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某地公安机关对早已监控多时的当地法轮功积极分子实施诈骗术。他们利用弟子们做为修炼者诚实无欺的个人品格,派出曾参加过法轮功修炼,但在这场大浪淘沙的斗争中没有经得起考验的人,分别给这些弟子打电话或联系,要求这些弟子某月某日到某地见面,说有老师最新经文给大家传阅等等。一些弟子由于急于知道师父是否真的有对当前时局的说法而不虞有诈,贸然赴约。结果大家尚未坐稳,大批警察便破门而入,以早已安排好的罪名将与会者一网打尽。
案例二,由公安人员冒充海外和北京辅导总站来的弟子,指派当地一些过去练过法轮功的人,将这些消息在一些真正的法轮功积极分子中散布,说来人带有老师发表的最新经文,希望和当地的弟子取得联系,诱骗弟子前往来人住处见面,结果是有去无回。
案例三,假冒大法弟子之名,利用信箱传递一些假经文和约会聚合研讨当前时局的信件。一些弟子信以为真,也传播起这些假经文和信件,并按信中所约之地赴会,结果上当被捕。
类似的事情已经不胜枚举。大陆公安部门为了达到彻底迫坏法轮功弟子修炼环境、取缔法轮功修炼,已经完全不顾良心与道德约束。中央对各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下了死令:国庆节期间,哪个地方的法轮功弟子进京就查办当地政府官员和公安部门负责人。因此,各地官员和公安部门便采取了各种极端的手段。这也从另一方面暴露出我们的弟子在修炼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警惕啊,同修们!不要无谓地跳入恶魔所设的陷阱。(199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