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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丹希望为父亲聘请律师的声明
我和我父亲都修炼法轮功好几年了,我们懂得法轮功修炼是多么的殊胜、美好。现在中国政府要将更多的法轮功学员定罪判刑,我希望请一位辩护律师,为我父亲--这位法轮功学员争取作为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说明法轮功真相,证明法轮大法是利国利民的好功法。我将尽自己的力量配合律师的工作。
王晓丹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石家庄市审理徐新牧的一些情况及真实背景
1999年6月14日,在中央27号文件(以下简称《两办谈话要点》)公布后,河北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副处长徐新牧被其领导召见谈话,要求其谈一谈近期对法轮功问题的认识,在谈话中提到河北省委有一个冀办发[1999]21号文件,内容是关于严肃对待法轮功问题的几项措施,徐新牧注意到有一些措施与《两办谈话要点》精神相抵触。为了核对真相,徐新牧到机要员处提出冀办发[1999]21号文件查阅,发现情况果然很严重。徐新牧认为地方政府这种严重违背中央精神的行为,会使问题复杂化,影响社会稳定,也破坏国家政策的统一性。因此徐新牧决定将此情况向中央领导反映一下,希望引起重视。以上就是石家庄法轮大法弟子致朱总理和总书记公开信的背景。
1999年7月20日凌晨4点,石家庄公安部门将徐新牧及其妻子、女儿从家中带走(三人均是法轮大法弟子),并被宣布监视居住(隔离8天后徐妻及女儿被放回),家中有关法轮大法资料和物品被抄走。
1999年9月6日石家庄桥西检察院正式批捕徐新牧,理由是徐新牧将冀办发[1999]21号文件有关内容泄露给无权知悉的人,并在internet网上公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情节严重。1999年10月1日前两天,石家庄桥西区检察院向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提起公诉,要求法院判决徐新牧犯有泄露国家秘密罪。截止1999年10月20日法院尚未确定开庭审理日期,。但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已经提前参与了对徐新牧案件的研究,并提出了具体意见,这其实已形成了事实上的终审。从形式上看,徐新牧案件是由石家庄市桥西检察院侦查,公诉的罪名是渎职罪类项中的泄露国家秘密罪,并未将徐新牧定为具有政治色彩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在手法上是一种淡化问题的措施。从各方面的迹象表明,徐新牧将被判有罪,公诉罪名可使徐新牧入狱3年到7年。
我们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审理情况。
大陆大法弟子 1999年10月
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近日接待部分法轮功上访人员并发表谈话。谈话要点如下:
一、连日来,一些法轮功练习者纷纷传言,什么“公安机关就要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镇压了,党员、团员、干部参加练功者就要开除党、 团籍及其公职’,‘中国准备拿出五亿美元的贸易顺差把某某某引渡回国’,这完全是蛊惑人心的谣言。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制造谣言的目的就是要煽动不明真相的法轮功练习者大规模聚集,挑起事端,制造混乱,破坏社会稳定。出于这种不可告人的险恶用心,他们还可能继续采用造谣惑众的伎俩,编造新的更加离奇的谣言。对于这类谣言,绝大多数法轮功练习者不信不传,有的还义正辞严地予以揭穿和批驳。但也有少数不明真相的人盲目轻信,上当受骗。希望你们提高警惕,明辨是非,充分认清极少数唯恐天下不乱的造谣者的真实面目和险恶用心,谨防被人蒙骗利用,做出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事来。每一个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干部和每一个公民都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识破并彻底揭穿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的图谋,维护社会稳定。
二、党和政府对待正常练功健身活动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今年4月25日部分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南海周围聚集时,我们就明确宣布了对练功健身活动的态度。后来又印发了《宣传教育提要》,进一步阐明了这一精神。我现在再次重申:对各种正常的练功健身活动,各级政府从未禁止过;人们既有相信并练习某一种功法的自由,也有不信某种功法的自由;有不同的看法、意见都是正常的,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和方式反映;任何一种练功活动,都不应妨碍公共秩序和正常的社会生活;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各种练功健身活动,但决不允许借练功、“弘法”之名宣传迷信,造谣煽动,进行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聚集活动。相信绝大多数练功者不会轻信谣传,一定会自觉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奋斗目标,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希望你们认真学习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组织编写的《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问答》,自觉同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共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四、全国各族人民都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共同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确保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稳定的局面,什么事情也干不成。当前,我国政治、经济形势很好,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悍然用导弹袭击我驻南使馆后,全国各族人民同仇敌忾,万众一心,民族凝聚力空前增强。“中国不可侮”、“中国不能乱”、“中国要发展”、“中国要自强”等振奋人心的呼声震撼著长城内外,大江南北。这是12亿中国人图强自立的心声。希望你们很好认清我们国家在新时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很好认清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维护国家稳定的特殊重要性,要象爱护自己的眼睛那样爱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把一切力量都集中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发展和中华民族的振兴上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用实际行动报效祖国,振兴中华。
关于中共中央办公厅《江泽民同志给中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中央军委诸同志的批示》的通知(中办发[1999]19号)对法轮功主张有神论,宣扬唯心主义的本质,及其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社会上的危害,给予深刻的剖析。划清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无神论与有神论、科学与伪科学的是非界限。
一.进行思想教育。(略)
二.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略)
三.认真负责地做好迷信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脱离法轮功的转化工作,要求党员、干部主动、自觉地同法轮功组织脱离关系,把这项工作作为检验单位工作的条件。
四.注意关心老同志(略)
五.继续密切掌握法轮功活动及其他重要动向。确保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密切注视法轮功练习者的动态,进一步做法轮功站、点负责人的工作,落实专门力量,向他们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讲明道理,晓以利害,教育他们不信谣、不传谣,不得互相串联,不得组织任何非法聚集活动。对少数不接受教育,继续策划聚集活动的,要严加训诫,责令其立即停止活动,各级公安、安全部门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特别要注意收集和掌握苗头性、内幕性、动态性和趋向性信息,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不提供炼功场所,不提供交通工具,不提供印刷通讯设备。
六.进一步加强对解决法轮功问题、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1999年6月3日
尊敬的江主席、朱总理:
4月25日,法轮功修炼者向中央领导反映情况后,受到了更加严重的不法侵害。对此,我们曾向中信、国信,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人反映情况,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相反,在中办发[1999]19号文件、冀办发[1999]21号文件下发后,河北省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公安、安全部门对法轮功修炼者施加了更大的压力,不法侵害进一步升级。面对这一切,我们始终用大善大忍的胸怀无声地忍受着,给党和政府充分的时间来了解我们。我们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我们是宇宙大法的修炼者。我们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指导,每一个修炼者都在不断提高心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着祥和的心态,做一个完全为了别人的人,时时处处都在做好事、做好人。正因为如此,法轮功修炼者已经成为社会稳定最坚实的群众基础。这样的人越多,对两个文明建设越有益,这对国家和个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好事。然而,近期以来,许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的高级干部在口头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时,透露出中央内定法轮功为“邪教”,要采取镇压措施,炼法轮功的党团员、干部要劝退除名直至开除公职的精神。近日,《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接待部分法轮功上访人员的谈话要点》却说这些是“一些法轮功练习者纷纷传言,”“完全是无中生有、蛊惑人心的谣言。”
这是不符合事实的,现举例为证:
1、石家庄法轮功负责人段荣欣、苗英志、周西蒙及法轮功学员杨小杰、贾志存等五人于六月四日被公安人员非法扣留,强行搜身,隔离盘查,限制人身自由近24小时;
2、石家庄党政机关众多炼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被单位领导找去谈话,传达上级精神,要求尽快脱离法轮功,否则后果自负;有的单位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准炼法轮功,并要求在党籍、公职和法轮功之间择其一;
3、石家庄4511工厂的7名炼法轮功的党员,被单位党委分别派人包干做工作,一人包一人,要求必须写出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并以开除下岗,亲属、子女的升学就业要受牵连等威胁;
4、6410工厂有三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参加集体炼功,4月25日后,厂内连续广播3天:不允许集体炼功,不允许集体学法,不允许邻居在一起炼功……当中央两办谈话通知公布后,42名法轮功学员出来集体炼功,结果炼功场被一圈录音机放强噪音干扰,到第二天,这些人被全部勒令下岗。甚至他们在炼功时,被人用水龙头强行驱散。
5、石家庄电业局炼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被党组织找去谈话,要求脱离法轮功,并强行收缴炼功书籍;
6、一些离退休干部被党组织找去谈话,要求脱离法轮功;有的以只发生活费为要挟;
7、河北经贸大学某处长说:“你们再炼法轮功,我这个处长就当不成了”。
8、各级领导、公安干警和街道干部在执行对法轮功学员非法侵害过程中,纷纷向法轮功学员解释:“理解万岁吧,我们也没有办法,都是上面的意思。”
9、冀办发[1999]21号文件规定,对法轮功站点负责人设专门力量负责监控,要求公安、安全部门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继续密切掌握法轮功活动及其他重要动向,要求各单位“认真负责地做好迷信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脱离法轮功的转化工作,要求党员、干部主动、自觉地同法轮功组织脱离关系,把这项工作做为衡量单位党组织是否称职的标准之一”;“各单位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10、6月10日,井陉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做好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及监控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加强对法轮功辅导总站主要组织者,负责人的监控工作,密切掌握法轮功练习者的行踪动向。必要时在县域内所有出入路口24小时设卡盘查、监控。
这类事情还很多,很普遍,限于篇幅,不再列举。这种作法不仅深深地伤害了法轮功学员,也伤害了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的各级领导、公安干警、街道干部,同时也损害了中央的威信和国家的形象。我们修炼的目的,就是要做更好的人。好人多了,对社会、对政府都是好事。即使是面对如此不公正的对待,我们仍以大善大忍之心面对这一切。我们尊敬的李洪志老师,不计人世间的一切名利,弘传大法,为了消除政府不必要的顾虑,远走异国他乡,这一切还不足以消除某些人的担心吗?
我们再一次郑重声明:我们修的是正法大道,走的是无形之路,没有行政组织,不是宗教,更不是邪教。作为一个公民,我们爱党爱国,更希望社会稳定。我们永远不参与政治,也不会被任何人和任何政治势力所利用,决不会干影响社会稳定的事,请各级领导放心。尽管我们已经承受而且还在承受着极不公正的对待,我们仍将用大善大忍之心,慈悲地对待一切。
我们欢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采取任何一种正当、合法的方式来了解我们,想了解什么我们提供什么。我们没有一点隐秘,一切都是公开的,经得起检验的!我们千千万万法轮大法弟子在几年来的修炼实践中,亲身体悟到:法轮大法是真正的科学,超常的科学。是真实的存在,而不是说教与唯心。我们是领悟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真正意义的修炼者,无论任何干扰、任何压力都改变不了我们坚修大法的心!我们大家都想亲自向中央领导反映我们的意见,为了减轻领导的工作负担,我们仅以书面形式表达我们的心声。我们只有一个请求:就是公开出版发行法轮功著作,有一个公正合法的修炼环境。
石家庄法轮大法13742名弟子
(13743名学员亲笔签名略)
1999年6月15日
呈送:朱镕基总理、江泽民主席
河北省钮茂生省长、叶连松书记
石家庄张二辰市长、陈来立书记
投送:国际互联网法轮大法公告栏
一位母亲带着两个七、八岁的孩子到北京上访,被警察抓住。警察指责那位母亲:“你居然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来上访。”转身又对孩子们说:“你们真可怜,你们的妈妈不让你们在家里好好上学,反而带你们出来吃苦受罪”。孩子们望着警察回答:“她不是我们的妈妈,她是我们的功友!”那警察听了一愣一愣的。
约五十名外地的大法弟子上访被关押,警察对他们进行拷打:你们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弟子们回答:我们叫真修!四海为家!警察说:再这样就把你们送到新疆去。弟子们回答:就是到了新疆我们也要炼!也要上访!这时已是黑夜,警察把弟子们押上车:走,送新疆去!车在夜暮中行驶了一段路停下来,弟子们被叫下车:新疆到了,下车。警察开车走了。弟子们在秋寒漆黑的野地里宿了一夜。天亮了,大家抬眼望去:原来是北京的香山!
(1999年10月25日稿)
【明慧网1999年10月25日】【10月25日大陆消息】今天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江泽民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时公开称法轮功为“邪教”,及人大常委会正准备表决防范和严厉打击邪教的法律提案等。
赵东,男,38岁,住黑龙江省鸡西市,9月底,因到北京上访,被梨树区公安局绑架,在往回返的火车途中被毒打威胁,戴手铐从火车上跳下而亡。
【10月25日大陆消息】今天去上访的学员他们没有当场抓,而是跟踪到住处才抓。今天北京有一千多人被抓走。
【10月25日大陆消息】北京时间10月25日上午9:30分左右,北京的人民纪念碑北侧,正对天安门广场,十几名沈阳、北京的法轮大法弟子打起了一幅5米多长白地红字的横幅“法轮大法弟子和平请愿”。十五秒之后,周围二十多名警察和便衣蜂涌而上,殴打大法弟子,并将这十几名大法弟子带走。
【10月24日大陆消息】我叫XXX,妻子XXX,还有三岁多的小孩,我们一家三口在河北省三河市被当地公安以炼法轮功为由带到某党校进行看管,在清理随身物品时,一名政府工作人员以登记为名强行搜身,拿走我身上所带的一千元现金,但不予登记,口说走的时候还我。当本单位公安前来接人时,该工作人员不露面,而其他看管人员更是推说不知,这一千元人民币就这样落入了那位政府工作人员的私囊。
在遣返途中,在火车上,单位公安将我们带上手铐。押送回重庆后,在派出所被拘留15天,妻子和小孩没有被拘留。22日出来后单位通知我们,已将我夫妻二人以上访为由开除公职,我单位对另一位去北京的大法学员也以上访为由开除了公职,并对另两名大法学员XXX、XX分别进行了降级、降职及调动工作的“组织处理”。
【10月23日大陆消息】吉林市某厂四名法轮大法学员被非法拘留、讯问后,工厂决定对他们不发工资,继续上班,实行强制劳动。他们仍然坚定不移,学法之心毫不动摇。
前几日,一位市委副书记来到大广收容所找到大法弟子中的党员谈话,大法弟子表示要坚决修炼到底,该领导说,这可能要被判刑。目前,收容所内的大法弟子处境十分艰难。下面是来自大广收容所的部分大法弟子写给市委、省委领导的一封上访信。
你们好!我们是长春市的法轮大法修炼者,现在被关押在大广拘留所。被关押的人有的是因为进京上访,有的是因为在家表示继续修炼法轮大法。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信仰是个人的自由,我们向国家领导人反映真实情况没有错!可是就因为我们说真话、说实话,就一次次被拘留、被毒打。有甚者在山东省某县一个农民就因为她表示要继续修炼法轮大法,从家里被抓走不让家人见面,第一次惨遭毒打,被打昏送医院抢救,抢救过来之后,只因说还炼又活活被打死,最后把骨灰送回家去。国庆节期间亿万人民普天同庆,而我们却失去了这样的好机会。政府怕我们进京对我们进行监视拘留。现在国家要把法轮大法定为邪教,怕我们进京上访,再一次把我们拘留,一个“怕”字,就可以随意迫害我们。我们现在面对的就是被劳动教养、判刑,使这么多的好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年幼的孩子无人照顾,年迈的老人无人抚养,家属因失去妻子、丈夫无心工作,孩子因失去父母无心读书。家里的亲人都亲眼见到我们是个好人,看到我们所处的境地,竟含泪而说:“现在是怎么了?法律何在?天理何在?道义何在?人权何在?这对社会的安定有什么好处呢?”现在国家要把法轮大法定为邪教,这是我们绝对不能接受的。因为我们深知法轮大法是一部教人如何做一个好人的高德宇宙大法,根本就不是宗教,又怎么能谈得上是邪教呢?我们进京上访不让,进京也无人接待,现在又失去了人身的自由,毫无办法,只能采取绝食的办法来表达我们的心愿,为了真理,我们可以付出一切,以至生命。让世人真正了解法轮大法,还法轮大法以清白。撤消对李洪志老师的通缉令,通过和平对话方式公正地解决法轮功的问题。请你们不要扣押我们的上访信,把这封信转交给全国人大、江总书记、朱总理。
此致敬礼!
长春大广拘留所六舍全体法轮大法修炼者
1999.10.22
中央电视台7月21日的"焦点访谈"节目我看了,好象挺有说服力的,可我还是坚信法轮大法。你也许觉得奇怪,其实道理很简单:事实胜于雄辩。自从我学炼法轮功以来,不仅有许许多多的切身体会与感受,也从身心等方面受益非浅,对于我来讲,这才是事实,不容质疑的事实。
以当今的科技手段,作假并不难,因此电视上的各种物证都可以通过作假手段实现;至于人,在威逼利诱面前说假话也是可能的,但自己绝不会欺骗自己,所以我认为还是自己的亲身感受来的最可靠。不要跟我说什么暗示、幻觉,那些说法根本就站不住脚的。
如果暗示的作用真象电视中的那位心理学专家说的那么大,那他为什么不暗示广大的法轮大法弟子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放弃修炼呢?他做不到,因为暗示起不了那么大的作用,它可以对人的心理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它不可能从生理上产生根本上的变化。说白了,用暗示的办法治疗癌症不好使,它可能对病人产生一点影响,但绝不可能治愈,但法轮大法做得到。有许多原来患有绝症的弟子,通过修炼法轮大法获得了一个健康的身体,对于他们来说,自己的健康就是不可争辩的事实,是法轮大法最有力的证据。
至于幻觉,人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幻觉呢?疲劳、生病、受伤、半睡半醒的时候或在药物的作用下。换句话说,是在人的主观意识不十分清醒的情况下,当一个人在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的情况下不会产生幻觉。而修炼法轮大法不象其他功法那样惚兮恍兮的,炼法轮大法要求主意识一定要清楚,不能迷糊过去,因此法轮大法的修炼弟子在炼功时的感觉是很清楚的,根本不是幻觉。
说了这么多也许太空洞,我可以给你举个例子:那是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为了炼功我选择了一处较僻静的场所,而这地方原本是校园里少男少女谈恋爱的理想地点,于是在我一次炼功时发生了这样的事:当时我正在炼法轮桩法,突然有一个人朝我扔了一个东西(可能是烂苹果或烂土豆之类的),那东西正打在我的右臂上。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我吃了一惊,继而产生了气恨,就在这个不好的念头产生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感觉到一种祥和的物质(也许该说是一种祥和的能量)从小腹部位升起,当它到达我胸口的时候,我心中的怒气竟突然之间被化解得无影无踪,我立刻感到很后悔:"我是个炼功人,怎么能有这样的想法!"。事后想想,我觉得很神奇,那力量竟如此强大,可以在转瞬之间改变人的心。这是暗示吗?没有人告诉过我会发生这样的事;这是幻觉吗?我当时刚刚挨了一下揍,清醒得不能再清醒了,哪里来的什么幻觉?
我个人的经历,无法让别人也感受到,但它足以使我对大法坚信不疑。同样,每个大法弟子都有他各自不同的经历,有的治愈了自己的疾病,有的出现了功能,有的有过其它超常的体验,因此,他们成为"死不悔改"的"顽固分子"也就不奇怪了。
下面再谈一下关于"敛财"的问题,电视上说我们老师借传法敛财,但试想一下,大法有那么多弟子,假如老师说一句话:"咱们来集资建一个修炼中心。",那将有多少弟子会倾尽财力来支持,试想一下大法弟子为了大法生命都可以不要,钱财又算得了什么?每个大法弟子只要出一点钱,就不难有上亿元,何必印书、售书还要偷税、漏税来得这么麻烦。记得有一次某地(可能是庆云)的一位出家弟子提议建庙,结果当地很多弟子倾囊相助,在很短时间里就集资不少,后来老师为此专门写了一篇经文纠正他们的错误。另外,说老师借印书、售书敛财,可你们知不知道,所有的大法书籍和音像制品都可以从互联网上免费得到,拷贝、翻制都可以,如果老师要敛财,又怎会如此呢?这不是自断财路吗?还有,老师在回答弟子提问时曾讲过:盗版的大法书籍也可以看,只要没有错字,印刷厂商盗印大法书籍也不追究,只要印书时使用激光照排排版,不出现错漏就行(不是原话,如想核对,可从老师的答疑录象中查找),如果老师要敛财,又怎么会这样说?这不又是自断财路?所以,说我们老师敛财,真修弟子从心底里没有理由相信。
下面谈一下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所谓的"危害社会安全"的问题,法轮大法真的危害社会安全吗?我看不。纵观近几年的有关事件,都是在法轮大法受到无端攻击后发生的,大法弟子去新闻机构、去中南海都是本着让对方了解真实的情况的目的而去的,自始至终没有丝毫的暴力行动。相反,当常人以暴力相向的时候他们都能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样的人会危害社会安全吗?绝对不会。说法轮大法有政治目的,也谈不上。试问哪一次事件中大法弟子提出过"给我们老师个官当"或者类似的要求?没有。大法弟子自始至终只要求维护大法的名誉、维护老师的名誉,仅此而已。所谓的"危害社会安全"的罪名和政治目的都是莫须有的。
至于那些"致病致死"的案例就更加的不可信,什么切腹、上吊、跳楼、杀人,其实说白了,那些都是精神病人才干得出来的事。试问:如果没有炼法轮大法的精神病人干了切腹、上吊、跳楼、杀人之类的事,那是否可以说他们的这些行为是因为“没炼法轮大法”的缘故呢?将这些精神病人的行为说成是法轮大法弟子的行为,其实是很不公平的。修炼是很严肃的事,必须严格按要求做,不是说做做动作就是大法弟子了。
讲了这么多,归根到底一句话:法轮大法是真实可信的。为证明我说此话是严肃认真的,我在此留下我的姓名。(注:此处姓名、工作单位、军职为编者所略)。我知道在此留下姓名意味这什么。然而面对大法,这些又算得了什么。也许不修炼的人对此难以理解,我只想说:我们法轮大法的修炼弟子是堂堂正正的。
致礼!
大陆学员XXX1999年10月24日
(地址、称谓略)
4月25日,法轮功修炼者向中央领导反映情况后,受到了更加严重的不法侵害。对此,我们曾向中信、国信,河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人反映情况,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相反,在中办发[1999]19号文件、冀办发[1999]21号文件下发后,河北省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以及公安、安全部门对法轮功修炼者施加了更大的压力,不法侵害进一步升级。面对这一切,我们始终用大善大忍的胸怀无声地忍受着,给党和政府充分的时间来了解我们。我们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我们是宇宙大法的修炼者。我们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指导,每一个修炼者都在不断提高心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着祥和的心态,做一个完全为了别人的人,时时处处都在做好事、做好人。正因为如此,法轮功修炼者已经成为社会稳定最坚实的群众基础。这样的人越多,对两个文明建设越有益,这对国家和个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大好事。然而,近期以来,许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的高级干部在口头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时,透露出中央内定法轮功为“邪教”,要采取镇压措施,炼法轮功的党团员、干部要劝退除名直至开除公职的精神。近日,《中办、国办信访局负责人接待部分法轮功上访人员的谈话要点》却说这些是“一些法轮功练习者纷纷传言,”“完全是无中生有、蛊惑人心的谣言。”
这是不符合事实的,现举例为证:
1、石家庄法轮功负责人段荣欣、苗英志、周西蒙及法轮功学员杨小杰、贾志存等五人于六月四日被公安人员非法扣留,强行搜身,隔离盘查,限制人身自由近24小时;
2、石家庄党政机关众多炼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被单位领导找去谈话,传达上级精神,要求尽快脱离法轮功,否则后果自负;有的单位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准炼法轮功,并要求在党籍、公职和法轮功之间择其一;
3、石家庄4511工厂的7名炼法轮功的党员,被单位党委分别派人包干做工作,一人包一人,要求必须写出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并以开除下岗,亲属、子女的升学就业要受牵连等威胁;
4、6410工厂有三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参加集体炼功,4月25日后,厂内连续广播3天:不允许集体炼功,不允许集体学法,不允许邻居在一起炼功……当中央两办谈话通知公布后,42名法轮功学员出来集体炼功,结果炼功场被一圈录音机放强噪音干扰,到第二天,这些人被全部勒令下岗。甚至他们在炼功时,被人用水龙头强行驱散。
5、石家庄电业局炼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被党组织找去谈话,要求脱离法轮功,并强行收缴炼功书籍;
6、一些离退休干部被党组织找去谈话,要求脱离法轮功;有的以只发生活费为要挟;
7、河北经贸大学某处长说:“你们再炼法轮功,我这个处长就当不成了”。
8、各级领导、公安干警和街道干部在执行对法轮功学员非法侵害过程中,纷纷向法轮功学员解释:“理解万岁吧,我们也没有办法,都是上面的意思。”
9、冀办发[1999]21号文件规定,对法轮功站点负责人设专门力量负责监控,要求公安、安全部门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继续密切掌握法轮功活动及其他重要动向,要求各单位“认真负责地做好迷信法轮功的党员、干部脱离法轮功的转化工作,要求党员、干部主动、自觉地同法轮功组织脱离关系,把这项工作做为衡量单位党组织是否称职的标准之一”;“各单位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10、6月10日,井陉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做好法轮功练习者教育转化及监控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加强对法轮功辅导总站主要组织者,负责人的监控工作,密切掌握法轮功练习者的行踪动向。必要时在县域内所有出入路口24小时设卡盘查、监控。
这类事情还很多,很普遍,限于篇幅,不再列举。这种作法不仅深深地伤害了法轮功学员,也伤害了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的各级领导、公安干警、街道干部,同时也损害了中央的威信和国家的形象。我们修炼的目的,就是要做更好的人。好人多了,对社会、对政府都是好事。即使是面对如此不公正的对待,我们仍以大善大忍之心面对这一切。我们尊敬的李洪志老师,不计人世间的一切名利,弘传大法,为了消除政府不必要的顾虑,远走异国他乡,这一切还不足以消除某些人的担心吗?
我们再一次郑重声明:我们修的是正法大道,走的是无形之路,没有行政组织,不是宗教,更不是邪教。作为一个公民,我们爱党爱国,更希望社会稳定。我们永远不参与政治,也不会被任何人和任何政治势力所利用,决不会干影响社会稳定的事,请各级领导放心。尽管我们已经承受而且还在承受着极不公正的对待,我们仍将用大善大忍之心,慈悲地对待一切。
我们欢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采取任何一种正当、合法的方式来了解我们,想了解什么我们提供什么。我们没有一点隐秘,一切都是公开的,经得起检验的!我们千千万万法轮大法弟子在几年来的修炼实践中,亲身体悟到:法轮大法是真正的科学,超常的科学。是真实的存在,而不是说教与唯心。我们是领悟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真正意义的修炼者,无论任何干扰、任何压力都改变不了我们坚修大法的心!我们大家都想亲自向中央领导反映我们的意见,为了减轻领导的工作负担,我们仅以书面形式表达我们的心声。我们只有一个请求:就是公开出版发行法轮功著作,有一个公正合法的修炼环境。
石家庄法轮大法13742名弟子
(13743名学员亲笔签名略)
1999年6月15日
呈送:朱镕基总理、江泽民主席
河北省钮茂生省长、叶连松书记
石家庄张二辰市长、陈来立书记
投送:国际互联网法轮大法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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