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将威今年55岁,原绥中县原两锦大洋电力安装公司职工。他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真、善、忍法理严格要求自己,是被公认的好人。一次单位同事的孩子落水,是他给救起来的。杨将威家住的楼里有一住户,老两口半夜突发疾病,需要去锦州看病,他们的儿子刚离世,没有亲人帮忙。老两口找到杨将威,他二话没说就跟着去了。
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中,杨将威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三次被非法劳教长达七年半,二零零八年又被非法判重刑十年,辗转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南山监狱、盘锦监狱、大连南关岭监狱、大连第一监狱,惨遭酷刑折磨,曾经每天被吊铐十六小时,长达六个多月。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杨将威在绥中县高岭镇的一个电线杆上贴了张“真善忍好”的不干胶,被高岭派出所警察郭铁军等绑架;之后国保大队警察大队长王宝民带人去杨将威家里抄家,抢走一本《转法轮》、两个播放器、台历和挂历。当晚,办案单位高岭镇派出所所长徐博通知家属说,杨将威被拘留三天,人关在看守所。三天后又改成延长到七天,说是刑事拘留,等着走程序。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高岭派出所将杨将威构陷到绥中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六月二十一日,杨将威被构陷到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当时负责的检察官是杜扬(女)。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杨将威被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非法庭审,公诉人是张孝金,法官是王月秋。北京律师和杨将威的妹妹作为辩护人出庭。绥中县公安局高岭派出所警察郭铁军在案卷中作伪证,被当庭揭穿。律师要求郭铁军和另一名证人刘欢出庭。庭长王月秋宣布“休庭”、“择日再开庭”。
二零二五年一月十六日上午,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对杨将威第二次非法庭审,葫芦岛连山区检察院以葫连检刑诉【2024】Z5号起诉书非法指控杨将威犯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指派检察官张孝金、检察官助理赵佳美出庭支持公诉。
连山区法院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五日下达了判决书。【(2024)辽1402刑初191号】:杨将威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连山区法院审判长王月秋,陪审员赵景新,张丽新)
葫芦岛市连山区检察院对连山区法院冤判杨将威案不服(轻判),于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三日,向葫芦岛中级法院递交刑事抗诉书【葫连检诉刑抗[2025]Z2号】。抗诉书中声称:连山法院存在事实认定有误,适用法律不当,导致对杨将威量刑畸轻。
目前所谓的“抗诉”案件已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法官朱丹。
葫芦岛中级法院这些年对法轮功学员的上诉案从没开过庭,全是书面审理。这次针对杨将威案也被告知书面审理。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公检法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是用来惩恶扬善,而不是当权者整人的工具。“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假“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践踏信仰自由与基本人权、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不可悲吗?为什么还要推波助澜呢?!现在的天灾人祸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对人作恶的警告,为什么还不醒悟呢?!现在的“倒查二十、倒查三十年”,不就是前车之鉴吗?当历史翻过这一页,法轮功得以昭雪的时候,你们拿什么为自己辩护和开脱?!
相关责任人:
连山区检察院
责任检察官:杜扬(女), 电话 15124267788, 0429-2659022;张孝金,电话 13050971625,0429-2659020。
葫芦岛中级法院
刑一庭
庭长:张鹏程18342371777、0429-8580260
法官:朱丹18009899756、0429-8580261(杨将威案承办人)
宁海涛 办电:0429-8580265(刘玉波案承办人)
刘丹红13358809110、0429-8580275;
法官助理:申械希0429-8580277
书记员:勾希鹏0429-8580756
黄作强0429-8580262
杨硕0429-8580263
刑一庭的法官张鹏程、朱丹、刘丹红、宁海涛等人曾枉判过法轮功学员李志芬、刘全旺、崔兵、李桂华、刘玉波等人。
刑三庭(几年前以下三人也曾枉判过法轮功学员)
尹淼8580290
韩玲8580299
薛春来8580286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甲 邮编:125000
武继军,现任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绥中县高岭镇派出所:0429-6982110。
所长徐博15142816785
警察 郭铁军(举报、绑架杨将威并作伪证)13898286668
绥中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宝民 15566757710、13942906360 ,0429-6136126
绥中县检察院批捕杨将威的检察官:第二检察部主任:康琪0429-6124289;6122945