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访中修出了一颗纯净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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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二日】 7.21集体上访后,各种压力突然袭来,有几次大的考验都没有达到标准,我悟偏了,迎合了常人,学法状态很差,好象被一层东西隔着,也没有新的体会,心里时常感到烦闷和苦恼,很多外地学员不断的来京,他们可歌可泣的故事启发了我,使我从误区中走出来,放下了种种顾虑,在以后的考验中逐渐达到标准,恢复到以前常人没有这些对大法做任何规定时的心态,堂堂正正地修炼,光明磊落地证实大法。每次做好了,学法都新的领会,自己也感觉升华了。

1、 交流中悟到自己如何做

我提高的经历告诉我,交流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在开创一个前所未有的修炼“环境”,熔炼自己和他人。一天,我们谈心得时提到圆融法维护法的问题,许多人都很想维护大法,但没悟到该如何走出来?如何去做?

大法弟子都知道不反政府、不搞政治,那怎么圆融地维护法呢?师父《在新加坡法会上讲法》讲:“其实我告诉大家,维护法不等于是暴力。善恶两面在人的本身同时存在。

我们排除恶的一面,只用善的一面来维护法。”。现在学员个人晨炼都被抓,上访也非法,也被抓,似乎无路可走。交谈中我们悟到: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大法学员不得上访的“新规定”本身就违背宪法和有关法律。我们不能迎合这个不合法的规定,不能随波助澜啊。大家觉得应该去上访,我们的行为本身就在告诉政府大法弟子不反政府、不搞政治和权势、只是不断做好人,我们善意地讲明道理,所作所为都在法正人心,这不正是我们圆融法维护大法,不被常人所带动吗?

大家也觉得应该走出去,可当我说时间不早该动身的时候,有些学员找出 “理由” 来说服自己了:有的学员打算下一次再去,先回老家提高提高;有的怕被抓受不了监狱的苦;还有的说要背下些法再去,这样抓进去后能学法;还有的用政治斗争思路分析当前的形势,说上访就被抓也起不到实际效果,何必走形式?在家学法一样提高。

我想起师父讲的:“然而一个伟大的修炼者就是能在重大考验中,放下自我,以至一切常人的思想。”今天遇到这件事也不是偶然的,以前我几次在派出所警察盘查,每次都有一点没达到悟到的标准。这不是师父再给我一次机会补考吗?一个女孩和我决定去,还有三个学员要跟我们在外边去看看,这样只有我们五个女弟子出发了。

2、 为大法走出来,自然达到了纯净的舍尽

一出门,我很自然地放下了家和亲人,如果我入狱,那是该到那里提高了。我感到维护大法是多么神圣、庄严,真切地体会到了师父洪大的慈悲,在修炼的路上虽然我犯过大错,但只要我还想提高,师父就会给我安排机会。于是不断纯净自己的心,不再想什么后果,最后也想不起来自己了,心里格外空旷,越走身体越轻松----我在走回家的路啊!

同行的女孩是大学生,7.21后,就离家到了北京,与一切亲人断绝了联系,她说人间法不正过来,就不回去。到京后,只身去上访,结果没有找到地方。她的故事使我看到了“舍尽”的境界。

我们一路打听,按一个警卫给的条子,我们到了某某部的信访局。看着门前行进的军警我们没动任何念,警察问:你们两个怎么串到一起的?我说:“碰上的。”他又问:“这么巧?”我笑着说:“有缘嘛。”我们向警卫说明我们是法轮大法学员,来上访,里边的官员接待了我们,我们报明了身份,很祥和地与他交谈,对政府的行为没有丝毫对立和怨恨,完全用善的一面指出政府的错误,反映大法学员的真实情况。

开始我就提到“关于法轮功上访非法”的问题,这是一个关键。数千万学员个人上访被收容、关押、遣返关押、刑事拘留等待判刑等等,都是根据这个。

我说:“按国家宪法和《信访条例》我们享有上访的权利,不能因为我们炼了法轮功就被剥夺这项权利。” 他低着头说:“是。” 我说:“ 不准上访这条是违背宪法的。” 他说:“是,但那是公安部定的。” 同来的那个女孩问:“那公安部的信访局在哪?” 他说:“你们最好别去......”他示意去那里的后果,我们也知道,去了就得换一个环境再修。

我们完全用善的一面表达了大法弟子的心声,提出撤消对师父的通缉令、恢复名誉,提出大法学员应该有合法的修炼环境,应允许大法书籍合法出版等。我们用事实纠正谣言,表明法轮功利国利民,有些人不让炼法轮功后,身体状态急转直下,住进了医院。他最后答应把我们的意见向上级反映,我们就出了接待室。

出屋发现跟来看看的功友也进来了,我俩往外走,这时一个军警提着警棍过来说:“她们5个是一块的,抓不抓?”(按现在的某新规定,3个学员在一起就是聚众闹事,不少学员因此被刑事拘留)接待的人说算了。那3个学员也跟出来了。

出来后才知道,她们看我们进去,一个想进去听我们谈,警卫问她,她没敢说自己是大法学员,也没说来干什么,就进去了。另两个不久悟到“该进去,要堂堂正正说真话”,她俩在门口说明身份和目的,就进去了。可是没等谈话,先进去的那个学员叫她俩跟我们出来了。出来后她俩很后悔,被常人心带动最后逃避了考验(还是想问问我们谈的情况),这个考验是在给师父交答卷啊,可是交了白卷。那个学员后来也看到了自己有很大差距。

3、 更高的标准等着我们悟出来

在考验中,我们心很正,体会到一点无私无我的境界。我觉得同行的女孩做得很好,她却发现了自己的不足,悟到“个人的难和大法的难不能混同”,这次提到了她自己如何,

显得还是不够纯净。

我平时在家修得不好,很多心放得太慢,时而也冒出怨气。而今天堂堂正正地为法从人中走出来,那些妄念很自然地消失了,我真实地感到自己纯净的心,这种状态以前很少有。

回来后,一些功友也从我们的经历悟到不少。老师在《何为修炼》中讲:“我为什么叫你们学、念、记《转法轮》呢?目的是指导你们修炼哪!”在实际考验中达到标准,那才是合格的。要不将来问自己怎么修上来的?老师《在美国讲法》中讲:“但看你有没有此心,却要从这方面严肃地去考验”。现在还是大法蒙受魔难之时,自己如何悟如何做不正是在摆放自己的位置吗?

我对“有为”、“无为”也有了新的认识,老师的《无为》中有一句:“执著心去真无为”。我这次上访,去了很多执著心,达到了无为的纯净心态,无所求,怎么是有为呢?

在我们之前,先后数万弟子不畏关押、判刑,“前仆后继”地上访,他们祥和无私的言行和无怨无恨的境界向政府、向社会展示了大法的真相。任何一颗善念未泯的人心都为之震撼。这不是助师法正人心吗?他们不仅为大法做到了“世间的舍尽”:成千上万学员如今成了身陷监牢,为护法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那里开创着自己的修炼环境,是何等的伟大!

我知道,大法和广大学员还在难中,更还有更大的考验在等着我去悟出来,走出来,助师法正人间。

大陆学员
1999年10月12日



附录:

《信访条例》第八条规定:信访人可以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等信访事项,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
《信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信访条例》第十条规定:"信访人的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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