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牢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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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1999年11月25日】 十月二十七日晚,中央电视台播出了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把“法轮功”定为“邪教”。我心里很不平,决定第二天上午去人大常委会,反应一下“法轮功”的一些实情和自己的看法。但是第二天还没有到人大,就被巡逻的警察带到了天安门地区警察局。在那里已经有一二百人了。都在天井中站立,有的妇女怀中还抱着孩子,由于天很冷,大家背诵着老师的“经文”,有的警察则隔窗泼水、有的则殴打声音大的人,中午时分被装车运往丰台体育场,在这里个别警察显得特别凶,把背“经文”的学员、声音大一点的拉出来拳打脚踏,一边踢一边说“让你念”到了晚九点来钟,外省市和北京地区的警车,分别把人带走,在这一天中大约有二十多人遭到殴打。也没饭吃、也没水喝。

我被送往区看守所,在哪里我时刻想着老师的教诲“我们现在和将来都不会反对政府。别人可以对我们不好,我们不能对别人不好,我们不能把人当成敌人”。和老师在国外讲法中指导我们“永远用善的一面”(不是老师的原话)来指导我的行为。所以在监牢的九天中,不论是提审员,还是监号中的犯人,都承认修大法的人是好人。

刚一进去的时候,我并不急于宣传“法”,而是先保持沉默。只是在干活中抢着干,不怕脏、不怕累,最后连押犯号长都说“不要叫他们干了,他们干得太多了,再让他们干,我们都过不去了,他们都是好人”。另一个犯人则说“我们号里只要有“法轮功”的人,到哪卫生准是第一”。这样以我们的实际行动,首先证明了修“大法”的人是好人,逐渐的建立了沟通的渠道。而且我们始终用善的一面对待别人,这样也感动了他们。也发现虽然他们是犯人,但也有善的一面,当你把这些人不当成你的敌人时,对他们的心灵也是一个震撼。因为进了这地方谁也不把他们当成人看,而且在交往中发现这些人很悲观,因此我就开导他们“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那么就向政府老实交待罪行,早日服法服刑,争取宽大处理,出去后不要再犯错误,用以后的成绩来做补偿,还是可以的,所以要放下包袱,不要悲观”。慢慢的他们什么心里的话都敢跟你说了,然后在这时,我就慢慢的向他们简单的介绍大法中有关“失与得”、“德与业力转化”的关系。而且我们在放风和自由活动期间,也跟他们一起玩扑克或下棋、看电视这样又增进了了解,他们也不断的问及“法轮功”的事时,这样我就开始了“弘法”。

下面我把提审员和这些犯人提的问题,用问答形式表述一下,为了别人的安全不涉及任何人名。请谅解我以我对法的个人理解程度,作了个人的回答,并进行了归纳。

警察问:您炼几年了?
答:五年了。

警察问:有什么好处?
答:当然有。

警察问:哪几方面、
答:一从身体方面来讲没有毛病。二在心性方面,如不炼此功我早就离婚了,因在商品经济大潮中,我也不是一个没有本事的人,所以很难摆脱名、利、色的干扰。对吧!!。

警察问:报道中死了那么多的人是怎么回事?
答:据我了解和我的体会是:干什么都不要盲目进行。比如在炼此功之前必须先得看书,看明白了再炼。一对自己负责;二对家庭负责;三对社会负责;四对这“法”负责。又如我炼之前先看书,其书中明文规定:一危重病人不能炼;二精神病人不能炼;三带有各种目的的人不能炼。再有李老师说炼此功不出偏,我当时也不相信。因为当时气功非常多,影响非常不好,所以九五年开始接触,经过一年的考查确实是不出偏,而且跟书中写的一样。于九六年我才正式炼,所以就不会出现电视报道的那样。而报导的这些死难者,我个人认为是他们的目的性太强。如有一个人说:我求他给看病,他就不给我看。李老师在讲课的时候经常强调“我这里不治病有病赶快上医院------。危重病人赶快离场------。因为我这里讲的是修炼的理和他想的事差得太远”。(不是原话)再有精神病人,炼什么不也出问题吗?是不是呢!凡我接触的人,还没见到。

警察问:您对性的问题怎么理解,比如你们有的炼功的人说一炼功,就没有性生活,因此我们听了很可怕!
答:不是的,老师在书中说过,欲和色对炼功人来讲是一个渐去的过程,我们这一法门是开在常人中的,如果人人都成了不是和尚的和尚------。因为炼功两口子离婚了还不行。因为你炼功你爱人可能不炼功。对吧?所以我不是那样理解。

警察问:你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们也看到了,你们确实是这样,我们不理解。
答:我们老师是讲了一个“法理”这里边牵扯了一个“德”和“业力转化”问题。所以一个真正的修炼者是首先应该做到的。因为这问题提的很高,慢慢的我会根据我的理解程度和你们说一说的。比如说有犯人讲“就是因为当时忍不下一口气,而打死了人。”“如果几年前我要是学了“法轮功” 我今天就不会坐在这里了。如果将来我还有机会的话,我非学“法轮功”不可。但看来希望不大了。”我说:“别灰心,有这个愿望就很好吗! 如果说大家想了解的话,最好有机会看一看此书。”同声说:“一定看一看。”

警察问:你们老师在国内、国外的房产和现钱那么多是怎么回事?
答:我不了解。但我知道他生活很俭朴。如果说真的有钱、有房我想那也很正常。因为这是他劳动所得。国家不是提倡发家致富吗!?而且他又不是贪污来的,是凭本事挣来的,很正常。说这话和报道这事的人本身就是“红眼病”和嫉妒心所致,我也理解。

警察问:您对见义勇为怎么理解,比如有的人面对罪犯献出了生命而你们有的人说是“业力轮报”。
答:我个人认为说这话的人,是没有理解好法。因为我们老师曾经为见义勇为捐过钱。在书中强调“见了杀人放火、强奸妇女要不管就是心性问题”。杀人放火都不管那不能算炼功人。对于那些为了别人而死去的人,起码那是高境界行为。在不修炼的人中,他最起码是好人中的好人吧!如果我碰上此事,我会按照老师要求去做的。

犯人问:你们老师教你们“真善忍”对别人都好。比如我们都是罪犯,你们怎么看,我们善吗?
答:我们老师曾在国外讲法时,说过这样的话但不是原话“不管多恶的人,他有善的一面,不管多善的人,他有恶的一面,做为我们炼功的人永远用善的一面”。所以我们用善的一面总是看别人的好的一面,不去看他恶的一面。所以我们跟谁都能聊到一块。因为你们犯的是国家的法,是服国法的。对吧?!

犯人问:比如你看我有善的一面吗?
答:有。他显得有点惊愕,比如说你嘴不饶人,但心眼并不坏。说到此因为正在吃饭,他低下了头,我见他很不自然,过一会抬起头来说“就这一点吗”?只见他眼圈红了。我说就这一点已经很不错了。别的因时间短还没发现。

警察问:有的人在监所绝食您怎么看?
答:个人有个人的理解,我只代表我个人,我不会那样做,因为监所中没有不给吃不给喝,所以用不着那样。

警察问:有的人不报真实姓名,但我们通过互联网查出来了,您对此事有何看法?
答:这完全是个人行为与“法”没有关系。

警察问:你们有的炼功人在提审时,抠抠这摸摸那,有的还抠脚趾头。我们很反感,您对这事怎么看?
答:老师在国外讲“法”时强调过“首先要学会尊重别人”您所说的是他个人行为与习惯,造成的影响与“法”无关系。

警察问:这样看来,你们老师确实是教你们做好人的。我们有所了解了。
答:是的。

在以后的几天中,愈来接触愈好。大多数人表示出去后一定看一看此书。有的则说“别人怎样我不管,我一定炼”。有的则说“现在报道的东西,通过这几天,您这么一说,我也不相信了,也不愿再看报道“法轮功” 的事了”。

大陆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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