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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大陆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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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1999年11月13日】【11月13日大陆消息】四名海南法轮功学员被判刑

据11月12日美联社消息,大陆当局本周五首开对“法轮功骨干”的司法“审判”。四名海南法轮功学员经海口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分别被判2至12年有期徒刑。其中宋岳胜12年,陈元7年,江诗龙3年,梁玉琳2年。类似的“审判”将在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访华后在全国范围全面进行,估计可能有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将遭到类似处置。

11月13日美联社报道表明,中国政府计划在本月底之前将大约300名法轮功骨干,其中包括绝食中的7名石家庄学员送上法庭。在过去的10天里,仅河北省北部就有35名法轮功学员未经法庭而被送入劳改营进行可能长达3年的强制劳改。



【11月13日四川消息】
10月12日,成都四川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罗志军在郫县一功友家时被捕,治安拘留15天出来后被学校开除学籍,并派四个学生跟随监视其一切行动。现罗志军已被遣送回江西原籍。

11月8日晨,法轮功学员王旭志在新华小区成华小学对面的花园中炼功后看书时,被警察带走。在牛市口派出所,他拒绝在“四不保证书”上签字;经父母及单位领导劝说仍坚持要炼功。当得知不能保全《转法轮》及炼功带时,就一头向墙上撞去,几个警察强行将他按在地上,但头已被撞出一个大包,下午,王旭志被带上手拷送九如村拘留所拘留。

迄今,成都公安已先后拘留、逮捕了大批法轮功学员,除陆续释放的以外,还有一些学员仍在拘押之中,有的学员即将面临不公正判决。另外,在押的所有学员都规定不允许与外界联系,由于情况完全被封锁,他们在里面的处境很难得知。



【11月13日黑龙江消息】
我是黑龙江某地的大法弟子,今年9月27日下午我正在家中干活,突然村派出所一民警领几个人来,将我强行带到村派出所,说是领导要谈话,到了派出所,政保科一副科长对我又拍桌子又瞪眼,说炼法轮功违法,再炼就是反对政府,我要申辩被拒绝,当晚将我送进市拘留所。

在被关押的20多天里,我和同被关押的法轮大法弟子不忘弘扬大法,初期我们向其他犯人和管教们介绍大法如何好,他们不允许我们说话甚至辱骂我们,渐渐地他们能理解、能接受了,很多人都承认“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有的犯人表示也要学炼法轮功做一个好人;有的犯人及管教也变得很少骂人和打人了。我们不仅言传,在实际行动上也在证实着大法。

如有一次割水稻,田内积水,水温摄氏零度左右,其他犯人穿着靴子也不愿下水,我们四个大法弟子二话没说,光脚下水干了起来,干完活,管教告诉我们快穿上衣服和鞋以免感冒。又有一次拘留所的食堂下水道堵了,其他犯人掏了几次也不行,后叫我们两个大法弟子去掏,他们双手冻得失去了知觉,终于掏通了,食堂管理人很受感动,吩咐快做两个菜,端来大米饭。

实践证明法轮大法法力无边,所到之处人心即正。这真是“关进拘留所,大法得弘扬”。



【11月13日黑龙江消息】
黑龙江省某市看守所自“十一”之前即陆续非法关押法轮大法学员,已达26人,其中数人是“十一”前进京上访被遣送回来的,多数是被视为“危险分子”,防其进京上访而预先关起来的。

有些人已被关押一月有余,有一离异女学员家中有年老有病的父母及幼小女儿无法照顾;有一双目失明的学员被强令每天端坐八、九个小时不得伸腿活动;有学员坚持炼功即被绑起来、吊起来。

要想被释放,必须本人、亲属及单位等在已由公安局拟定好的保证书上签字画押,保证书内容大致为“法轮功为邪教,我因参加邪教组织而被拘留,经教育已悔过,出去后保证不再学法炼功,每周二次汇报思想,如有违反,本人及保人均将受到制裁”,同时每人交3000元抵押金。

有的学员家中生活困难,无力交抵押金,警察威胁说要延长拘留时间并将其家属(也是学员)也关进去。该市附近一家农场公安局非法关押三名进京上访女学员,三人抗议绝食,警察将其家人强行拉来劝阻,如无效即准备将家人也扣住。

农场一学员被认为是“危险分子”,因拒绝签字诋毁大法,被公安局扣押半天,后由其子瞒着代签名并交5000元抵押金方得放出。

近期市内各单位及街道委员会等更组织人人学习所谓法轮功真相的专题内容,要求所有人均不看不炼法轮大法,群众对此举动深感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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