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部分法轮功学员致国家领导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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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尊敬的国家领导:你们好!

我们是招远市法轮功学员,近一个时期我们陆续到北京上访,也写过上访信,都是我们自愿的。我们本着为学员负责、为社会负责、为大法负责,压力再大,也要善意地反映事实真相。目的是使国家了领导真正了解法轮功,给我们一个合法的炼功环境。

最近本市给陈施环、李兰英强加了种种莫须有的罪名,被判3年劳教。其实,上访不是谁能组织、动员的了的,那是关系到上访者前途命运乃至生命的问题。法轮大法使我们修成了觉悟了的人,我们明白了做人的真正意义,为真理正义舍命而不足惜的。

现在,招远还有一部分法轮功学员,至今被无理关押。市公安局扣上访学员的钱,乡镇逼迫学员上交2000至10000元所谓“保证金”,却不给打收条。赵金华被无辜打死,警方放着打死人的凶手不去追究,却反而追查走漏消息的人……这都是法律允许的吗?

我们希望您们能真心地了解清楚这些事情,到底法轮功学员错在哪里?希望您们能公正地解决这些问题。

我们也概括地说明:至今现在社会上那些打仗闹火、偷、抢、卖淫、嫖娼、贪污受贿等没有一个是真正法轮功学员,你们可以明查。真正修炼法轮大法的人都是好人,他们的人和心绝对是干净的。要知道强硬地使人改变只是暂时的,而人心的改变则是根本的改变。

法轮功在社会上深得民心。决不是喊几个口号,登几篇报道,搞几次假采访,就能扭转了人心的向背,也决不是违心地抓几个人,判几个人,胡乱编顶帽子就能使他们改变意愿的。经过这么长时间大面积的反宣传,现在真正不炼了的人很少,即使有些人表面不炼了,嘴上也在说法轮功不好,实际上也在家中偷着炼,而多数人反而更坚定了。他们就是要堂堂正正地做好人,只有做好人才是对的,这是天理。逆历史的潮流而行的人,必将被历史的车轮碾得粉碎的。

我们要求:
1. 撤消对李洪志老师的通缉令,给法轮大法学员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
2. 公正处理赵金华被打死一案,追究行凶者的刑事责任。
3. 撤消对陈施环,李兰英的不公正判决。
4. 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立刻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乱抓、乱打、乱罚等违法行为。

我们期待着您们的答复。我们也想请您们了解一下我们的思想心态。维护大法是每个真修弟子的责任。我们可以继续上访,通过正常渠道向各级政府或国家领导人反映真实情况。我们相信终会给我们一个做好人的权利的。

此致
敬礼

招远市部分法轮功学员 199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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