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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历史盛事不应被不宽容所玷污(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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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1999年12月20日】 国际大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香港)大赦国际今天发言:澳门本周五针对法轮功采取的行动违背了地方当局在仅仅两个月前对联合国人权组织监督人员所作的关于基本自由的明确声明。

来自香港的国际大赦组织中国问题专家凯瑟琳裴波尔(CatherineBaber)说:“在交接前夜对法轮功信众的拘留、驱逐及监禁的恐吓有悖于澳门当局在十月份对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所作的重大的许诺。”

澳门当局当时告知该委员会:1、澳门对公众示威没有任何限制;2、宗教崇拜、聚集和演示不须经过事先许可;3、在澳门的地方和外国居民均有权为保护自己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及利益进行请愿。

一个人权组织说:“当局对这样有公开声明的和平集会反映非常过度。”“从澳门现有的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以及法轮功在当地并未被取缔这一事实来看,人们不清楚法轮功集会何以违背澳门的法律精神。”“看来这只是以法律为借口的政治决定,用以安抚对法轮功进行了取缔并对其在国外的活动都极度敏感的北京政府。这对于澳门交接后一国两制模式的执行是个不健康的先例。”

人权组织呼吁澳门当局不要以展示严厉的不宽容来玷污这一历史盛事,应当允许来自澳门和外地的法轮功信众于明日实现他们已被报导的集会计划。

人权组织也呼吁即将执政的EDWARD HO HAU-WAH政府把促进言论自由和集会自由作为其施政计划的一个组成部份。

国际大赦组织说:“鉴于我们于本周早些时候在关于澳门交接报告中指出的澳门基本法的弱点,(上述)这一点尤其必要。”(END)



需要进一步信息或者国际大赦组织关于澳门交接问题报告副本者请给国际大赦组织亚太地区在香港的办公室打电话:+852 2385 7298 或 +852 9267 2116(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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