控以 "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罪",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等罪名,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18年、16年、12年和7年有期徒刑。我们认为对于他们的审判,严重违反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也违反了司法审判应“公平、公开、公正”的法律精神。我们强烈呼吁中国政府和中国最高法院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撤销对李昌等人的错误判决。
这一次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充分暴露了中国政府名为“依法治国”,实为“有法不依”的真实面目。法院执行审判权既要求适用法律的合法性,又要求审判程序的合法性,然而从这次审判可以看出,北京市中院的审判在实体和程序上都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行为。( 顺便提一句,1998年6月10日,北京中院曾经发布一条通知,规定:“任何一个年满18的公民都可以到法庭旁听”。然而在这次审判中,法庭违反了自己的规定。只准许每个被告人的一位亲属到庭旁听,而且不准亲属携带手提电话和传呼机进场,也不准海外媒体记者旁听,只准大陆官方传媒记者采访。)
一、指控李昌等人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既无法律依据,也与事实不符。
对《刑法》第300条中邪教组织的定义和解释违反了《刑法》第三条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和《宪法》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规定。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法律应不溯及既往(即法律对其颁布实施以前的行为应不适用),应禁止适用类推(即对于法律无明文规定的行为,不应参照类似规定予以定罪,而应不予定罪),法定条文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等。而1999年10月30日中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却对第300条的含义扩大解释为“邪教组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法庭适用《决定》的扩大解释来处罚1999年10月30日以前的行为,其实质是使法律在对被告十分不利的情况下具有了溯及既往的效力,从而将严重违反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和刑法适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规定。
《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第41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可见,对法轮大法修炼者李昌等人提出指控并进行定罪,是严重违反罪行法定原则的要求和《宪法》有关规定的。
二、指控李昌等人泄露国家机密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罪三罪名不能成立。
(一)国家秘密文件是依法定程序确定,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国家秘密的文件本身应具有实质内容和程序上的合法性,否则应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虽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负责人在6月14日刊登在人民日报的消息中仍然明白无误地告诉公众“对各种正常的练功健身活动,各级政府从未禁止过。人们既有练习并相信某种功法的自由,也有不信某种功法的自由”,从而表明了一个政府对公民信仰和练功自由的应有态度。但事实上。一些人一直在利用职权、以秘密文件的形式对法轮大法群众大搞有罪推定、并布置、实施对法轮大法修炼群众的信仰及人身自由进行非法限制和侵害。现在指控的被“泄露”的国家秘密文件,其内容与国家安全无关,而均涉及国家职能部门的个别人滥用权力、违反《宪法》、侵害法轮大法群众信仰自由和人身权利的违法侵权行为。因此,这些文件内容严重违宪侵权,其在法律上应属非法、无效,从而应不受国家有关保密法律的保护。根据《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公民对这种具有违反《宪法》、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内容的国家秘密文件,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予以申诉、控告和反映情况和要求予以纠正和予以赔偿。
(二)李昌等人泄露、获得、持有“秘密”的行为不符合刑法第13条关于犯罪定义的规定。
犯罪应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三项条件,缺一不可。如前所述,由于有关国家秘密文件的内容违反《宪法》、侵犯法轮大法修炼者信仰自由和人身权利在先,其本身不应受国家保密法规的保护。因此,公民对这种具有违反《宪法》、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内容的国家秘密文件,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予以申诉、控告和反映情况,其行为并不具有违法性。同时,公民为维护《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就有关秘密文件中的违法侵权内容向国家领导人进行上书反映,对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公民合法权益,都是十分重要和有益的,根本也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具有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当然也就不具有应惩罚性。因此,李昌等人的行为是完全正当的合法行为,不构成任何刑法意义上的犯罪。
法轮大法以修炼宇宙特性真、善、忍为根本,自1992年由李洪志先生在中国传出以后,现已在全世界30多个国家得到广为弘传,修炼者已超过亿人。修炼者普遍达到身体健康、道德升华。法轮大法的弘传,对于增进人民身体健康和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均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任何一种正法修炼都有其法理做指导,并有一整套相应的修炼要求。一些不符合法轮大法炼功条件的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不顾法轮大法的明确要求而擅自学炼;一些人在修炼法轮大法时并没有放弃其它功法,没有做到专一修炼,或不重视心性修炼,不能够使自己符合法轮大法的修炼标准,他犯了精神病、寻求自杀或者出偏、出现生命危险,恰恰是因为不符合修炼法轮大法的条件或没有遵守法轮大法的明确要求所造成的,而不是修炼法轮大法所致。这些所谓“致病、致残、致死”的事例与法轮大法之间没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怎么可以把这样的事例不分青红皂白地一概强加于法轮大法呢?比如一个人有严重的心脏病,医生让他卧床静养,可他偏偏去参加剧烈运动,出了问题能归罪于医生吗?因此,凡是不按照法轮大法要求修炼的人,或不符合法轮大法炼功条件却擅自学炼,所发生问题应与法轮大法无关,应由当事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承担有关责任。
相反,近年来,法轮功学员却受到了中国公安部多次无端非法调查,遭到了极不公正的对待,以至发展到严重违反国家法律、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地步。现在,竟然以 “莫须有”的罪名对法轮功学员判以重刑,真是千古奇冤!而且,李昌等人冤案的恶例一开,中国大陆各地,为表示“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然将蜂拥效仿,以为手持上方宝剑,可以随心所欲,大打出手了。可是,请君切记:“人心动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陈毅元帅说得好:“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公元1999年12月26日,让历史记住这黑暗的一天! 旧金山导报: 中国对法轮功的偏执狂式恐惧
北京法庭对法轮功四位领袖的严厉判处反映了中国对任何挑战共产主义统治的行为的深度恐惧。
三名男子及一名女士因被诬告偷窃国家机密,组织邪教扰乱公共秩序和引起死亡而被判处八至十八年监禁。
他们真正触怒中共的原因是由于领导了法轮功精神运动,该运动以其佛道两家的思想及练习打坐近年来在中国赢得了上百万的支持者。
起诉人声称该教派非正统的练习方法包括不用医药治疗,已造成了1400多人的死亡。
星期日经过一天的审理,四人分别被判处18年,16年,12年及7年监禁,这是自从1989年天安门民主示威事件以来最严酷的判决。
该四人还被控告四月份组织一万法轮功信众在共产党机关所在地进行示威,此举震惊了政府并导致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严厉镇压。
这样一个倡导善良,真诚,俭朴和道德高尚的团体成为政府压制的目标是不可思议的。但正是由于其深得人心,使得那些深惧任何对政府权威挑战的北京老人们患上偏执狂症。
今年7月,政府取缔了法轮功并开始对其镇压,定性其为“邪教”,并声称其危害共产党的统治。从那以来,不清楚有多少人被捕。但是一些人权组织说相信数以百计的人已经被送往劳教所劳教。
虽然他们的领导人被判长期徒刑,几十个勇敢的法轮功学员仍于昨天在天安门广场进行抗议,并被立即逮捕关押。
克林顿政府把镇压法轮功称作对人权和宗教自由的侵犯,但是仍怯于批评北京政府---这个他正谋求合作的贸易夥伴。
虽然和这个地球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进行贸易合作能带来很大的利益,但是,政府未能对残酷镇压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的行动进行强烈抗议---这是令人深深困扰的。
对这起关系到几千万中国公民身心生活大事的一案,就这样草草开庭,草草定案,中国政府的做法着实令人费解。
首先,证人的有选择性。任何一位大法的真修者都愿意出庭,以亲身的经历验证大法的正确,为这几位学员的无辜作证。按照中国法律,外国公民无权作证也就作罢,但身为中国公民的大法学员也被限制出庭作证,并采用了预先拘留的方式来阻止。
其二,律师的有选择性。被告有权委托律师为其辩护,但政府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为他们辩护的律师必需保持与中央政策的一致。这样,即使家属或法院委托了律师,也只是做个样子而已。更无需说家属和律师接受了怎样的“思想教育”。
其三,旁听的有选择性。只允许被告人的一位亲属到庭旁听,法轮功学员被拒之门外,甚至到庭外等判决消息,也要立即被押上警车,更勿论合法地申请旁听了。
其四,媒体的有选择性。只有被官方许可的官方媒体才允许旁听,其他国内外媒体只能从新华社得到一点拷贝的庭内消息。
其五,时间的有选择性。法院一再推迟开庭日期,最后选在西方圣诞节,中国的星期日开庭。
在此,我们不需要质疑对李昌等人指控的五大罪名的真实性;也不谈中国政府是否尊重了所签署的两大国际公约;更勿论中国宪法的尊严。单就上述几条,人们会想到什么呢?
作为海外华人,我们不愿看到国际社会对我们祖国的谴责,也不希望看到有人利用法轮功事件另作文章,因为无论你怎麽看待,怎麽对待,我们不参与政治就是不参与政治,真善忍就是真善忍。同时,我们更不愿意看到,我们的祖国--一个堂堂中华大国总不能以浩然正气面对她的子民,面对世界。
为什么-
人家说我们不“光明磊落”,政府就明“信访”,暗“密文”;
人家说我们不“堂堂正正”,政府就躲躲藏藏;
人家说我们不“依法治国”,政府就政策大于宪法;
人家说我们不“尊重民主”,政府就搞“一言堂”;
人家说我们不“尊重人权”,政府就 ……
我们悲叹-
仅一步之遥,就可以回到那“皇天厚土”;
仅一步之遥,就能够再现那“盛世大唐”;
仅一步之遥,就即将展示出“中华腾飞”;
仅一步之遥,就 ……
万年不遇的良机,历朝历代的企盼;
人心回升的大法,开创纪元的辉灿。
历史多警示,时间绘记载;华夏历磨难,中华莫遗憾!
雪梨法轮大法学员
1999年12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41条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据此,法轮大法学员前往北京向中央政府反映地方政府不法情事,完全是合法的在履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正常权利。中共政府将四名法轮大法学员因为行使此正当权利而判处重刑,无异公然自我践踏宪法,不仅不顾人民基本权利,更严重违背其业已签署之有关保护人权的各项国际公约。
法轮大法教人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指导,自我要求提升道德,不求名不求利,堂堂正正修炼,不干涉政治,只做好人。学员修炼的法理都在书店普及的《转法轮》中,光明磊落。学员透过修炼后,身、心都得到净化,对社会安定和谐也有积极的作用。这样的学员越多对社会国家越好,为什么还要镇压、迫害、解职、拘禁、酷刑,禁止学法轮功,甚至逐出住宅呢?在世界各国纷纷给予法轮功肯定、表扬时,为什么中共政府却反其道而行呢?
我们恳切呼吁国际社会和善良的正义之士,共同谴责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敦促中共尽快停止对法轮功的镇压,并透过与法轮功学员的直接对话,公正客观地了解法轮功,以和平、理性、妥善地解决当前的法轮功问题。
台湾法轮功研究学会
1999年12月29日
(中央社记者周佳虹香港叁十日电) 香港的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今天透露,曾被新华社指为受李洪志策划敛财的法轮功书籍经营者王汉生及徐祥兰夫妇,於十二月二十叁日被武汉中级人民法院秘密审判,法院没有当庭宣布审判结果。
审判由上午九点开始至下午一点结束, 一百多名公安在法庭外戒备,除了律师到庭外,其他人一律不准旁听。
据透露,由於当局很难找出证据指两人非法经营,故法院利用中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新通过的「组织与运用邪教组织」的罪名进行审判。人大通过的法律指"出版,发行邪教出版物以"组织与运用邪教组织"的罪名处罚"。 王汉生是武汉深深集团董事长,徐祥兰是武汉法轮功总站站长。新华社於十月二十一日指称他们受李洪志策划疯狂敛财,销售了近五百万本法轮功书籍、一百叁十万张挂图及照片,获利上千万。
但十二月二十叁日开审时,当局没有证据显示李洪志与王汉生的经营有直接关系,或是分享深深集团因销售这些产品所得的利润,而深深集团的销售活动不仅依法进行,而且利润同销售其它非法轮功制品没有大的分别,根本不是谋取暴利,故当局指控李洪志敛财完全是歪曲事实。而当局怕事实在庭上被揭露出来,故采取秘密审判。
自今年4月25日开始的中国政府少数领导人在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将自己摆放在正确或是错误,是名流千古还是遗憾万年的位置的忙碌中,走好了完美的第一步,和平解决法轮功万人中南海上访事件之後,又接连走出了若干败笔,世纪之末的句号画在了本次堪称最大败笔之一的审判之上。
然而历史的帷幕才刚刚拉开,... ...
现实场景之一:法轮大法修炼者的浩然正气
尽管中国中央电视台当日的新闻节目简单地报道了开庭审判的情形,几个画面,世人就瞻仰到了法轮大法修炼者大义凛然的光辉形象。面对漫长的监禁,面对把他们当作头号敌人的政府,他们一如既往地平和,善良,不卑不亢,丝毫没有数月监禁的疲惫以及对未来无休无止非人折磨的惊吓。我们记起了前些时被判的海南弟子,记起了被毒打致死而不放弃修炼的平凡妇女赵金华,记起了广州面对黑鸦鸦的警察,安祥地继续开完99法会的各地弟子,记起了天安门广场上用众多生命高高举起的“法轮大法"宇宙真理的辉煌旗帜。我们为我们真诚,无畏,详和,善良的同修无比地自豪!我们向那些如今失去人世间一切,在牢狱中坚持精进实修,把真善忍精神传播到牢头,罪犯,警察,首长,在任何环境都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大法真修弟子的伙伴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你们真是好样的!
此时,我们每个人都感动地想到,如果站在法庭上的是我,我也一定像你们一样,是一个好样的!
在中国政府制作的“4/25中南海聚集事件真相"的电视节目中,编造者企图引导观众相信被捕的大法弟子出卖了大法,背叛了我们的师父。现在的这场审判表演,中央电视台自己澄清了它几个月前的谎言。
现实场景之二:他们灿烂的命运
法轮大法的传播带来人道德回升的事实,在这场审判表演中再一次为大法弟子的高尚形象所证实。无私无我的正觉,大浪淘沙後的真金,就是这样在艰难危险中凸现出来的。作为修炼的人,困难越大,考验愈巨,等待自己的境界越高。他们对为他们创造和提供了这些修炼条件的中国政府由衷地感谢。相信办案人员都可以为证。
他们的层次越高,给他们制造难的人的业力也就越大。
他们在监狱里待多久,最终不是你定得了的。不信,我们走着瞧。他们灿烂的命运!
现实场景之三:依法治国成泡影
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上下,专家,学者,国家工作人员,立法机构在法制建设上倾注心血的一切努力如今化为泡影。法制不是一个口号,不是一种装饰,也不是儿戏。法制是要检验所有人,所有国家机构,达官贵人的社会实践。经不住检验的法制,不成其为法制,充其量只是一个举国上下美丽的幻想而已。法制和强权相比,强权占了上风,人民改革法律制度的梦想烟飞灰灭。如果当年开始的这一场法制改革只是为了做做门脸,粉饰粉饰,恐怕人们的失落感不致如此深重。问题在于全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都是真诚地要改革,要跟上世界发展的!今天这样的依人治法,因人废法,因人立法,岂不是同自己的真诚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吗?法制的权威,法律的神圣,执法人员的尊严都在一夜之间变成了软塌塌的空囊。可怜的是二十一世纪的人民虽然没有享受过法制的权利,却也熟悉法律应有的内容和操作程序,空囊包裹的形式不是在让世人观看由国家领导人亲自表演的皮影戏吗?
更为严重的是,下一次的法制改革什麽时候能够从新开始?还能不能再开始?即使是能开始,怎麽让人相信能真正进行到底?
现实场景之四:毕竟还是与过去有所不同
今天终归是今天,毕竟与过去还是不同了,那就是整个审判表演过程表现出来的“依法治国"的虚伪性。
年满十八岁的公民可以旁听 -- 诱捕大法学员。实际上不准旁听。
不准律师接受有关法轮大法学员的案子。非法要求律师要与中央保持一致。
不让外国记者采访。
十八年刑期的重案,居然在短短几个小时中就可审理完。不是背後早已定调,最有经验的国际大律师,大法官也根本无法完成整个审理过程。
之所以这样做,无非是让那些无端地恨法轮功的领导人舒服;杀鸡给猴看。
之所以这样做,为的是让世界以为中国是以法治国的法制国家了。
其实有没有法庭的这场审理对中国人来说是一样的,就是镇压你法轮功罢了。盖上一块法律的遮羞布,倒是反映出中国政府的虚伪来。玩虚伪的人,不过是心虚而已。其实法庭审理不审理,大家不都知道这是政府那几个少数人的决定。心虚来自对世界潮流的向往和本身无法做到的理亏。
现实场景之五:当天天安门的横幅意味着什么
真善忍铸造的生命不会被人世间的磨难吓唬住。在危难时刻站出来,前仆後继地把我们的信仰坚持到底,是每一个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自觉行为。没有抗争,但是无畏。
政府可以审判你们认为的组织者。政府想象的什麽一经击溃组织者,组织就会土崩瓦解,真是让人啼笑皆非。修炼者的目标是向自身先天善良的本性回归,向内修自己,对自己的道德回升负责。政府数月来的组织逼迫,九族株连,大肆围剿,政治高压,逐个瓦解不是都证明了政府强加在法轮功修炼者身上的“组织",“有练功以外的政治目的"等种种罪名根本不能成立?当然,越是这样,政府越会认为“组织"严密。如果政府能了解一下修炼群众的实际情况,并不难看出,每一个修炼者都淳朴,憨厚,连警察的警棍指着问是不是法轮功修炼人时,他们都不会撒谎。如果他们一个个不是这样朴素平凡,而又具有高度自我自觉性的人的话,也许政府就不会这麽担心了。
究竟你是把他们当成你的人民来考虑他们的问题,还是把他们当成你的治下来统治他们?当你把自己称为执政党时,是想的人民的利益,还是强调你手中的个人权力?请从你从来不能正视的角度理解一下他们,想象一下他们居然掌握着你所不了解的真理,或许你会有新的感觉,甚至得出全新的结论。你始终把他们看成你治下的臣民,要由你来左右他们的命运,你就永远都会失去这次好机会了。
现实场景之六:国外说什麽
国际的谴责往往是国家的一面镜子,照出本国的不足和与其他国家的差距。英明者,不用别国点醒,自己发愤向上;次之,虚心听取批评,知错能该,仍不失为良君。中国刚刚摆脱多年来在国际上孤立的处境,一步步稳扎稳打地加入到国际社会中来,靠的是十数年辛勤改革,踏踏实实地从国内认真改变自己的面貌和实质。刚刚以一个合格的姿态加入到国际社会中来,又一遭翻船而去,两三代人合力辛勤的工作付之东流,实为不智。加入不易,加入了就要珍惜。相信前年签订国际人权公约时,是真诚地认同那些条例,也有信心履行为此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如今的事实说明,认同和身体例行之间还是有一段距离。这段距离可以是一步之遥,亦可是一个巨大的无法逾越的鸿沟。
正如一个学者在多维网上所说,当你签订了国际条约时,你就成了其条约的拥戴者和执行者,条约国之间就有了契约的关系,违背条约的行为会遭到守约者的谴责,因此人权这时是你与别国之间共同的内政。正如你看到其他国家违背公约的做法应该表示自身正义,明确的立场一样,他国表示的正义立场应当得到你的赞赏和积极响应,而决不是抵抗和狡辩。反之亦然,如果你看到杀人放火不管,那是你的心性问题。能从这样的角度去理解国际社会,你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堂堂正正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为什麽世界都那麽认识而我这样认识?为什麽在解释自己时总是需要强调自己与他们都不同的特殊性。强调特殊性的同时是不是又把自己同国际社会孤立开来了呢?加入国际社会不是为了捞取好处吧。他们为什麽总要干涉自己对法轮功的行为,可不可以试着这样想想,时常是这样的情形,本来整个环境都是好的,自己突然拧了劲了,与大家一下子都不对了。按法轮大法修炼者的方法,向内找自己。把自己调整过来时,会发现本来与整个环境就没有什麽矛盾。相反,如果躲躲闪闪,欲盖弥彰,最终只会损害了自己,即使不损害眼前利益,也会损害长远利益。在国际上得到什麽根本不是最重要的,真正地在国内发达富强,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才既无外患又无内忧。
未来场景之一:没有敌人的斗争
中国政府与法轮功的斗争是一场唐·吉珂德式的斗争,没有敌人的斗争。自心生魔地想象出一个巨大的敌人,从而绷紧了阶级斗争的弦,展开一个个回合的战斗,只会消耗政府自己的战斗力,而不会有什麽意外收获的。正如政府外交人员用经济利益,生意贸易去施加压力也好,收买诱惑也好,取消了众多国外授予法轮大法的荣誉称号之中的一两个,不仅无损法轮大法的光辉,反而暴露了自己的不足之处。本来这些荣誉也就是你的,你却用额外的力量去诋毁他们。法轮大法在国际民间交流活动中自然而然地给中国带来的声誉,却由专职的外交工作人员来取消,实在是外交史上的笑谈,越是胜利越无胜利可言。如果你的敌人是真正的敌人,除掉了也就解除了心头之患,随之可以高枕无忧了。没有敌人的敌人是自己,不能解除心头的敌人心理,就永远不能摆脱恐惧的状况。
不过法轮大法的修炼者总是向内找自己的原因,我们哪没做好。如果我们没有把目前的形势真实地告诉别人,他得到的东西也是不可靠的。所以我们看到了我们弘法工作中不扎实的地方,应该加以改进。我们常常被感动的是,别人知道中国政府的错误决定,也知道中国政府对法轮大法采取的极端做法,但还是把他们政府的褒奖给了大法。
每一次对大法的打压,都是对大法的弘扬。历史从来是辩证的,也是公正的。
未来场景之二:少数人永远不得安宁
这一场对众多法轮大法修炼者的镇压,已经造成了中国政府少数领导人的极度不安。国内的镇压连连宣称成就重大,既是先前的成就重大,後面的工作又怎麽重大呢?笔者倒是想起一个好玩儿的故事,著名的戏剧家萧伯纳说过,戒烟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每个人都可以在一生中成功好多次。领导人的出国,所到之处总是要面对同样的迎接。江主席亲自向美国总统的弘法,也收到了不期的结果。
还是上面那句话,自己想象出来的敌人是最大,最难摆脱的敌人。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大一千倍,一万倍。要摆脱这个阴影,只要摆脱自己心中的隐患就好了。
尤其是千百万人民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争先恐後地做好人的同时,领导人不该怀有这样的心态。两相比较,相去甚远,差距拉开得越来越大了,孰是孰非,一目了然。
历史场景之一:4/25事件的深远意义
李昌等人的罪名之一是“组织"了今年4/25的北京万人中南海上访活动。
他们这样做是为了维护人间的正义,维护宇宙从上到下在人类这一层的法理。可以想见,没有他们自身道德的提高,他们不会把自己置于明明有危险,甚至重大危险的情况之下。他们作为法轮大法学员中的一员,在受到极不公正的公安抓打,官方舆论攻击的情况下,不是象某些公安部门的领导人那样暗中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大乱,挑动科学家斗群众,背着中央另搞一套,而是站在正义的立场上,用善心,善念向中央汇报情况,及时解决问题,不至于把问题由万人扩大到亿万的人。他们没有去同直接造成那种局面的公安部门领导人闹矛盾,生事端,而是相信中央能秉公处理该事件。他们没有组织成千上万的修炼群众大骂大喊,砸鸡蛋,扔石头,等等。他们那麽一大群松散的人群整体表现出来的高度自觉性,自我约束性是目前的中国找不到第二个的。如果我是政府,我会好好想想,为什麽今天的中国还会有这样好的公民?我会好好听听他们的心声和诉求,在整个国家提倡他们良好的精神风貌。
他们为了自己就走不出来,因为为私为我的人决不会为什麽真理,正义牺牲个人的点滴东西。他们的走出来,到今天说明是完全有道理,有必要的。因为他们的被镇压,有形地吓住了胆小的不敢为人间公理仗义执言的人们;他们的被镇压会把中国敢于主持公道的人打下去。他们难道不知道他们的走出来会面临今天这样的恶果?但他们走出来了,为了有一个公平,良好的社会环境,一个宇宙给人的正常的生存环境,他们舍弃了个人安危的权衡,自身利益的保护。他们值得你发给最大最高的世间荣誉--无私无我的真正生命的光荣!
人是以道德而区别于动物的。人活着,道德完全败坏了,干坏事都不知道在干坏事,别人告诉他在干坏事都不知道在干坏事,那人活着不等于死了吗?
4/25上万人走出来,7/20後更多的人走出来,这许多人的道德回升,不是改变了国家,民族的命运吗?人能崭新的活着,这是多大的幸福啊!
他们这样做也是为了你。
历史场景之二:我就是要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不理解,不能理解法轮大法修炼者的人常常嘲笑修炼者们一心只想做个好人的愿望和行动,讥笑他们千篇一律的强身健体,道德升华的个人经历。这并不奇怪,如果你对自己没有这样的愿望,你应当感到可怕才是。
一个人的道德回升或许不足以说明问题,至少你不会由此相信法轮大法的无穷威力。千万人的重复,证明了铁的事实。广大群众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最好标准,也是推广真理的最好载体。许多人在找到法轮大法时都有一个共同的感觉,仿佛找到了失散多年的父母,那种亲切,那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正是他们精进不止的原动力。人皆有佛性(也皆有魔性),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一个好人,并不为了什麽利益,好处,只是有这个来自心灵深处,来自生命本源的召唤。这是与生俱来的先天本性,我们在生活中失去了,现在法轮大法帮助我们找了回来,就是帮我们找回了自己的真正生命。生活从此变样,生命从新焕发光彩。所以道德回升的心理诉求是大家得法的共同心理基础,缘于我们先天的本性。这样清楚的把这个关键讲出来,任何人都可以理解,为什麽警棍,皮鞭,死亡,牢狱,开除学籍,军籍,都不能改变我们重新找回来的生命初衷,因为那就是我们的生命所在,离开了他,我们也就不成其为我们自己。
有些学者把这种心理诉求当作一种束之高阁的空洞精神需求,用“填补"来满足他们的误解。其实这根本不是附加在我们身上的额外的东西,而是我们生命的本源,也是今天我们在失落後重新找回来,并须臾不可离开的生命实践本身了。
历史场景之三:法轮大法于中国的意义?
这是一个天大的题目,笔者根本无力完成对它的阐述,仅想从非常非常表浅的层次给中国政府领导人多提供一个简单的思路。
法轮大法的弘传给国家带来了什麽巨大的好处?
法轮大法弘传以来给中国带来了什麽样的国际声誉?(目前可悲的是中国政府动用国力诋毁中国已经赢得的声誉,还称之为外交战线上的重大胜利。你得到的是什麽呢?恶名,不好的形象,失去更多的国际人心。如果没有对国内法轮功的镇压,把这部份精力,人力,财力用到与世界的合作上,那会是什麽样的景象?)
为什麽专家,学者,高级知识分子,卓有成效的科学家都被他前无古人後无来者的建树所震撼所吸引?人们多次无奈的感叹,我们的时代再不会出现真正伟大的人,伟大的事。为什麽现在出现了,却要以自己的狭隘和愚昧去拼死阻挡呢?为什麽别人能认识其伟大?还有什麽我还没有发现的真理被我的无知挡住了?
为什麽大法弘传,修者日众,七年之中遍及全世界,福荫各民族?法轮大法是以什麽样的真理,那麽迅速地赢得了世人的敬仰和参与修炼?你难道不想真正地不代偏见地了解了解?
法轮大法为什麽会选择发源于中国?法轮大法为什麽会选择发源于中国??法轮大法为什麽会选择发源于中国??当你没有东西时都千方百计地创造点儿什麽去贡献给世界。为什麽家里有了无价之宝却要把珍宝推出去?你不知道他是珍宝,要知道了你会世世代代追悔莫及。那可不是一生一世,或几生几世的幸运和福份呀!你知道你推出去的是一系列的什麽吗?你怎麽知道这大法的弘传不是让伟大的中国在新纪元到来之前为人类有一次最大的贡献?这样的良机失落在你的手里,将是什麽份量?多问几个这样的为什麽会有意想不到的好处的,至少会警戒你少犯几个致命的错误。
历史场景之四:历史的遗问
进而可以试着想想,
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原因?当时的犹太教不能认识耶稣下来的原因,只认为自己才是对的,把他认为是邪教,是非取缔不可的异端,结果把这个伟大的神钉在了十字架上,为人类的历史书写下了最黑暗恐怖的一页。
为什麽世人对神的崇拜经久不衰?真的只是精神的力量吗?有没有别的更深层的缘由?我们回顾一下世界各个民族的历史,不难发现,每个民族,无论发达的,开化的和原始的,都有自己的宗教渊源,自己的神的崇拜。中国也是如此。只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我们忘记了我们的正神,甚至到近代以来,忘记了我们的远古史,抛弃了我们民族的渊源,其可怕的前景就是自己割断我们的未来,让无理智,无道德的魔性毁灭人正常的发展和历史。
为什麽历史上有不同的信仰?他们的来源是什麽?与我们有没有关系,有什麽关系?
宇宙只有我们眼见到的这些物质,还是有另外的天地?另外的天地是什麽?科学发现以外的宇宙事实是什麽?
科学已发现了分子,原子,原子核,质子,电子,夸克,中微子,等等,试想一下,如果我们能从显微镜中仅仅观察单一的分子,原子,电子的状态,进入到整个分子一层,原子一层,电子一层... ...中去体验那个真实的微观物质状态,会是什麽情形?
我们生命的来源呢?我们自己的来源呢?
未来场景之三:站在未来看看今天
目光短浅的人不能在历史的长远立场上展望过去和未来。既然今天是未来的过去,为什麽不学会把自己放到未来去看看今天。
如果这是一部伟大的救度众生的宇宙之法,善良的人都在等待得度,阻碍了中国人民的得度,其罪何其大矣。阻碍了世界人民的得度,其罪如山,如天,断难承当也。
未来场景之四:你还有机会
你还有机会。放人,改错,还大法修炼者宽松自由的修炼环境,出版大法书籍。只要你把自己调解过来了,你会发现原来世界并没有丝毫与你过不去,阳光更鲜亮,生命更有意义,伟大祖国的前程更光明。
只要大法还没有结束弘传,你就还有回头的余地。
未来场景之五:我为什麽?
我为什麽要与你在这里循循善诱地交谈,因为我是中国人,因为我是大法弟子。如果我是你,我会用可能的工作之便,真诚的劝告中国政府领导人再次反省镇压法轮功的决定。如果我是你,为了人民我会完全重新考量我的做法。如果我是你,为了祖国、民族的前途,我会负荆请罪,痛改前非。如果我是你,我会要求自己从今天起,带头做全中国最大的好人。如果我是你,我会把中国发源的法轮大法骄傲的弘传于整个世界,整个人类。李洪志老师无限慈悲普度众生,这个众生包括我,也包括你。
我与你目前的不同,是我已经认识到了,而你还没有。
历史场景之五:人和人的缘份不一样
几年前的一天,笔者与一行人驱车前往纽约听李洪志老师讲法。回来的途中,一位坐在身边的物理学博士说,“人和人与佛法的缘份不一样。有的人听到佛法,自己最後修成了佛。有的人就只是听说了一下。前者缘份大,後者的缘份就是只能听说一耳朵。"
佛家认为修佛大法就是让人修炼的,修成开智开慧的人,也叫觉者。印度语叫佛。
事後笔者每次告诉朋友们都加上千万不要错过自己与佛法的缘份的话,“今天你听我说了一耳朵,一定要亲自读读<<转法轮>>这本书,看看自己究竟与佛法有多大的缘份。"
我们生在同一个时代,这就是我们的缘份,我愿诚恳地把你当作我的朋友。因为我的老师是那样的慈悲。
历史的帷幕刚刚升起,你在历史和未来中把自己摆放在什麽位置?
愿以我们李老师的<<论语>>作为本文的结尾,
“佛法"是最精深的,他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超常的科学。如果开辟这一领域,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常人的观念,否则,宇宙的真相永远是人类的神话,常人永远在自己愚见所划的框框里爬行。
那么“佛法"到底是什么呢?是宗教吗?是哲学吗?这只 是“现代化了的佛教学者"的认识。他们只是在学理论,把他们当做哲学范畴的东西在批判着学和所谓的研究。其实“佛法"不只是经书中的那一点,那只是“佛法"初级层次的法。“佛法"是从粒子、分子到宇宙,从更小至更大,一切奥秘的洞见,无所不包,无所遗漏。他是宇宙特性“真、善、忍"在不同层次的不同的论述,也就是道家所说的“道",佛家所说的“法"。
目前人类的科学再发达,也只是宇宙奥秘的局部。当我们一提到“佛法"中具体现象时,就会有人说“现在都是电子时代了,科学很发达了,宇宙飞船都飞到其它星球上去了,还讲这些旧的迷信"。说白了电脑再发达也无法和人脑相比,而人脑在当前依然是研究不透的谜。宇宙飞船飞得再高,也没飞出我们人类所存在的这个物质空间去。现代人类的知识,所能了解的只是极浅的一点点而已,离真正认识宇宙的真象,相差甚远。有些人甚至不敢正视,不敢触及,不敢承认客观存在现象的事实,是因为这些人太保守,不愿改变传统的观念去思维。要完全揭开宇宙、时空、人体之谜唯有“佛法",他能区分真正的善与恶、好与坏,破除一切谬见,而予以正见。
现在人类科学的指导思想对于它的发展研究,只能局限在 物质世界之内,当一种事物被认识了才去研究它,走这样一条路。而在我们这个空间中摸不着看不到的,但客观上存在的,而又能反映到我们的这物质空间来的现象,实实在在的表现,却不敢去触及,视为不明现象。固执的人硬是无根据而找理由说成是自然现象,另有用意的人违心地一概扣上迷信的大帽子,少于追求的人以科学不发达而避之。如果人类能重新认识一下自己和宇宙,改变一下僵化了的观念,人类就会有一个飞跃。“佛法"可以为人类洞彻无量无际的世界。千古以来能够把人类、物质存在的各个空间、生命及整个宇宙圆满说清的唯有 “佛法"。”
大法学员
1999年12月29日
在得知和平请愿的消息后,有五家中文报刊的记者前往采访、拍照。记者们原准备跟随学员进入领馆,拍下递交请愿信的一瞬间。但领馆一反常态,大门紧闭。许多要办理其它事务的中、美人士也被挡在门外。有记者打电话给领馆,回答是不接请愿信。这样五名记者都将请愿信的复印件带回报馆进行进一步报道。同日,芝加哥的一个英文广播电台就法轮功问题采访了人权观察组织,并报道了国际社会的反响。
当晚,芝加哥与外州学员在学法、弘法方面进行了交流和讨论。几个月来的考验更加坚定了大家修炼大法、弘扬大法、捍卫大法的信念。近来,由于媒体的报道和学员们的不懈努力,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开始关注法轮功。许多有缘人拿到书后如获至宝,主动想办法帮助弘法。学员们感觉到一个大法洪传的新的阶段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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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请愿信全文
尊敬的魏总领事:
我们是法轮大法学员。我们今天前来领事馆请愿,这已是今年的第三次了,目的还是一样:和平地表达我们对国内同门弟子的关切,共同探讨和平解决危机的办法。人容易抓,容易打,但失那么多的民心,受到世界舆论的谴责一定不是政府和领事您所愿意看到的。
自从今年七月以来,政府对法轮功修炼者的镇压还是用了“文革”中的作法。历史已经证明,这样的作法并不能使问题得到解决,反而使矛盾激化,影响政府的国际形像。12月26日北京对法轮功四名学员的审判并不符合“依法治国”的原则。四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因为行使自己宪法所赋予的权利--信仰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而获罪,除此之外,没有任何违法行为。1998年6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发布一条通知:规定任何一个年满18岁的公民可以到法庭旁听。然而在法轮功一案上,法庭违反了自己的规定。匆匆忙忙地开庭,没有事先通知,而且选在圣诞节后的第二天,外国记者无法到场。在这一走形式的、不公开的审判过程中,只允许每个被告人一位亲属到庭旁听,不准国外媒体公开报导,整个审判没有具体情节。
法轮功只是一个群众性的炼功活动,没有什么严密组织,更没有任何政治目的。我们唯一想要争取的就是一个合法的宽松的修炼环境,这和我们中国的宪法和国家的利益并不矛盾。我们是佛法修炼者,是用“真、善、忍”法理严格要求自己的。要想炼好功,就必需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这对社会、对人民、对政府都是有益无害的。相反,近半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对法轮功的空前规模的诋毁和批判反而更加坚定了我们对法轮大法“真、善、忍”法理的信仰,也更显出镇压的草率和霸道。治人是治不了人心的。
作为法轮大法的修炼者,不管我们受到了多么不公的对待,我们都不会反对政府,也不会恨政府。治理好一个拥有12亿人口的中国也是很不容易的,问题很多,比如全国有成千上万家大中型企业连年亏损,已经到了破产的边缘;比如,全国有数千万失业工人,每天还在以几万甚至更多的速度递增着;比如腐败越来越严重,等等。相对而言法轮功问题其实并不那么严重,如果处理得好,反而是件大好事,会有利于其它问题的解决。我们真诚地期待着领事先生从国家民族的利益出发,帮助沟通,通过和平对话解决法轮功问题,这将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谁不愿意看到祖国繁荣昌盛,谁不愿意为祖国真正做点好事,做出自己的贡献呢?
此致,敬礼!
芝加哥法轮大法学员
作为热爱祖国的加拿大华人,法轮大法的亲身受益者,我们对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利用伪造的事实宣判法轮功学员李昌,王治文,纪烈武,姚杰7年至18年监禁表示深深不解。这是对人权和中国法制最大的嘲笑。
众所周知,法轮大法是基于宇宙特性“真、善、忍”的传统修炼方法,无论在中国还是世界范围内,法轮大法就促进人民健康和促使人类道德回升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效果。我们每个法轮大法的修炼者都有很深的切身体会。然而今年7月以来中国政府严厉打压、限制中国大陆的民众修炼真善忍,而今又以“组织和利用邪教妨碍法律实施罪”等莫须有罪名在严格警戒和限制旁听人员在不公开审判过程的情况下进行所谓的审判,这不仅违背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本身在1998年6月10日的规定---任何一个年满18岁的公民可以到法庭旁听,同时更表明中国政府没有诚意遵守自己的宪法及世界《人权宣言》,不尊重公民的意愿,不敢让公众知道事实真相。这种作法不能不使人回想起文革,那个没有法制,没有自由的悲惨年代。
我们真诚的希望为了中国人民、中国领导人自身、海外华人以及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我们呼吁中国政府立即取消对李昌等的无理指控,释放所有法轮功学员,停止对法轮功的镇压,通过对话和平解决法轮功问题。
加拿大法轮大法学员
1999. 12. 27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得知国内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李昌等四人判至长达18年徒刑,27日下午,我带着加拿大法轮功学员的一封信来到了中国驻加大使馆。问候了门卫圣诞快乐,便告诉我是法轮功学员,因国内以捏造的罪名给李昌等判长期徒刑,要见大使或总领事递一封信。
他告诉我:大使不在,他肯定不能接。我便要求见总领事。他接通了给总领事的电话,简短交谈后,说:"总领事不在。"我说,见其他任何一个领事都行。他说没人,仍不接信。
我看到旁边有个电话,便直接给总领事通话。几经周折,终于接通了。我和总领事打过多次交道,不知这次为什么他发了这么大的火:"你又来逼我!你们一直都在逼我!"我平静和不解地说:我们从未逼过任何人,每次都是国内学员受到打压才来,并且总是以平和的善心来的。接着,我讲了国内判刑一事。他一下子平静了许多。"我今天下午很忙,不能见你。"我说:"12月5日我们给大使的信,是大使亲自接的,那您怎么不能接呢?"我善意地说:"我们可以只见五分钟,我可以把信送到您办公室门口;或交信后立即就走。""你要来,我就叫RCMP(加拿大皇家警察)"我不想难为他,说把信留给门卫。"你爱给谁就给谁,反正我不接。"
我跟门卫开玩笑地说:"这只是一封信,又不是炸弹。您是要我把信封上接还是开着接。"他说:"封上接"。说了声"谢谢您!新年快乐。"我便悄然离去。
开车回家时,我一下子记起了一年多前我两次巧遇时所见过的李昌。一次是很多功友住在一起,楼上有五个睡房。我想按李昌的年纪和资历,他肯定会睡在楼上。谁知,他抢着住到了地下室……和他一起学法时,更是难忘。他那笑容可掬的面孔,平易近人的姿态,圆融不破的谈吐,渊博知识,对大法深刻的理解,和他那"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境界,令我终身难忘。我还知道,李昌的大名还载入了世界名人录呢。
我也听说,他和其他三位在狱中吃尽了苦头。所以,当我看到电视上李昌等四人在百般折磨后,仍是如此镇定自若,回答问题时仍面带微笑,我不禁肃然起敬。我还听说,每次对李昌的审问,都是他对法轮大法的弘扬。他不失去任何一次要他写交代材料的机会,一次又一次地弘扬了大法。这也许是中央电视台所报导的"主动递交详细交代材料"和"供认不讳"吧。
当晚笔者还接受了"世界日报"和"中央社"记者的采访,他们将对此事和12月18日至25日渥太华加东地区法轮功学员集体学法炼功活动进行报导。
【明慧网1999年12月30日】 新加坡1999年法轮大法修炼心得交流会,于1999年12月25日在新加坡区域语言中心大厦(RELC Hotel)圆满举行。大约一百三十名本地学员和来自马来西亚、澳洲的学员代表以及对法轮功感兴趣的人士出席了这次交流会。
上午9时,大会在与会者齐声朗读半小时《精進要旨》的经文中拉开序幕,随后,六名本地学员就目前的形势和自身的修炼感受做了发言,参加过中国99广州法会活动、来自澳洲的学员向大家介绍了中国99广州法会活动的前后情况,大会还选读了部分香港法会及中国99广州法会的发言稿,以及明慧网美国学员的修炼文章。午后,分小组集体学习《转法轮》第一讲,而后进行小组交流、讨论。大会于下午3 点半结束,其后,学员们共赴新加坡东部的白沙公园集体炼功。该次交流会对新加坡学员在当前形势下,如何精进实修、如何弘法和维护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并进一步增强了外界人士对法轮功的兴趣和认识。
新加坡法轮功学员
1999.12.29
【明慧网1999年12月30日】我是北京的学员。12月26日我和丈夫去了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因为我想,当人定大法为“邪教”的时候,“人”已经完全走到了大法的反面!而这时它们又要审判学员,那它们就是真正的魔,而不仅仅是我们修炼过程中的魔。对于我们个人修炼中的魔,和背离大法真正的魔,那决不是同一种态度。
恰恰在25日,我爱人又面临着和他家关系的抉择。因为他父亲早已大骂大法,在此期间他一直以修炼人的心态尽量符合常人做个好人,因为他担心他做得不好的地方,会给大法抹黑。多年来他三十左右的小伙子一直给他家做饭,而他们也从没说过他一句好。可是最近从身体的反应和一些迹象表明,他应该和他们分开了。可是他又没有从法上悟到为什么要这样做。所以心中很难受已经一段时间了。
25日中午从他家回来,他心中苦恼,无意地翻着字典,忽然一个字映入眼帘,叫CUAN,这是个古字很复杂也打不出来。他马上叫我过去,我一看这个字的解释说,原意是灶,有分家的意思。我们都马上联想到与他家的决裂。当然这说起来很尖锐。因为我们一直是从好人做起,师父也要我们最大限度地符合常人,那为什么我们还要在形式上也要决裂人呢?我说,我们维护这个环境是因为它也是一层法的体现,另外我们在利用着这个环境修炼。但师父说修炼不是一个生命永远的状态。所以决裂人也不仅是一种概念,因为师父讲过物质和精神是一性的。原来我爱人想要是人把他赶出家门了,他正好顺其自然。但是真正要自己提出来还犹豫不定。我说,修成佛道神,是我们自己在修,所以必须是我们自己去决裂。总不能等圆满飞升的时候,不是自己决裂人而是被人赶出来的飞上天吧?更何况,符合人的标准的才是人,有的已经背离大法,连做人都不配。所以决定当晚就和他家说明。决定后又聊了一会儿他就在沙发上睡了一觉,醒来说梦见他开着一辆托拉机,有一个死人趴在前面挡着。我们想我们总不能被一个死人挡住吧。当晚他就对他父母说我们不过去吃饭了。
26日我们去后很快就被带上大公共汽车。然后送到石景山体育馆分地区再拉到不同的公安局或派出所。在车送我们回去的时候,警察多次说这样的话“回家了,别坐错车”开车时说“送你们回家了!”等话,我们都很感激师父,知道师父在接我们回家!而且车在路上飞奔,后来又有警车开道,好象要我们最快地回家。
这样我们辗转了几个地方,被登记了许多次。我说可能这就是“摆平不同空间不同层次”吧,让他们都看到大法弟子对法的坚定,他们不得不承认我们,记下了我们的名字和事迹!
其中我们听到一个小故事。与我们在一个派出所的弟子讲,和他们一块来的有一个,当警察问他是否学员时,他转身就跑,被警察扑倒在地,警察很严厉地说,我就是对你们这些修的不好的弟子着急!
晚上11点左右片警要我公公家的电话要他们来接,否则走不了,我说我们和他们已没有关系了,我不给,他就去问我丈夫(他当时没和我在一起)。后知道他给了他们电话,因为他说是顺其自然。后来他父亲来后就大骂我们,因我爱人说了修大法是最对的事等话,他父亲用准备好的铁练子打他,后又用手打脸,他都一动不动。警察将其拉开,劝说后我们一块走了。
到站后,因我们住不同的楼,他父亲要他去看他母亲,我们就去了。去后他父亲说你回不回来吃饭都过来做饭!他当时答应了。后我们就回自己家了。我心里很压抑又说不清楚,觉得他当断不断,但又担心是自己的执著心。他说,其实面对警察我不怕,但面对家人却很难过。其实我过去做饭,就是因为那是一个修炼的好环境,在复杂的环境修炼不是更好吗?他决定天天去做饭,但不吃做完就走。我当时觉得自己修得很差,因为我想摆脱他们,所以我说那我也回去吧!
第二天早上,我爱人说他昨夜的决定可能错了,因为有些梦中的点化。他这么一说我心情一下很愉快也不知为什么。接着他说他昨天看到的是一张丑陋的脸,面且那天梦中是一个死人,那另一个连死人都不是,它们怎么能挡住我们呢!而且说25日的决裂并不是从法上,只是感性上觉得应该那样做所以不扎实。此时我们已经明确了,是真正决裂“人”的时候了!
一会儿他过来问我你看到厨房地上的东西了吗?我马上过去,一看地上有鲜红的圆圆的一滴,我第一个反应是血。我爱人沉痛地说,是师父的泪!
我悟到,当我们在修炼过程中师父把我们的难减小到我们能承受的大小,而我们承受的这些都是真正在修炼中能使我们提高的;但是真正的魔在对我们发散坏东西和干扰的时候,其实对我们的提高并无实际的意义,只能使我们陷入长期的磨难中!如果我们不用神的一面去正法,而魔的坏东西我们根本又不可能自己承受,否则会走向反面。那么师父就在无期地为我们承受着这些,因为只要我们没有和他们断开,师父或护法神就无法把它们当做真正的魔处理。《道法》虽然一直在学,可他无比的内涵却总是很难明白!
前几天和台湾的一位学员交流,她说她一直在想,为什么这个大魔难持续了这么长时间,到底我们弟子有什么问题呢?是啊,一个弟子在自己的磨难中迟迟托延,可能是他在对法的认识上有问题;那么这个针对我们所有弟子的魔难呢?我们正在哪个误区长途跋涉呢?
北京学员
1999年12月27日
我们恢复早上的集体炼功有一个多月了,每天早上3点就在以前常来弘法的广场上炼功,多有十来人,少有三四人,除12月13日清晨警察拘留了来得早的几个学员外,其他没有来自外界的大的干扰。我们这里还形成了每周一次的学员公开交流场面,附近区县的很多学员坐长途车都来。学员们十多人一群群公开交流修炼体会,当然还有警车和便衣也少不了。学员们被封闭的局面打开了。很多学员是在这里交流后赴京上访。重庆的天气这段时间一直阴沉,可每到周六就出太阳,有时上午都快下雨了,下午到时候就出了太阳。
28日早上,我们来打坐的时候,发现以前用的静功音乐带可奇怪了,变成了另外的音乐,真是好听,可是明明27日用时都是往常的音乐。一个学员说前一阵在打坐中和梦中听到过这首音乐,大伙很高兴,明白了要更加勇猛精进,持之以恒。
【12月29日成都消息】近日,四川省各地公安局接到中国公安部密函,要求从重从快惩治法轮功学员,要把惩治范围从法轮功“骨干成员”扩大到所有学员,规定凡是继续“串联”、上访或“围攻”的,一律视其情节处以治安拘留、刑事拘留或劳教和劳改,密函明确注明可对法轮功学员判处死刑。
自12月份以来,四川省各级政府和公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加大了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力度。派出所要求所有法轮功学员必须参加学习班,在“三保书”上签字,不签字者不准离开学习班;对于曾经被拘留的学员,若不保证不上北京、不“串联”,就立即予以无限期拘禁,直到作出保证。成都五桂桥派出所剪断坚修法轮大法学员的电话,查封他们的门市;双流、温江等地公安没收了部份法轮功学员的身份证、户口和房产证,并威胁说若继续炼功或上访,就把他们的住房没收归国家所有。许多单位领导得到通知,若不能转化本单位法轮功学员,该单位的领导即将被就地免职;凡是军人、公务员,若有家属仍有炼法轮功的,即要求立即下岗,等把家属的“转化”工作做好后才予以上岗……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离婚,为了不牵连亲属,还作出了断绝亲属关系的书面申明。所有这一切,更加坚定了法轮功学员坚修大法、坚定护法的心。仅成都这两天,有近百名学员从北京被公安遣送回来。面对开除党籍、开除工职、没收家产,面对坐牢,学员们表现得视死如归,公安部门和各单位普遍反映,法轮功学员越转化越“顽固”。不仅如此,在目前这种严峻的形势下,还不断有更多的人走入修炼法轮大法的行列。
【12月30日广西消息】我们是广西灵山县的法轮大法修炼者,12月中旬,我们又有27名学员因集体看李洪志老师的讲法录像而被拘留,据说其中9名骨干人员要被判刑2年左右,对此我们觉得有必要站出来说几句。
大法在广大法轮大法修炼者中已是生了根,在我们心中法轮大法就是最正最好的功法。因为在多年的修炼过程中我们确实亲身体验到了大法的威力,目睹了一桩桩一件件数不胜数的感人的事,有多少人是法轮大法把他们从病痛中、生活的矛盾中、无数的烦恼中解脱出来,我们呼吁中央政府能认真看待这一切,思考这一切。
无论我们面对的是多么严峻的考验,等待我们的哪怕是死路一条,我们的心中都有一句共同的话,那就是:头可断,血可流,坚修大法心不动。我们要用自己的行动,用我们自己的全部代价去证明,证明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最最最好的功法,如今,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做证明,总有一天,你们会看到真正的好和坏。
【北京消息】12月26日星期日,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外
从地铁开始,布满了警察和警车,还有各省市的便衣和接人的车。就在如此威严的阵势下,仍有弟子往前去,心态平和,要求旁听。被警察“请”到专用汽车里,疏散。估计300~500人。北京还有部分坚定者被警察限在家里;部分弟子在警察鼻子下走了一圈,没人“请”,又回去了。被“请”的弟子当天由单位接走,部分弟子到27日晚才放。
法院外的花絮
1999年12月26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了原法轮大法研究会成员李昌、王治文等人。数天之前北京市的学员已被派出所告知此事,并被警告勿前往审判地点。
26日早晨8点之前,北京及各省市的警车、公共汽车已经布满了位于八宝山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所临的东、西、北三条大街和八宝山的地铁站站口均有公安人员把守。凡是从地铁站出来以及经过邻近大街的行人一律被盘查是否法轮大法弟子,是大法弟子都被送到路边的公共汽车上。有许多弟子说是来法院询问旁听事宜或申请旁听,也被送上汽车。有个弟子未回答盘问便被警察打了一耳光。在公共汽车上许多相识的学员不期而遇,大家都乐呵呵地交流自己的体会。每辆汽车装满人后(约80人)就开往石景山体育场等关押场地。警察将学员按省市分开,由本地派出所或驻京办事处来接人。
在石景山体育场大约有数百名学员,他们一边被接走,一边又送来新抓的学员。学员们一直在进行着交流,直到下午大部分北京弟子和部分外地弟子被接走。剩下约50多名学员中有人开始炼法轮桩法,其他人也纷纷跟着炼。一时间警察的打骂声充斥于耳。学员们抱轮的手被警察一次次地打下来,他们又一次次地举起来。最后警察对炼功的弟子进行体罚,双手抱头而蹲。其中有一名女弟子又站起来炼功,被几名男警察用皮靴踢下巴、腿等部位。最后,可能警察也意识到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殴打妇女不磊落,便将这位女弟子带到一辆汽车后面“处理”。
由于26日是周日,晚上7点仍有未被接走的外地学员。学员们在露天中挨冻、罚站十小时,未进一粒米,但无怨言,而且一有机会就向警察弘法。很多人衣着单薄,但大家既未感到冷,也未感到饿。两名小弟子(一个两岁半,一个十岁)也未因受冻而哭闹。
晚上7点左右,大家被送至朝阳区派出所登记。当有弟子指出这是非法关押时,警察诡辩说这不是关押,只是登记一下情况。有的弟子被提前释放,乘出租车回住处时发现有警车尾随。
【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多维新闻) 0。前言
每日观看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记下观感,直至北京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轮功四骨干,反倒觉得无以多言。为了自己的良心,也为了身为中国人的正直,我决定发表自己的观感札记,与世人商榷。由于不会使用计算机,亦不会使用网络,特请学生代为打字发送,在此感谢。本人执教马列主义哲学,政治学,身为教授多年,亦感法轮大法博大精深,实为现代哲学,政治学不可与之同日而语。虽一些内容尚不能完全理解,然崇敬之心已在。执政党今日做法实在难于理解。
1。政府严重侵犯人权
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严重侵犯人权,在世纪之交开创了一个极不光彩,极不正派的恶例。
1)过去封建专制时期,秦国的宰相赵高指鹿为马。在他的专制淫威之下,许多大臣和下属,明明知道眼前的是鹿不是马,却噤若寒蝉,不敢说个不是。因为那样会引火烧身,大难临头。如今中国少数掌权者把法轮功说成邪教,一人拍板,一锤定音,上命难违,全国上下,心知肚明这是颠倒黑白,但却不敢正视事实,坚持真理,仗义执言,主持公道。照少数有权人的话去讲去做,才有自己的生命保障,有官当,有工作,保平安,才能高升,才能加薪。如果要去维护法轮功亿万人的人权,连自己的人权也保不住。所以,一叶落而知天下之秋,从法轮功上亿人的人权遭践踏,可以看出全中国十二亿人的人权没有保障。政府的所作所为不仅直接侵害了亿万法轮功群众的人权,也直接或间接地损害了十二亿中国人说真话,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人权。问题是世界现在已不是几千年前的封建极权专制时代,而是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的文明进步尊重人权的时代,竟然还有这样严重的现象存在,岂不是历史的大倒退!
2)过去政府少数领导人为了某种政治上的需要,打了几十万假右派,打了一个大叛徒大内奸大工贼刘少奇,抓了一个永不翻案的邓小平,现在又为了某种政治上的需要,十分古怪离奇地把不问政治,只管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打成邪教。用假恶暴整真善忍,用邪的去整正的,这不是公开地在逼迫大家去做坏事当坏人吗?今后还有多少人去修德!这不是对中国十二亿人民道德的大破坏吗?不是把整个社会引向道德大滑坡的万丈深渊吗?扪心问问自己,对得起中国的列祖列宗吗?怎么向自己的子孙后代交代呢?
3)一言堂一声令下,本应维护人民利益的国家机关,人民代表机关,公安机关,舆论宣传工具,新闻出版机构,政法机关,科研机关,宗教团体,民主党派,全部成了一言堂的工具了。我们当历来提倡的实事求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优良传统作风荡然无存。
4)在与XXX保持高度一致的口号下,把保护人民利益的宪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的有关内容歪曲成践踏法轮功人权的恶法。
5)制定专门取缔法轮功的群众人权的政策,决定,通告,命令,法律解释,这种行为的本身就是违反宪法和政策法令的。
6)编造伪证,假理,诬蔑陷害,制造种种借口,取缔法轮功群众的人权。
7)非法监视,窃听,跟踪,拘捕,把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投入监狱,不少的人被揪掉头发,打得鼻青脸肿,头破血流。有的被铐得皮开肉绽,伤筋损骨,有的被整得死去活来,有的被活活打死。强加罪名,不准律师辩护,非法干涉法院独立审判,不讲事实,不重证据,随便判刑,从执法的各个环节和整个过程破坏人权和法制。
8)在天安门广场,在大庭广众之中,公开包围,抓打法轮功学员;不准外国记者拍照,采访,报道,强行收缴相机,把底片感光;强行扣留外国记者的采访证,工作证,非法扣留几十个小时。不仅侵犯中国人的人权,还侵犯外国人的人权和干扰新闻工作者的工作权利。
9)政府肆意践踏人权,却不准其他国家维护人权,动不动就指责别国干涉内政。中国作为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的签署国,应当无条件地执行和遵守公约的条例,把自己置于国际社会的监督之下,而不是监督之外。违反人权的任何行动遭到谴责,即指责别国干涉内政,这只是理亏心虚,不许别人说公道话的挡箭牌而已。
2。国际人权公约签署国家之间的内政--维护人权无理不等于干涉内政
人权是一个普遍的概念,具有国际性,世界性的特征,涉及人道,正义,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宗教,信仰,学术,国际关系,国内关系等等广泛的领域,不完全是一国的内政。
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必须尊重人权,保障人权,这是当今世界的共同认识和历史潮流。各个国家可以根据自己国家的具体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保证人权得以充份的实现。虽然实现人权各国存在著一定的特殊性,但不尊重人权的国家就会被历史淘汰出国际大局,所以不允许借口特殊性而去践踏人权。而已经践踏了人权,也毫无必要掩盖真相,文过饰非,而需要勇气正是自身,改正错误。
有的国家侵犯别国的人权,造成国际纠纷和战乱,这种情况必须坚决加以反对。
有的国家专横暴虐,残酷迫害本国人民,不仅在国内造成大量无辜受害,并且公然违反国际人权通行原则,在国际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这就超出了内政的范围,全世界的国家和人民都有权力提出批评,这是维护国际人权的一部份,是正当的正义行为。
签署国际人权公约意味著认同其条例,遵守其章程,别国有权力监督该国的人权状况。签约国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是所有成员国的义务,权利和责任,因为这已成为国际人权公约签署国家之间的内政,而不仅仅是违约的这一个国家的内政。众所周知,国际人权公约本身一经签署国的确认,就具有合法性,规范性,约束力和权威性,成为所有签署国必须严格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各个国家内部人权工作的好与坏,是与非,是以它是否符合公约的规定来判断。各个国家应不应当批评别国的人权状况,是合法的帮助别国人权,还是违规去干涉别国内政,都必须以此为准。所以有些国家在自己的国内侵犯人权,还指责别的国家维护公约的正当行为是干涉内政,这是毫无道理的。
3。恶性循环
从执政党取得政权之后,每当矛盾出现,“左”的领导,“左”的派系势力,“左”的口号每次都占上风,因为“左”的口号,如,反对修正主义,反右倾翻案,打倒叛徒内奸工贼,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反政府。。。,不搞运动会亡党亡国,等等,凡此种种,不论事实真假,是否正确都富有煽动性,挑斗性,最能蛊惑人心,而且咄咄逼人。你替那些人讲话,就成了黑帮骨干;你同情他就是立场不稳;你不积极投入战斗,就成了自由主义;你要是对运动持反对态度,就成了逆潮流而动的运动绊脚石,不等到秋后就要算帐,组织随时掌握著每个个人的命运,动不动就阶级排队。你若说某个人不象右派,就把你划成右派;你不斗“敌人”,就会受到无情由的批判。所以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都得一起捆绑在战车上,与XXX保持高度一致。因此,每次运动都如火如荼,轰轰烈烈,千军万马,声势浩大,热火朝天,越烧越旺,挨斗的人总是十分孤立,被斗倒斗垮斗臭。然而,过若干年后,回头一看,水落石出,真相大白,自己一次次上当,--原来的那些敌人却都是冤枉的!
4。有神论再认识
有神论讲德性德行心法道德守德。有神论讲因果报应,六道轮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有神论讲善心善念,去掉恶念恶行,不整人害人。有神论讲得道升天,比一般人看得更高更远,精神世界充实,视野心襟更广阔,益寿延年。有神论看淡名利,去掉私心杂念,不争不斗,减少纠纷,相安无事,天下太平。有神论劝人不要放纵七情六欲,贪赃枉法,戒除一切毒赌娼淫恶习,风气淳正,心地善良。
5。法轮功是更高级的唯物论辩证法
有人说法轮功是唯心论,不对,法轮功是超越现代哲学的唯物论,是更高级更彻底的唯物论。
一般的唯物论者认为,眼见得著的为实,眼见不著的为虚为假,为不真不实。这其实是经不起推敲的。从现实生活中的现象上就解释不通。比如有人说他兜里揣了一块金子,事实也确实是这样,你说你没亲眼见著,那是吹嘘是假的。那么谁是唯物谁是唯心呢?你眼睛没看见他兜里的金子又是不是虚的呢?再进一步分析,你不是练功的人,凭你的那双肉眼看不到别人兜里揣没揣金子,揣了多少金子。可练功开了天目,层次不一定很高的人就可以隔墙看物,透过天眼,看到千里以外的东西。一般人用天文望远镜都看不到的星球,他层次高的练功人也能看到,那怎么能说你是实的他是虚的呢?
相反的,有些所谓的彻底唯物主义者的政治人物,新闻媒体和研究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人物,公安政法部门的人,明明自己亲眼看到法轮功的修炼者是品格高尚的好人,却硬要说成是邪教。有的一手策划,亲自参与或亲手打压法轮功学员。他们自己违反宪法,违反上访条例规定,用“人民代表”的名义制造镇压人民的决定,把成千上万的好人脚镣手铐投入集中营和监狱,打得死去活来,还说这是合法的,是保护人权,保护信仰自由。这不是自己走向反面,成了彻头彻尾,毫无良心,自欺欺人的唯心论者了吗?
法轮功之所以是更高级的唯物论和辩证法,就是他把唯物论和辩证法贯穿到修炼的法理和整个的修炼过程之中。
比如,他认为宇宙的根本特性真善忍就是客观存在的物质;你修炼达到一定的标准,这种物质力量不再制约你,你才能够上到一定的层次,不是人说上就可以上去的。
一般人认为德和业是精神的东西,法轮功认为德和业都是物质的东西,德是一种白色物质,是作了好事,吃了苦得来的。业是一种黑色物质,是干了坏事,整了人害了人得来的。鉴别好人和坏人也不是随心所欲下结论的,要看其德大还是业大。德大白色物质多就是好人,业大黑色物质多就是坏人。
好人就有好的结果,坏人就有恶报。
法轮功还阐述了修炼过程中,德和业,白色物质和黑色物质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的唯物辩证法,阐述了守德,吃苦,受难与提高层次,功力的辩证法,心性多高功多高的辩证法。
所以我看他不是有些人攻击的是什么唯心论,而是超越常人哲学的,更为彻底,更高级的唯物论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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